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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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革命的根本不是摧毁政教权力

导言

法国大革命通过攻击和摧毁宗教权力拉开序幕,但却不止于此,它的最终目的指向的却是政治制度。宗教是因为其染上政治的色彩才首当其冲的。但是,人心本来就是宗教的居所,宗教也并不是民主的死敌,大革命最终也没有摧毁宗教。

同样,大革命也没有摧毁社会权力。大革命似乎在以无政府主义的姿态摧毁着一切社会秩序,但却莫名其妙地强化了君主的权力。它攻击一切现存的权力,最后却缔造了一个更为庞大的中央集权。它最终反对和攻击的,最后反而成了其行动的成果。这是历史的吊诡还是人类的宿命?

攻击教会是法国大革命的最初措施之一。在大革命所产生的激情里,反宗教的激情是最先燃起并最后熄灭的。就算人们在为了换取安宁而被迫忍受奴役,并且对自由的热情烟消云散之际,他们仍然在反抗宗教的权威。拿破仑可以制服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天赋,然而他拼尽全力也不能将它的反基督教天性制服,甚至到了现在,我们仍可看到一些人,他们以为不敬上帝就等于是弥补了曾经对政府小吏马首是瞻的过失,他们摒弃了大革命信条中最自由、最高贵、最引以为豪的全部,却以忠于大革命的精神洋洋自得,因为他们对上帝依旧没有信奉的情怀。

然而,到了今天,人们不难弄清楚,反宗教的战斗只是法国大革命中的事件之一,是大革命面貌的一个突出的却稍纵即逝的特性,是酝酿大革命并为其先锋的那些思想、激情、个别事件的暂时产物,并非大革命自身的特征。

人们有理由把18世纪的哲学当作大革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18世纪的哲学的确具有深刻的非宗教性。然而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看见它有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彼此分开,且有天壤之别。

一部分包括有关社会地位和民事、政治法律准则的全部新的或革新的观点。举个例子,人类与生俱来就是平等的,所以就应该将种姓、阶级、职业等方面的一切特权予以取消,让人民享有主权,让社会权力变得至高无上,并且对规章制度也加以统一。所有这些信条不仅是法国大革命的原因,而且甚至可以说就是法国大革命的内容。它们是大革命最基本的成果,就时间而论,则是大革命最永恒、最切实的成果。

18世纪的哲学家的另一部分信条就是与教会为敌。他们攻击传教士,攻击教会等级,攻击教会机构及教义,而且为了能够将教会彻底推翻,他们还想连根拔掉教会的基础。然而,既然18世纪哲学的这一部分产生于法国革命正在摧毁的种种事实中,那么它必然与这些事实一并渐渐隐没,最终仿佛被淹没于大革命的胜利之下。为了让我的意思更明确,我只需补充一句,因为我还要在其他章节对这一重大问题加以论述:基督教之所以招致如此强烈的仇恨,并非因为它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政治制度;并非因为教士们甘愿对来世的事务进行统筹管理,而是因为他们是尘世的地主、领主、什一税的征收者、行政官吏;并非因为教会不能在即将建筑起的新社会中享有一席之地,而是因为在正被摧毁的旧社会里,它占据的地位是最有特权、最有势力的。

可以思考一下,时光的流转已经证实了,并且每时每刻都在证实以下这一真理:随着法国大革命政治功绩的稳固,它的反宗教事业即告消亡;随着法国大革命所打击的所有旧政治制度更彻底地被捣毁,大革命所厌恶的种种权力、影响、阶级被完全征服,消失殆尽,它们所激起的愤恨,作为失败的最后标志,也渐渐消散;最后,当传教士从所有和他们同时倒台的事物里日益脱离出来之际,人们就会观察到,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渐恢复,并且更加稳固。

不要认为这种现象只在法国才有,事实上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的基督教会没有一个不重新繁荣起来的。

如果认为民主社会一定对宗教持敌对态度,那就是大谬不然了。在基督教甚至天主教中,并没有什么事物是跟民主社会的精神绝对水火不容的,有很多东西甚至对民主社会大有裨益。再有,历朝历代的历史表明,最具有生命力的宗教本能在人民心里一向是根深蒂固的。一切业已消亡的宗教都在人民心里有自己的归宿,而倾向于取悦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各种制度,最终总是将人类精神向着不信仰宗教的方向推进,这难道不是一桩怪事吗?

我刚才关于宗教的论述,对社会权力更为适用。

法国大革命一举推翻至今维持社会等级制度和管束人的所有组织与习俗,人们见到这些就可能会想,大革命的结果非但是将个别社会秩序捣毁,还要将所有社会秩序摧毁;非但是将某一政府摧垮,还要将社会权力本身摧毁,进而断定,无政府主义是法国大革命在本质上的特征。然而,我敢断言,这样说只是瞧见了表象而已。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还未满一年时,米拉波[7]曾私下写信给国王说:“请对比新形势与旧制度,从中将会收获安慰与憧憬。国民议会有一部分法令,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法令,显然是有利于君主政府的。对于高等法院、三级会议省份、教士、特权阶级和贵族集团予以取消,岂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只组成一个单一的公民阶级,这个念想会让黎世留[8]欢欣不已,因为对于权力的执行而言,这种貌似平等的表象为其提供了更多方便。很多届专制政府都在加强国王权威方面下工夫,然而他们所做的还不如革命在这区区一年里所做的多。”有资格领导大革命的人对大革命正是这样理解的。

法国大革命的宗旨,一方面要改革旧政府,另一方面还要废除旧的社会结构。它必须同时攻击所有现存权力,摧毁所有公认的势力,涤去种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甚至从人们的思想里清除所有一向培育的敬重顺从的观念。这就产生了法国大革命这么独特的无政府主义特征。

可是,抛开上述琐碎细务,你就会察觉到,一个庞大的中央政权将很多事物统统吸引了过来,并将其吞噬在它的统一体中。这些事物是从前分散在大量从属权力机构、等级、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之中,同时也散布于全社会的一切零散权力与影响。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世界上还从未出现过一个类似的政权。法国大革命创造了这一新权力,或者干脆说,这一新权力是从法国大革命导致的废墟里自动产生的。的确,尽管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加脆弱,可比起它所推翻的任何政府来却强悍百倍。出于同样的原因,它脆弱的同时又有强悍的一面,对此接下来将另加阐释。

透过即将倒台的旧制度的微尘,米拉波已经洞见这个简单、正规而庞大的形式。虽然它硕大无朋,但当时却还未被民众察觉到。然而,渐渐地,时光的流转令其昭然于世。现在,各国君主对此特别关注。他们赞美并钦羡这个庞然大物,不仅大革命所孕育的人们,连那些与大革命凿枘不投甚至完全相对峙的人们也表示赞成,他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尽力摧毁豁免权,废除特权。对于不同等级,他们采取了融合的态度,让不同等级的社会地位趋于平等,用官吏替代贵族,用统一的规章制度替代地方特权,用统一的政府替代五花八门的权力机构。对于这番革命事业,他们兢兢业业。当遭逢障碍时,他们常借用法国大革命的种种手段与准则。有时出于必要,他们不惜鼓动穷人反对富人,鼓动平民反对贵族,鼓动农民反对领主。对他们而言,法国大革命既是灾难又是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