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帝国主义”到“苹果主义”——论乔布斯的“精英创新”(1)
很多人认为“越多即是越好”,很多企业,着重于一种互联网式的平等主义,高举“大众智慧”和“开放创新”。将所有的观念收集于意见箱,付之于书中、学术研究中,最后生产出集体智慧。
但,苹果不同。
乔布斯创立它,离开它,又于1997年回归它,他建立了一个精密的创新工厂,并遵从另一条创新公式——更精英更个性。
【一个修炼成精的“苹果精”】
苹果公司深信精英文化,这种“苹果的工作是独一无二的”文化,使得苹果公司在全球最佳雇主排行榜上都名列前茅。
我们来看看乔布斯的指导理念,看看苹果是如何一步一步地“修炼成精”的。
1.Think Different:“电影导演式创新”
这条法则反映在iPad平板电脑中,这是一款有潜力的颠覆产品,很明显地集乔布斯的品味与观点于一身,它也贴上了苹果早先的市场座右铭:Think Different。
观察家、企业和政府创新顾问约翰·考说,苹果代表一种“电影导演式创新”。他说,在项目领导的个性和产品之间,有一种紧密的联系。电影由强有力的导演打造,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希区柯克的《迷魂记》和卡梅隆的《阿凡达》。在苹果,产品与最终设计领导乔布斯存在联系。从电脑到手机,苹果的产品以“时尚、强有力、娱乐大众”而闻名。他设计产品,忌复杂,去芜存精,绝不向工程师脑中塞进所有的功能。
科技预测家和硅谷顾问保罗·沙佛说:“苹果的品质定义曾是约束的设计。”约束,这是乔布斯的个人品味——乔布斯的黑色高领毛衣、蓝色的牛仔裤、跑鞋,这就是一种象征。
数年前,在乔布斯的家中,他说他喜欢整洁、节约的内部空间,他还解释说要在卧室里采用简单的木椅,保持高雅风格,他喜欢20世纪家具设计师George Nakashima的作品。乔布斯曾说,伟大的产品必有品味。品味,是学习、观察、深透过去与现在文化的副产品,同时也是“向人类过去所为表达自我,并将这一切带入自我所为”。他的产品设计哲学不是从会议中或者从市场调查中得来。他的同事说,乔布斯公式依赖于固执、耐心、信仰和直觉。他深入硬件与软件设计选择,这些都需要他亲自肯定或否决。当然,他是大团队的一员,而不仅仅是一个领导。实际上,他常将自己描述为团队领导。在挑选团队关键成员时,他试图寻找以倍数增长智能的因素。
真正出众的设计师、工程师、管理人才,在他看来,不只比好的人才优秀10%、20%或者30%,而是好10倍。他们的贡献是神奇产品的原材料,他们使得用户重新思考自己的观念,如到底是音乐播放器,还是手机。哈佛商学院大卫·B.约夫说:“真正的科技创新带来飞跃,它期待能找到别人不知道的,但却人人所有的,然后重新定义产品,将其表现出来,乔布斯就是这么干的。”
无疑,乔布斯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市场推广人员和表演者,同时也是一个科技的倾听者,他自己称这是“追踪科技超前指引”,并以此来判断市场上有趣的创新。
2.苹果的“N精主义”
汉字的“精”内涵深广。任何一个复合词也无法取代它。于是,便有了N个精复合的“N精主义”概括苹果文化。
这个“精”体现为:精英主义、精简主义、精专主义、精细主义、精湛主义、精美主义。
这些以“精”为核心的文化要素互相关联、同时并存。
“精英主义”是苹果的人才文化。
一群想“改变世界”的精英聚集在苹果旗下,组成一流的团队。苹果所招募的人都是顶级大腕,这才使得苹果产品“有范儿”。
这些顶级大腕人才,包括参与第一台苹果机生产而大显身手的制造天才沃兹(Stephen G.Wozniak)以及百事可乐前总裁约翰·斯高利。
乔布斯认为,精英和普通员工的产出差异是10倍,甚至几十倍。这种精英主义人才思想,在美国电视剧《加里森敢死队》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支队伍中的每一个人都身怀绝技,他们深入敌后,屡立战功。
“精简主义”可以导致“精专主义”,聚焦在少量产品或一个产品的少数指标上,并由“精细”达到“精湛”,最后做到极致便是“精美”。
苹果的产品线,长期保持在10条之内,并以少量产品达到最高的市场占有率。2010年iPad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85%。
苹果的战略思路,很符合西方教育家吉姆·柯林斯的三环模式或刺猬理论:做自己最擅长的、最有激情的、能赚钱的。
苹果的“精简主义”和“精细主义”在中国也符合老子的“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这是普遍的大道真理,是其成功的“道理”。
中国企业需要摆脱浮躁、贪大、粗放的文化,借鉴苹果“N精主义”,走向以“精”为特点的内涵式发展之路。
第一,异行精神
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的精神,简称“异行精神”。这是精英人才的性格特征。精英总是与众不同,这种“异行精神”总是表现为“颠覆式创新”,颠覆行业模式、带来行业革命:革命性的Mac(Macintosh,苹果电脑)、革命性的CD和DVD驱动器、革命性的iPod、iPhone和iPad等。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中提到的“跟着直觉和好奇心走,不被教条束缚”,是其“异行精神”的最好注解。他是一个“右脑导向者”。相反,一个人如果“跟着逻辑理性走,不违背既定规则”,他就是“左脑导向者”。左脑导向者往往是循规蹈矩的,不可能标新立异、特立独行。
这是一个理性主义至上的时代,是一个“阳(理性)盛阴(直觉)衰”的时代,中外教育的主流是培养“左脑导向者”。这就是乔布斯当初离开学校的真正原因。
“慧”和“智”是两回事。人类经历了“大慧无智”、“大慧初智”、“智长慧隐”、“智增强化”、“智成灵生”几个阶段。其中“智长慧隐”期代表性的思维模式是亚里士多德演绎法。“智增强化”期代表性的思维模式是培根的归纳法。“智成灵生”期代表性的思维模式是爱因斯坦的直觉法,属于慧性思维。
乔布斯就属于“慧性思维类”。“异行精神”的思维本质是“慧性思维”。乔布斯早期不受约束的嬉皮士生活方式奠定了他“异行精神”的基础,而他参禅悟道所培养出来的“慧性思维”,才是他“异行精神”的真正内核。
因为,真正的“异行精神”必须符合宇宙大道,否则就是胡思乱想、胡作非为。(当然,乔布斯的修行并不到位,他的标新立异、特立独行也常有出偏的情形)
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智能化知识要每天增加,而慧性培养与感悟大道则需要减少脑中的理性智识。当理性智识减少为零,则大道浮现。智用脑,慧凭心。
当西方学者正在利用中国黄老文化和东方佛学撬开慧性宝库大门时,我们华夏子孙更应自觉开发慧性并产生颠覆性创新思维。中国的企业家要学习乔布斯,并尽快成为左右脑平衡、慧智双运的领导者。
第二,艺技主义
乔布斯是一位具有艺术家气质和高度美学素养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他是少有的跨界人才。
自从大学专业细分之后,这种人才就越来越少了。他弥合了艺术和技术的界限,能够用技术表现艺术,就像在皮克斯公司用数字技术演绎影视艺术一样。
他更能够艺术地运用技术,诗一般地创造产品,以致苹果的每一款产品都堪称艺术品。如,iMac蓝莓、葡萄、草莓色系的机箱,而智能手机iPhone系列,以其时尚、前卫的外观,迅速征服了消费者。
这种融合艺术与技术的产品文化,在此称之为“艺术化技术主义”,简称“艺技主义”。
乔布斯对这种产品文化的培育,就像严格苛刻的著名指挥家卡拉扬。卡拉扬曾经指挥柏林爱乐乐团重新演奏欧洲古典音乐。他要求每个乐手对于每个音符细节都要精准把握,容不得半点含糊。乔布斯甚至对看不见的电脑主板都要求具有美感。他的名言是:“了不起的木匠是不会用糟糕的木头做柜子背面的,虽然没有人会去看它。”
艺术是有情感的。艺术地运用科技,所产生的人性化技术符合高科技时代的顾客要求。
现代科技的演进,应验了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的预言之一:“从强迫性技术向高技术与高情感相平衡发展。”
苹果之所以被称为苹果教派,并引发粉丝们宗教般地崇拜,就在于其技术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性化情感与美感。
第三,PK精神
PK,即Player Killing,是对决、决斗之意。
乔布斯身上具有这种傲视群雄、唯我独尊的江湖霸主精神,也有人称之为角斗士精神。他永远认为自己是最棒的、永远不服输。还是送给他一个符合IT行业的概念,“PK精神”吧。
这种强势的“PK文化”,直接来源于美国的“挑战文化”(challenge)。美国人的口语中,经常出现“挑战”一词。他们喜欢做有挑战性的事情,也愿意挑战对手。橄榄球、篮球等对抗性的体育运动就是这种挑战文化的教化工具。西点军校到处可见的口号,“GOARMY,BEATNAVY”(“陆军胜利,打败海军”),衍伸含义是“击败对手,必争第一”。这就是这种美国文化的结晶。巴顿将军则是这种PK文化的代言人。
苹果面对对手总是迎面痛击,绝不手软。他或是当面辩论,或是广告攻击。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锤砸大哥IBM的“1984”广告。
苹果的“PK精神”来自于其精英主义的自信和海盗般的孤傲。
而在中国,我们更多地奉行“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争而善胜”;“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当然,因为国情的不同,中国企业家对于苹果的所谓“PK精神”需要批判性借鉴。但是,我们中国企业同时要发扬中国人的“亮剑精神”,自强不息,拼搏进取。
第四,“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并非贬义词。这是美国文化的一大特征。美国文化强调,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可以有自己的个性并与众不同,他有着自由选择的权利。乔布斯则把这种本土文化在管理上和产品上进行发挥和放大。
乔布斯的员工曾说过:“什么中层、部门、领导,这些词我们统统没有,这就是我们独一无二的地方。”在乔布斯的王国里,上下级之间可以直呼其名、直抒己见,人们可以在各方面与众不同,这恰恰是精英们所喜欢的氛围,这才容易催生与众不同的创新。
个人主义的企业文化,在产品层面则是个性化地对待客户。苹果产品有着丰富的个性化选择设置及外观变化;苹果的专卖店也是个性化的一对一服务。
时至今日,“官本位”的文化还在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在此,我们需要借鉴美国及苹果重视个人的文化,对内,建立真正的人本文化——以人的尊严和价值为本,并解放人的创造力;对外,则需要注重研究和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并推出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一个让比尔·盖茨感到害怕的人——魔鬼精英乔布斯】
按照我们对这个时代的定义,史蒂夫·乔布斯一定可以在精英人士中排在前列。平民出身,个人奋斗,高科技产业,天才的创新意识,敏锐的商业嗅觉,也许,还可以加上纯粹自我的着装风格和坏脾气……何况,他生前是苹果公司的总裁,还是娱乐大佬、迪斯尼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
乔布斯的人生是不可复制的,就连他的坏毛病都会成为他人生传奇的一部分。不过,从他身上,可以看到这个时代的潮流、喜好和评判方式。
1.“这家伙太可怕了”——“微软的桌面系统都是抄苹果的”?
在当今美国的IT行业,要说备受尊崇的人物,不见得是富甲天下、称霸全球的比尔·盖茨,而是……或许我们应该这么说,能让无往而不利的比尔·盖茨感到惧怕的人,就是苹果电脑的创始人、电脑动画权威皮克斯公司的所有者史蒂夫·乔布斯。
“这家伙太可怕了!”盖茨这样对朋友说。
事实上,尽管如今微软几乎控制了全球电脑的桌面系统,仍然会有使用苹果电脑的技术人员说:“没有苹果的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比尔·盖茨的微软,微软的桌面系统都是抄苹果的。”因此,当一向狂放不羁、极具个性的史蒂夫·乔布斯嘲笑微软“他们抄我们”的时候,这话就显得底气十足。
虽然同样具有少年从大学辍学、20出头就创办了自己的电脑品牌,并迅速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先行者和亿万富翁的经历,盖茨与史蒂夫仍然没有可比性。史蒂夫特立独行的个性、锐意创新领导潮流的创举、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经历、坚韧而强悍地力挽狂澜的能力,以及他在电脑界和娱乐界无可匹敌的影响力,都是市场占有率和财富远远大于乔布斯的盖茨无法企及的。
就像,无论在多么正式的场合,只有乔布斯敢永远以他那身黑色套头衫配牛仔裤出席。他总是那么特立独行,总能给人们带来传奇和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