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革命何以宗教革命的形式展开
导言
法国大革命不是一场简单的政治革命,而是披着宗教外衣,采用宗教革命和手段的政治革命。它不仅像法国革命一样广泛,超越了法国的边界,而且还像宗教革命一样通过布道和宣传加以传播。
宗教总是将抽象的人性作为出发点,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其在现实中的特殊性。正因为如此,宗教总是能够突破具体社会形态和具体时代的限制。法国大革命也是如此,它热衷于谈论抽象的公民,喜欢研究公民在一般政治意义上的义务和权利。所以,人们对它似乎无法抗拒。
所有国内革命与政治革命都有一个祖国存在,并拘囿在这个范围之内。然而法国大革命并无自己的疆界,甚至大革命的影响已从地图上将全部的旧国界都抹除了。无论人们的法律、传统、性情、语言是怎样的,它都让人们互相靠近或者分离,它常让同胞相互敌视,让兄弟形同陌路。甚至说,它超越所有国籍将一个理念上的共同祖国构筑出来,而各国人民都可以做它的公民。
将一切史册翻遍,也寻觅不到任何一次与法国大革命特征相同的政治革命。唯有在某些宗教革命中方可找到此类革命。所以,倘若用类比法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就得把法国大革命与宗教革命进行比较。
席勒[9]在他的《三十年战争史》中准确地提出,16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让互不知晓的各国人民突然相互接近,并且通过崭新的共同信仰紧密团结在一起。是的,法国人与法国人彼此征战时,前来助战的是英国人;一个在波罗的海纵深处出生的人居然深入到德意志的腹地,来保护那些他们从没有听闻过的德国人。一切对外战争都具有内战色彩,一切内战都有外国人参与。各个民族的旧利益被抛至九霄云外,代之以新利益,取领土问题而代之的是各种原则问题。全部的外交规章都彼此掺杂,混乱无比,让当时的政治家们瞠目结舌,头疼不已。这便是1789年后欧洲的局势。
所以,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通过宗教革命的方式进行,披着宗教革命的外衣。看看它有哪些具体特征与宗教革命相差无几:它除了跟宗教革命一样流传非常远外,还像宗教革命一样亦是借助预言与传道而深入人心。这是一场催生布道热情的政治革命。人们激情满怀地在国内实现革命,又以相同的热情令其向国外扩散。试想这是怎样崭新的图景!在法国大革命向世界展示的从未闻及的事情中,此事的确是最为新鲜的。然而,我们暂且不要就此止步,应该更进一步深入探讨,考究此种相类的结果是否源于隐而不显的相近的原因。
宗教的一贯特性是将人本身视为考虑对象,而对国家的法律、习俗和传统在人们的共有本性中加入何种特殊成分并不关注。宗教的主要宗旨是调整人与上帝的整体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般权利与义务,并不顾及社会的形式。宗教所标明的行为规范并不拘囿于一个国家、一个时代,而主要包括父子、主仆、邻里。宗教既然根植于人性本身,就能为所有人同样接受,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宗教革命因此往往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很少如政治革命一般局限于某一国的人民、某一个种族的疆域里。倘若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发现,宗教越是拥有我所说的这一抽象而普遍的特性,就越能传播得广泛,而无论法律、气候、民族有什么差异。
古希腊、古罗马的异教多多少少都跟各国人民的政体或社会状况有关,在它的教义里保留着某个民族的而且经常是某个城市的风貌,异教因此通常拘囿在一国的区域之中,很少超出界限。异教有时导致不宽容与宗教迫害,然而布道的热情在异教中却鲜见。所以,在基督教产生以前的西方,大规模的宗教革命是不存在的。基督教轻松地穿越了那些曾经阻挡异教的种种障碍,在短暂的时间里就将大部分人征服了。基督教的成功,部分是因为它比其余宗教更能摆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政府形式、一种社会状态、一个时代及一个种族所特有的全部,我认为这样说并非是对这圣教的不敬。
法国大革命恰是遵循宗教革命的方式进行的,然而法国大革命关乎现世,宗教革命则涉及来生。宗教将人视为一般的、不以国家和时代为转移的人,法国大革命亦是如此,它对公民是抽象看待的,超脱所有具体的社会。它不仅仅研究何为法国公民的特殊权利,还研究人类在政治上的一般义务与权利是什么。
在社会与政府问题上,法国大革命可以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说更自然的事物上,正因如此,法国革命既能被所有人理解,又能处处被人效仿。
法国大革命貌似致力于人类的新生,而不仅仅是法国的改革,因此它激发起一阵热情,在此之前,就算是最猛烈的政治革命也不能滋生这般的热情。法国大革命激发了传播信仰的热忱,掀起一场宣传运动。就这样,它终于披上了宗教革命的外衣,令世人为之震撼,或者更确切地说,大革命本身已成为一种新宗教。它是不完善的宗教,既没有上帝,又没有礼拜,更没有来生的生活,但它却像伊斯兰教一般,令自己的士兵、信徒、受难者遍布于全世界。
虽然如此,倘若认为法国大革命所采取的手段是空前的,它所宣传的全部思想均为崭新的,也是行不通的。在各个世纪,甚至在中世纪兴旺时期,都有过如此的驱策宣传者,这些人为了改变具体的习俗而引用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并用人类的天赋权利对本国的政体予以抨击。然而,所有这些尝试全都没有成功,18世纪点燃欧洲的这同一把火,在15世纪轻而易举地就被扑灭了。若想让这种学说诱发革命,人们的地位、习惯、风尚就需已发生某些变化,在精神领域为学说的深入人心做好准备。
在某些时代,人与人之间如此迥然各异,以至于普遍适用的法则对于他们居然成了难以理解的概念;而在另一些时代中,只要将某一法则的大概轮廓向人们远远展现,他们就能马上识别出来并朝其狂奔而去。
法国大革命动用了种种手段,创建了种种准则,这还不是最伟大的。最伟大的新事物在于,如此众多的民族居然达到这样的水平,进而让他们可以有效地使用这些手段,并轻易地接纳这些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