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情叫杨绛和钱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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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见倾心 那年春天繁花盛开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虽然初识时,他并不算风度翩翩的男子,但因为爱他,在她心里,他便是最翩跹的依恋。感觉到了,爱情便来了。因着对文学的共同爱好与追求,性格的吸引和心灵的默契,两个惺惺相惜的年轻人,暗暗生出了怦然的心动——他们一见钟情了。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爱情是一场甜蜜的心事,而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演绎诠释着刹那定格的永远。

邂逅清华园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圣经》上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一九三二年年初,东吴大学因学潮停课,已读了半年四年级的杨绛,为了顺利完成学业,也为了自己的清华大学文学梦,毅然报考了清华大学研究院。命运在召唤,她姗姗来迟,成了清华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女研究生。

清华大学研究院不仅学习考试都要考英语,还要学习法语。当时,大部分同学都不懂法语,在第一堂听写课上,只有曾在东吴大学自学过的杨绛全都写对了。教他们法语的翻译家梁宗岱大为惊奇,便问她说:“杨季康,你的法语是怎么学的?”

突然听到先生的发问,杨绛内心很是紧张,以为自己有什么地方听写错了,慌忙答道:“我自己学的。”

梁宗岱先生听了,很是满意,大大赞扬了她,并说:“好!我也是自学的。”

从小她便是聪慧的孩子,在清华大学也没有例外,她不仅成了一名清华大学学子,还成了清华大学研究院里不可多得的女高才生。有人说:“杨绛肄业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求为偶者达七十余人,谑者戏称杨为七十二煞。”

她虽然不像别的女大学生那样化妆打扮,但面容白皙清秀,虽然个头不高,但身材窈窕娇俏,性格也温婉大方,这样如出水芙蓉般清婉可人的女子,自是受尽男孩子的爱慕追捧。只是,杨绛却一直芳心未许,只因还没有遇见他,那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子。

其实,她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不久,便知道钱钟书了。那时,他本科生三年级,却早就成了清华大学口耳相传的鼎鼎人物,就算是新入学的学生,也都知道他的赫赫大名。

那些初来乍到的低年级学生,想要一睹这位江南才子的风采,只是奈何才子太过傲气,架子也大,并不敢冒昧拜访他。而这一切的一切,也给钱钟书平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只是命定的恋人终将相遇。那是一个人间三月天,幽香阵阵,风光旖旎,在清华大学古月堂的门口,她遇上了他,只一眼便生出万千情愫。

很多年后,有男同学气呼呼地问杨绛:“他们说钱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对这样的问题,她本不想理睬,但这个男同学不依不饶,她便淘气地说:“我当然觉得他最翩翩!”

后来,当她再回忆时,又这样写道:“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钱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只是,爱情不是简单的翩不翩翩。虽然初识时,他并不算风度翩翩的男子,但因为爱他,在她心里,他便是最翩跹的依恋。

他瘦小清癯,目光炯炯,闪烁着无限的光彩与生机。她娇小玲珑,温婉聪慧,还不失娇俏可爱的活泼劲儿。当时年少轻薄衫,两人一见如故,侃侃而谈,家乡、文学,抑或不着边际。杨绛听着钱钟书信手拈来的旁征博引,只觉自己的心,在他诙谐幽默的谈吐间柔软一片。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对南国才子佳人,醉在暖暖的春日芳菲中。他急切地向她解释:“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而她也慌忙澄清:“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感觉到了,爱情便来了。因着对文学的共同爱好与追求,性格的吸引和心灵的默契,两个惺惺相惜的年轻人,暗暗生出怦然的心动──他们一见钟情了。

有个倔强的女子曾深情缠绵地唱过:“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终于等到你。”在最美的岁月流年里,遇见那个对的人,该是怎样的幸福。

我笑若桃花,只为初见。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爱情是一场甜蜜的心事,而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演绎诠释着刹那定格的永远。

心语微澜,轻漾缱绻,文学在两人之间架起爱的桥梁,他们在学业上相互帮助,在心灵上相互沟通。他们相识相知,一起徜徉书海,只是举手投足的一个微笑,便会满心的宁静。

有人说,是季康的爱,激发了默存倾泻而出的创作热情,也有人说,正是因为这相知相恋,他的思维才格外敏锐清爽。这样的说法,是不是真的,并没有外人知道。只是,他们同在清华大学的那段日子,从钱钟书手中流淌出的锐利文字,数不胜数。

虽然他所做的多是理论性的文章,却并不艰深枯燥,或许他真的从那个俏丽女子身上,学到了几分灵动的细腻。

他总是一副拉家常的模样,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比喻,诠释那些深奥的文学哲学理论,从来不会板起脸孔,满嘴看似高深的晦涩词汇,故作传道授业的权威嘴脸。

“神秘主义需要多年的性灵滋养和潜修。不能东涂西抹,浪抛心力了,要改变拜伦式的怨天尤人的态度,要和宇宙及人生言归于好,要向东方和西方的包含着苍老的智慧的圣书里,银色的和墨色的,惝恍着Rabbi的精灵的魔术里,找取通行入宇宙的深秘处的护照,直到──直到从最微末的花瓣里窥见了天国,最纤小的沙粒里看出了世界,一刹那中悟彻了永生。”

这是钱钟书在评论诗人曹葆华的《落日颂》时,对他诗作里的神秘主义色彩的本质揭秘。“一粒沙里一世界,一朵花里一天国。无限在你掌心收留,永恒在须臾把握。”他将爱幻想的英国诗人布莱克的这两句诗融入了后两句,将“神秘主义”诠释得更加形象贴切。

她是他的陪伴,而才思敏捷的他,也是她一辈子的骄傲。他的才子气质和名士风度,给他们的爱恋注入了独特的浪漫和风采。文采斐然的他为她写诗,为她送上一篇篇撩动心弦的情书。

他曾不无玩笑地说:“用理学家语作情诗,自来无第二人。”原来,他竟然在一首情诗里融入了宋明理学家的语录,真真俏皮古怪啊!

一九三三年夏,钱钟书要从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了,他去了上海光华大学任教,只留杨绛一人在盈满回忆的校园里继续学业。原来好时光走得这样快,他们与离别赤裸相对,不是没有感伤,只是他们相信,还有长久的聚首等着他们。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邂逅一段深情,默契十足,甜蜜无限,他们又怎么会被这暂时分离的感伤冲淡。

只要把爱放在心间,便是阳光普照的六月晴天。

其实,校方有意让他留校教书,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在临近毕业的时候,陈福田、吴宓等教授都去劝他留下来,只是他一概谢绝了。

为此,陈福田教授很是生气地说:“在清华大学,我们都希望进研究所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我们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几分光彩,可是他一口拒绝了,他对人家说:‘整个清华大学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这话未免有点过分了。”

他确是傲气的,有些自负盛名,只是不少人仍然对这句话的真实性表示怀疑。长于书香门第,他的举手投足间皆是儒雅的气质,并不至于说出太过猖狂的话语。

还是吴宓教授对他宽容厚道,他如是说:“学问和学位的修取是两回事,以钱钟书的才华,他根本不需要硕士学位。当然,他还年轻,瞧不起清华大学的现有西洋文学教授也未尝不可。”

其实,他没有选择留在清华大学还有别的考量。从“九·一八”事变起,日本占领了东三省,对华北地区也是虎视眈眈。忧心国家安危的广大学士,已无心安坐学习,屡屡请愿游行,清华大学混乱一片,几乎不能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他不想在这样的氛围里进行文学研究,另外,他的知识体系,说起来大多源于自学,他已经具备一定的治学能力,研究生的课程读不读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这时,在上海光华大学做中文系主任的父亲,召他南下光华大学任教,所以,他踏上了赴沪的旅程。

他走了,带着对杨绛的牵挂与惦念。爱如清风拂过,分离是淡淡的忧伤……

无人不醉的美酒

一曲离别胭脂泪,残雪断桥人未归。青春是自由奔放的生命之泉,爱情是点燃激情的明媚阳光,只是当一切邂逅离别,这青春,这爱情,或明亮,或丰盈,也缀满淡淡的忧伤。

多情自古伤离别,那个悲情的南唐后主曾如是吟叹。是啊,离别总是伤感的,风乍起,满眼惆怅……

一九三三年初秋,自清华大学毕了业的钱钟书,挥别了度过四年时光的清华大学挥别相知相爱的姑娘,奔赴下一段精彩人生。只是乍离别,他便坠入思念的浪潮。

不知是谁说过,最美的故事莫过于初恋,最美的画面莫过于初见,而最美的文字莫过于情书。他与她,是最美的初恋,有着最美的初见,而这所谓的初离别,也更多添了几分想念。那么,就让这满满的想念化作细水长流的文字,隽永成最美的情书吧。

鸿雁纷飞,字语传情,他们在书信往来间谈情说爱。情书,是他们最私密的爱之倾诉,只是有时候,在喜欢打探隐私的家长面前,便没办法那么私密了。

有一次,杨绛写给钱钟书的一封书信被庄重严肃的钱父看到了,这个封建家庭的老先生,没打招呼便私自拆阅了。他们的爱情,就这样被家里人知道了,恋爱,不再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事。

只是看过信后,这个颇显古板的老先生,并没有因为儿子在大学的自由恋爱而大发雷霆,而是对杨绛大加赞扬。原来,在那封信笺里,杨绛如是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母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彻终不受障碍。”

看到这样懂事的言语,老先生欢喜不已,直赞“真是聪明人语”。她是聪颖贤惠的女子,大方懂事,还能体恤对方父母,自然颇得钱基博老先生的喜欢。

高兴之际,老先生没有征求儿子钱钟书的意见,便直接提笔给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子去了信,大大夸赞了她一番,还郑重其事地将儿子托付给她。他在心里已经认定,这个叫杨绛的女子是他未过门的儿媳。

杨绛也将钱钟书郑重地介绍给了自己的父亲杨荫杭。杨荫杭先生对这个不拘小节的清华大学才子早有耳闻,也颇为赏识,自然也是欢喜不已。才子佳人,两人如此般配,他们的亲事,来得水到渠成。

旧式婚姻,讲究个门当户对。钱家与杨家,都是无锡有名的书香门第,钱基博和杨荫杭,皆是颇具名气的江南才子,这一新一旧两位大家,自然愿意玉成一段好姻缘。

杨绛说:“五六十年代的青年,或许不知‘订婚’为何事。他们‘谈恋爱’或‘搞对象’到双方同心同意,就是‘肯定了’。我们那时候,结婚之前还多一道‘订婚’礼。”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钱钟书与杨绛,虽然是自由恋爱,但还是颠颠倒倒地遵循了旧时之礼,“订婚”礼便水到渠成地来了。

在杨绛眼里,他们的订婚是滑稽的。明明早就相识相爱的两个人,明明双方家长都已肯定认可,偏偏还要钱父带钱钟书上门正式求亲,并且还要请出两家都熟识的亲友做媒人,然后便是订婚宴。

当时,由于她的父亲杨荫杭正病着,便主张诸事从简,但其实还是颇为隆重。他们在苏州的一家饭馆摆了酒席,宴请两家的至亲好友,并且男女分席而坐。对此,杨绛如是回忆说:“我茫然全不记得‘婚’是怎么‘订’的,只知道从此我是默存的‘未婚妻’了。”

无论新旧,是否滑稽,他们订了婚,许下承诺。从此,她便是他名副其实的未婚妻。

只是这对刚刚订婚的一双人,还没有说多少体己的温存情话,便又要各奔东西。杨绛开学在即,只得北上赴京,钱钟书把她送到车站,帮她把行李结票。他站在月台,她转身上车,轰隆隆的汽笛声响起,两人无语凝噎,怅然间,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珍重”,哽在喉头!

在这个凉风萧瑟的秋天,钱钟书也回了光华大学任教。作为上海规模较大的私立学校,光华大学聘请到钱钟书这样的清华大学高才生,自是荣幸万分。钱钟书被破格升为外文系讲师,讲授西洋文学和文学批评两科。

他与父亲钱基博,一个在外文系,一个在中文系,撑起了两片不同的天空。钱钟书虽然刚刚大学毕业,但因着渊博的学识和妙语连珠的口才,他的课程吸引了大批慕名而来的学生,丝毫不在乃翁之下。

每堂课,他都倾心相待,认真备课。每每课上,他侃侃而谈,旁征博引,一个个学生在不知不觉间便被他带入奇妙的西方文学世界。另外,他喜欢独特多变的上课方式,有次还将考试的作文题目定为“What is love?”

什么是爱?

有人说,爱是给予,是自我付出,并丝毫也不期待等值的交换。

而对于文学,钱钟书曾这样说过:“不在其体裁为抒作者之情,而在其效用能感动读者之情。”某些程度来说,钱钟书这句文学之论,便是爱之断言。

不在为抒作者之情,而在感动读者之情。爱与感动,是文学无法剥离开的主题,因为文学是感性的,不只是些研究与论断。什么是爱?爱在感动所爱之人的一片情。

他思念着那个在清华大学孤独求学的女孩,他知道,这个女孩也在思念着他。初恋的人儿,总是有着依依不舍的离愁,以及缠绵悱恻的思念。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一日,《国风》半月刊刊登了钱钟书为杨绛所写的《壬申年秋杪杂诗》,字里行间都是他对那个所爱女子浓浓的思念:

缠绵悱恻好文章,粉恋香凄足断肠;

答报情痴无别物,辛酸一把泪千行。

依穰小妹剧关心,髫瓣多情一往深;

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

良宵苦被睡相谩,猎猎风声测测寒;

如此星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

困人节气奈何天,泥煞衾函梦不圆;

苦雨泼寒宵似水,百虫声里怯孤眠。

海客谈瀛路渺漫,罡风弱水到应难;

巫山已似神山远,青鸟殷勤枉探看。

他言:“远道栖迟,深秋寥落,然据梧,悲哉为气;抚序增喟,即事漫与,略不诠次,随得随书,聊至言叹不足之意。欧阳子曰:‘此秋声也!’”更深露重的寥落深秋,回忆总是不听话地跑出来,吐出思念的茧,将心细细缠绕包裹。原来,他是如此地挂念她。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在这样寒冷寂寥的秋夜里,他终究是抑制不住思念的潮水,思绪万千……

他是才子,经过爱情的洗礼,他更成了多情的才子。情到深处,文思飞扬,他的一首首情诗,将华美的文采与真挚的情感完美糅合,成就了浓厚感人的几句诗,一段情。

张爱玲曾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于千万人之中,遇见那个想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她便成了他心里割舍不下的情意。”

无人不醉的美酒,无人不醉的爱情。

情不醉人人自醉。分别不是停止,是蔓延,如藤蔓布满全身每个细胞,渗透血液。那么,就让这无处安放的思念,伴他入眠。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爱情,原就是杯香醇的烈酒,浅尝则醉。那么,就这样,醉倒在爱的时光里吧。

又是相思,如水般滑过琴键,不经意就泻了一地。就在那被静谧包裹的深蓝夜色里,轻酌小吟,任层层叠叠的回忆泛滥,任真真切切的思念,逆流成爱的海洋。

爱人与知音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才知酒浓。有人说,如果没有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便写不出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

他们是爱人,也是知音。他的首首情诗,都因着对她浓浓的爱意,而她经过漂洗的本色小说,多多少少也因着他给的爱情滋味。

创作源于生活,又高过生活。杨绛曾这样说:“我不是专业作家,文集里的全部作品都是随遇而作。我只是一个业余作者。早年的几篇散文和小说,是我在清华大学上学时课堂上的作业,或在牛津大学进修时的读书偶得。”

她虽然没有钱钟书那样纵横不羁的才气,也没有钱钟书那样学富五车的书卷气息,但她是独特的,玲珑纤巧。如果说,钱钟书是汪洋恣肆的激流喷涌,那她便是绿潭照得见人影的晶莹澄澈。

她是属于生活的,贴近生活本身。

一九三四年,她选修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散文习作课,为了结业课卷,她创作了短篇小说《璐璐,不用愁!》,很受朱自清先生的欣赏。这是她的处女作,发表在《大公报·文艺副刊》上,后来还被林徽因女士选入《大公报丛刊小说选》。

这是杨绛文学生涯的第一步,从此后,她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璐璐,不用愁!》源自生活,取材于当时女大学生司空见惯的情事,语言简洁沉定,平淡朴素,却蕴含着本色的绚烂美感。这便是杨绛的文学特点,简简单单,却蕴含着让人唏嘘不已的力量。

璐璐是初涉人生的女大学生,对爱情、生活乃至人生都有着美好的憧憬。只是在这天真烂漫的花季里,总有些世俗的选择,她在理想与现实间徘徊摇摆,在两个属于爱情的男孩子间纠结矛盾。

两个男孩子,一个叫小王,家境好,脾气好,还体贴能干,只是有些个子矮,有些“娘带儿子”似的可怜相;另一个叫汤宓,家里穷,脾气大,但有性格,很是可爱。

璐璐是喜欢汤宓的,因为喜欢,汤宓的粗暴脾气,也平添了可爱。只是她的喜欢是又怕又爱的,杨绛如是写道:“璐璐最爱他的眼睛,会说话;也最怕他的眼睛,能放出冷刺来直刺到她的心上。”

璐璐有着属于少女的矜持,她婉拒着两个男孩子,却又世俗着放不下,真真“愁死了”她。只是总要选择的,选了小王,便选了舒适安逸,选了汤宓,便选了罗曼蒂克的浪漫色彩。

经过琐琐碎碎的小曲折,璐璐左右思量,觉得自己还是喜欢汤宓多一些,只是仍然有些举棋不定。她寻了个借口,回了南方家中美其名曰征求父母意见。

璐璐的父亲是做官的,多多少少也算官宦之家,所以母亲更中意小王些,还说璐璐是官太太的命。而父亲只开明地说,她只要看清楚喜欢谁,他并不反对。

只是,璐璐已经迷了眼,如何看得清楚?在母亲的劝说下,她又觉得小王好,便答应父母疏远汤宓。璐璐赶回学校后,汤宓满心欢喜地去车站接她,却得到她冷淡的拒绝。他勉强答一句“祝你幸福”,便转身离开。只是看着汤宓落寞的背影,她又满心舍不得。

她回了自己房间,看到桌上小王的一封书信,便打了开来,不料却是小王与表妹的订婚请柬。两个人就这样离她而去,刹那间,她跌入苍茫虚无的荒野间,落了伤心的泪。

只是,杨绛对这样的女子终究不愿太多苛责,她给了璐璐一个不算太坏的结局——璐璐又看到另一封信,她的免费留美学额申请成功了,她又笑了,轻轻地舒了口气。

杨绛有着少女般敏感细心的天性,却并不是尖酸刻薄之人。她用微讽诙谐的笔调,将璐璐的内心世界细致刻画,却又宽厚地原谅了璐璐的可笑与可悲。她虽然嘲讽着这样摇摆矛盾的璐璐,她的仁慈和善良,终究是为璐璐留下了些许余地。

有人说,璐璐多多少少有着杨绛本人的影子。或许吧,杨绛在认识钱钟书前,一个叫作费孝通的男子曾积极追求过她,只是认识钱钟书后,她便坚决对费孝通表态,只能做普通朋友。

艺术反映现实,却终究不是现实。杨绛曾说,小说作者只是“按照他所认识的世事常态,写出了他意识中的人生真相”。

现实中,虽然钱钟书并不“翩翩”,但她还是一眼便认定了这样的男子,她只是用些许讽刺的口吻,写出对璐璐某些人生态度的不认同,以昭显自己意识中的人生真相──爱一人,许他一生。

这样的文字,钱钟书是懂得的,这样的人生真相,他也可以读出。他们的爱情,结缘于文学,他们是爱人,也是知音,他又如何读不懂她字里行间的哲理?

天长地久,细水长流,这是杨绛想要的圆满爱情。他们订婚了,她便是他未过门的妻,只是热恋还未退潮,他们就分隔两地,只有回忆与书信的只言片语传递思念与情意。还好,上苍对他们也算仁慈,相见的机会就这样来临了。

“乞取东风晴十日,今年破例作春游。”一九三四年初春,钱钟书由上海出发,一路游山玩水,前往京师看望爱人,以及清华大学的一干师友。沿途美景流连,他诗兴大发,共作二十二首,总题《北游纪事诗》。其诗中有云:“泰山如砺河如带,凭轼临观又一回。”

路过山东,看到这样美丽的山水花柳,他不禁心情舒畅。日暖风迟的春季,泰山如砺河如带,他登上了泰山岱庙,凭轼临观,登高望远。“寝庙荒凉法器倾,千章黛色发春荣”,此情此景,他不禁怀古思今,畅诉幽情:

分飞劳燕原同命,异处参商亦共天。

自是欢娱常苦短,游仙七日已千年。

一路北上,且行且歌,他终于到了京师,到了母校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承载着太多昔日点滴,阔别重逢时总免不了心绪飞扬。那些旧日的师长校友,还有念念不忘的爱人,其实他的心早就飞到他们身边,诉说这么多年的情谊。

上次一别,已是半年时光,他迫不及待地去见了杨绛。“颜色依稀寤寐通,久伤沟水各西东”,他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说,太多太多的衷肠想叙,只是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一向口若悬河的他,竟不知从何说起。

有地卓锥谢故人,行尘乍浣梁京尘。

如何欲话经时别,舌南蛮意未伸。

或许,什么都不用说。一切尽在不言中,相爱的两个人,有时候,需要的只是一个默契的眼神。

他去拜访了昔日的恩师叶公超教授。他是教授的得意弟子,在学生时代便是叶先生家的常客。

只是桀骜不驯的他,在当时的清华大学,谣传太多,什么“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的狂语,什么钱钟书不认叶公超为老师的鬼话,让叶先生对他有些不满,钱钟书只得作诗明志:

毁出求全辨不宜,原心略迹赖相知。

向来一瓣香犹在,肯转多师谢本师?

在他心间,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他说,四年校园岁月,全仰仗叶老师的信任相知,原心略迹,他怎么会如章太炎、周作人般,谢本师转多师呢?

他的诗,写得真挚,叶先生不再介怀,两人又如往昔般相谈甚欢。他们说起京海两派之争,钱钟书清华大学毕业,离了京城,去了海派的阵地,叶先生便让他评价两派优劣,并说说自己的看法。钟书正色曰:“亦居魏阙亦江湖,兔窟营三莫守株。且执两端开别派,断章取义一葫芦。”

先生听了,颇为赞许。是啊,京海两派,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不能守一株待一兔,也不能断章取义偏袒一派,取长弃短才是王道也。

他也去拜访了吴宓教授,这个和蔼的老先生,对钱钟书很是宽厚。虽然他对钱钟书看不起清华大学教授的以讹传讹也有耳闻,却并没有苛责,还为他说了些理解的话,钱钟书与他的关系也更亲密几分。他为这样的教授作诗云:

褚先生莫误司迁,大作家原在那边。

文苑儒林公分有,淋漓难得笔如椽。

这也是一首辟谣诗。原来,《中国评论周报》上曾发表过一篇匿名的英文文章《学者与绅士吴宓》,文中半开玩笑地将吴宓先生的脑袋比作炸弹,眼睛成了两只火红的煤球。他们不知道是谁写的,只是一些师生都猜测是钱钟书所为,钱钟书只得也诙谐一把:“大作家原在那边!”

看罢先生们,便是同学间的相邀相聚。觥筹交错,欢歌畅谈,许久未见,这是属于他们的乐趣。连平生“最厌伤多酒入唇”的钱钟书也会小酌几杯,在谈笑间看他人醉得酩酊……

只是欢聚的日子总是走得太快,转眼间,十几日的京华之行便走到末尾。行了这么久,看了这么多友人,最让他放不下的还是杨绛。欢愉太短,对相爱之人而言,相聚的时间怎么着都是少的,她陪他重游北京的名胜古迹,把分分秒秒都过得充盈。

欲息人天籁,都沉车马音。

风铃呶忽语,午塔闲无阴。

久坐槛生暖,忘言意转深。

明朝即长路,惜取此时心。

这是钱钟书在他们同游玉泉山时所作的诗。这里的泉水澄洁似玉,这里的山麓沉寂幽深。两个同行之人,久坐门槛上,相顾已忘言。明天即别离,那就这样坐着吧,珍惜眼前时光,听清泠泉水轻叩,看细水长流。

却恋江南归去也,风光如此付何人?第二天,钱钟书离开了,与杨绛依依作别。只要珍取此时心,便能在回忆里微笑相待,不要悲伤,未来的漫长岁月,他们还要牵手同行。

他们是爱人,亦是知音。一个眼神,一个举手投足的动作,一方便能读懂对方心意。

许你一生

钱钟书回了上海,重返光华大学的讲台。他二十几岁,在光华大学中还是个十分年轻的老师,但他却是光华大学最具影响力的老师,是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有着自己独到的人格魅力。

只是渊博如他,自然不会把人生局限在教书之上。

他兼任了《中国评论周报》的特约编辑和撰稿人,发表了不少书评和学术论文。另外,他依旧在写旧体诗词,并于一九三四年秋自费出版了自己的诗集《中书君诗》。

得知消息的吴宓先生大为高兴,特意题《赋赠钱君钟书即题〈中书君诗〉初刊》一诗表示祝贺:

才情学识谁兼具,新旧中西子竟通。

大器能成由早慧,人谋有补赖天工。

源深顾赵传家业,气胜苏黄振国风。

悲剧终场吾事了,交期两世许心同。

先生给予了钟书高度的评价,赞他早慧聪颖,才情学识兼备,新旧中西皆通。在吴宓先生笔下,他大器能成,家学渊博可比顾炎武、赵翼,笔力才气更胜苏轼、黄庭坚……

这是他的第一本诗集,才气肆意,风华绮丽。虽然阅历尚浅,感情也没有十分饱满,虽然还未脱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才子习气,但偏偏总能翻新出奇,或议论出新,或造就一枝独秀的才思妙笔。

只是他出诗集,不是为了卖钱,也不是为了扬名立万。《中书君诗》并非正式出版,印数很少,且被列为非卖品,外界人士很难见其全貌。他只是想要供自己和友人分赠赏玩而已。

诗集一出,他便寄呈给石遗老人陈衍先生。这位亦师亦友的老者,对他的诗作很是欣赏,还圈点出绝妙佳句收入了《石遗室诗话续编》。

走过无忧无虑的学生时代,他是捏着袖珍版《牛津词典》侃侃而谈的外文系讲师,带着些许腼腆的书生气息。只是他不再是纯粹的书生,初识社会滋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个忧国伤世的钱钟书,已经初露端倪。

生于乱世,国家衰乱,时局维艰。看着外国的军队在中国的地盘安营扎寨,号角连天,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血性男儿,钱钟书的感受是复杂的。偶一倾耳,辄唤奈何,他叹息一声,作诗云:

造哀一角出荒墟,幽咽穿云作卷舒。

潜气经时闻隐隐,飘风底处散徐徐。

乍惊梦断胶难续,渐引愁来剪莫除。

充耳筝琶容洗听,鸡声不恶较何如。

楼寓旷野,听着外国兵营从早到晚的吹角呜呜,他心潮起伏,久久平静不得,正如他所说:“仿佛李陵听笳,桓伊闻笛,南屏之钟声,西陆之蝉唱。”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他连用四个典故,胜过多少苍白的语言表达。

何以解忧?一代枭雄曹操自顾自说:“唯有杜康。”只是钱钟书不是喜酒之人,他选择如陶渊明般,以超脱强自遣愁。并且,当同学常风悲观低落,想要用自杀结束生命时,他还能回信劝慰说:

惯迟作答忽书来,怀抱奇愁郁莫开。

赴死不甘心尚热,偷生无所念还灰。

升沉未定休尤命,忧乐遍经足养才。

埋骨难求干净土,且容蛰伏待风雷。

常风曾经说过:“有希望死不得,而无希望又活不得。”钱钟书同情着,也劝解着,旅途漫漫路修远,留得青山在,便不怕没柴烧。人生在世,喜忧参半,钱钟书引用胡适的话说,“且复忍须臾”,且容蛰伏,总能等到那柳暗花明时。

一九三五年初春,钱钟书去了南京,看了属于这座城的繁华。“除却桃夭红数树,一园春色有无中。”作为南方的一座城池,它是秀丽清新的,少了北京城的气魄,却有独特的韵致。

就是这年春天,他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第三届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考试。这次公开考试的名额很是有限,他报了名,自信以他的英文水平并不用多费力气。

考试那天,钱钟书布衣布袍,在一众西装革履间本色不改,成绩更是以绝对优势位居榜首。

钱钟书将考取留学资格的消息告诉了杨绛,并表达想要她一同前往的意向。他是悟性极高的才子学者,学富五车、敏锐锋利,只是在烦琐的生活小事方面,他却带着茫然的“痴气”,衣服常常前后颠倒,中学时穿鞋还不分左右,闹了不少笑话。

杨绛接到钱钟书的信笺,很是替他高兴,只是如果放这样一个马大哈独自游学他乡,她又很是放心不下。她叹息一声,为何清华大学单单外文系没有出国留学的机会?爱情至上,即将毕业的杨绛当即决定,不等毕业便提前结婚,伴他走留学之路。

那时,她还剩一门课需要大考,便和老师商量用论文代替,这样她就能提前一个月回家了。只是时间依旧仓促,她没来得及和父母联系,便拎着行李箱踏上了南归的旅程。

只是父女间也有心电感应,她的父亲仿佛知道她的归来。到了家,她撇下行李便往父母房里冲,只见刚刚午睡完的父亲正等着她,还边掀帘子下床边笑着说:“可不是回来了!”

望着站在自己跟前的女儿,杨荫杭先生感慨道:“曾母啮指,曾子心痛,我现在信了。阿季,这就是第六感,有科学依据的。”

杨绛将自己提前毕业的事以及想要结婚并伴钟书出国留学的打算告诉了父母。这对开明的父母很是赞成,开始给她准备嫁妆,张罗起她与钱钟书的婚事。

一九三五年夏,两家按照旧时规矩选了“黄道吉日”,不日成婚。日子很快就到了,无锡城七尺场的钱家新居所,处处张灯结彩,披红挂绿,这是属于他们两人的婚礼,虽然匆忙,却依然隆重非凡。

门当户对,珠联璧合。他们都是无锡有名望的书香门第,钱钟书又是钱家长房长孙,自是一片锣鼓喧天、亲朋满座的热闹场面。连街坊邻居都聚在门口交头接耳,脸上带着羡慕的笑意。

这天,前来贺喜的亲友,挤满了大厅。无锡国专的陈衍老先生、唐文治,两人的同学陈梦家等,连杨绛的三姑母也从苏州赶来了,这个素来不喜打扮的姑母,为了侄女的婚事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簇新的白夏布裙子和白皮鞋,侉气十足,也因着这身白服让宾客大吃一惊。

在全场亲朋嘉宾的祝福下,这对自由恋爱的新人挽着手缓缓入场。新郎身着黑色礼服,新娘身披曳地婚纱,他们是俊男美女,郎才女貌打扮得很是漂亮。这是属于他们的婚礼,一辈子只此一次。

只是不巧,属于他们的“黄道吉日”却是夏季中最热的一天。后来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一文中不无幽默地说:“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钱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老天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给了他们一个不一样的婚礼记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亲友的见证下,他们在汗流浃背的特殊日子里,他们说着死生契阔的誓言,许下彼此一生。从此后,他们是用红线绑定今生的一对。

他是夫,她是妻,他们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双夫妻。

天赐一对佳丽,或许上苍只是用温度表达自己对他们结合的热烈祝福。钱基博老先生很是高兴,对这个贤惠聪颖的儿媳妇更是十二分的满意,因为杨绛属猪,他便特地将自己珍藏的古董同猪符送给了她,祝愿小两口在以后的岁月里,和和美美,如意吉祥。

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间,一抬眼,便认准彼此的如花笑靥。只是这一刻,他终于娶了她,她也嫁了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只余一句诺言──愿倾尽天下,许你一生!

有一种情绪,叫痛并快乐着,在这大喜的日子里,他们闹得很累,却舒心着。那天夜里,月明星稀,通彻九天,只是不知,在那疏星点点的静夜里,在那红烛摇曳的灯影下,这对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如何把爱情吟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