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的对象和基本职能
一、审计的对象
审计对象是审计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审计工作指向的根本目标的客体。审计对象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对被审计单位及审计的范围所做的理论概括。
审计的对象可以具体表述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作为这些经济活动信息载体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其中,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作为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的信息载体,只是审计对象的现象,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及经营管理活动是审计对象的本质。
二、审计的基本职能
审计职能是指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它决定于社会经济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现代审计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经济监督、经济鉴证、经济评价职能。
(一)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是指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使其按照正常的经济规律和法规制度运行。经济监督职能主要表现在:通过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尽职尽责、合理合法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确保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确保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公允性。
(二)经济鉴证职能
经济鉴证是指鉴定和证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可信赖程度并做出书面说明。经济鉴证职能主要体现在:审计主体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的审核检查,确定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公允,并做出书面证明,为被审计单位的股东、债权人、监管部门、职工等相关单位与个人考核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变动趋势与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三)经济评价职能
经济评价是指评估和确定被审计单位经济决策、经济计划和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有无高低,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经济评价职能主要体现在:通过审计,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评价被审计单位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力、业绩及廉洁自律情况;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决策与方案是否先进可行;评价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健全、有效等,在此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与完善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更有效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
应该说,不同的审计组织形式在审计职能的体现上侧重点有所不同,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侧重于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更侧重于经济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