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与超越: 走出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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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理论实质

结合上述的历史因素和现实问题,我们就可以分析和理解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实质,进一步认识到这一历史思想与其他近似理论观点的内在差别。

一 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

从概念上讲,“空想”即“乌托邦”(utopia)一词,它出现于公元1516年。一般说来,它就是指“不存在的地方”。乌托邦是一种理想的国家,由于它不存在于现实社会中,也永不可能实现,人们称乌托邦为“空想”。列宁说:“乌托邦是个没有的地方,是一种空想,虚构和童话。”《列宁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812页。许多经典马克思主义者也是在这种意义上来定义一些不切实际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的。“社会主义”一词的出现比“乌托邦”至少晚300年。把“乌托邦”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大约是19世纪30年代末的事。它最初出现并不是从哲学、政治学说上专指一种社会理论流派,而是从政治经济学上专指一门社会经济学说。经济学家日络姆·阿道夫·布朗基在《政治经济学史》中,用“空想社会主义者”指称了具有共同理论观点的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在那里,空想社会主义是一种不同于主张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主流政治经济学的另一思想流派。参见吴易风《空想社会主义》,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1—3页;[苏]伏兹涅辛斯卡娅《西方伟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经济观点》,群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6页。因此,对于那些认同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现实或维持现状的人来说,它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vision or fantasy)。尽管后来的人们可以在多个层面,从“乌托邦”中延伸出更多样、更深层的含义,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中,它就是一种带有贬义的挖苦、嘲弄。不过,在我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空想社会主义也不是一味反对自由主义思想的,例如,圣西门思想就继承了亚当·斯密、让·巴蒂斯特·萨伊的主要观点,欧文思想与边沁、詹姆斯·穆勒的功利主义密切相关,我们也会在傅立叶那里发现某些自由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倾向。于是,单纯从概念的演进上理解空想社会主义,我们似乎不会有太大的进展。为了理解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含义和特征,我们必须撇开抽象概念的纠缠,从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所表达的历史事实出发,来研究它的含义。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空想社会主义源于特定的社会条件,其和谐社会思想也是通过自身的方式明确表达了这些条件,这并不是说它就正确地反映出这些条件以及合理地解决了当时的社会问题。它和当时的许多思想流派(包括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只是折射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并都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社会发展的某些片段。问题是它为我们反映的历史现实是什么,它又为此提出了哪些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理论和方案。这其实是我们界定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关键。由此可见,人们至今尖锐地反驳、恶意地嘲弄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恰恰只是停留在它的理论体系中,抓住的也只是这一思想的细枝末节,并不理解它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以及应答的方式。可以说,如果这些条件过去是,现在依然是这一理论存在的理由,那么,即使人们不再相信这一学说,它还会以不同的形式产生和延续。

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不同于单纯的思辨性的理论,它不仅描述过去是什么,而且以改变现存的社会状况为目的,关注将来是什么、现在怎么做。所以,它提出的不是粉饰现状的思想理论、印证现实的规律,而是一种实践学说。那么,我们就不禁要问,它主要是针对什么现状?提出什么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

通过前文历史考察,可以看出,诞生于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对当时欧洲社会发展状况的自觉地反思。那时,欧洲社会已经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法国大革命带来的不是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而是政权的频繁更迭,政客党派的倾轧和斗争,社会动荡、经济的无序发展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政者所许诺的人权和自由没有得到保证。而英国虽然早就进行了工业革命,但是工商业的发展并没有给广大劳动者带来生活境遇的好转和个人自由的实现。对此,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提出了以社会经济变革为中心的,旨在解决个人自由发展在社会中实现的社会治理方案。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仅凭这一说明还不足以界定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特点。这是因为,当时的政治经济学也反对旧有的社会结构,也主张从原有的束缚解放出来发展经济,形成一个有利于个人的自由和价值实现的社会环境。不过,我们要明确的是,经济发展不同于以往,在当时具有突出的社会意义,经济发展已经超越了自中世纪以来的原有社会体制,冲破了原有的地域,解放了个人,也造成了新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矛盾。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的态势持乐观主义态度,斯密、萨伊、弗里德里克·巴师夏等人都看到了经济自由发展的解放作用,反对社会机构对经济发展的干预,主张自由放任政策,他们进而提出了自由放任达到社会“经济和谐”的理论。与之相对,针对同样的状况,空想社会主义者却看到了经济无序发展给社会造成的紊乱,他们要用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模式把溢出社会控制的方面——经济——重新纳入社会有机体中,建立工商业活动与有指导性的和有意识的社会机构的有机联系。根据这一学派不同个人的观点,这种社会控制是通过不同方式构想出来的。圣西门认为,所有的经济功能都应当与上层的社会机构建立持续的联系,因此,他的和谐社会思想呈现出中央集权式的治理模式;傅立叶、欧文则认为经济的主要功能应当以基层社会机构为中介发挥作用,由此,他们的思想呈现出无政府主义、合作主义倾向。实际上,他们的和谐社会思想具有家族相似性,一种共同的理论旨趣:通过社会组织来控制经济。这也决定了后来的人们不自觉地把它们归为一类,并成为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思想发端。

我们可以概括地说,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就是,19世纪初期,面对动荡不安的社会生活状态,一种重组社会结构的愿望,而实现愿望的办法就是重新安排产业结构在社会有机体中的位置,使它脱离自动发挥功能的非理性阴影,暴露在理性阳光之中、有意识的控制之中。三大空想社会主义中每一种和谐社会思想都是以如何实现社会机构对经济功能的控制、协调为中心,解决人们生存发展问题的,而生存发展的核心就是发展生产、组织生产。可见,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也是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理论和模式。但是,空想社会主义把个人自由实现问题转化成生产、组织问题后,而没有回到个人自身,也就是说当他们注重社会控制合理化和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时却忽视了、遗忘了个人存在本身的意义,并力图通过一种社会控制模式解决个人生存发展的一切方面。他们在解决问题时转换了问题。由此,我们可以把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理解为主要是通过社会控制达到社会和谐,以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一种实践学说。

二 与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的内在差异

有些人认为,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对社会动荡时期(社会转型、社会变革)大众苦难的理论感受,是力求改变现状、实现社会稳定有序的理论自觉。这样,在所有时代、所有地域中,每当原有秩序出现危机时,都会出现和谐社会的渴望,出现重建社会的乌托邦计划。可是,如果仅从这种人类面临困境的一般视角出发理解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就会发现,我们无法把这一思想同历史上任何转折时期的和谐社会思想区分开,尤其是无法同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的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学说区分开。也正是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使得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认为,从古代犹太人的弥撒亚降临、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莫尔的“乌托邦”,再到马布利的斯巴达式“共和国”,最后到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观念进展的连续性和某些思想、主张的一致性。确实应当看到,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中的许多观念、做法并不新鲜,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同样的主张、观念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并且围绕着自身特有的主题,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不能把用来指称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思想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用于指称其他思想家、理想社会的设计者,同样也不能用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指称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因为它们面对的是不同社会现实或关注的同一现实的不同方面,它们解决的是不同的社会问题或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为了明确研究的主题,我们很有必要厘清空想社会主义与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在和谐社会思想方面的内在差异。

乌托邦思想主要是以古代希腊罗马城邦为范型的对未来社会的构想和设计,以柏拉图、莫尔、康帕内拉、摩莱里、马布利等人的未来社会构想为代表的理论学说。这些学说与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具有不同特质,与之存在根本差异。首先,这些学说具有强大的理论旨趣,强调理想社会的终极意义。无疑,这些理论在当时都具有社会批判性,但是这些学说与其说是对现实的认真分析和关注,还不如说是表达了这些“学院派”思想家对现实的消极不满,体现出这些思想家的个人品格和德性。他们所倡导的和谐社会都是至善至美的道德理想国,具有终极价值。其实,这只不过是他们为了维护曾经已有的高贵和尊严的体现,而不是真正要改变社会,因此,他们只是停留在个人情绪的表达和想象中。这些理论表达的几乎都是逝去的、虚构的事情,根本无法(再)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根本不致力于实现这些构想。也许莫尔的话最能表达他们的理论心态:“可是我情愿承认,乌托邦国家有非常多的特征,我虽愿意我们的这些国家也具有,但毕竟难以希望看到这种特征能够实现。”[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戴镏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9页。其次,这些学说构想的和谐社会都是在历史时空之外,用过去的秩序和制度衡量现在,具有一定的复古、倒退倾向。最后,他们都追求德性,痛恨财富,节制生产,积极扼制个人私利,消灭私有财产,具有普遍的禁欲主义特征。这些和谐社会不是为个人自由发展提供保障,而是明确坚持社会对个人的全面遏制。为了使得社会整体一致,他们都明显在消除个人差异性、规制个人欲望上下工夫,因此,个人自由问题始终在他们的视野之外。与之相反,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一经产生就回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渴望自己的学说得到应用并获得成功,期待着社会能够接受他们的主张,甚至宣传、指导或亲自进行和谐社会构想的试验。对他们来说,和谐社会不是乌托邦,也不是最终的社会,更不具有终极价值,而是改变现状的最切近可行的实践方案。他们也从不忽视个人利益和欲望的满足,财富的极大丰富正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个人的自由发展更是和谐社会必然的结果。

大体上,在空想社会主义产生时,共产主义本节“共产主义”是指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的“共产主义”及其学说体系。也形成了一种具有较强实践倾向的学说,高放:《社会主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第69页。它强调社会对个人的意义,主张社会控制经济。但是,与其说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相近,还不如说它与乌托邦思想相似,它们的和谐社会思想都有否定个人自由的倒退倾向,因而与空想社会主义具有较大的差别。

“共产主义”是法国革命中社会骚乱时期出现的一个名词,它主要指称当时的巴黎某些秘密社团,后来与巴贝夫、卡贝、德萨米、魏特琳的学说联系起来。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我们会发现他是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严格区分开来的,而其中的社会主义学说就包括空想社会主义。尽管后来由于理论发展和实际斗争的需要,马克思没有坚持这一区分,但是早期的这一区分对于我们认识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特质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青年马克思爱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表达自己的一些观点,而对于早期共产主义和当时的共产主义流派持有保留的态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区分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出发,把共产主义看做消极的否定,即“否定的否定”;而把社会主义看做为积极的肯定,即“从自身开始的肯定”。他把当时与空想社会主义并行的共产主义称做“粗陋的”、“尚未完成”的共产主义,而把与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特质相一致的思想称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他把共产主义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的一个中介性的阶段,而把其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看成是目标。马克思认为,当时的共产主义只是从私有财产的客体方面去考察,它只是把私有财产普遍化作为目标,“共产主义是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来看私有财产关系,因而共产主义不过是这种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5页。。同样,共产主义的和谐社会思想与通过社会积极协调保障个人自由发展的学说具有根本差异。首先,这种思想仍然停留在异化形式的私有财产和奴役人的劳动中,并把这种异化和奴役普遍化,表现为均分财产,“不能占有的都消灭”;工人的规定性被推广到一切人身上。其次,普遍地否定人的个性,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物化,尤其是把婚姻关系变成普遍的卖淫关系。再次,敌视财富,对较富裕的私有财产怀有嫉妒心和平均主义欲望,为了克服这种心态,必然导致节制生产、禁欲主义。最后是对整个文明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落后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倒退。因此,马克思认为当时的共产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对资本主义现状具有一定批判否定的意义,但是它还不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学说。因此,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与之相对,当时的空想社会主义却抓住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方面,他们把这种关系理解为劳动(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并通过积极探索改善劳动关系、合理地组织劳动,来实现社会和个人的充分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对于社会主义(包括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的世界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正是基于与共产主义的这种差别,把发展生产,满足人们需要作为出发点的,“那末就应当考虑生产的实际条件和人们的生产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14页。。他们由此把合理组织生产、改善人们生活条件作为主要任务,坚信只有通过有组织的生产和交往,才能够实现个人的自由与发展。

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我们看到,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都有一种复古的心理和倒退的倾向,它们的和谐社会理论不是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已有的成就出发,而是为了某种固有的秩序、稳定来抑制各种不确定因素,把个人紧紧地固定在等级秩序内,其中最重要的是它们都强调对财产的共有,通过控制分配和消费,拉平个人之间的差距,把个人压制在封闭的体系内。然而,空想社会主义继承了启蒙思想精神和法国革命成果,坚持个人自由的价值,强调个人利益的社会实现,其和谐社会思想不突出强调所有制问题,而主要是对生产活动进行协调、控制,以此为基础使得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减少或避免矛盾摩擦,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使社会有序发展。可以说,空想社会主义的初衷是通过组织、协调以实现个人利益和价值;而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却是通过组织、控制来压制个人利益及其实现。空想社会主义尽管有许多空想成分,但是它们从经济发展的视角关注各阶层利益的实现,重视生产、经济效益,因而具有时代性和一定的现实性;而乌托邦思想、共产主义以道德、逻辑为基础关注贫富问题,节约生产,提倡禁欲主义,因而具有落后性、空想性。

三 对传统理解的反驳

在空想社会主义研究中,人们很少从历史条件、社会状况出发,通过这种思想面对的事态和所要解决的问题来给它下定义。最方便的做法就是从经典作家论述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特征中或是从现有的社会主义主张中,抽象出核心要素,进而用这些要素在历史上发展演进的状况来界定空想社会主义本身,用这些要素对空想社会主义所主张的观念本身进行归类分析。由此,人们看到的只是空想社会主义及其和谐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切实际,进而把它定位在社会主义不完备的初级状态。最常见的就是通过所有制、阶级斗争、公平正义、贫富差距等方面,考察和界定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

当出现与社会主义有关的问题时,也许人们最经常想到的就是包括财产状况的所有制问题,通过对私有制否定的程度来界定社会主义学说的发展状况。这样,因为空想社会主义没有或很少触及私有财产,所主张的理论和采取的措施不具有革命性、彻底性,还停留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所以它们就被划入不成熟、空想主义一类中。但是,随着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入,就会逐渐了解到,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所有制本身的定义也在不断变化,对此理解也并不是十分清晰。尤其是市场社会主义对企业自主性、个人主体地位的强调,使得一定私有制、私有财产成为一种合法、客观的要求。再有,随着多种所有制的出现、物权法的实施,我们很难从所有制单纯性出发界定社会主义,那么也就更不能以此界定空想社会主义。其实,财产关系、所有制问题恰恰是空想社会主义诞生之前的乌托邦思想和共产主义所关注的焦点、重点,我们在柏拉图《理想国》、莫尔《乌托邦》、摩莱里《自然法典》等著作中看到的就是对财产的共有要求,通过财产共有维持社会的简单状态,保持集体的一致、稳定,这其实是一种贫困的哲学。相反,空想社会主义者并不是没有意识到所有制问题,而是有意识的通过其他途径超越这些问题的纠缠,他们更多地是从生产组织和产权关系上来解决社会问题。

同样,贫富差距、公平正义也不是衡量社会主义成熟度的主要标志。在历史上,贫富差距、公平正义并不只是社会主义关心和解决的问题,西方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也都在关注这些问题的解决,而且它们的主张和做法也一直是社会主义借鉴的来源。同样,把这些问题绝对化的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而恰恰是历史上的乌托邦思想和共产主义,绝对公平正义、分配一致正是以往乌托邦思想和共产主义的核心主张。我们经常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公平非正义也不是社会主义,但是贫富差距、公平正义还不是衡量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尺。在现实领域,过多地关注这些问题,往往会束缚社会主义发展,使得社会发展停留在单纯的分配和消费领域,“忽视了竞争和大工业的革命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15页。也会扭曲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从而会导致平均主义、禁欲主义,致使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愈走愈窄。封闭、停滞、落后就是它的必然归宿。

社会主义是与无产阶级斗争相连的,人们一般通过对无产阶级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的确认程度来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由于空想社会主义没有或很少提到无产阶级,也没有突出无产阶级斗争的作用,因此,很多人认为空想社会主义是与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不成熟的理论。在这里,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定义合理的一面,但是如果抛弃个人成见而深入历史,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空想社会主义并不是没有注意到无产阶级,但是由于问题意识、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同,所以他们理论的切入点、论述的侧重点也不同,进而他们对和谐社会方案有着不同的解决方式。单纯的阶级观点,可能把一个复杂的历史事件弄得过于简单或者是面目全非。

还有一种流行的定义空想社会主义的方式,就是通过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相对照,界定空想社会主义,认为它强调整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和价值,具有极权主义倾向,甚至有的学者因此把空想社会主义与法西斯的国家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圣西门是极权社会主义的鼻祖。其实,空想社会主义者是启蒙运动的产儿,他们对个人自由、个人利益的关注比当时一切自由主义政客、经济学家都要现实和具体。他们不是单纯地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服从,个人利益的牺牲,而是探索个人利益的社会实现形式和如何切实发挥个人的能动性,他们中许多人更带有一种积极的个人主义倾向。

实质上,空想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实践学说,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它首先是从社会经济状况出发,强调经济功能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作用,并通过社会组织实现经济社会化,改变现实状况,以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理论。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以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率为目的,以社会控制、组织生产为主要方式,以经济发展为中介,以实现个人自由为主要成果。因此,所有制问题、贫富问题、正义问题、阶级斗争的问题并不是空想社会主义关注的主要问题。不过,这一理论却是通过合理组织生产、发展生产来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所反映的社会矛盾和利益要求的。

总之,空想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早期形态。在历史上,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就是对资本主义开启的现代化进程的一次自觉反思。面对时代困境,空想社会主义者坚信人类解放主要不是政治问题,而是经济、社会问题,自由的答案不是从国家政体变化,而是从社会的经济变化中找到。他们由此拒绝了政治变革方案,摒弃了以往暴力政治和自由放任政策,而是寻求社会问题的经济社会化的解决途径。在理论上,空想社会主义承续启蒙思想家“自然法”思想和历史科学理论来研究社会和人自身,建立了一种从经济到道德、从经济到政治的社会科学,以此寻求对社会控制的规律,建立保证人生幸福和个人自由的和谐社会模式。其中,圣西门、傅立叶的和谐社会思想是以批判法国革命以来的社会现实和启蒙哲学为出发点的;而欧文的和谐社会思想是以批判英国工业发展现状及其理论为出发点的。在对当时社会状态的深刻观察和反思下,他们都认为社会危机和灾难是当时的理论缺欠造成的,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以理性为核心的政治科学和道德科学把人们引向了迷途,文明制度以及当时的理论颠倒了自然秩序,违反了上帝的意旨,社会改进和变革的方向不在政治领域,自发的经济必须受到社会控制。他们的道德革新和社会变革的设想和计划,表达了人民大众对和平、和谐和正义的渴望。空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不是“乌托邦”,也与历史上的共产主义学说不同,倒是与古典经济学的社会思想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因此也具有更多的亲缘性和互补性。我们认为,空想社会主义是在批判和吸收多种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社会化理论,其和谐社会思想主要是通过社会控制来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一种实践学说和社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