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中外电商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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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国电子商务的环境支持

1.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商务模式,要求必须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包括适宜的社会环境、竞争环境、管理和服务环境等。为此,政府强调市场化原则,主张发挥私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鼓励私人投资,建立自律性产业规范与规则,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

2.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需要适宜的制度环境。为此,政府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电子支付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电信技术标准等,为其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如1998年10月,克林顿总统颁布了《互联网税收自由法案》,规定3年内免征互联网或互联网接入使用税;2000年6月,国会众议院通过《电子签名法》,使得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促进电子商务全球化

互联网全球性开放的特点,使得建立网上国际贸易自由区成为可能。为此,必须打破地区、国家和国际之间的界限,建立一套国际统一的贸易规范与法律框架。包括对电子合同的认可、接受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类似授权程序的规则,制定争端解决机制,制定权责明确的根本原则等。鉴于此,政府率先实施网上贸易免税政策,并主张和推动各国对网上贸易免征关税。1998年5月,克林顿总统亲赴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敦促各国支持美国关于电子商务完全永久免税的建议。尽管发展中国家存在种种担心,但132个成员国还是签署了《关于电子商务的宣言》,规定至少1年内免征互联网上所有贸易活动的关税。

4.确立一致性原则

美国政府认为,对互联网采取完全不同和多重管理措施,只会阻碍自由贸易和全球商业发展。为此,依据“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所确定的原则与相关政策建议,美国大力促进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对其“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的认同。事实上“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一出台就受到发达国家的普遍支持,成为商讨全球电子商务政策及法规问题的准则。1997年12月,欧盟与美国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则达成协议,承诺建立“无关税电子空间”;1998年5月,世贸组织132个成员国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宣言”,随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也接受了关税豁免建议,世贸组织也已认可这一原则;1999年2月,欧盟又提出建立一个旨在协调全球通信,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国际宪章的提议;1999年5月,美、日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在关税、税收、隐私权、身份确认等方面确定了共同原则,强调了两个经济大国在电子商务方面进行磋商与合作的重要性,表明两国意欲通过他们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与影响,联手制定电子商务全球框架,以保持和增强两国的领先地位。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

1993年,美国政府颁布“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行动计划以及信息高速公路规划,计划投资4000亿美元,用20多年时间,逐步将电信光缆铺设到所有家庭用户;1994年美国政府提出建设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的倡议,旨在通过卫星通信和电信光缆连通全球信息网络,形成信息共享的竞争机制,全面推动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2000年美国政府向信息和通信产业投入8.5亿美元,政府还提供1.1亿美元用于发展第二代互联网,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

6.促进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

美国政府在促进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方面也不遗余力,连总统、副总统都亲自上阵。比如,在互联网商业活动还不充分时,政府出钱使互联网免费运行,直至近年在互联网走上轨道,能自行良性快速发展壮大时为止;还规定美国政府的各个部门1997年必须在互联网上购买不少于450万件的商品,把指标分散开来,分配到政府各地和各部门,以培养在互联网上购物的习惯和环境。

1997年5月,克林顿公布了一个政策,即Internet免税区,即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互联网所购买、销售的商品不加税,包括关税和商业税。这个政策已得到加拿大、日本、欧洲等国的不同程度的支持。

在推动电子商务的革命性发展中,美国政府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在规划、政策、示范推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等几个层次上,宏观地把握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此同时,联邦政府把电子商务发展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事务及相应的利益、权利、责任广泛分散给了地方政府、私有机构、企业、国际组织,地方政府着眼于本地环境建设,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在竞争机制下开展网络建设,企业用户搞好自身的内部网络建设,并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实现内部网与互联网的互联。这样就充分利用了全社会的能动性,使电子商务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壮大起来。

目前,美国企业普遍利用互联网这个便捷的通路来开展交易,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GE、Cisco、Intel、IBM、Compaq、Dell、HP等公司,都在网络上达成巨额的交易。电子商务的冲击影响到经济结构中的每一个方面。美国价值高达20亿美元的保险是通过网络卖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来购买商品。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正积极引领着美国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善。

国际电信联盟(以下简称“ITU”)发布《2014年信息与通信技术》报告称,到2014年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将达到约30亿户,在美国,近2/3人口使用互联网。由于互联网及其相关应用的快速发展,美国信息科技产业的成长占全美总经济成长的1/3,提供了700万个工作机会,降低通货膨胀率至少一个百分点。2013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约2590亿美元(约为1.6万亿元人民币),相比2012年的2255万美元(约为1.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4.8%。尽管电子商务的前景依然十分光明,但是2012年美国的线上交易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也才不过6%。很多研究都认为,这一比例将最终达到20%或是更多。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将有更多品类的销售额转移到线上。电脑、消费电子等3C产品以及服装、服饰占美国线上交易额的最大部分,二者加起来预计2013年将占42.9%的交易额,预计2016年将达到45.6%。然而大宗产品例如汽车配件以及食物和饮料的线上销售额并不令人十分满意,但是这也预示着电商巨大的成长空间。目前,这些商品的销售大部分还是来自线下。eMarketer数据显示,预计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在2012~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仍将达到15.0%,这是同类机构中最为迅速的。

电子商务网上销售有巨大的利润。网络经济活动对美国经济已经产生了显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