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天使之梦(2)
不久,这一带群山终于迎来了春天,到处都点缀着碧绿和金黄,春风习习,花香醉人。奥利弗心灵的创伤渐渐地愈合了。人们又可以听见他粗声大嗓的声音了。还像从前那样,他说起话来用词文雅,兴致勃勃。
4月份,奥利弗所有的知觉都复苏了。有一天他正好站在自己的小店铺前注视着广场上涌动的万物,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在说话,这声音越来越近。一听见这个单调、慢吞吞的声音,他内心沉寂了20年的一幅画面忽然又闪现出来。
“就要到了!照我的推算,时间应该是1886年6月11日这一天。”
奥利弗扭过头,看见那位身材魁伟结实的传道先知从他的身边走过,就像他年轻时在尘土飞扬、通往葛底斯堡的路上碰见过的那位先知。
“那个人是谁?”他问身边的一个人。
那人瞧了瞧,然后笑了一下。
“那是巴克斯·彭特兰。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很多亲戚都住在这儿。”
奥利弗快速地舔了舔大拇指,然后微笑着问道:
“世界末日到了没有?”
“据他说这一天随时会到来的。”那人说道。
不久以后,奥利弗便遇到了伊丽莎。一个春天的下午,他正躺在他的小办公室的皮沙发上,听着广场上人们的吵闹声,感到浑身舒畅。他想起肥沃的黑土地上突然开放出艳丽的花朵,想起泛着白沫、沁人心脾的啤酒,想起挂满枝头的朵朵李子花儿。接着,他听见一个女人疾走在大理石路面上的声音。他急忙站起身来,赶忙穿上他那件刷得整洁干净的黑色外衣,正在这时,那个女人已经进了店门。
“你瞧瞧,”伊丽莎抿起嘴,带着责备般的笑容说,“我要是个男人就好了,可以成天什么事都不干,只需要躺在沙发上享清福就行了。”
“下午好,小姐。”奥利弗说完后朝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没错,”他说道,薄薄的嘴唇边上浮现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看来你是抓到我在这里休息喘气了。其实,我在白天是很少躺下来休息的。不过自去年以来,我的身体一直很不好,没法像以前那样干活了。”
他说完这句话后沉默了一会儿,脸上故意摆出很沮丧的模样。“唉,老天爷,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得了吧,”伊丽莎轻蔑、精神抖擞地说,“照我来看,你根本就没什么病。你身高马大、年轻力壮、正当盛年。你多半是自己胡思乱想才导致这样的。很多时候,人们自以为生病了,但其实大多数都是心病。我想起三年前在荷敏尼镇上教书的时候,曾经得过肺炎。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活不了了,但我最后还是挺了过来。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天我刚坐下来,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正在‘休息’。我之所以记得这件事是因为,当时那位弗莱彻老大夫刚好给我看过病。他走出去后便对我的表姐莎莉直摇头。他刚一走,我表姐就对我说:‘哎呀,这可怎么办呀,他告诉我你每次咳嗽都会有血,看来你染上肺炎了。’‘别瞎说。’我说。我记得当时自己还大笑了几声,然后故意不当一回事;我对自己说,我才不在乎呢,我要耍弄他们一回。我才不相信这个呢。”她冲奥利弗神气地点了点头,然后得意地抿了一下嘴唇,接着说:“‘还有,莎莉,’我又说,‘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去的,整天担心发愁也没什么用。也许我们明天就会出事,也可能以后出事,但早晚总会摊上的。’”
“啊,我的天!”奥利弗悲哀地摇了摇头,“你这句话可算说到点子上了,还从来没有人说得如此明白呢。”
老天保佑!奥利弗无可奈何地暗自叫苦不迭,她还要说多久呀?不过,她长得倒还不赖。他欣赏着她苗条、修长的身段,注意到她白皙的皮肤,看到她那双黑褐色的眼睛始终像个孩子似的望着你。她那头乌黑的秀发紧贴着白净的额头朝后梳过去。每次在她开口说话之前,她都会好奇、若有所思、习惯性地先噘一下嘴。她说起话来不紧不慢,而且还往往拐弯抹角、绕来绕去,搜索全部记忆,得意扬扬地把自己说过、做过、想过、感受过、思考过甚至回答过别人的内容重温之后,才会回到正题上来。
他正在瞧着她的时候,她忽然收住了话头,用那只戴着整洁手套的小手托起下巴,噘着嘴,若有所思地朝远处凝视着。
“哎呀,”过了一会儿,她接着又说道,“既然你身体逐渐好转起来,而且又整天躺在那里耗费时间,还不如想点办法活动活动脑子呢。”说着,她打开随身带的皮包,拿出一张名片和两本厚书来。她郑重其事、一字一板地宣布:“我的名字叫伊丽莎·彭特兰,我是拉金出版公司的业务员。”
她的语气中透出一股自豪与高贵。老天保佑!她原来是个推销书的!甘特心想。
伊丽莎翻开一本封面上绘有刀枪、旗帜和桂枝图案的黄色厚书,然后说:“本公司现在推出这本名叫《炉边诗词集萃》,还有这本叫《拉金家庭医疗大全》,该书提供了500多种疾病的防治指导和说明。”
“不错,”甘特微微笑了一下,快速地舔了舔大拇指,“我想在里面肯定能查到我的病的。”
“哎,说对了,”伊丽莎神气地点了点头,“好像有人说过,读诗为的是怡情养性,读拉金医书为的是强身健体嘛。”
“我很喜欢诗歌。”甘特边说边用手指翻着诗集的书页。当翻到《武士之歌》一节时,他满怀兴致地停了下来。“我小时候一背就是几个钟头。”
他把两本书都买下了,伊丽莎收起样书,站起身来用好奇而又尖锐的眼光将这个盖满灰尘的小店铺扫视了一下。
“生意怎么样?”她问。
“不太好,”奥利弗愁眉苦脸地回答,“连勉强维持生活都难以做到。我是个外地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
“得了吧!”伊丽莎生气地说,“你应该到外面去跑跑,见见人。你需要做点事来分散一下精神,别老想着自己。我要是你,就会努力找活干,并且加入到镇子的发展中去。我们这个小镇具备发展成大城市的各种条件——好风景、好气候、自然资源等,这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干才行啊。要是我手头有几千块钱,我一定会让它们派上用场的。”——她朝他狡黠地挤了挤眼,然后像个男人似的、有趣地握紧了拳头。她一边大声说话一边伸出了食指:“你注意到角落里的这块地了吗,就是你现在站的这块地?再过几年地价就会翻倍。你瞧,就是这儿,”她像个男人似的比画着。“他们肯定要从这儿打开一条路过去的。等路一旦修好……”她若有所思地噘了噘嘴,“这块地产就更值钱啦。”
她继续不停地谈论着地产,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她看来,整个小镇就像一幅巨大的蓝图:她满脑子神秘地装满了各种数据和估价——谁家有块地、谁把它卖了、卖多少钱、实际价值、将来的价值、首次及第二次可以抵押多少,等等。伊丽莎一说完,奥利弗就想起了自己在雪梨的经历,于是便厌恶地说:“我这一辈子除了需要一间房子栖身之外,什么地皮也不会再要了。这种事情只会徒增我的烦恼,结果还不是让那些收税的发了财。”
听到这话,伊丽莎露出震惊的表情,好像他说了什么离经叛道的话似的。
“哎呀,你可别那么说!”她说。“你要学会未雨绸缪啊,你说呢?”
“我现在正过着苦日子呢,”他闷闷不乐地说,“只要给我一块八英尺大小的地块用以安葬自己就足够了,别的我都不去多想。”
两人渐渐谈得越来越投机了,他一直陪着她走到了店铺的门口,又目送着她穿过广场。她神态端庄地走过广场。等到路边的时候,双手轻轻提起裙角,适时表现出迷人的女性美来。他转过身回到自己的大理石店铺,心里不由自主地涌起一份早就逝去的喜悦。
伊丽莎是彭特兰家族中的一员,这是该地区最古怪的家族之一。谁也说不清彭特兰这个姓的确切来历。革命战争结束后,一个兼有苏格兰和英格兰血统的矿师,就是我们这一代彭特兰家长的祖父,来到这里寻找铜矿。他在这里住了很多年,跟本地一个垦荒的女人生了几个孩子,于是他就成了今天这个大家庭的祖父。后来他却不辞而别,踪影全无,那位女人也就自认她和孩子们都姓彭特兰了。
目前彭特兰家族的户主就是伊丽莎的父亲,他是前面出现过的先知巴克斯的弟弟,托马斯·彭特兰上校。他们还有一个兄弟,在7月战争里阵亡了。虽然彭特兰上校的军衔并非因为显赫的战功而得来,但是却来得名正言顺。巴克斯曾在百希洛战场上拼杀过,但是他一直没有能够升职到下士之上。而上校则在家乡率领过两个连的志愿军,保卫过本地的要塞。直到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那个要塞仍然固若金汤。当舍尔曼率领的残余部队来到那里后,志愿军们便都埋伏在岩石或大树背后,向那些散兵发动了三次攻击,然后便悄悄地解散回家保卫妻儿老小去了。
彭特兰算是本地资格最老的家族之一了。但是历朝历代他们都很贫穷,因此也就不会摆什么绅士架子了。该家族通过婚姻嫁娶,出过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也通过同族内相互结亲,出过一些精神病患者和先天的白痴。不过总的来说,这个家族在智力、地位等方面,都要比其他山民明显高出一筹,因此在当地颇有地位,也颇受人们的尊敬。
彭特兰一家人的长相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虽然各人之间长相有所区别,但是他们共有的典型特征却更为突出。他们都长着高挺、结实、浑圆的大鼻子,性感的嘴唇将文雅与粗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们思考问题的时候,嘴巴就会变得非常灵活;他们有着饱满、睿智的前额,扁而不平的面颊。这个家族的男性大都脸色红润,中等身材,体形大都臃肿、结实,偶然也会出现一个细瘦的高个子。
托马斯·彭特兰子女众多,但他所有的女儿之中,只有伊丽莎一人活到了今天。她有一个妹妹几年前生病死掉了。他们把她得的病叫作“可怜珍妹的淋巴结核”。全家共有6个儿子:老大亨利,今年30岁,威尔26,吉姆22。再下来就是18岁的撒迪厄斯、15岁的埃尔默、11岁的格里利。伊丽莎今年22岁。
排行最长的四个孩子,亨利、威尔、吉姆和伊丽莎,都是内战结束后的几年里长大的。当时的生活又穷又苦,所以现在他们都不愿意再提起那段日子。但是艰辛的生活经历已经深深地印在他们的心底,留下的创痕至今难以抚平。
那些年月给孩子们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使他们养成了一种极其吝啬的性格,对产业十分贪婪,同时渴望尽早逃离这个上校家庭。
“爸爸,”伊丽莎第一次带着奥利弗走进她家客厅时,她浑身透出成年女性的端庄,对父亲说,“我想向您介绍一下甘特先生。”
彭特兰上校从火炉边的摇椅上缓缓站起来,合上手中的一把大刀子,又把正削着的苹果放在炉台上。巴克斯叔叔正在用刀削一根木棍,这时也抬起头来慈爱地望了望他。正一如既往修剪着粗指甲的威尔,也停了下来,像个鸟儿似的冲来客点了点头,眨了眨眼。这家的男人们都喜欢摆弄随身带的刀子。
彭特兰上校缓步朝甘特先生走过去。他的年龄介于五六十岁之间,身材矮胖,面色红润,蓄着家长式的胡子,脸上露出这个家族特有的得意神色。
“是W.O.甘特先生吧?”他拖着调子、假装殷勤地问道。
“是的,”奥利弗回答,“正是。”
“我们听伊莎说起过你,我想还不如叫你L.E.甘特好呢。”上校边说边向他的听众们眨了眨眼。
屋子里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声,彭特兰家的人都觉得非常开心。
“哎呀!”伊丽莎大声叫起来,然后用手捂住了自己的高挺的大鼻子。“爸爸,你这个人哪!你怎么能这样跟人家开玩笑呢。”
甘特强作笑脸地撇了撇嘴。
“这个老不死的。”他心想。他肯定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想出这么个俏皮话来损我的。
“你以前见过威尔了。”伊丽莎说。
“以前见过,以后也见过啦。”威尔一边说,一边眨了眨眼。
等笑声平静下来之后,伊丽莎又说:“这位就是人们常说的巴克斯叔叔。”
“正是我,长官,”巴克斯愉快地说,“和传说中的一样,甚至更了不起。”
“在外面人们都管他叫巴克阿斯,”威尔边说边冲大伙眨了眨眼,“但是我们在家里都把他叫作比哈阿斯。”
“我看,”彭特兰上校又郑重地说,“我看你一定担任过很多次陪审团成员吧?”
“没有,”奥利弗的脸上露出生硬的微笑,此刻他已决定硬着头皮接受更为难堪的情况了。接着他又问道,“为什么?”
“因为,”上校又朝周围的人看了看,“我觉得你追女孩子倒很有一手嘛。”
接着,在哄笑声中,门开了。从外面又走进来几个人,他们是:伊丽莎的母亲,一位神情憔悴、普通的苏格兰女人;吉姆,一位面色红润、神情矮胖的年轻人,他长得跟其父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缺少那撇胡子;还有撒迪厄斯,一位性情温顺、棕色头发、棕色眼睛,跟牛一样健壮的小伙;还有排行最小的格里利,一位只知道傻笑的男孩,他老是发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啸叫声,惹得众人大笑不已。这个孩子今年11岁,大脑先天发育不足,身体虚弱,患有淋巴性疾病。但是他那双皮肤白净、经常湿漉漉的小手却能拉几下小提琴,他无师自通,气度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