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马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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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代马政

商族的祖先,以畜牧业著称。据《世本·作篇》载:“相土作乘马”,相土是商始祖契之孙。《管子·轻重戊》亦云“殷人之王,立皂牢、服牛马,以为民力,而天下化之”《管子·轻重戊》,颜晓峣《管子校释》,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631页。, “皂牢”即指槽牢,养马牛的食槽和牢圈。契的五世孙名曹圉,曹当即槽;圉,《左传·昭公七年》: “马有圉”,养马曰圉,《说文》云:“一曰圉人,索马者。”养马之人曰圉,而圉的本意指监狱,当是以牢圈养马而得名。故曹圉之名当与以槽牢从事养牲畜有关。而后来成汤灭夏,也曾使用牲畜去结交各地诸侯联合击夏:《越绝书·吴内传》卷三,(东汉)袁康、吴平辑录,俞纪东译注《越绝书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5页。


汤献牛荆之伯。之伯者,荆州之君也。汤行仁义,敬鬼神,天下皆一心归之。当是时,荆伯未从也,汤于是乃饰牲牛以事。荆伯乃愧然曰:失事圣人礼,乃委其诚心。此谓汤献牛荆之伯也。


“献牛”即赠送牛给荆伯,争取荆伯的支持。这一方面是向荆伯表明汤以礼事人,另一方面带有一些“贿赂”的成分在内。牛是大牲畜,是重要的牺牲,应该是比较珍贵的,成汤能用牛去进行“贿赂”,其国内当已有较为发达的畜牧业。商建国之后,畜牧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作为畜牧业中重要的养马业是商人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马最初被人民所重视可能是因为可以作为运输、代步工具,用马驾车的实物在河南安阳殷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郭家庄西南的殷代车马坑》, 《考古》1988年第10期。、山东益都苏埠屯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发掘报告》,张学海主编《海岱考古》,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4页。、陕西西安老牛坡刘士莪、宋新潮:《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的发掘》, 《文物》1988年第6期。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有发现。从这些遗址出土的车马坑来看,一般多为两马拉一车,也有四马拉一车的。有作为一般代步工具的乘车,也有战车。像1936年出土的小屯东北地的宫殿乙七基址南,发现五座车马坑,都为南北向,作品字形排列,呈战斗队列状,反映了商代时已开始出现一定规模的车战。到商末,武王伐纣的联军队伍就有“戎车三百乘”《史记》卷4《周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1页。下引该书仅注页码。,在牧野与武王对阵的商纣王的十七万军队里,也有马拉的战车。

马在商代还多用于祭祀、随葬,这两种使用方式主要局限在贵族阶级中。祭祀所用的马,相较于其他的牲畜,数量上要少。如1987年在武官村北地商代祭祀场内,发现三十个埋马的祭坑,每坑埋马少者一匹,多者八匹,共埋马一百一十七匹。马身上皆无饰物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队安阳队:《安阳武官村北地商代祭祀坑的发掘》, 《考古》1987年第12期。。另外在出土的花东H3卜辞中的几条王卜辞中也有关于用马祭祀的描述:


丙申卜扶:马大丁?用。《合集》19813正

丙辰卜扶:马至祖乙? 《合集》19847

其三马?不勿马?兄辛? 《通》别一,何8


以上所述用马祭祀先王的情况中均为商代的男性先祖,H3中女性先祖所用的祭祀中一般用牛、羊,不见马的使用,反映了当时只有在为地位较高的男性先祖祭祀时才能使用马匹,可见在当时马匹当为贵重之物,是地位的象征。

殷墟遗址也多有用马殉葬的实例。西北冈王陵区中大墓中,常见用马殉葬,如M1001大墓的东侧,发现37个埋人和动物的陪葬坑,其中马坑7个,3个被破坏,余4坑共埋马12匹。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二本·1001号大墓》,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马——兼论商代马的使用》, 《殷都学刊》2004年第1期。武官大墓北墓道有3个马坑,分别埋马6、6、4匹,南墓道亦有3个坑,每坑埋马4匹,该墓共殉马28匹。郭宝钧:《一九五〇年殷墟发掘报告》, 《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 1951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殷墟奴隶祭祀坑的发掘》, 《考古》1977年第1期;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马——兼论商代马的使用》, 《殷都学刊》2004年第1期。

虽然商代用于祭祀、殉葬以及驾车的马已有一定数量,但总体来说仍比较少。上文已提到,甲骨卜辞记载用马祭祀的不多,共十余条,多不记用马之数。而卜辞中记用牛、羊、犬、人牲等祭祀更为普遍,其中一次祭祀用牛和用人牲的数目都可达300到1000,一次祭祀用羊、豕、犬的最高数可达100, 姚孝遂、肖丁:《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中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远远高于用马数。根据考古发掘的资料,祭祀或殉葬用的人牲、人殉的数字,也比用马祭祀与殉葬要多。据此可以推测,在殷代马的价值高于牛、羊,亦高于作为人牲、人殉的战俘与奴隶。马匹的较高价值使其成为王族与贵族青睐之物,成了赏赐、贡纳的高级礼品。

古本《竹书纪年》载,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玉十鼓,马八正。”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史记·殷本纪》载:“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史记》卷3《殷本纪》,第106页。可见殷时名马的价值是相当高的。

既然殷商时期,马匹的重要逐步为人们所认识,那么国有或贵族阶层所有马匹之管理必有专人负责:


卜贞多马亚其有祸。《前》651615

丙寅卜,惟马小臣。《粹》61156


这里的“马小臣”“多马亚”应该就是专司商朝马政的主要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