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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并不多余的话
回过头来看看,风波里的“掏鸟案”,如同一场大戏,折射出了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的桩桩难题。在这起舆论大戏里,各方粉墨登场,终究没有哪方获胜,均以失败落幕:
本案的被告人,虽身受高等教育,却如法盲一般,“明知法有禁,偏向禁区行”,守法意识如此淡薄,令人唏嘘。反观社会其他民众,知法、懂法、守法情况如何,或不可妄断,或可见一斑。
本案的媒体人,虽深谙新闻报道之要在求真求实,却亦如“闻盲”一般,偏听偏信,自编自撰,为博眼球、争市场,热衷于以“标题党”的形式炒作案件,大搞舆论审判,竟还美其名曰监督司法,可笑至极。需要反问的是,你未能真正理解法律条文规定,未能在案件报道、评论中保持中立,完全站在一方立场之上,大加渲染,这究竟是在监督司法,还是在干扰司法?回想其他的热议事件,媒体人的角色如何,或可自行判断。当然,从后续纠偏的舆情发展来看,多数媒体人的职业操守还是应予以积极评价的,这也恰是未来真正实现舆论监督司法、监督权力的业界良心。
本案的司法人,虽能严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藩篱,依法断案量刑,但在明知量刑过重的情形下,为何不能启动法定的特殊减轻处罚机制呢?法律不外乎人情,司法官,乃职司法律之人也,连法律都浸润着人情伦理,职司之人缘何这般无情?法律的实施,决不是让司法官落为冰冷的司法机器,而是在法律现有规定中定纷止争,还人情伦理一份应有的天地。
(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