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士德博士(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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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就我那位于萨勒河畔的故乡小城而言,按照外国人的理解,它就是处在哈勒南边一点、偏向图林根一带的位置。我几乎想说的是,它曾经位于过那里——因为,由于长期远离它,它已经在我的心目中成为过去。可是,它的钟楼依然耸立在原先的位置,而我可能还不知道,迄今为止,空战的恶劣后果可能多多少少已让它的建筑图景蒙受损失,而仅就它的历史魅力而言,这又是极其令人遗憾的。我是带着某种坦然加进这些话语,因为,我和我们的,当然也包括损失惨重、被迫流离失所的一部分不在少数的居民,我和他们怀有这样的同感:我们得到的只不过是我们活该得到的,我们就应该受到比我们所犯下的罪过还要可怕的惩罚,这也许正好应验了我们常说的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扇风者必遭风暴。

哈勒,亨德尔的城市,还有莱比锡,托马斯音乐学校教师巴赫[1]的城市,魏玛抑或德绍和马格德堡,都离得不远;然而,凯泽斯阿舍恩作为一个拥有二万七千居民的铁路枢纽,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像德国的每一座城市那样,它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文化中心,具有历史赋予的独特尊严。它以各种各样的工业为生,如机器、皮革、纺织、零配件、化学药品和磨坊。它拥有一座文化历史博物馆,里面不仅设有一间酷刑刑具展示厅,而且还另外辟有一个十分珍贵的图书馆,图书馆的藏书多达二万五千卷,外加五千份手稿,其中就包括两个押头韵的符咒,一些学者认为,它们的历史甚至比梅泽堡符咒[2]还要古老,而且从它们的内容来看,也是无伤大雅的,两个符咒全都致力于那么一点点求雨的法术,仅此而已,所用的语言则为富尔达方言。——这座城市十世纪的时候,而后又从十二世纪初到十四世纪,曾经是主教管区。在它现在的王宫教堂里,人们可以看到皇帝奥托三世的墓碑。他是阿德尔海德的儿子,特奥法诺的夫君,他自封为罗马和萨克森皇帝,但这并不是由于他一心想做萨克森人使然,而是如西庇阿[3]拥有一个“阿非利加”的别名那样,也就是因为他打败了萨克森人。他后来被人赶出心爱的罗马,并于1002年含恨离世。他的遗体被运回德国,葬在凯泽斯阿舍恩的大教堂里——这和他的趣味截然相反,因为他是德意志自我厌恶的典范,他一生都在为他的德意志性感到无地自容。

对于这座城市,我现在更愿意用过去时来叙述它,因为它是我们青少年时代所经历的凯泽斯阿舍恩,这也正是我现在正在述说的内容——对于这座城市,可以说,它的氛围和它的外在面貌保留着某些浓厚的中世纪的风味。这里的教堂年代久远,这里的市民住宅[4]和仓库保存完好,建筑物的楼层凸出,木梁一眼便可望见,围墙之中的圆形钟楼带有尖尖的楼顶,种有树木的广场铺着鹅卵石,一座市政厅,建筑风格摇摆于哥特式和文艺复兴之间,一个钟塔伫立在高高的屋顶上,屋顶下面的凉廊和另外两个尖塔,它们形成挑楼,从立面向下一直延伸至底层——诸如此类的物件为生活的感觉建立着一种和过去绵延不绝的联系,更有甚者,那个关于永恒的著名公式,经院哲学的Nunc stans[5],似乎就写在它们的额头之上。这个地方,就像三百年前、五百年前一样,是那同一个地方,它的同一性正在抵御着时间的河流,时光从这里逝去,脚步匆匆,许多东西随之改变,而与此同时,另外一些东西——而且是对形象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东西——却由于虔敬,也就是说由于虔诚的对时间的反抗和为之而感到的自豪,为着纪念,也因为尊严而得以留存。

以上只是就城市的面貌而言。其实,在此地的空气里,却悬浮着某种驱之不去的、唯有生活在十五世纪最后几十年里的人们才具备的那种思想状态,那种行将结束的中世纪的歇斯底里,某种潜在的精神瘟疫:这对于一座明智而冷静的现代城市而言是奇怪的(然而,它并不是现代的,它是古老的,而古老就是作为现在的过去,就是一个仅仅叠加了现在的过去)——这听上去或许有些冒昧,然而,以前的人们,他们脑子里能够想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某个儿童的游行队伍,某种舞蹈狂症,某个“小汉斯”[6]的空想共产主义的布道,连同世俗的柴垛[7]、人的衣服上突现十字架的奇迹,乃至神秘性的群众运动,都有可能在这里爆发。当然,它们不曾发生——它们又怎么发生得了呢?假若真是那样的话,警察便会顺应时代及其秩序的要求,行动起来,不让它们有所发生。不!在我们这个时代,为何警察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容忍下来呢——这也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啊,这个时代很有可能再次允许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这个时代有一种倾向,秘密的,或者说一点也不亚于秘密的,而且是非常有意识的倾向,这种令人奇怪的自鸣得意的意识,它叫人怀疑生活的真实和素朴,或许也制造着一种极度虚伪的、招致厄运的历史性——要我说呢,它甚至倾向于返回到那样的时期并狂热地重复那些附着着几分阴森、对近代[8]精神意味着莫大侮辱的象征性举动,比如焚书之类,不过,这样的事情看来我还是不要用言语去触及的为妙。

一座城市有如此古老而隐蔽的神经官能症,有如此秘密的精神气质,其标志就是城里那些众多的“怪物”,那些怪人和没有危害的半精神病人,他们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城墙之内,他们同那些古老的建筑物一样,也属于当地一景。而同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那些孩子,那些“小家伙”,他们跟在人家后面,取笑人家,而迷信的他们又会被人家的面目吓得落荒而逃,作鸟兽散。从前有个“老太婆”类型的,在某些个时期总是会被人不假思索地怀疑为巫婆:这份嫌疑完全是由于她有着一个既美丽又丑恶的外表,这样的一个外表也许恰恰就是在这份嫌疑的影响之下才真正得以成型和完善,最终成为符合想象力的东西而在民间流传开来的吧——身材矮小,白发苍苍,弯腰驼背,模样阴险,泪漏眼,鹰钩鼻,薄嘴唇,恐吓性地举起一根带扶手柄的拐杖吓人,没准还养着几只猫、一只猫头鹰、一只会说话的鸟。这一类型的好几个样本都可以在凯泽斯阿舍恩找到,其中最流行、最受愚弄,也最让人感到害怕的便是“地窖丫头”,之所以这样叫她,是因为她就在黄铜制品小街边上的地下室栖身——这是一个老太婆,其外表和举止已经完全适应了公众的偏见,即便是最有主见的人,在遇见她时,特别是遇见有青年人追逐她,而她又用尖利的咒语驱散他们时,也会突然感到一种远古的恐惧,尽管她自己肯定是没有丝毫过错的。

这里有一个大胆的词,这个词来自我们今天的体验。对于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而言,“人民”这个词及其概念本身包含着某种远古而令人担心的成分,而且他也知道,如果想把人群引领到落后而邪恶的歧途,就只需冲着他们喊“人民”。无论是当着我们的面,还是背着我们的面,以上帝的,或者人类的,或者正义的名义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哪一件又不都是以“人民”的名义发生了的呢!——但事实却是,人民真的永远就是人民,至少在其本质的一个确定的层面之内,也就是远古的层面之内,而来自黄铜制品小街的人们和邻居,既会在选举日为社会民主党投票,同时也能够在一个买不起地上住宅的老太太的穷困潦倒之中看到某种魔性,并在她接近的时候,用身体去护住自己的孩子,以保护他们,不让巫婆邪恶的目光落到他们身上,而这也是事实。今天,假如又要烧死这样一个女人的话,那么,这可绝对不是什么不可想见的事情,而且,差别也将不会太大,他们照样还会站在官府搭起的隔离台后面,瞪大眼睛当看客,当然,十有八九都不会反对。——我这是在说人民,然而,这种古老的大众性的层面我们大家身上都有,而且,我还要彻底表明我的想法:我认为宗教并不是安全封锁他们的最适宜的手段。我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唯有文学这种人文的科学,这种自由的和美的人类理想,可以提供帮助。

现在,我再回过来继续讲述凯泽斯阿舍恩的那些个怪人的类型。比如说,这其中还有一个男子,年龄不大确定,每当他突然叫喊的时候,他就被迫抬腿跳起一种颤动的舞蹈,做出悲伤而丑陋的表情,好像他在请求原谅似的,而一旦遇见胡同里的孩子们跟在他后面起哄,他却反而会冲着他们微笑。——此外,还有个从着装而言则是完全和时代脱节的人,名字叫做玛蒂尔德·斯皮格尔,穿着拖地长裙,留着“弗拉杜斯”——一个可笑的词,是从法语“flute douce”[9]蜕变而来,而原来的意思是“谄媚”,但这里却表示一种奇怪的包括头饰在内的鬈发发型,这是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不过,离不正经还差得很远,因为太傻了,所以根本就谈不上不正经,她由几只佩戴着缎子鞍垫的狮子狗作陪,在这座城市里旁若无人地四处悠游。——最后还有一个退休的小工人,他的鼻子上长满疣子,食指上戴着粗大的印章戒指,他原来的名字叫施拿勒,但孩子们却喊他“嘟嘟嘟”,因为他有个怪癖,就是每说一句话都要加上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哼哼唧唧的象声词。他喜欢上火车站去,如果有货车驶离,他就会伸出那只戴有印章戒指的手指头来,警告坐在最后一节车厢后顶座上的人:“您可别掉下来了,您可别掉下来了,嘟嘟嘟!”

也许,在这里加进这些怪诞的回忆并不值得,这样的感觉我也不是没有;然而,所有这些被提及的人物形象,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公共设施,它们极其典型地代表了我们的城市的心理状态,阿德里安出去上大学之前的生活氛围,这为期九年的花样年华,它们同时也是我的,是我在他身边度过的年华;因为,虽然我,以我的年龄,要比他高出两个年级,但在课间休息时,我们绝大多数时候都不和我们各自的同学一起玩,而是我们俩单独跑到天井里去呆着,要是在下午呢,我们就会在我们的学生寝室里见面,除非他要到“极乐使者”药店这边来,或者我到他伯父家,帕罗夏尔大街15号,那边去找他,而他伯父家的阁楼则是远近闻名的莱韦屈恩乐器仓库。

注释:

[1]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1685-1750):德国音乐家和作曲家,曾在莱比锡的托马斯学校作过音乐教师。巴赫是欧洲音乐传统集之大成者,通奏低音时代的大师,其卓越贡献对世界音乐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2]梅泽堡符咒,唯一具有纪元前特征的德语文献,出自梅泽堡教堂图书馆的一个10世纪的手抄本,由两个押头韵的古高地德语符咒组成,一个用于解放囚徒,另一个用于对付马腿的扭伤。

[3]普布琉斯·科内里乌斯·西庇阿·阿非利加(约前237-约前183):古罗马将军,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于公元前202年扎马一役最终战胜汉尼拔及其所率迦太基军,从此获得“阿非利加(非洲)”称号。

[4]这里特指15到17世纪的市民房屋。

[5]拉丁文,字面意思为“永恒的现在”。

[6]意为“普通人、小人物”。但这里指的是汉斯·波海姆,为韦措尔特所著《丢勒和他的时代》一书中出现的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

[7]指焚烧巫婆、禁书、异端等的火刑。

[8]指从1500年至今,以别于古代和中世纪。

[9]法文字面意思是“柔情蜜意的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