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新论(套装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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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民主观混乱的时代

在民主制度的诸条件中,至少可以想到的一个是,错误的民主观导致民主的错误。我以此作为撰写本书的充分理由。

当然,民主这个概念注定会产生混乱和歧义。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首先是因为民主在今天是一种文明的名称,或更准确地说,是西方文明的政治产物(到目前为止)。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可以同一个主要作家——马克思——联系起来,可以从马克思思想的演化、丰富和否定加以评估。民主则不服从单一的论说。鹤立鸡群、唯一重要的民主论学者是不存在的。民主理论是由远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一个论说主流形成的。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这一主流确实为“民主”提供了基本特征。在此之前,人们的头脑中很少怀疑,法西斯政体和共产党政体不属于民主制度,民主是存在于西方或是受西方启发的制度。但是到了1940年代末,有人断言,“在世界史上,第一次没有任何理论是作为反民主的理论提出。在谴责反民主的行为或态度时,经常是针对别人,实干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一致强调他们所捍卫的制度和鼓吹的理论的民主性质。”载R.McKeon,ed.,Democracy in a World of Tension:A Symposium Prepared by UNESCO(麦基翁编:《紧张世界中的民主》),Chicago:Univ.of Chicago Press,1951,p.522。

对此我们该如何看待?乖巧的想法是,“承认民主是政治或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标志着在现代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最高目标上取得了基本一致。”载R.McKeon,ed.,Democracy in a World of Tension:A Symposium Prepared by UNESCO(麦基翁编:《紧张世界中的民主》),Chicago:Univ.of Chicago Press,1951,p.522。但事实不过是并将仍然是,民主变成了一个广受赞誉的字眼。因此,我们所尊敬的那些字眼是令人迷惑的:nomina numina——名称内含着天意。不过我们必须清楚,民主不能被仅仅归结为一个使人上当的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几十年里,很难说我们目睹了一种温暖人心的共同理想的形态。相反,我们所看到的,是语言和意识形态的歪曲在空前加剧,它的结果使人感到莫大的困惑。奥维尔(G.Orwell)恰当地描述了这种状况:“民主之类的词语不仅没有公认的定义,甚至建立这种定义的努力也遭到各方的抵抗……任何政体的捍卫者都声称他所捍卫的是民主政体,深恐一旦民主跟任何一种意义挂钩,便有可能使他们无法再去利用它。”“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政治学和英语”),in Selected Essays(《文选》),Harmondsworth:Penguin,1957,p.149.民主还是有敌人的,不过它现在以自己的名义或挂着自己的招牌避开了敌人。

敌人姑且不去说它,事实是,在过去几十年里,我们已逐渐失去了民主的主流理论。这一变化的部分原因是民主概念的包容性。如果人人自称民主派,民主越是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我们就越有可能因为众说纷纭而彻底陷入概念混乱。一些强大的思潮也对民主理论的主流起着强大的破坏作用,其中首推这样一种学说,它认为词语仅仅是约定,一切定义说到底都是任意的,因此可以由我们任意规定。这种学说无论有什么美妙之处——我将在下文讨论这一点见本书第9章。——其消极意义和后果都是不言自明的:如果词语从根本上说可以任由我们赋予意义,我们便只能向巴别塔典出《旧约》。诺亚的后代欲建一座通天塔,引起耶和华不悦,遂使人们彼此语言不通,后喻为语言混乱。——译注前进了。这时博得喝彩的将是一个充满语言巫士的危如累卵的社会,他们靠耍弄语言和意义的把戏,不但衣食无虞,而且颇孚众望。

另一个对民主理论产生消极影响的思潮是价值中立之争。价值中立(Wertfreiheit)有三种不同的表现。首先是一种温和的观点,其基本含义是“价值公平”,要求把评价和描述一分为二。其次是极端的价值中立说,力求做到真正的“价值真空”,它要求一套消过毒的词汇,一套把褒贬、善恶之词统统清洗掉的词汇。由于价值真空的设想难以贯彻,实际出现的便是“价值回避”——第三种价值中立观,其特点是躲避价值或惧怕价值。在这种观点里,价值没有被清除,而是被转入地下,成了不明言的偷偷摸摸的价值。当1960年代价值中立备受攻击之时,其矛头不是实际指向这第三种观点,便是以它来证明攻击的正确。此类攻击包含两条重要的指责:(1)所谓价值中立的政治科学变成了毫无意义的东西;(2)遮盖价值难免带来保守的、维护现状的偏见。后一条指责未必有效。偷偷摸摸的价值像公开的价值一样起作用(虽然效果不同)。一个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价值信仰无论明言与否,都不会对美国的制度有利。反过来说,一个俄国的自由派(不管他多么秘密)也不会支持苏联的现状。当不明言的价值是协调的(同其在现实世界的所指相协调)价值时,它就起“保守作用”,反之则起“破坏作用”。前一条指责则能够成立。惧怕价值或躲避价值,当然会——与其他因素一起——导致政治科学失去意义。

不过,我对价值中立的不满有所不同。请记住,我这里所关心的是“理论”,尤其是民主理论。就此而言,价值中立一般是从第一种观点来理解的,即要求把评价与描述分开。这很不错,但现在的中心问题是,一旦把评价和描述分开,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还要补充说,它们之间怎样相互作用。所以我的不满是,有关价值中立的争论大大忽略了这一关键问题。价值中立实际带来的是过分的价值回避。这难免会受到报复,带来过分的价值负担。于是民主理论从过分的描述主义滑向过分的价值鼓吹。

即使有可能未被察觉,但事实上削弱了主流民主理论的第三种思潮,是行为主义信条。行为主义路线已产生了一种民主的“经验理论”,它当然是一项极重要的新收获。然而这一发展带来了一些有待于适当评价的问题。首先是经验理论和非经验理论之间的分界问题。在“规范主义”中,在对非规范理论(它是经验理论)和规范理论(它不是经验理论)的区别中,可以找到这一分界。但这一划分从一开始就混淆了两种十分不同的规范,即“技术规范”——它是用于目的的手段,主要是一种工具理性(Zweckrationalität)——和“价值规范”(Wertrationalität,价值理性)。如果把这两种规范都从经验理论中清除出去,该理论将会变得十分贫乏和浅薄。此外,规范理论一般都为自己选择价值规范而忽视技术规范。由于民主理论若干世纪以来一直作着不懈的努力,要使价值规范与技术规范相配合,因此现在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过去的一切全做错了吗?或者说,我们在确定分界线上搞错了吗?

第二个问题是,民主的主流理论同民主的经验理论有什么关系。显然,后者以某种方式“检验”前者。这并不是说一切经验理论都是为了用来评价事实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同理论相符。经验理论还可以用于其他的目的,但当它们像最常见的那样用于检验的目的时,我们却表现不佳。民主理论本身是一种宏观理论,它大大依靠普遍的通则。相反,滋养着民主的经验理论的研究所提供的是微观证据,这意味着这种证据对于它打算验证的通则来说太小了。那么要有多少微观证据才能证实或驳倒一个宏观理论呢?更麻烦的是,经验证据是由操作性定义产生的,这些定义中有许多仅仅是对其理论原形的苍白反映。就拿民主以共识为基础或受(人民的)同意支配这一通则为例,许多围绕这一问题收集的证据似乎趋于否定共识理论。但是受到检验的这种(按操作要求定义的)共识与理论建构是不同的。第5章讨论了这个问题,尤见第2节。可以说,使宏观理论同微观证据做到相互配合并不是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同时应当认识到,民主理论正受到一种常常是错误的反面证据的削弱,这种证据并不真能检验它打算检验的东西。

可见,我们目前的困境可以用许多原因来解释。伯特兰·德·儒弗内(B.de Jouvenel)在1945年就曾指出,“关于民主的讨论,无论支持的还是反对的论证,都没有什么思想价值,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在讨论什么。”Du Pouvoir(《权力论》),Genève:Bourquin,1947,p.338.他这话在当时有些夸张,但他对民主在变成一个可爱的词,或我们也可以说,变成一个垃圾箱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已经有所察觉。虽然许多思想潮流和气氛削弱了民主的主流话语,不过根据我的诊断,削弱的主要因素是政治学词汇的解体。在1940年代以前,人们一向知道什么是民主,并且喜欢它或反对它,而后来我们虽都声称喜欢民主,却不再知道(理解、一致同意)什么是民主了。于是我们生活在一个以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民主”获得若干意义我们尚可容忍,但它若是可以无所不指,那就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