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朝贡体制的两种实践(184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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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节 以往的主要研究成果及其特点

“朝贡体制”(tributary system)这样一个概念,是由西方学者首先使用的。“这一概念是为了描述的目的而由西方发明的。”李云泉.明清朝贡制度研究(未出版)[D].广州:暨南大学,2003:1.用来描述中国传统的应对外部世界的制度及在这一制度下形成的朝贡关系体系。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既指朝贡关系,还指相关制度。李云泉.明清朝贡制度研究(未出版)[D].广州:暨南大学,2003:1.基于这一概念,以往关于朝贡体制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内容:一是侧重于对体制本身的研究;二是侧重于对体制下形成的中外关系模式的具体叙述。

对体制本身所作的研究,又可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以美国学者费正清为代表,对中国朝贡制度所作的分析研究;二是中国学者对朝贡体制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及其运作结构与运作过程所作的具体梳理。

1941年,费正清与华裔学者邓嗣禹合作,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当年第2期发表《论清代的朝贡制度》(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一文。次年,费正清又对该文的主要论点加工提炼,以《朝贡贸易与中西关系》(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为题发表于《远东季刊》(The Eastern Quarterly)1942年第1卷第2期。另外,费正清的一些重要论著,如《美国与中国》《中国:传统与变革》《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等,其中都涉及对中国朝贡制度的研究与论述。

费正清的研究特点表现在,他将朝贡制度作为中西冲突的背景进行考察,建立了“冲击—反应”模式,并将该模式作为研究近代中国的基本框架。费正清把“朝贡制度”看作典型的中国文化制度,他认为朝贡制度在处理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时,成功地实现了对“化外的蛮夷之邦”的控制,使中国产生了一种“优越感”,进而形成了“中国中心主义”。他进一步指出,经济理性和伴随经济理性的发展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是近代社会的两个基本特征,这两方面在中国不会自发产生。中国的文化传统是抗拒变革的,以儒家学说为基础构筑的政治体制,非但不能完成社会形态的自我更新,相反还会产生强大的抗拒变革的力量。那么,什么力量才能打碎中国固有的社会秩序,从而推动中国进入近代社会呢?那就是“西方的冲击”。1954年,他与邓嗣禹再次合作发表《中国对西方之回应》(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一书,其中就采用“冲击—反应”模式对中国19世纪的历史作了描述:

在中国这个古老社会与居于统治地位并处于工业革命推动下的西方国家的接触中,在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诸方面,西方文明对古老的秩序进行挑战,展开进攻,削弱它的基础,乃至把它制服。……中国国内的这些进程,是由一个更加强大的外来社会的入侵所推动的。她庞大的传统结构被砸得粉碎……经过三代人的更替,旧秩序已改变模样。TENG S Y, FAIRBANK J K.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M].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1:1.

我们看到,费正清对朝贡体制的理论基础——华夏中心意识及对朝贡体制融政治、贸易、外交于一体的特征,都有精深的分析。之所以在此着墨较多地介绍他的观点,是因为他对朝贡体制所作的结论性的判断,即认为朝贡体制是阻碍中国进入近代社会的巨大力量这一观点,对中外学者的思想意识有着深远的影响。以至于中外学界都形成这样一个共识:朝贡体制是中国传统的外交制度,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中国遭遇惨败,朝鲜为日本占领,标志了朝贡体制的终结,这样的结论对于身浸中国传统之染的中国学者而言,是需要冷静思考和仔细斟辨的。本书观点的形成也正是基于对上述结论的再思考。

正是在费正清的影响下,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中国传统的外交观念和外交制度。1963年和1965年,美国费城“亚洲研究会”和旧金山的“美国历史学会”先后举办了“东亚的国际秩序”和“中国的世界秩序”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会后,费正清将一部分提交的论文整理、编辑,于1968年结集出版,书名为《中国的世界秩序: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其中包括杨联陞的《中国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诠释》、王庚武的《明初与东南亚的关系:背景探析》、马克·曼考尔的《清代朝贡制度》等重要论述。

中国学者对朝贡体制本身所作的研究,一方面主要集中在对朝贡体制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及这一体制在外交关系中的表现特征进行分析。认为朝贡体制是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依据建立起来的政治权利学说在对外关系中的运用:这一体制在对外关系中表现出反对武力,崇尚“德化”的“礼治主义”或称作“德治主义”的特征,它少侵略色彩,多和平精神。这些观点主要散见在学者们发表的论文之中,如何芳川的《“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万明的《论传统政治文化与明初政治》(《史学集刊》1995年第1期)、张瑾的《简论中国早期外交近代化的延误》(《民国档案》1997年第2期)、宋四辈的《古代中国所建立的国际秩序的两重性及其现实意义》(《郑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等,在此不一一细论。

另一方面则集中在对朝贡体制具体的运行过程及执行机构的梳理性研究上。主要论著有:黎虎的《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该书分了三个时期:汉、魏晋南北朝和唐,并分决策和机构两大部分来论述。决策方面又分为皇帝决策、宰相决策、百官决策几个层次。机构方面除了论述中央的专职管理机构和关涉机构,还详细论述了地方的管理机构,包括地方行政系统、军事与边防系统及边镇镇抚系统。通过该书论述,大体可以看到汉唐时期外交工作的整个运作过程。李金明的《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该书虽然主旨在于揭示明代海外贸易的发展、变化与衰落过程,但对朝贡体制本身的研究,也构成其论著的重要内容。书中梳理了明代朝贡所需的手续和仪式,朝贡物和赏赉品的情况,并论及了明代管理朝贡贸易的机构——市舶司的沿革、职责及官员配备等方面的内容。还有李云泉的博士论文《明清朝贡制度研究》(未出版),其对朝贡制度的具体环节进行了详细梳理,例如,对明代朝贡的贡期、贡道、朝贡规模、表文、勘合、贡物、回赐与封赏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论述。另外,还对明代外交机构及其对朝贡事务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了完备介绍,涉及礼部主客司及其管理职能、会同馆的隶属及其接待职能、四夷馆与鸿胪寺的情况、行人司与明朝奉使官员的选任、市舶司和边境地方政府的外交权能等方面的内容。并且,如法梳理了清代朝贡体制的基本情况。

如果说朝贡体制本身是骨骼的话,朝贡体制下形成的各种中外关系就是血肉,是使朝贡体制具体生动起来的内容。朝贡体制研究包括的第二大部分内容,就是对中外关系模式进行具体梳理叙述的研究,这其实就是中外关系史研究领域的内容。这是一个相对比较成熟的研究领域,其中著述浩繁,很难在此一一列举,在此仅将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就本书会涉及的层面上作一个概而言之的介绍。

学界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在传统朝贡体制下,中国与朝贡国之间结成的朝贡关系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既说明了天朝在政治、文化和经济上的优势是其在对外关系中缔结朝贡关系所依赖的手段,也反映了朝贡国对天朝尊崇和向化的程度,它们是:第一,全面向化的关系。这种关系中,朝贡国不仅受惠于与天朝的朝贡贸易利益,尤为突出的是其接受天朝的思想理念和制度组织的内容颇多。这样的国家有朝鲜、越南等。第二,为追求朝贡贸易利益而来的朝贡。大多数国家基本上是基于这个经济层面的理由。第三,比较特殊的中日关系。这是一种既向化又背离的关系。

围绕这种结论性的观点,有两本著作是需要特意提及的:一是高伟浓的《走向近世的中国与“朝贡”国的关系》(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在其上篇《清代列国“朝贡”概观》中,就是分两个层次来论述中国与朝贡国之间的关系的:一层是越南和李氏朝鲜与中国的关系;另一层是缅甸、南掌(老挝)、苏禄与中国的关系。另一著作则是香港黄枝连的《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中、下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994、1995年版)。这一著作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史料的梳理上都极具深厚学术功力,是一部被学界广泛征引的著作,也对本书产生很大的影响。“天朝礼治体系”是黄枝连发明的概念,成为其研究国际关系的理论形态。他指出:

在19世纪以前,远东地区有一个突出的区域秩序,是以中国封建王朝(所谓“天朝”)为中心而以礼仪、礼义、礼治及礼治主义为其运作形式;对中国和它的周边国家(地区)之间、周边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起着维系与稳定的作用,故称之为“天朝礼治体系”。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在这样一个理论框架下,黄枝连就中国同朝鲜、安南、日本、琉球等国家之间建立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及分析,构成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的内容。由于看到在朝鲜半岛上先后出现的一些王朝同中国封建王朝的关系更是非同寻常,他用更长的篇幅,作为个案研究,来深入探讨“天朝礼治体系”的理论与实际,遂成为中卷《东亚的礼义世界——中国封建王朝与朝鲜半岛关系形态论》和下卷《朝鲜的儒化情境构造——朝鲜王朝与满清王朝的关系形态论》的内容。虽然我们在涉及中外关系研究的部分提及黄枝连的这一著作,实际上,他的论著既对天朝体制本身的性质作了深刻的理论提炼,还有对这一体制下具体的中外关系加以叙述,是论述朝贡体制比较全面深刻的著述。

明清时期(1840年前)中外关系的研究,除了包括中国与远东地区国家之间的关系研究之外,还包括中国与早期航海而来的欧洲国家之间的关系研究,其中重要的是中国与葡萄牙和英国之间的关系。葡萄牙是近代第一个与中国发生接触的欧洲国家,英国则是对中国的朝贡体制产生重要影响的欧洲国家。中葡关系的研究,由于澳门的回归而有了很大发展,中英关系研究由于英国在中国近代史中的重要性,本身就已经著述颇丰。同样,我们也很难在此一一列举。在此也只能就其研究成果简言介绍。

近年来兴起的中葡关系研究主要围绕澳门所作,其突出贡献表现在:第一,对原始档案材料的开掘与整理。重要成果有刘芳整理编辑的《葡萄牙东坡塔档案馆藏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澳门基金会1999年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合编的《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等。第二,表现在对澳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进行细致的专门性的研究。重要成果有吴志良的博士论文《澳门政治发展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张廷茂的博士论文《16—18世纪中期澳门海上贸易研究》(未出版);贾渊和陆凌梭的《台风之乡——澳门土生族群动态》(澳门文化司署1995年版);刘景莲的《东坡档汉文司法文书所示清中叶澳门司法与法制》(未出版);叶士朋《澳门法制史概论》(澳门基金会1996年版);刘月莲的博士后出站报告《澳门历史语言文化论稿》(澳门文化研究会2003年版)等,不一而足。

中英关系的研究,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对方法论的选择上,即无论中西基本上都持“西方中心论”的价值观来梳理中英历史史料,视中国传统的体制为阻碍中国步入近代社会的力量。例如,朱雍的博士论文《不愿打开的中国大门》(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从其著作的名字上就可以明显看到这种倾向性。虽然近年来史界对“西方中心论”的价值观及方法论多有批判,但是新的成熟的方法论还没有最终明确地建立起来。不过,暂且抛开方法论问题不论,朱雍著作中对中英之间交涉的历史资料的梳理对史界有重要贡献,也对本书有很大的影响。至于其他一些著名的论著,如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斯当东的《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等亦不在此一一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