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支部的基本类型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其基本职责如下:
1.企业党支部
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党章把这种政治核心作用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4)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国有企业党支部在企业中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3)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股份制企业党支部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2)对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开发、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3)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搞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引导、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支部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农村党支部
农村党支部领导本村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村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农村党支部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农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推动科学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5)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小圈子害死人
邓小平同志曾说:“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哪!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不以“小圈子”为耻,反以加入“小圈子”为荣,不少人还主动经营自己的“小圈子”,这就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
3.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是机关中带领党员,团结、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完成机关所担负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4.高校党支部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落脚点。党对高校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党的基层支部有效的工作去带领师生员工贯彻落实。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呼声要通过党的基层支部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党对高校的领导工作和高校这块社会主义阵地的巩固和加强,最终要通过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高等学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科研院所党支部
科研院所是科技进步的前沿阵地,是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重要园地,是知识创新的主要基地。在加速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科研院所党的建设,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坚定地落实党管人才的政策,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
科研院所中的党支部,是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基础,是做好科研院所所属部门和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其基本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行政负责人共同做好干部的有关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适应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的需要,应当努力把科研院所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坚强有力、团结带领科技人员和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6.街道社区党支部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街道、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街道、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7.军队党支部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坚持。在人民解放军基层单位设立的党支部,是党在军队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的纽带和桥梁,是基层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是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堡垒。军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论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命令、指示,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官兵完成作战、教育训练等各项任务。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永不变色。军队的思想政治建设,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服从大局、支持改革这个主题。
(2)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军事、业务和科学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把官兵培育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
(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并向上级如实反映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有领导地实行政治、军事、经济民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和改善基层物质、文化生活,密切官兵关系,搞好军民共建,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三湾改编:把支部建在连上
1927年9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进发。当时,这支名为 “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部队,自从秋收起义以来,经过多次战斗,兵员大减,只剩800余人。不仅官多兵少,枪多人少,而且各种规章制度很不健全。更重要的是,由于秋收起义的失败,部队人心浮动,思想混乱。
9月29日,部队到达永新县三湾村。当晚,毛泽东主持召开了前敌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了秋收起义失败的经验教训,分析了部队的政治思想状况,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第二天,全体官兵集结在三湾村头那棵千年大枫树下,倾听毛委员关于部队改编的动员。
部队经过整编后,由原来的一个师改编为一个团,番号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同时,建立党代表制度,“把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就是在这一次整编时提出来的。此后,各连队都普遍建立党支部,大大加强了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
在大革命时期的北伐军中,虽有许多共产党员参加领导,但由于党的支部没有建立在连队上,党在组织上、思想上没有完全掌握军队,因而在敌人的重压下很快失去大部分军队的领导权。“三湾改编”吸取了这种深刻的历史教训,把支部建在连上,使之成为连队坚强的战斗核心,这就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原则。
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说: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5)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干部献身于国防建设的革命事业心和政策责任感。对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提出选拔、调配和奖惩的建议。做好推荐优秀战士入党的工作。要加紧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从组织上为我军跨世纪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6)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先进分子及各种专业技术人才,要及时发现、热情鼓励和支持,使他们为部队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
(7)坚持党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彰党员中的先进人物、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8)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抵制、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
(9)教育官兵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坚决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作斗争。
(10)领导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军人委员会是军人的群众组织,是基层开展军事、政治、经济三大民主,进行课外活动的组织者。因此党支部必须加强对军人委员会的领导,使军人委员会紧紧围绕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和基层中心任务开展活动,成为党支部的得力助手,在基层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参谋作用,在维护政策纪律和士兵利益上发挥监督作用,在密切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具体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1)健全军人委员会的组织,要有一名党支部委员担任军人委员会主任,负责对军人委员会的具体领导。督促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改选;根据军人委员会工作的需要和特点,及时审批军人委员会新选出的委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单位,应保证“五组”(政治民主组、军事民主组、经济民主组、俱乐部工作组、群众工作组)的组织健全。人员较少的单位,也应围绕“五组”的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2)抓好军人委员会骨干的思想和业务建设。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军人委员会工作的有关规定,使他们明确军人委员会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如何围绕基层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教育军人委员会骨干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关心基层建设,热爱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要对军人委员会的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并进行如何开展新时期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的探讨。对热心参加军人委员会各项活动的骨干及时表扬和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指导军人委员会正确开展军事、政治、经济三大民主。要创造条件让干部战士充分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生活制度,如:定期召开军人代表会议,基层主管定期向军人大会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和公布伙食账目,经常发动全连人员出主意、想办法,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等等。应切实保证军人委员会履行对本单位管理和建设的建议权,对经费开支、伙食管理和落实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个不准”的监督权,对士兵入学、选调技术兵、提升正副班长、改选志愿兵的推荐权,对官兵立功受奖的评议权。要维护军人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要教育干部战士正确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注意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的倾向。
(4)帮助军人委员会开展好各项课外活动。指导军人委员会制订并落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搞好宣传鼓动、调动练兵热情、办好俱乐部、活跃基层生活等活动计划,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在开展活动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发动党员、团员带头参加军人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党支部要把领导军人委员会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军人委员会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军人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党支部对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既要具体指导,又要防止包揽一切或采取行政命令方法,以保证军人委员会工作的相对独立性。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章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是我们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
9.社会组织党支部
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
(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2)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
(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10.联合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以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成党支部时,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做好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任命支部书记或代理支部书记。联合党支部具备一般党支部的职权。
11.临时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党员大会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设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上述这些类型的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它的成立和撤销都要经过上一级党组织的批准。在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层单位,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的党支部,均要报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总支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总支委员会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由几个基层单位联合成立的党支部,要报地方或主管单位的党组织批准。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党支部,都要由上级组织认真研究决定,严格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