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爱到深处,走的不是形式,是心
【有一年大雪纷飞握你的手 梦里楼下晨曦为你等候 原谅我人来人往的城市把你弄丢 深夜焰火漫天却白了少年头 有一年大雪纷飞正装湿透 路过你的单位红了眼眸 谢谢我婚礼那天你出席唱了红豆 但愿玫瑰纱裙献年华永垂不朽】
鲜有人不结婚,也鲜有婚姻是一帆风顺的。爱是毒药,毒死了就成了永恒,毒不死,就是以毒攻毒,最后面目全非,构成了长久的婚姻。
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接触爱。
爱到深处,走的不是形式,而是心,能感觉到,摸得着。
初恋是很早的事了,想起来大概是初中,那时候长相平平,心智却成熟,第一次见她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后来见天聊天,在她面前像个英雄,被流言蜚语推着,就有了勃然心动。后来,一起晚自修回家,一起上街买资料套近乎,望着她笑到脸红,然后在回忆里加倍地笑,笑着笑着,心就沸腾了。
我不记得我们之间传递了多少封情书,大概一封,因为爱只能说一次,大概是十封,因为一百句我爱你都不够。那时候自以为是,以为相爱就能白头到老,虽然刚过13岁,眼里全是为爱到飞蛾扑火的冲动。现在想想,她那时候多数想的跟我不一样,因为女生天生比男孩子要成熟,慢慢地,我从她的眼中看到那种悲剧来临前的肃穆。
记得最清楚的一幕,是她上楼梯回头递我回信的一刹那,真诚的、干脆的、讪讪的,红着脸转身离开。而我看信件的地点也发生了变化,不敢在路上看,也不舍得在路上看。于是,从卫生间到被窝,从被窝到田埂,从田埂到楼顶,所有隐秘而能被偷乐的地方,像一个刚入行的特务间谍,蹩脚反做熟稔。
那时候应该说过一些情话,敏感、冲动、带有不负责任的任性和洒脱,从“我们还小,学业为重,以后会更合适”到“坦白说,我很矛盾,给我时间吧”,最后终于话锋一转,她说:“我不躲藏了,你得对我负责,我喜欢你了。”这句话曾一度打乱我的睡眠,每天像个待产的孕妇,低头耸肩,老师家长见了以为学习压力大,逢人就夸,弄得我见人三分笑,笑里藏着刀,背地里买通了班级里那几个大嘴巴的同学,对姑娘却越发不能自拔。
后来就再也没了她的消息,准确地说,她是优等生,迈出雷池的第一步后,就预示着要彻底远离那片火海。于是她转学了。我打听了她的地址,现读的学校,却不敢再见她,后来我的信被家长一锅端,为了掩饰自己,不被人当笑柄维持自尊心,我一把火烧了。
我得承认,我的女人缘还是很好的。家里有姐姐的人,大概女人缘都会不错。他们跟女人说话说得多,知道女孩子都喜欢漂亮话,知冷知热,又能讨巧卖乖,让姐姐们心生欢喜。所以,到了高中,我一直被人暗恋,那时候个子高,皮肤好,温文尔雅,偶尔篮球赛投漂亮的三分,抱着吉他也能唱校园民谣,最厉害的话痨病在女生那边成了我“知女人心”。记不得与多少姑娘产生纠缠不清的暧昧了,到了今天,我才知道那些不能称作爱,却是最真心的投入。
有个姑娘坐我后排,我们经常聊天,本来我把她当作一个调侃品,却招惹了她。后来她开始刻意打扮,行踪诡秘,隔三差五地送我奇怪的小礼物,上课会提醒我注意听讲,放学会偷偷地跟我后面,买同样的饭。最后,她大概按捺不住了,托人向我表白,我当时不知所措,随口打发了,理由相当虚头八脑,记不清了,唯一清楚的是,她看我的眼神从小火苗变成了一汪潭水。有的姑娘就是这样,她爱的本质就是征服,到手了要不要另说,所以有很多追过来的婚姻,到后来都逃不掉崩盘的宿命。
高一到高三,再到大学毕业那年,还收到那姑娘的生日祝福短信,后来就没了联系。直到去年,听说她已相夫教子,老公看起来安分守己,旁边的孩子秀气,有酒窝,咬着指甲的样子很迷人,眼睛透着当年他母亲那种为爱执着的一往情深。
我想,时光匆匆,她该早忘了我吧。
我的同桌多是女生,我也喜欢跟女生同桌,不是我讨厌男性同胞,只是我喜欢在课堂跟姑娘并排听课的丰富感。她们永远装备齐全:夏天太热有扇子,冬天太冷有暖手用的暖宝,寂寞了有言情小说,开心了有卡带有歌词簿,你自习捣乱她会用钢笔戳你,你打篮球一身大汗她会递给你纸巾。偶尔你和她靠得太近,又会在班级里制造成绯闻,编出无数个恋爱的段子传遍好友圈,生活成了过山车。但无论如何,我记得我那时是尊重姑娘们的,我会听她们说心事,胡搅蛮缠,会突然说出其实你素颜很美丽,让她们沾沾自喜,背地里她们就琢磨着这孩子是不是喜欢我啊?原来被暗恋这么美。没多久我们关系就从步履维艰到沧海桑田了。
去年回家,我翻开尘土蒙面的相册,发黄的塑模里夹着太多姑娘的照片,触摸起来格外陌生,回忆起来无端落空,看上去很美,却也不免像是随烟散播面目全非的恶作剧。没有什么比永垂不朽更糟糕了,曾经拥有才不浪费生命,暧昧、热恋、婚姻,已经是三个概念了,硬搅在一起,终究逃不掉成全世界恶心自己的悲剧桥段。
我记得我正式初恋是在高三,与其说是三百回眸换一擦肩,不如说是青春期如出一辙的始乱终弃。我跟同桌打赌,一旦我追上某姑娘,他为我买一个月的饭,反之,我亦然。结果是我成功追上了姑娘,最老套的方法,写情书,买礼物,贿赂她的同桌收买她的信息,心态好,脸皮厚,不用多久,姑娘在我不懈地追求下,摇身一变,成了我的第一个女友。
有次我问她你喜欢我什么,她说喜欢你那不管不顾的劲儿,高不成低不就的文艺细胞,说话像个假流氓。我们俩相处了一年多,后来炒剩饭,复读考大学,分隔两地,偶尔书信,那种无拘无束的关系褶皱了,淡化了,我曾委婉地表示过想要分手,但她却理解成我为了爱在忍受非人的痛苦,最终在这种若即若离的心理战的痛苦煎熬中,分手了。
记忆中她的笑容很干净,睫毛很长,说话透着封建女人冒险时的窘态,喜欢坐在我的单车上,爬过小山,去过河边,煲过电话粥,拍过杀马特的照片,我写过一些歌送她,她都有保存,而关于她的一切统统在我们分开一年后,我再次烧掉了。回忆是即兴的,要么美得让人义无反顾,要么糙得一无是处,我抵挡不了,于是选择毁尸灭迹,旧事不提。
大学里的恋爱像倒春寒,过程和结尾差不多都是“春天孩儿脸,一天变三变”。我宿舍里有个同学,和女朋友从高中开始谈起,整整六年,临近毕业,女生等不起,分手了。毕业晚宴上,他说到这件事,害羞地笑,笑着笑着就哽咽了,说送她去车站的那一天,才知道世界上比人格侮辱更歹毒的是那句“祝你幸福”,说那么绕着走,还是赶上了分手这一关,感觉不会再爱了,哭得稀里哗啦。可没多久,他又满世界地寻找下一猎物。人差不多就是这样,再刻骨铭心也注定有动物善忘的本性。本性难移讲的就是这个。
大二时,我曾招惹过一姑娘,小萝莉,读中文系,单亲家庭。貌似我接触的姑娘不是家庭不和谐,就是嫉妒缺爱没有安全感,反倒衬得我是一个暖男,面面俱到。我们相处很短暂,毕业后就杳无音讯,偶尔想起,似乎没有太认真,去年突然收到一个短信,内容是责备和谩骂,我不知道如何回复就顺手删了。没过多久,又来了信息,同样的号码,这次她告诉我她是谁了,说一直想要忘记我,上次的短信是为了终结,想给自己一个了断。
我当时就愣住了,掐指一算,整整六年了,到现在我仍旧不明白,她是爱得深还是不甘心,还是到了年龄,叹息翡翠姑娘白菜价的处理。但我明白,有些人爱的不是人,是爱情本身,是回忆带来的虚幻感。
夜深人静,人爱动情,一动情就胡思乱想,心态再好也睡不着,失眠我就翻以前的东西,翻来翻去倒觉得生活其实蛮单薄,那些支离破碎的,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喜欢,算不上爱,浪费了太多浓情蜜意。我想起小时候,算过的一次卦,说我天生招桃花,可是所有的桃花都会与日殆尽,最后共处余生的是一个天生有脾气不爱生气的主儿。我想了想,算命先生说的大概也是一个“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将就与被将就的老生常谈的道理。
鲜有人不结婚,也鲜有婚姻是一帆风顺的。爱是毒药,毒死了就成了永恒,毒不死,就是以毒攻毒,最后面目全非,构成了长久的婚姻。
到了这个年岁,我得承认,我还没有真正参透爱,我不记得我父母给我做过表率,除了谈论家庭琐事,养家糊口,相夫教子,他们平时连手都没牵过,开始,我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失败的婚姻,后来觉得有更深的东西,再后来,就发现他们之间像没有胜负的拔河,长年累月地一直拉扯下去,告诉我什么叫这世界上真正的白头偕老。
有一年母亲生病做手术,大半辈子没有照顾他人经验的父亲,在医院守了她半个月。每天送饭讲故事,陪伴她直到身体康复。有趣的是,我记得比较清的是他们有一次争吵,父亲不会洗衣服,穿过的袜子随手塞进垃圾桶,被母亲知道痛斥一顿,遗憾的是,不论何时何地,他们的爱还是关联着琐碎生活。
我曾问过父亲,活到现在,你最重要的人是谁,他没思考,就说是我妈。当然,他也是这么做的,养儿防老我听过,但见得太少,夫妻俩都能相守到老,连说带做的才是脱离了低级趣味。可光凭这一点,就寒碜了一大批恋爱青年。
现在我明白了,爱是违背一切规律的,根植于内心,像癌。十多年前,我说爱嘛,走着瞧,我要娶世界上最美的姑娘,平凡不怕,最重要的是红尘作伴,策马奔腾。几年前,我说爱呀,要相敬如宾,稍稍匹配,我抱着你摇着大奔钥匙,夺走所有灯红酒绿的光彩,羡煞世人的眼。直到现在,我清楚了,爱呢,是要势均力敌,快乐能消受,痛苦能忍受,茶米油盐能吃出百味人生的境界。有不爱的婚姻,没有不忍受的爱,都是且行且珍惜。
我希望我和她都不懂爱,是一神经病加上另一神经病的格局,成果就是荒诞而多彩的人生。天造地设,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珠联璧合统统糊弄鬼去吧。我这么大人了,也不矫情了,也想清楚了,我只想和你缓慢而卑微地走一生。不懂爱,感觉到它,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