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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冠词
冠词是英语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正确的使用冠词可以让别人知道什么是特指的,什么是泛指的。该用冠词的时候不用,或者在不该用的地方用了,都会让别人误解。
我就听到过有的学生在下面这句话里用了冠词,当我告诉他们这么说不对时,他们脸上写满了挫败感。
“I'm going to eat at the McDonalds.”我想去吃麦当劳。
我知道,我说在这里不应该用冠词听起来很奇怪,这难道不是一个特指的名词吗?
我们在人名地名前面是不用冠词的。“McDonalds”本身就是一个特定场所的名字,不用冠词就已经很明确了。
“I going to eat hamburger.”我想吃个汉堡。
假如你跟一个英美人士这样说,他们多半会认为你要吃牛肉饼,而不是汉堡包。“Hamburger”的意思就是牛肉饼。所以,这句话里需要加一个不定冠词 a,这样才能说清楚你的意思。
“I'm going to eat a hamburger.”
“A hamburger”才是西方人所熟悉和喜爱的那种三明治。如果你这么说,他们一下就明白了。
那么,假如你是在说朋友帮你买回来的那个汉堡包,你要说“I'm going to eat the hamburger.”因为你说的是那个特定的汉堡包,它就放在那,你看得见,也闻到了它的香味,现在你要享用你的美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