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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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火星历险(1)

在战神号狭小的机舱内,贾维斯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终于可以尽情地呼吸空气啦!”他欣喜地说道。“从那个空气稀薄的地方回来,感觉这里的空气简直浓得像汤羹一样。”他向着左舷窗外点了点头,不远处的月光照耀下,火星那平坦而荒芜的景色在眼前一览无余。

其他三人颇为同情地看着他——工程师普茨、生物学家勒罗伊,还有本次探险的宇航员兼队长哈里森。迪克·贾维斯是战神号这只大名鼎鼎的探险队的化学家,他们也是首批踏上火星这个地球神秘伙伴的人类。当然,这都是后话,此时距美国狂人多希尼以性命换来核试验的成功还不到二十年,而距同样疯狂的卡杜萨登月也不过十年。他们,战神号的四名成员,是毋庸置疑的先驱。除了六支月球探险队和以充满诱惑的金星为目标的命运多舛的德兰西号飞船之外,他们是第一批感受到地球之外的重力场的人类,当然,也是第一批成功地驶出地月系统的队员。经历了各种困难和窘迫后,他们能够功成名就,也算是实至名归——在地球上的适应室一呆数月,学着适应火星上的稀薄空气,试着忍受21世纪那古怪的感应发动机驱使下的狭小火箭舱内的虚空感,以及最为重要的,面对全然陌生世界的恐惧感。

贾维斯又伸了个懒腰,并用手指摸了摸他那因冻伤而红肿脱皮的鼻头。他心满意足地呼出一口气。

“好啊,”哈里森突然爆发了,“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你乘着附属火箭完好无损地出发,整整十天,毫无音讯,最后还是普茨从乱七八糟的蚂蚁堆里发现了你,还带着个稀奇古怪的鸵鸟朋友!快点交代吧,伙计!”

“胶带?”勒罗伊一脸茫然地问道。“什么胶带?”[1]

“他是说‘谈谈’,”普茨认真地解释道。“是该说说了。”

贾维斯不苟言笑地看着哈里森充满揶揄的眼神。“没问题,卡尔,”他对普茨点点头。“我就来说说吧!”他轻轻地嘟囔了一声,就开始讲了。

“按照指令,”他说,“我看着卡尔从这里向北起飞,然后我坐进自己的飞行器一路向南。队长,你应该记得——我们接到的命令是不许着陆,只能在有趣的地点进行侦察。我架起了两台照相机一路拍摄,我飞得很高——大概两千英尺——这是有原因的。首先,这可以让照相机有更广阔的视角,其次,在这种半真空环境下进行低空飞行会搅得尘土飞扬。”

“这些我们都听普茨讲过了。”哈里森咕哝着。“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保住了那些胶片。有了它们,此次航行才算物有所值;还记得公众是怎么批评首次登月的照片吗?”

“胶片都完好无损,”贾维斯回答道。“好了,”他继续说,“正如我说的,我沿途拍摄了不少清晰的图片;跟我预测的差不多,在这个大气层中以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飞行,机翼很难提升,所以我不得不使用射流。

“在这种速度和高度下,再加上射流引起的混沌,视野内就有些模糊不清。不过我还勉强能看,我发现我驶过的仍是一片灰色的平原,与我们着陆一周以来所见到的并无二致——一样的斑斑点点,一望无际的土地上爬满各种小型的动植物,或者用勒罗伊给它们取的名字,叫生豆。我一直向前飞,每个小时都按照要求把我的位置发送给你们,但并不知道你们收到了没有。”

“我收到过!”哈里森喊道。

“再向南一百五十英里”,贾维斯平静地讲述着,“地表变成了低丘状,除了沙漠和桔色的沙子之外再无其他。我想我们的猜测是对的,我们着陆的灰色平原其实就是暗海区,那么桔色的沙漠地区应该就是褐黄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会遇到另外一片灰色平原,也就是几百英里之外的暗海区,然后又是桔色的沙漠。乙基一区或二区。我就是这么汇报的。”

“普茨早在一周半之前就已经确定我们的位置了!”队长抱怨道。“说重点吧!”

“马上!”贾维斯接着说。“进入乙基区二十英里之后——你信不信——我穿过了一条运河!”

“普茨拍到过上百条运河!说点新鲜的吧!”

“那他是不是也见到了一座城市?”

“至少二十座,如果这些泥土堆也能称之为城市的话。”

“好吧,”贾维斯说,“从现在起,我要讲一些普茨没发现的事情了!”他揉揉自己有些刺痛的鼻头,继续道。“我知道这个季节白天有十六个小时,所以八小时之后——在距离此地八百英里的地方——我决定返航。回程还是要经过乙基区,一区还是二区我也搞不清楚,但应该不超过二十五英里。可就在那时,普茨的宝贝发动机罢工了!”

“罢工了?怎么回事?”普茨一脸焦急的样子。

“核反应越来越弱。我越飞越低,最后一下撞进了乙基区的正中央!鼻子也撞在窗户上!”他有些郁闷地摸了摸自己受伤的鼻头。

“你有没有试着用酸性硫酸清洗一下燃烧室?”普茨问道。“这样的话或许可以启动二次辐射——”

“噢!”贾维斯不耐烦地喊着。“我连这都不会试吗——试了将近十次!不仅如此,起落架也被撞坏了,射流也出现了故障。就算我能重新发动——又有什么用?十英里的强劲气流从底部喷射而出,脚下的地板都得被融化掉!”他又忍不住揉揉鼻子。“幸好在这里一磅的份量只有七盎司那么重,要不然我早摔成肉饼了!”

“如果是我就肯定能修好!”工程师脱口而出。“我打赌,肯定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

“也许吧,”贾维斯讽刺道。“只是飞不起来而已。没什么严重的,只不过我得做个选择,是等待救援,还是自己走回来——八百英里,距离我们离开只有二十天了!每天走四十英里!好吧,”他总结道,“我还是决定往回走。虽然等待救援的希望更大些,但我不想闲着。”

“要不是这样,我们早就找到你了,”哈里森说。

“毫无疑问。不过,我用安全带做了个背带,背上水箱,又带上弹药带、左轮手枪和一些干粮,就这样出发了。”

“水箱!”小生物学家勒罗伊惊叫道。“它可有五百斤重啊!”

“没装满。按照地球上的重量来算大概两百五十磅,不过在这儿只有八十五磅。除了它以外,我自己的两百一十磅重量在火星上也只有七十磅。当我决定踏上每天四十英里的征程时,这些我都算过了。哦——当然,我还带上了保温睡袋,好挨过火星上的那些寒冷冬夜。

“我出发了,走得还挺快。白天每八个小时要走至少二十英里。我有些无聊,这也难怪——在松软的沙漠里艰难跋涉,没有任何风景可看,连勒罗伊的生豆爬虫都看不到。走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来到一条运河边——那不过是一道四百英尺宽的干枯的壕沟,像铁路一样笔直地延伸着。

“不过,那里面一定有过水。这道沟里长满了绿草,很好看。只是待我走进时,草地竟然从我面前走开了!”

“嗳?”勒罗伊说道。

“没错,那肯定是你的生豆们的亲戚。我抓住了一只,就像一片小草叶,和我的手指一样长,长着两条细细的小短腿。”

“它现在在哪儿?”勒罗伊急切地问道。

“我把它放走啦!我还要继续前进,有了移动的草地帮我开路、垫后,我一路向前,一直走到了乙基区的橙色沙漠。

“我稳步前进,一路走一路咒骂着,漫无边际的沙漠之旅真是要多无聊有多无聊,偶尔也骂骂你那破发动机,卡尔。黄昏到来之前,我走到了乙基区的边缘,可以俯瞰到灰色的暗海区。我知道要通过暗海区,还要走上七十五英里,之后还要走上几百英里穿过褐黄区沙漠,再走上差不多的距离通过下一个暗海区。我当时心情如何?我已经开始骂你们这些家伙为什么不来救我了!”

“我们一直在努力,你这笨蛋!”哈里森说。

“可骂你们也是白骂。我想我应该利用剩余的白天时光爬下乙基区边缘的悬崖。我找到一条便道,走了下去。暗海区与这种地方没什么差别——没有叶子的怪异植物,成群结队的爬虫;我扫了一眼,便拖出了睡袋。直到那个时候,我还认为在这个半死不活的星球上,没什么可担心的——没什么危险。”

“你后来发现危险了?”哈里森问道。

“当然!我一会儿就会讲到的。我正要进去睡觉,忽然,我听到一阵不明所以的狂叫!”

“不明所以是什么?”普茨问道。

“‘不明所以’”,勒罗伊解释道。“就是说,‘我不知道是什么。’”

“没错,”贾维斯表示赞同。“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我悄悄走过去打探。那里一片喧闹,就像一大群乌鸦在吃一群金丝雀——哨声、咯声、啼声、啭声,你能想到的所有声音。我转过一个树丛,就发现了忒尔!”

“忒尔?”哈里森问道,“忒尔?”勒罗伊和普茨也问道。

“就是你们口中那个稀奇古怪的鸵鸟朋友,”贾维斯解释道。“忒尔是我在确保不会口水四溅的情况下发出的最接近的音了。他自己是这样叫的‘忒沃沃伊伊尔!’”

“他当时在干什么?”队长问。

“被吃的就是他!他在尖叫,当然,谁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叫的。”

“被吃!谁在吃他?”

“我也是之后才弄明白的。当时只看到一堆黑色的粗壮胳膊缠着一个什么东西,按照普茨的说法,就是一只鸵鸟。我本来不想多事;如果双方都是危险人物,那我还能少一个劲敌。

“但是,那个鸟一样的东西一直在奋力反抗,在不断尖叫的同时还用他那十八英寸的喙拼命反击。在此期间,我瞥到了那些胳膊缠绕下的东西的样子!”贾维斯打了个哆嗦。“最关键的是我注意到这个鸟一样的东西脖子上竟然挂着一个黑色的包或箱子!它是有智能的,或者是可被驯服的,我想。不管怎样,我做出了决定。我掏出手枪向它的对手开了火。

“一时间触角乱飞,黑色的汁液四处喷溅,然后那些胳膊样的东西一边发出吮吸的声音,一边钻进了地洞里。被攻击的家伙则发出了一阵噼啪声,用高尔夫球棒一样的双腿摇摇晃晃地站立起来,它突然转过身看着我。我握紧武器,我们就这样对峙着。

“其实,那个火星人根本不是鸟。只是第一眼望过去有点像而已,仔细看,它甚至完全不像鸟的样子。他有个喙,还有一些长着羽毛的器官,但他的喙其实也不能称之为喙。它非常灵活;我看过它的尖部可以慢慢地从一端弯向另一端;有点像喙和象鼻的结合体。它有四根脚趾,四只手指——如果你要把它们称为手的话,圆圆的身体,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脑瓜——还有喙。它站起身比我高一英寸左右,——对了,普茨见过它!”

工程师点点头。“对,我见到啦!”

贾维斯继续讲道。“我们凝视着彼此。最后,这个家伙发出了一连串的噼里啪啦、叽叽喳喳的声响,并把双手伸向我,空空的。我想,那应该是表示友谊的意思。”

“说不定,”哈里森打趣道,“它看到你的鼻子,把你当哥哥了!”

“嘘!你不说话也没人当你是哑巴!总之,我收起了枪,对它说了句‘啊,没什么大不了的’之类的话,然后它走过来,我们成了朋友。

“那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我觉得必须赶快生起火,钻进睡袋里去。于是我开始生火。我在乙基区的悬崖下找到一块地方,那里的岩石还留有余温。我把干燥的火星植被弄成小块,我的朋友明白了我的意图,也伸出手来帮忙。我刚要取出火柴,他便迅速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个看似发光的煤球一样的东西;轻轻一碰,火就燃起来了——你们都知道,在这种大气层里生火本来是多么困难的事啊!

“还有他那个包!”讲述者继续说道。“朋友们,那可是人造的家伙;按住末端,它会自动弹开——按住中间,它会自动密封,你连封口都看不出来。比拉链还好用。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盯着火焰,然后我决定试着与这个火星人做些交流。我指着自己,说‘迪克’;他立刻反应过来,伸出骨瘦如柴的爪子指着我重复道‘提克’。然后我指了指他,他便发出一连串的声响来,我无法模仿他的口音,只能叫他忒尔。一切进展得很顺利;为了强调彼此的名字,我又重复了一次‘迪克’,然后指指他,‘忒尔’。

“然后我们就卡住了!他噼里啪啦地朝我说了一通,像是在讲什么,还提到了类似‘普-路-特’之类的东西。不过这还只是开始;他总是叫我‘提克’,而他自己——一会儿是‘忒尔’,一会儿是‘普-路-特’,一会儿又是十六个其他音节!”

“我们就是没法对话。我试着说‘岩石’,‘星星’,‘树’‘火’。天知道我还试了哪些单词,但是他说的完全不是单词!甚至前后两分钟内说的都不一样,如果那也是一种语言的话,那我就不是化学家,而是个炼金术士了。最后,我放弃了,干脆叫他忒尔,这样看起来倒也还行得通。

“不过,忒尔倒是学会了几个我说的单词。他能记住那么一两个,对我来说就是个不小的成就,当你习惯了一种语言,日后自然就会学到更多。但我对他说的话完全抓不住要点;或许是有些关键点我没听清,也或许是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同——我宁愿相信后者。

“我这么想还有其他原因。又过了一会儿,我决定不再做语言上的尝试,开始尝试数学。我在地上写下二加二等于四,并用小石子进行演示。忒尔明白了我的意思,还告诉我三加三等于六。这一次,我们总算取得了一些进展。

“发现忒尔至少接受过一些教育之后,我画了一个圆圈代表太阳,先指指圆圈,再指指即将落山的太阳。然后我依次画出了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最后指着火星,我用手做了一个身在其中的动作,表示火星就是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我想告诉他,地球是我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