爱殇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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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是谁

“吕正,吕正……”我隔着架子小声的叫着他,他似乎听见了我的叫声,望向这边,也是一脸惊异。

我们挑了处人少的座位,他手里抱着本插图版的Warrior(武士),还有汤姆克兰西的爱国者游戏。汤姆克兰西是我最喜欢的军事作家,逢书必买,不过他的书也确实不好读,有些专业性的词汇和表达方式并不容易理解,相对有点军事知识的人会看着轻松点。

我不无揶揄的说:“行啊你,看的懂吗,克兰西老爷爷的小说我这学翻译的看着都费劲,你可以啊。”他愣了一下,笑了,说:“不怕,我有文曲星呢,一天就看几页总没问题吧。就算没你外语好,蚂蚁啃骨头的精神还是有的。”我们又瞎扯了一阵,看着天气还好,决定到公园外面散散步。

在附近的公园溜达了一圈,吕正突然一拍大腿:“唉,又差点忘了,下周末我姐姐生日,想买个礼物给她邮回去的。再晚,怕路上耽搁,周末之前到不了家。正好你在,帮我挑挑。”于是我踢着高跟鞋一溜小跑的跟在他后面冲进了DavidJones(澳洲的百盛),还好今天是购物日,晚上九点才关门。

我们用了两小时把楼上楼下转了个遍,终于决定给他姐姐买副Dior的耳环,简单的水钻Logo,价格也不算太咋舌。出门后,我悄悄和他说,其实这是我第一次逛迪奥专卖。一年前陪朋友去LV店保养皮包,就被里面的价格吓得一溜小跟头。阿三店员用白眼珠问候了我和我的玖熙包很多次。

吕正也神秘兮兮的说:“其实我也是第一次逛悉尼的奢侈品专柜,因为我姐没准这两个月要订婚,所以想送份好一点的礼物。”

他坚持要请我吃一餐慰劳一下,在西北馆子饱餐了一顿大盘鸡和羊肉串之后,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着。信步走到一家酒吧门口,里面传出的音乐很熟悉,我停下脚步想回忆一下,他说:“进去喝一杯吧,我请客。”

恭敬不如从命,我点了瓶科罗娜,他要了双份的波本。酒吧人不多,有几桌在低声谈笑,只有角落里坐着三个好像喝多了的白人壮汉。

我想起来了这首歌,是老鹰乐队的tequilasunrise(龙舌兰日出),那个人最喜欢的一首歌。耳边响起了低沉的哼唱,是我的错觉吗?转头看向吕正,是他?我不确定又问了一遍:“是你在哼这歌吗?你会唱?”他耸耸肩,说:“是啊,只不过歌词已经记不清了,我还会弹呢。”我刚想继续问,但感觉左边突然出现了几个人,是那几个坐在角落的醉汉。

“姑娘,你是韩国人吧,一起喝一杯,然后我们去跳舞。”其中一个用含混不清的英语对我说。来澳洲后,最讨厌的两件事就是,被当成棒子和被酒鬼搭讪。今天竟然都占全了,被酒鬼当成了棒子。

唉,强龙不压地头蛇。我没有发飙,只是冷冷的拒绝了,但三个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让我失望的是,吕正一直没说一句话。

没想到其中一个醉鬼竟然伸手朝我的胸前抓来,我赶紧向后一躲,却不知道吕正什么时候绕到了我的面前。完全没看清他的动作,就见那个醉鬼的左臂脱臼般的无力垂下,半跪在地上鬼哭狼嚎。

其他两个鬼佬红了眼,冲了上来,吕正猛的探身从呆楞的酒保手中夺下切柠檬的刀子,躲过一拳,反手给其中一个醉鬼脖子上来了一刀。虽然伤口不深,但是已经把领子染红了。

另一个人还在愣神的时候,吕正抖手扔出了那把刀子,直直的扎在了那酒鬼面前三公分的木柱子上。

酒吧的保安冲了进来,吕正丢下钱,说了声sorry,就拉着我从侧门跑了出去。我们不知道跑了多远,直到我高跟鞋跑掉了才停下。我惊魂未定的坐在路边喘粗气,吕正却突然大笑起来:“痛快,真痛快,好久没活动活动筋骨了。”

他疯了吧,给别人分筋错骨,扔飞刀是活动筋骨?我刚想问他是在哪里学的这几招,他却拉起我说:“我的车就停在前面那个路口,送你回家吧,很晚了。”我的问题就被生生的噎了回去。

我们之间又开始出现了诡异的安静,后视镜里我仍是一脸慌乱,脑子中只有那无力垂下的胳膊和满是鲜血的脖子。他却平稳专注的开着车,一副波澜不惊的神情。我甚至有些奇怪的错觉,一周前在蓝山的他,那孩子般的笑容和望向星空的忧郁眼神,与这这动作迅捷出手狠辣的人都是吕正吗?

脑袋疼的要死,我只记得到家下车,好像忘了和他说再见,进门连澡都没洗就一头栽到床上,昏昏睡去,梦里我也是一脖子的血。

接下来的半个月,吕正给我打了三四个电话,我都没有接。可能是体内珍爱生命的基因作祟,我觉得那晚的他浑身上下充满了危险,还是避之大吉。

又过了一周,他也没再打电话来,连条短信也没有。周日无聊,在家整理电脑中的照片,突然看到了我们穿越丛林的几张照片,其实都是我的偷拍。不知道是技术好,还是他本就知道,那几张照片的角度都好极了,若他一直这样可爱,或许……

手机又响了起来,是个不认识的号码。在它锲而不舍的响了第五遍时,我按下了接通键,是个中年男人:“请问你是Eva吗?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是你认识吕正吧?是这样,他在家发高烧,没人照顾,也没法出去买东西吃,他给我打电话,我又偏偏在堪培拉开会,你能不能去看看他啊?”吕正生病了?我也没来得及多问,匆匆记下了他的地址,就出门了。

他的家还不算难找,就在HomebushBay的一个六层公寓里。我敲了半天门,片刻他出现在门口,两眼无神,脸颊发红,胡子长了一脸。他看到我初是愣了一下,接着想说什么,我却早就钻进了他家,连拖带拽的把他摁到床上,盖好被子。把带来的体温计塞到他腋下,给他倒了杯水。

他边喝水我边问:“你发烧几天了,怎么都快烧成土匪了。”他喝了半杯,放下说:“今天第三天,总是不退烧,太难受了,想让孙叔给我送点粥过来,没想到他给你……”他把被子往上拽了拽,不吭声了。

我给他吃下了两片退烧药,看着他慢慢有了睡意,就去厨房把刚买的瘦肉馅,皮蛋和葱姜拿了出来,还好这家伙柜子里还有米,我就趁着他睡觉的两个小时熬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瘦肉皮蛋姜丝粥,把香葱细细的切了些丝洒在上面,端进了他的卧室。

屋子里很干,我给加湿器重新灌了水,不一会屋子便温润多了,粥差不多能喝了,我把他叫醒。体温已经从刚才的38度7退到了38度,看着他也精神了些,自己端过粥呼噜噜的吃了个底朝天,吃完还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勺子。又服下一次消炎药和糖浆后,他沉沉睡了过去。

他再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我在床边正翻着杂志。他是被烧醒的,我一量体温又烧到了38度5,吃了退烧药后,他开始不停的发汗,翻来覆去,睡衣被子也全都湿了。

我让他自己把衣服脱下来后,又用温水给他擦了遍身,穿上了干净睡衣,换了床新被子,他倒也安静下来,沉沉睡了过去。

我把脏衣服脏被套扔进洗衣机,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难怪眼皮开始打架。半躺在他床边的沙发上,我也迷糊了起来。

我早上是被澳洲无敌的阳光晒醒的,正在揉眼睛时发现那家伙裹在被子里笑眯眯的正看着我:“你醒啦,一宿没睡好吧,我刚才量体温了,37度2,基本不烧了。”

我费力的从软塌塌的沙发中爬起来,也没理他,直接去卫生间洗漱了。亏了我有先见之明,带全了洗漱用品,不然怕是他家要多一个土匪婆子。

我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在玩我的psp,问了他几遍饿不饿,都没理我。就在我要抓狂的瞬间,一对小眼睛从游戏机后探出来,说了一句:“两碗,捞干的。”我捞你个大头鬼!

两大海碗粥见底后,他又出了身汗,一量体温居然正常了。我收拾包要走,他张了张嘴,只说了声:“谢谢你啊。”没指望他多感恩,但只是一句谢谢多少让我有点失望。

我还没这么伺候过我老妈呢。其实很想摔摔打打的说,你也太没良心了,我大姑娘家的给你擦身,给你做病号饭,24小时基本没闭眼的照顾你,你一句谢谢就完了?但是到了嘴边却说:“你好好养两天吧,我走了。”说着带上了他家的大门。

没走出多远,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喊:“喂,你等等,后天,后天我生日,给你打电话,过来啊!”我一回头,看见他穿着条纹睡衣在3楼使劲招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