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汉语汉字的产生及其神圣化(8)
再以我国先秦两汉时期的匈奴为例。据匈奴史的研究(林幹,2007)[47],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匈奴人的氏族公社开始解体并进入奴隶社会,其标志就是秦二世元年(前209)冒顿杀其父头曼自立为单于,建立了北方草原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即“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史记·匈奴列传》)。匈奴王朝是以匈奴人为主体并包含诸多“匈奴别种”的“百蛮大国”(《汉书·西域传》),堪与中原王朝相抗衡。然而如此庞大的一个帝国,照样是“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史记·匈奴列传》),说明君王命令的下达与传递,仅凭“言语”即可,并不需要“文书”,当然不需要文字。
汉代史书也记载匈奴人曾借用过一些汉字,但都是用于特定的场合。如汉文帝时叛逃匈奴的中行说曾“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史记·匈奴列传》),但那也只是用来记记账而已,并不是成系统的使用。另外,匈奴朝廷也曾多次向汉朝传递书信,但也仅限于外交文书,应该是由匈奴朝廷中归顺的汉人所代笔,并不意味着在其国内也采用文书进行管理。
由此可见,奴隶制国家可以有文字,也可以没有文字,而夏朝“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
至于裘锡圭(1988)认为“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传下来这件事”即可“反映”夏代的“原始文字有了巨大改进”[48],这也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只要看一看夏王朝“完整的世系”,其中共有十四世十七王前后相继,内容何其简单,仅凭口耳也能相传,何必需要经过“巨大改进”的文字?而且,这个所谓“完整的世系”,各家古史的记载也并不一致,哪来的“完整”。如果这是夏人用“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下来的,为何会有这诸多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恰恰可以看作夏人没有用过文字的反映。
事实上,这种状况不仅限于夏朝,连很可能用过文字的夏代商人的先公世系也是支离破碎,众说纷纭。
也许《周礼》的一段记载可以让我们看出端倪:“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帝)系,鼓琴瑟”(《春官·瞽矇》),这就说明,前代的世系往往是由“瞽矒”传唱下来的,采用的是口耳相传的“史诗”形式,根本没有文字什么事。
除了世系,还有夏商两朝的积年问题,甚至连西周早中期(即“共和元年”以前)诸王的在位年限,也是一笔糊涂账,还需要今人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来推测。
这就说明,文字即使到了商朝以及西周早中期,其应用还是不够广泛,国家的行政管理可能还是处在“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的状态,遑论夏代。这与汉字的早期功能有关,这一点下文还要展开讨论。
我们再来看其他可能用来推测夏人曾使用文字来管理国家的先秦文献记载。例如夏朝的法规,春秋晚期晋国的叔向曾提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左传·昭公六年》)。作为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存在“禹刑”,这是可以相信的,但也未必是书之于文字的法律。
一般认为,中国最早成文法的出现,迟至春秋晚期,即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左传·昭公六年》杜预注),比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约前1792-前1750)晚了足有1000多年。而且这一创新的举措还曾受到守旧势力的批评,被认为是亡国之兆。言下之意,法律是不可以写下来的。由此可见,夏朝的法律(如“禹刑”)与文字并无关系。若以为已经是书面的,那就是“以今律古”的结果。
又如,战国末期也有关于夏末有“图法”的传说。据《吕氏春秋》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益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先时览》)。不过,这一事件与《吕氏春秋》的另一项关于商末的记载如出一辙:“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先识览》),基本上是把出场人物换了一下。
按夏曾佑(2010)针对先秦文献中“桀纣之恶”传说的大量雷同现象,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今案各书中,所引桀、纣之事多同,可知其间必多附会。”[49]如果说“殷内史向挚奔周”事件还比较可信,那么所谓“夏太史令终古奔商”事件,出于附会、仿造的可能性就是极大的了。据此,夏末有“图法”的传说也就难以置信了。
而且这个说法似乎还暗示,商人所用的文字有可能是夏人传过去的。不过这里的“图法”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也是不清楚的,未必与商末向挚带到周国去的“图法”是一样的东西。如果确有一些像文字的东西,那也只是二里头陶文符号而已,还算不得文字。而此时的商人很可能已经超越了刻画符号阶段而拥有了真正的文字,哪里还需要这种落后的东西。
由此可见,夏人建立夏王朝,这一结果并未能促使他们创造或改进了原始文字。
也有学者在推定夏代的东夷人已有文字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论,“夏人既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其力量和文化程度应当比东夷多少要强一点。此时东夷既然已经使用文字(哪怕是很原始的),夏人应当也已产生文字”(俞伟超,2002)[50]。这样的推论,所依据的也是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没有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对文字使用需求的差异。
该说还以孔子关于“殷因于夏礼”(《论语·为政》)的说法,加上周人继承了商文字的事实,而推测商人也像周人继承前朝文字那样继承了夏文字,从而推论夏文字的存在,认为“当夏人建立起王朝后,自然以这种文字为夏朝的法定文字,并一直成为以后王朝的正统文字”(俞伟超,2002)[51]。其实,商人所“因”之“夏礼”,究竟是些什么内容,是否一定包括文字,还需进一步研究。这是因为,商、周之间的文字继承模式,未必适用于夏、商之间;对周人为何继承商文字,商人有否继承夏文字,必须联系其他诸多因素来考察。这一点,我们在第六章还要展开讨论。
上文也提到,在夏代之前,东方的夷人和偏西的中原人就已成为两大部落联盟。黄帝虽然是夷夏大联盟的首任盟主,但中原人并未能始终掌控联盟的主导权,五帝的更替就是在这两大联盟之间进行的。至于更替的方式是和平的“禅让”还是血腥的争夺,历来就有针锋相对的不同看法,但是“禅让说”更符合儒家的治国理想。我们认为,即使禅让制确实存在过,至少也是以双方势力的大体平衡为后盾的。中国封建时代也屡次出现过“禅让”,始作俑者当推篡汉的王莽,也许还是王莽首先悟出了“禅让”的真谛。每次“禅让”都是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刀光剑影。
从夏朝开始,中原人以独大之势打破了这种平衡,从此使“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由于中原人想要始终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力量尚不足以把东夷吞并,东夷人则不甘心永久失去当盟主的机会却又无力回天,因此导致这种矛盾和斗争此起彼伏。
按夏朝的建立和维持,虽然总体上是中原夏人取胜,但其建立之初,就遭到来自东夷联盟的伯益、有扈氏等部落的抵抗。而紧接着的“太康失国”事件,又导致夏朝领导权落入来自东夷集团的有穷氏手中近100年,其中还出现历时40年的“无王时期”。经过多年的战争,直到“少康中兴”,才基本上巩固了夏王朝的根基。此后的夷夏关系,不断有“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竹书纪年》)之类和平事件发生,大致是东夷人无奈臣服者居多。到了夏朝晚期,随着其国力的衰弱,“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史记·夏本纪》),而且反叛者也主要是东夷人,致使夏朝最终还是亡于以商人为首的商夷联军。
上文也提到,在一个部落联盟制的国家中,不同部落之间一般是各安所居,主体部落也不会主动地向其他部落传播自己的语言文化。就文字而言,即使夏人创造了汉字,也不会传播到东夷去。反过来推论,如果商人在夏代后期已掌握汉字,那就必定不是夏人所传,而是商人自创。因此,“商人造字”说应该更符合逻辑。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六章中展开详细讨论。
总之,汉语和汉字是具有神秘性、识别性和古老性等特征的语言文字,它们具备了被奉上神坛的基础,因而促使人们在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中产生超能观、崇老观、纯洁观等观念。我们将在以下各章中分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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