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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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万物生(4)

“我受不了,”他泪流满面,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我不能没有妈妈,我不能,我不能,我不能……”

“我们只能去面对。”虽然我自己也不知所措,但我还是这样回答弟弟。我们仰卧在他的双人床上,一边哭一边聊到了凌晨时分。我俩就这么依偎着,慢慢地进入睡梦之中。

几个小时后,我醒了过来。我先把动物喂好,又装满好几袋在晚上看护母亲时可吃的食物,然后叫醒了利夫。不到8点,我们就开着母亲的车往德卢斯赶去。弟弟开着车,急速地向前飞驰,汽车音响中飘出的U2乐队的《约书亚树》震耳欲聋。我俩都沉默不语,只是专注地听着车里的音乐。车窗外,初升旭日的光射在路旁的积雪上显得格外刺眼。

赶到母亲的病房时,我们看到紧闭的房门上有一块牌子,通知我们在进门之前先到护士站签字。这块牌子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但我以为这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我们正往护士站走时,一名护士朝我们走过来,我还没有开口,她便对我们说:“我们在她的眼睛上放了冰块,她想要捐献角膜,所以我们得把冰块……”

“什么?”我不禁大声惊呼,护士吓得一激灵。

没等她作答,我便朝着母亲的病房奔去,弟弟紧随在我的身后。我推开病房房门,艾迪站在那儿,向我们伸开双臂,但我侧身闪过了他的怀抱,径直扑到母亲的床边。只见母亲的双臂无力地耷拉在体侧,拔去了针头和导管的双臂上,黄一片,白一片,泛着乌青和暗黑的颜色。她的双眼上各盖着一只装着冰块的手术用手套,手套那肥大的手指部分懒散而滑稽地垂散在她的脸上。我抱住她的身体,那双手套滑落在床上,又弹到了地板上。

我像只发狂的野兽,把脸死死地抵在她的身体上号啕大哭。当时,她已经过世一个小时了,四肢已然冰凉,但腹部尚有余温。我把脸埋进这余温之中,再一次悲痛欲绝。

我一次又一次地梦见母亲。梦中的我,每次都在母亲撒手人寰之际陪在她的身边。梦境中,是我亲手把母亲杀掉的,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杀掉。这是母亲亲口给我下的命令,每一次我都会双膝跪地,一边哭一边乞求她不要逼我,但她却不肯从我。每一次,就像一个乖女儿那样,我最后都照做了。我把她绑在前院的一棵树上,用汽油浇在她的头上,然后用火把她点燃;我让她沿着我们搭建的房子前的沙土路奔跑,然后再开着卡车碾过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卡在卡车下方一块带锯齿的金属板上,我就这么拖着她往前开,把她从车上甩下来以后,又倒车再次碾过她;我用一根微型的棒球棒,缓慢、猛烈而悲伤地将她活活打死;我把她塞进我亲手掘好的洞中,把沙子和石头踢在她的身上,把她活埋在洞里。这些梦境并不虚幻,梦中的场景对我而言如现实一般逼真,就像一部我潜意识的纪录片。梦中的卡车的确是我的卡车,梦中的前院就是我们现实中的前院,梦中的那根球棒也实实在在地和雨伞一起放置在衣柜之中。

我并没有从这些梦中哭泣而醒,而是尖叫着惊醒的。每到这时,保罗便会按住我、抱紧我,直到我安静下来。他用凉水打湿一块毛巾,蒙在我的脸上,但这毛巾却无法涤荡掉那些有关母亲的噩梦。

没有什么做到过,也没有什么可以做到。没有什么能够让母亲起死回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去面对她离去的事实,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在她闭上双眼之时陪在她的身边。这切肤之痛让我心如刀绞,让我一次次重重地倒下去。

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才终于在世间万物之中找回自己的位置。我到底还是变回了母亲抚养大的那个人。每每想到母亲唤我“亲爱的”时的声调,每每忆起她那无可代替的目光,我的心就会抽泣淌血。我渴望自己能够改变这一切,而这渴望于我,已经成为一片荒野,我必须自己探出一条路来。我花了四年七个月零三天去探这条路,在我到达终点的那一刻之前,到底去向何方,我自己也无从知晓。

这个终点就是“众神之桥”。

注释:

[1]穿绿色的衣服和吃绿色的食物是圣帕特里克节的一个习俗。——译者注

和自己决裂

如果让我画一幅线路图,来表示母亲过世之后与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这四年多时间里我的行踪,那么这幅线路图一定是一些散向四面八方的线条,就像一团以明尼苏达州为中心而散射的国庆焰火。去得克萨斯再返回来,去纽约再返回来,去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内华达、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再返回来,去怀俄明再返回来,去波特兰、俄勒冈返回来,去波特兰再返回,如此往返。这些线条的确可以列清我去过的所有地方,但却不足以承载背后发生的故事,无法表达我为了在这些地方安定下来而付出的努力,也无法讲述在母亲离世后的几个月中,我是如何努力把家人的心聚在一起,又是如何无奈地看着这个家支离破碎,更无法道明我是如何用谎言破坏了我的婚姻,又是如何挣扎着想要破镜重圆。这张地图,只能像个边缘旁逸斜出的星状物一般,向四周发射出一束束刺眼的射线。

在我开始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前一晚,我先到达了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维镇(Mojave)。虽然母亲已听不到我的话语,但我还是告诉她:这一次我真的要离开明尼苏达了。艾迪、保罗和我们姐弟三人将她的骨灰撒在了我家树林中花圃的泥土之中,为她立了一块墓碑。我坐在那片花圃之中,向她解释我为何不能再来照管她的坟墓了。我这一走,她的坟墓也就无人打理了,但我别无他法,只能任由她的墓上荒草丛生,被风儿打落的树枝和成熟掉落的松果覆盖,让她的坟头积满皑皑白雪,任那些蚂蚁、鹿、黑熊和地蜂在这里为所欲为。我在这长满藏红花的混着母亲骨灰的土地上躺下,让她不要担心。我告诉她,我已经放弃了徒劳的挣扎。我还说,自从她离开之后,一切都变了,物是人非事事休。她连做梦也想不到会改变的事情,如今已是面目全非了。我的声音很低沉,却很坚定。我难过非常,就像有人勒住了我的脖子,但我又觉得,如果不将这席话倾倒出来,我将无法面对自己的人生。我告诉她,她永远都是我的母亲,但我必须上路了。于我而言,母亲已不复存在于那花圃之中,我已经把她收藏在了另一个地方,唯一一个可以让我触到她的地方——我的心间。

第二天,与明尼苏达诀别之后,我踏上了前往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旅途。

那是6月的第一周,我开着我那辆1979年款的雪佛兰LUV皮卡车,满载着十几箱压缩食品和旅行补给品来到了波特兰。之前几周的时间,我都在整理这些物品,我在箱子上标上我从未到过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沿途站点的奇异名字:回音湖(Echo Lake)、苏打泉(Soda Springs)、伯尼瀑布(Burney Falls)、塞亚德谷(Seiad Valley),等等。然后,我把我的车和这些箱子留给了我在波特兰的朋友丽莎,托她在夏天内负责把箱子寄送给旅途中的我使用。办妥之后,我登上了前往洛杉矶的飞机,又搭乘一位朋友的弟弟的车去往莫哈维。

来到莫哈维镇时,已是薄暮时分,夕阳渐渐地落入西方十几英里远的蒂哈查皮山的屏障之后。这,就是我第二天将要攀登的山了。莫哈维镇的海拔约有2800英尺之高,但我身边的加油站、宾馆以及汽车旅馆却比周围的树木还高,让我顿感自己正置身于某座谷底一般。

“你把我放这儿就行了。”我对朋友说道,又向他指了指一块写着“怀特旅馆”的老式霓虹灯招牌。招牌上,“电视”的字样闪着刺眼的黄光,招牌下面则闪着粉红色的“有空房”字样。透过这旅馆老旧的样貌,我断定这是镇上最便宜的栖身之所了,真是正合我意啊。

“谢谢你载了我一程。”把车在停车场停妥后,我向他答谢道。

“不用谢,”回答完后,他看着我问道,“你确定你没问题吗?”

“没问题的,我是独自旅行的老手了。”我故作镇定地回答。说完后,我拿着背包和两个装满东西的超大号塑料袋下了车。我本打算在离开波特兰之前把袋里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汇总到我的背包里去,但时间太过仓促,我只得把两个大袋子也一起带来,等到开了房之后再做归置。

“祝你好运。”他对我说。

我目送着他开车离去。滚滚热浪中带着沙土的气息,干燥的风将我的头发吹进眼中。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中嵌着一颗颗鹅卵石,汽车旅馆由长长的一排带门窗的房间组成,窗户被破旧的窗帘遮挡得严严实实。我背上背包,拎起所有袋子,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这感觉有些难以名状,我瞬间觉得自己好似遭人遗弃一般,心中并无想象中那股跃跃欲试的劲头。这一刻我已憧憬了半年之久,但是此刻,距离太平洋屋脊步道只有十几英里之遥的我,却觉得这一时刻并没有憧憬中的那么鲜明。我有一种恍然若梦之感,仿佛我的每个念头都如滞水一般凝重,被意志力而不是本能向前推进。进去吧,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身体朝旅馆的接待室靠近,“给我开一个房间。”

“一间房是18美元。”柜台后站着的一位老妇人回答我,说完后,她的目光越过我,投向我刚进来的玻璃门,粗声粗气地说,“你要是有伴儿的话,两个人是要加钱的。”

“我没有伴儿。”说完后,我的脸唰地红了,因为我只有在说实话的时候才会有扯谎的感觉,“那个男的是来送我的。”

“那就交18美元。”她答道,“但是要加人的话,你就得加钱了。”

“不会再加人了。”我平静地回答,然后从短裤兜里掏出一张20美元的钞票,在柜台上推给她。她接过钱,找给我2美元,又递给我一张表格。我指着表格对她说,“我是徒步旅行的,所以没法儿填‘汽车’这一栏。”我冲她一笑,但她并没有反应,“还有,我现在暂时没有住址,因为我在旅行,所以……”

她打断我:“把你旅行完毕后要回去的地址写上。”

“你看,问题就在这儿,我还不知道旅行完之后我打算住哪里呢,因为……”

她厉声喝道:“写你亲戚的,也可以写你老家的地址。”

“好吧。”说完,我把艾迪的地址填了上去。实际上,母亲死后的四年之间,我与艾迪的关系已经渐行渐远,我已经无法再把他当作我的继父看待了。尽管我们一起搭建的房子尚在,但我已经无“家”可归。虽然利夫、卡伦和我的姐弟关系无法改变,但我们也已渐渐疏远,有了各自截然不同的生活。一个月前,在经历了一年难挨的分居生活之后,我和保罗终于结束了我们的婚姻。我有一些有时以家人相称的挚友,但我们之间毕竟没有血缘关系,情谊也是时断时续,因此这些好友只是我口头上的家人,并非真正的亲人。小时候,母亲常常说血浓于水,我对这个观点一直有异议。而今,母亲的观点是对是错已不再重要,纵然我伸出双手去接、去捧,而这“血”与“水”却都从我的指缝间流逝了。

“给你。”我一边说一边把表格从柜台上推给那位老妇人,但她并没有马上转向我这边,而是盯着柜台后桌子上的一台小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晚间新闻,是有关“辛普森杀妻案”庭审的报道。

“你觉得他有罪吗?”老妇人问道,她的双眼仍没有离开电视屏幕。

“可能吧,我觉得现在下定论有点儿为时过早了。我们的证据还不充足呢。”

“绝对是他杀的人!”她高声道。

老妇人终于把一把钥匙交到了我手中,我走过停车场,来到了旅馆几乎最边上的一扇门前,打开门锁,进了屋。我把东西放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了软软的床上。虽然置身于莫哈维沙漠中,但这房间却异常阴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发潮的地毯和消毒液的味道。房间的一角,一只连着通风管道的白色金属制方形机箱嗡嗡作响,这是一台蒸发式冷气机,吹了几分钟的冷气后,冷气机随着惊天动地的“咔嚓”声自动停止了运转。这巨大的响声,让我那苦痛的寂寥显得更加难耐了。

我想出去转转,给自己找个伴儿,这种事儿简直太简单了。但现在在我看来,与没有感情的人亲密交欢简直荒谬至极。即便如此,我仍渴盼有个身体能紧紧地抱住我,让我把其他一切统统忘却。我从床上站起来,逼自己赶走这股欲望,试图让脑中的杂音停歇下来。而脑中的声音仍在喋喋不休:我可以去酒吧,让一个男人请我喝酒,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可以把他带回房间了。

这股欲望让我有了给保罗打电话的冲动,当时他已成了我的前夫,但他仍是我最好的朋友。母亲离开后的几年中,虽然我竭力疏远与他的关系,却同时也在努力向他靠近、对他依赖。在为婚姻问题僵持不下、谁也不愿开口的冷战间隙,我们也曾享受过快乐的时光,也曾难得却实实在在地品尝过幸福一对儿的滋味。

角落里的金属机箱又自动运转起来,我走过去,站在机器前,任由凉飕飕的冷气吹在我裸露的双腿上。我穿的衣服是我自从前一晚离开波特兰时就穿在身上的,浑身上下没有一件不是崭新的。穿着这身徒步旅行的行头,我有点儿超然游离的感觉,仿佛不是我自己。我穿了一双带有金属扣襻儿的皮革制徒步靴,里面穿着一双羊毛袜,下身穿一条蓝色短裤,看上去派头十足。内裤是由特殊的速干材料做成的,上身穿一件运动胸罩,外面套一件纯白色的T恤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