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单数(毛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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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贞洁(2)

他的话虽然是轻描淡写,但却刺到了我的痛处。他们这类人都有这样共同的经历。这个经历让人想想就心碎。离回国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开始制定回国的计划;当他们离船踏上伦敦的土地时,他们会兴奋得难以自制。伦敦!这里到处都是商店、俱乐部、剧院和餐厅。伦敦!他们就要在这里生活下去了。伦敦!他们就要淹没于其中了。伦敦对他们而言是一个陌生而混乱的城市,没有敌意,但充满了冷漠,而他们就要迷失于其中了。他们在这里没有朋友,他们与这里的熟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在这里比在丛林中更感孤独。如果在剧院碰上了一个他们在东方认识的熟人,他们会感到非常高兴(也许对方并不高兴,甚至感到他们这些人腻烦透了)。他们也许会约好在某个晚上见面,在欢声笑语中回味他们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谈论共同的朋友,最后还会相互透露一点儿自己当年的小秘密。当然过后他们也不会为此而后悔。当他们要分手的时候,他们还会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他们会相互拜访对方的家庭,当然很高兴又见到他们的家人了。但今非昔比,环境已经不同了。他们会感到自己有点儿像是个局外人。他们最终意识到伦敦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死气沉沉。当初回国确实令人感到非常快活,但现在他们却有些难以忍受这里的生活了。有时你会想念自己俯瞰河流的平房,想念自己当初在那里旅游的生活。那些在蓝色的月光下造访山打根[5]、古晋[6]或新加坡的日子是多么快乐呀。

我想起了莫顿当时对我倾吐的期望。当时他说,一旦公路完工,他就要请假回国。而现在他回到了伦敦,但他却是一个人凄凉地坐在一家没有任何熟人的俱乐部里吃晚饭,或者孤单单地在苏活区的一家餐厅,吃完饭就去看电影。看电影也是自己一个人,甚至没有人在放映间隙里陪他喝一杯。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一阵剧痛。同时我也想到,即使我知道他回到了伦敦,我也帮不了什么忙。上个星期我忙得一点儿工夫都没有。就在我要出国的头天晚上,我还在陪朋友吃饭和看一场电影。

“今晚你怎么安排的?”我问他道。

“我打算上布莱顿酒店去吃饭。那里经常是人满为患,难得订到一个座位。但路那头有一个很有本事的家伙,他给我预订了一个座位。当然那是别人推掉的。你知道,即使难于弄到两个退座,弄到一张退座还是不难。”

“你今晚过来跟我一起吃饭得了。今晚我要跟几个朋友一起在干草市场饭店吃饭。饭后我们要去席罗兹俱乐部玩。”

“那好啊。”

我们约定十一点见面。然后我与他分手去赴一个约会。

我有些担心今晚一起吃饭的朋友可能会让莫顿不大开心。但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哪个年轻人在一年中的这个季节能被我抓住应应急。也想不出有哪个我熟识的姑娘乐于答应我,去陪一个腼腆的从马来亚来的年轻人吃饭和跳舞。不过我相信毕肖普夫妇能够尽他们所能来帮他。不管怎么说,能有几个人在一家俱乐部里陪他吃晚饭,还能在那里看美女们跳舞,他一定很开心。这比他自己一个人在半夜十一点就回家上床睡觉强多了。因为他再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当我还是一个医学院的学生时,我就认识了查理·毕肖普。他那时长得又瘦又小,一头浅褐色头发,相貌平平。他虽然有一双又黑又亮的漂亮眼睛,却戴了一副眼镜。他红红的圆脸盘总是一副快乐模样。他非常喜爱美女。我想他们夫妇都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和亲人要陪着,在某些地方倒是很相配。他总能设法召集一帮年轻人,随他一起到各地去旅游。他人很聪明,但颇为自负,而且好争论,性子急。他说起话来总是带着一股挖苦人的味道。回过头来想想,我敢说当时的他是一个不那么好处的年轻人,但他并不招人讨厌。现在他大概有五十五岁了,大光头,身材见胖,但金边眼镜下的一双眼睛依然机敏而有神。他说话还是那么武断,甚至有些自负;还是好争论,还是带着那么一股挖苦人的味道;但他脾气很好,而且言语幽默。当这样一个人成了你的老朋友后,他的这些习性就不会再惹恼你了。你能容忍他的这些毛病,就如同能容忍自己的身体缺陷一样。他是一个病理学家。他经常送我他刚刚出版的、薄薄的书。书的内容非常专业,配有大量的细菌照片做插图。这些书我都没有读过。我从道听途说中了解到,查理的学术观点是错误的。我想他与同行们的关系也不太好。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同行们的看法,认为他们都是一些不称职的傻瓜。但他一直做着病理学家这份工作,这让他一年有六百至八百英镑的收入。我想,他对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完全不放在心上。

我喜欢查理·毕肖普这个人,因为我与他相识三十年了;但我也喜欢他妻子马热丽,因为她人非常好。当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出乎意料。当时他四十出头,且用情不专。因此我当时断定,他恐怕要打一辈子光棍了。他非常喜欢女人,但一点儿也不投入感情。他也并不特别在意要哪一类型的女人。他对女性的评价在理想主义盛行的当今会被认为是粗俗的。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要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就行。如果哪个女人想要从他这里得到爱情或金钱,他就会耸耸肩膀,转身走人。简言之,他并不需要女人来满足自己精神上的理想,只要能跟他私通就行。尽管他又瘦又小,长相平平,但奇怪的是,有许多女人居然甘愿让他遂意。至于自己精神上的需求,他能够从单细胞体中得到满足。他是一个说话总是直奔主题的人。当他告诉我要与一个叫马热丽·霍布森的年轻女人结婚时,我当即问他为什么。他咧嘴一笑。

“有三方面原因,”他说,“首先,我不跟她结婚,她就不跟我上床;其次,她能让我开心,能让我笑得肚子痛;第三,她无依无靠,没有一个亲人,必须有人来照顾她。”

“第一个理由你是在炫耀,第二个理由是空话,第三个才是真正的原因。看来你已经完全听凭她的摆布了。”

他的双眼在一副大眼镜下闪闪发光,但很温柔。

“你这家伙,什么事都能一眼看穿。”

“你现在不仅对她百依百顺,而且还为此扬扬得意。”

“明天过来吃午饭,认识认识她。她长得不难看。”

查理是一家不限男女的俱乐部的会员。那时我也经常出入这家俱乐部。我们约定明天在这家俱乐部吃饭。我发现马热丽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年轻女人。那时她快满三十了,很有修养。这让我很高兴,同时也有几分吃惊。因为查理通常只对那些不太有教养的女人感兴趣,这一点逃不过我的眼睛。她的长相虽说不上多好,但挺标致,有一头漂亮的黑发和一双漂亮的眼睛。肤色白皙,看起来很健康。她说话非常率直,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她看起来是一个诚实、单纯、可信任的人。我立即就喜欢上了她。跟她说话很轻松,虽然她并没有说什么奇言妙语,但她善解人意。对别人说的笑话,她马上就能领悟其中的可笑之处,而且她还是一个爽朗之人。她留给人们的印象是能干和务实。她的快活和平和说明她有一个好脾气,而且悟性很高。

他们俩似乎对彼此非常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曾自问过:为什么马热丽要嫁给这样一个脾气暴躁的小个子?他不仅已经开始谢顶,而且也不年轻了。但我很快就发现,答案是她爱这个男人。他俩经常互相揶揄,然后哈哈大笑;他俩的目光不时相对,眼神意味深长,似乎在传递只有他俩才能理解的信息。这真是有些感人呢。

一个星期后,他俩就在一家结婚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这桩婚姻非常美满。十六年后的现在回味起来,想到嬉闹使他俩结合在一起,我还禁不住要同情地窃笑一番。他们非常恩爱,虽然经济上始终不很宽裕,但却其乐融融。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生活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永远没有尽头的野餐。他俩住在潘通大街的一处公寓内,是我所见过的最小的公寓了,包括一间小卧室、一间小客厅和一个卫生间。但他俩没有家的观念。他们通常只在公寓吃早点,而去饭馆吃饭。这里只是他俩睡觉的地方。他们的小家布置得很舒适,只是来个客人喝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时,房间就显得拥挤了一点儿。马热丽雇了一个按日付薪的清洁女工,将房间打扫得非常整洁。只是查理邋遢惯了,对此感到有些不大适应。室内的所有设施几乎都是两人共用的。他俩还有一辆微型轿车,只要查理休假,他俩就会钻进汽车到欧洲大陆去旅行。每人一个大袋子就能把所有的行李都装进去了,想上哪就去哪。如果路上车坏了他俩也从不烦恼。遇到了坏天气就当作一件开心的事;就是轮胎爆了,他们也只当是又出了一桩笑话。如果迷了路,不得不在野外过夜,他俩就会把这视为最快活的一天。

查理仍然是好争论,脾气暴躁。但马热丽总能保持着平和的态度。她只消一句话就能使他冷静下来,再说几句就能使他笑起来。她为他撰写的关于鲜为人知的细菌论文打字,从科学杂志中寻找资料。有一次我问他们吵过架没有。

“没有,”她回答道,“我俩似乎从来没有什么要吵的。查理的脾气好极了。”

“胡说,”我反驳道,“他是个蛮横、好斗、坏脾气的家伙,他从来都这样。”

她看看自己的丈夫,咯咯地笑了。我明白她认为我是在开玩笑。

“他是在说胡话呢,”查理说道,“他是个傻瓜透顶的笨蛋,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什么。”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非常甜蜜,非常享受对方的陪伴。只要有可能,他俩就尽量待在一起。尽管都结婚很长时间了,每天中午查理还是开车到城西,与马热丽在一家餐厅一起用餐。如果有人请他俩到乡间去度个周末,马热丽就会写信给女主人,询问是否能为他俩准备一张双人床。如果行的话,他俩就会欣然接受邀请。人们常常为此而善意地取笑他俩,但嗓音可能会带有几分怪声。他俩在一起睡了这么多年,但还是不能各自分开去睡。一般人可能都会对此感到有点儿尴尬。通常来说,丈夫与妻子不仅会在各自的卧室睡觉,如果要让他们共用一个卫生间,他们恐怕都会不高兴。现在一般人家的卧室都是单人间,但如果你要邀请毕肖普夫妇到你家做客暂住的话,一定要准备一个有双人床的客房。这在他俩的朋友圈子中已经人所共知。当然有些人认为他俩这样做不大合适,但满足他俩的这个要求并不麻烦。而且他们夫妇俩都讨人喜欢,满足这个怪癖还是值得的。查理总是精神头十足,说话带着一股嘲讽的味道,非常有趣。马热丽娴静而随和。能请到他俩来做客,是一件让人感到快活的事情。而对他俩而言,没有什么能比俩人在乡间漫步更惬意的了,他俩常常走出很远。

一个男人结婚后,或早或晚都会疏远他的老朋友。但马热丽正相反。她反而使查理与朋友的关系更近了。她不仅使他更能容忍别人,也使他成为了一个更合群的人。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俩不像是一对已婚的夫妇,倒像是一对在一起生活的中年光棍。一般情况下都是六七个男人在争论和打趣,开着下流玩笑,而只有马热丽一个女人陪着他们。她在场不仅不会使他们感到拘束,反而使他们更开心。只要我回到英国,我肯定会去看望他俩。他们一般都在我前面提到的俱乐部吃饭。如果我有空的话,我就会与他俩一起用餐。

那天晚上我与他们夫妇俩一起吃点心,然后我们要一起玩一会儿。我告诉他俩,我已经邀请莫顿过来吃晚饭。

“他这个人可能有点儿乏味,”我解释道,“但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小伙子。我在婆罗洲的时候,他待我非常好。”

“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马热丽嚷道,“要不我会带个姑娘来的。”

“找个姑娘来干吗?你不在这嘛。”

“我想,让一个小伙子跟我这么大岁数的女人跳舞,他不会很开心。”马热丽说。

“胡说八道!岁数跟跳舞有什么关系!”查理转过身来对我说道,“跟你跳过舞的女人中,有比她跳得更好的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但她的舞确实跳得很好。她的舞步非常轻盈,而且节奏感把握得非常好。

“从来没有。”我语气诚恳地说道。

我们三人到达席罗兹俱乐部的时候,莫顿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他穿着晚礼服,显得肤色更黑了。也许是我知道这些西装已经在一口铁皮箱中,伴着卫生球躺了四年的缘故,我总觉得他穿着西装有些不自然。他肯定还是身着卡其布的短衣短裤更感轻松自在一些。

查理·毕肖普是个健谈的人,喜欢一个人说个不停。而莫顿却有几分腼腆。我给他要了一杯鸡尾酒,还要了点儿香槟。我感觉他可能想要跳舞,但不知他是否想到可以请马热丽跳。我深深地感觉到了我们之间的代沟。

“我想应该告诉你,毕肖普夫人可是一个跳舞高手啊。”

“是吗?”他的脸有几分涨红了,“能否请您跳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