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实战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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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逻辑推理的运用技法

在面试中,面试者要就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要对问题进行分析,无疑就要运用推理,推理的水平越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因此,面试者掌握一定的逻辑推理的技法,就有可能提高面试的成绩。在面试中,面试者一般应掌握如下几种推理形式。

(一)三段论推理

所谓三段论推理是指两个直言判断的前提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并借助这个共同的概念推出结论的推理形式。例如:

 

凡笔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参加面试

周大为笔试成绩合格

所以,周大为可以参加面试

 

这个三段论的两个直言判断中有一个共同的概念“笔试成绩合格”,推理正是借助这个共同的概念,将小项“周大为”与大项“可以参加面试”联系起来,于是水到渠成地推出了“周大为可以参加面试”的结论。

公务员录用面试回答问题需要运用三段论推理。例如:

 

问:你为什么报考我们单位的公务员?

答:我认为,凡到管理严格,但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的单位做公务员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发展。据我了解,贵单位管理严格,但又能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积极性。我认为这样的单位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所以我报考贵单位的公务员。我相信,如果我能被录用,在领导的帮助和教育下,在自己的努力下,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显然,这位面试者在回答中运用了一个三段论推理,这个推理的形式是:

 

凡到管理严格,但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的单位做公务员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贵单位是管理严格,但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的单位

所以,到贵单位做公务员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这个推理前提真实,形式正确,表达了面试者的真实思想,因而得到了考官的认可。

在面试中使用三段论除了前提要真实外,还要注意推理形式正确性,如果推理形式不正确,那么也推不出必然的结论,影响面试的效果。例如:

 

问:如果领导决定要你和另外三位同志去农村做一项关于农民负担的调查,领导决定由你负责,你如何调动其他三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答:我认为,要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领导要以身作则。这次活动,领导确定我负责,我就是这三个人的小领导。因此我一定以身作则,任何事情都首先做出榜样,这样就一定能调动其他三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这位面试者也运用了一个三段论推理,其推理形式是:

 

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领导要以身作则

我一定要以身作则

所以,我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我们细加分析就可发现,“我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这个结论不是必然推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从三段论推理的规则来看,这个推理违反了三段论推理“中项必须周延一次”的规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所以推不出必然的结论。由此可见,在面试中运用三段论推理,前提一定要真实,推理形式一定要正确,才能推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或判断。

(二)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指其前提中有一假言判断,并根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推出结论的推理。假言推理有三种,即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公务员录用面试主要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1.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所谓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指大前提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并且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推理。由于在面试问题中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运用得比较多,为了全面地了解和更好地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我们首先了解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所谓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指前件情况的出现是后件情况出现的充分条件的判断。例如:

 

如果考上公务员,那么面试成绩合格。

 

从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中可以看出,“考上公务员”是“面试成绩合格”的充分条件。同时我们从这个判断中还可以看出其逻辑特征,即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有前件就有后件,考上了公务员,那么面试成绩就一定合格;没有后件就没有前件,即面试成绩不合格,无疑就考不上公务员;没有前件,不一定没有后件,即没有考上公务员,笔、面试成绩不一定不合格,比如有些没有考上公务员的是因为身体条件或者其他条件不合格;有后件也不一定有前件,即面试成绩合格,不一定就被录用为公务员,有的成绩合格,但由于名额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由此可见,充分条件的逻辑性质即逻辑特征是:有前件就有后件;没有后件就没有前件;没有前件未必没有后件;有后件未必有前件。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就是根据这些逻辑特征进行推理的,为了规范其推理形式,又从这些逻辑特征中概括了四条推理的规则,即:肯定前件就得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就得否定前件;否定前件不得否定后件;肯定后件不得肯定前件。在面试中,如果我们掌握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逻辑性质和推理规则,就可以正确地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从而在面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例如:

 

问:现在很多人都提到社会公正问题,尤其有人提出国家公务员一定要公正,你对这个问题是怎样认识的?

答: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干部,大家都希望公正,可以说,公正是众望所归。公正对于公务员而言是指在处理政务中应该做到合理、合情、合法。我认为,如果公务员在处理政务方面严格按照公正的原则办事,那么政府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政令就会畅通,社会就会繁荣稳定。如果公务员在处理、解决问题方面不公正,那么就会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就会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留下阴影,就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而导致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引发政府的危机。所以,公务员一定要按公正原则处理公务,我们绝不能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绝不能在人民群众中流下阴影,绝不能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而导致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不信任感,引发政府的危机。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保证政府公务员在处理政务方面做到公正无私,首先公务员必须确立公正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公正的重要意义。公正关系到社会的繁荣稳定,关系到政府的生命。因此公务员应该在脑海中扎牢公正的观念,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其次,要加大法制建设和监督的力度,将公正纳入法制的轨道,并由专门的机关对公务员处理政务是否公正进行监督,并根据情况给予奖惩,从制度上保证处理公务的公正性,从而真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不难看出,这位面试者在回答对公务员公正问题的认识的问题中,运用了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这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规范的形式是:

 

如果公务员在处理政务中严格按公正原则办事,那么政府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政令就会畅通,社会就会繁荣稳定

公务员在处理政务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公正原则办事

所以,政府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政令就会畅通,社会就会繁荣稳定

 

如果公务员在处理、解决问题方面不公正,那么就会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就会在人民心中留下阴影,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而导致人民的不信任感,引发政府危机

我们绝不能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绝不能在人民群众中流下阴影,绝不能遭到人民群众的反对而导致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不信任感,引发政府的危机

所以,公务员在处理、解决问题方面一定要公正

 

十分明显,面试者使用的这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前提真实,形式正确,第一个推理运用了“肯定前件式”,即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肯定后件;第二个推理运用了“否定后件式”,即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否定前件。这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从正反两个方面阐明了公务员公正处理公务的必要性,在考官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在面试中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不遵守推理的规则,那么就会导致逻辑错误而影响面试的效果。例如:

 

问:如果你的直接上级对某件事情未经调查就严厉地批评了你的同事,使你的同事受到了委屈,你怎么对待这件事情?

答:对于这件事情,我最好的处理方法是首先劝同事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然后劝同事寻找适当的机会与领导沟通,使领导自己认识自己的批评是错误的。说实话,我们作为旁观者是不能直接向领导说明的。据我了解,在现阶段,你如果直接向领导说明情况,就会得罪领导,领导就会认为你在多管闲事。

 

不难看出,这位面试者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也运用了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这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

 

如果直接向领导说明情况,那么就会得罪领导

我不能直接向领导说明情况

所以,我不会得罪领导

 

显然,这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违反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不得否定后件”的规则,推不出“我不会得罪领导”的结论。事实上,如果你了解情况而不如实向领导说明,可能还会在领导的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在面试中运用错误的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无疑是难以取得理想的成绩的。

(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所谓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指大前提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并且根据其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推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指前件情况的出现是后件情况出现的必要条件的判断。例如:

 

只有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考上公务员。

 

这个判断就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前件“笔试成绩合格”是后件“考上公务员”的必要条件,即若干条件之中的一个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后件就不可能出现,但是有了这个条件,后件也不一定出现。换言之,“笔试成绩不合格”,就不可能“考上公务员”,同时,如果笔试成绩合格,也不一定考上公务员。正因为如此,必要条件的逻辑特征是:没有前件就没有后件;有后件就有前件;有前件未必有后件;没有后件未必没有前件。根据这四个逻辑特征,可以概括出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四条规则,即否定前件就可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就可肯定前件;肯定前件未必肯定后件;否定后件未必否定前件。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在面试中也已广泛运用。例如:

 

问:如果你当上公务员,怎样与上级处理好关系?

答:我认为,作为公务员来说,只有与上级处理好关系,才能搞好工作。与上级的关系都搞不好,怎能搞好工作呢?因此,如果我当上公务员,一定充分尊重上级,在思想上接受上级的批评教育;在工作上服从上级的安排,在行动上听从上级的指挥。对上级有意见,及时找上级沟通,决不在背后说上级的坏话,损害上级的形象。

 

这位面试者的答题,首先运用了一个必要条件假言推理阐明自己对与上级搞好关系这一问题的认识,然后阐述怎样同上级处理好关系的具体行动。其所运用的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的形式是:

 

只有与上级处理好关系,才能搞好工作

不能与上级处理好关系

所以,不能搞好工作

 

这个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形式是“否定前件式”,即小前提否定前件,结论否定后件,完全符合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因而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如果在面试中运用违反规则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那么无疑也是缺乏说服力的。例如:

 

问:如果你考上了公务员,怎样才能搞好工作?

答:只有虚心地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才能搞好工作。因此,我一定虚心地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从而把工作搞好。我听说有些刚参加工作的人不虚心,因而一到工作岗位上就处处碰钉子,这样的教训,我一定要吸取。我在学校期间,养成了一种虚心学习的良好习惯,一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向老师请教,向同学请教,有一种不弄懂问题坚决不罢休的精神。正是由于我有这种精神,所以我的成绩提高很快,刚进校时,我的成绩不算太好,由于自己的努力,二年级时,我的成绩在班上就名列前茅,而且连续三年都得到了一等奖学金。所以,如果我当上公务员,凭着我的虚心学习的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是一定能够把工作做好的。

 

这位面试者回答问题初看起来,内容是比较丰富的,然而细加分析,就会发现除了啰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其运用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不正确。其运用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形式是:

 

只有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才能搞好工作

我一定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虚心学习

所以,我一定能够搞好工作

 

不难看出,这个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违反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的规则,这是由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前件未必有后件”的逻辑性质决定的,事实上,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但如果本人缺乏工作能力,也是搞不好工作的。因此,在面试中我们应该注意避免这种缺乏说服力、影响面试效果的不正确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三)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知识的前提推出一般知识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归纳推理,一种是不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某类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发现相反的事例,从而推出某类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为结论的推理。在面试中运用归纳推理回答问题,能够增强说服的力量。例如:

 

问:你的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答:在学习上我善于思考,凡是疑难问题,我一定要弄懂弄通,否则决不罢休;在讨论问题时,我善于思考,绝不盲从别人的意见,通过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大家都说我有自己的思想;对于社会问题,我也善于思考,曾经就流动人口的问题,我进行了认真研究,写出了研究成果,即《论流动人口的管理》,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好评。我认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思考。

 

这位面试者列举了善于思考的三个事例,然后从这三个事例中推出一个结论,即“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思考”。显然,这位面试者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运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面试者推出的这个结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令人信服。

在面试中运用归纳推理要注意防止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是指根据个别事实推出一般性结论的错误。如果在面试中犯“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那么就会丧失答题的说服力,严重影响面试的成绩。例如:

 

问:当前大学生存在着作弊的现象,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当前一些大学生不认真学习,一到考试就作弊。这种现象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我对这种现象非常反感,但是也无能为力。大学生作弊,这种现象反映当代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不高。因此作为教育管理的行政部门教育局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绝不能把它当作一件小事来看。学校也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这不但关系到教学质量,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大学生的思想品质的问题。学生自己也应该重视这个问题,作弊不仅损害了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同时直接关系到自己的成长。因此,学生应该拒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不难看出,面试者在答题中,从“少数学生作弊”这个事例中推出了“当代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不高”这个结论,无疑这个面试者在回答这个问题中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少数学生作弊”能说明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不高吗?显然这是不能成立的,是缺乏说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