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横空出世,文坛魁首
1.为谋生计,远走他乡
双十年华的少年,娶得心爱的女子,虽已成家,却未立业,刘半农还要继续未完的学业。日子依然与往昔岁月无二,缓缓而过,然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如此安稳求学的日子也随之结束了。
战争爆发,政局动荡,依靠政府支持运营的常州府中学堂,因为经费不足不得不宣告停办,刘半农和一同在学堂上学的弟弟及众多学子一样,不得不暂停学业。中途辍学,非他所愿,可摆在眼前的现实便是——刘半农的中学时代结束了。
告别学堂,刘半农虽然心中有万般不舍,但回到家之后却立即投入新的身份中。
回到家乡的刘半农,凭借求学时期的优异成绩和良好的口碑,得到母校校长王翊唐的垂青,受邀担任翰墨林小学的老师。
靠着自身的努力和才华,刘半农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承担起养家的重任。这时的他,心中还是十分欢喜的,在教书之余,他还有精力与同乡吴趼因共同创办具有家乡特色的杂志——《江阴》。
人生中的每一种经历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也许正是此时的契机和经历,奠定了刘半农日后成就学者之路的基础,并为文坛革新积累了经验。
历史的车轮缓缓前进,人作为历史的创造者,永远不可或缺。辛亥革命的胜利,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帝制,革命的火种已遍及中国大地。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革命的浪潮空前强大,革命的火种也吹进了江阴大地。作为一名有思想、有理想的知识分子,刘半农受到革命浪潮的鼓舞,踌躇满志,他决定离开家乡,加入革命的行列,成为一名革命党,他期冀在新政府的统治下建功立业,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
自古文人都有一个通“病”,以为建功立业如池边饮水一样简单,功名利禄唾手可得;即使命丧沙场,也可得个英雄之名,从此名垂青史,百世流芳。
像刘半农这样的文学才子也未能免俗,凭借一腔革命热忱,不顾父亲和妻子的反对,投笔从戎,毅然踏上了他心中革命的战场,就像盛唐时期的李白一样,畅想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现实总是残酷的。刘半农单身匹马来到清江,怀揣着成为都督的梦想,投身军营,在一位军人的麾下担任文牍一职,奔波于淮、泗之间,经历过几次战争,终于认清了一个现实:一介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不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拼杀救国,也就无法担任军队中的要职。
梦想幻灭,他开始失望、沮丧,然更让他灰心的是,仅仅过去不到两个月,孙中山就辞去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职位,由军阀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一职,革命的果实还没有分享,就已经被窃取了。
刘半农带着惆怅的情绪,沉浸在革命之殇中无法自拔,无意中与人发生冲突,打了起来,最后也落了个惨败。他终于明白:他作为文人,不仅无法承担起当兵打仗的重任,而且连与人打架也不能赢,“武”并不是他所擅长。故此一肩行李,起程南旋,回到了家乡江阴。
返家恰逢临近旧历新年,家中开始忙碌起来,这多少将他失望的情绪略略冲淡。新年刚过,上海的一位友人听闻他回了家乡,来信邀请他到上海去,如此,他便带着弟弟刘天华搭上前往上海的船,希望在上海觅得可一展抱负的新天地。
2.投身文界,以笔为生
初到上海,面对陌生的环境,刘半农也感到茫然,但很快他就凭借自己擅“文”的优势找到了方向。他先后做过短期编辑、短期杂役等工作,随后不久在开明剧社稳定下来。
加入“开明剧社”是刘半农人生的重要转折点。
开明剧社在当时颇具规模,有独立的乐队,负责人是当时非常有名的话剧表演家李君磐,主要表演当时极为流行的洋装戏剧,刘半农在这里担任编剧一职,他的弟弟在乐队担任乐手。
编剧,是刘半农喜欢的职业,他不仅自己写剧本,有时也自己参演。有一次,在他的剧本上映的时候,团长带着一个人来后台参观,正赶上他在等着化妆。团长笑着对来参观的人说:“这是个顽童,请你帮他化化妆吧!”
原来,当时的刘半农虽才气纵横,却对化妆不擅长。在来人帮他化妆的过程中与之交谈,他才知道此人是徐半梅,在《时事新报》担任编辑。这次会面并不简单,徐半梅不仅带领他开启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而且也改变了他的人生。
这次会面之后,刘半农开始关注一些文学杂志。不久,刘半农在《时事新报》中看到徐半梅翻译的一篇小说,该小说是俄国著名的文学家托尔斯泰的作品。他对此颇有兴致,便向徐半梅询问这篇小说的事。徐半梅对刘半农印象很好,也乐于与他交流,就告诉他小说是从日文翻译而来。
刘半农闻言,心中大喜。他在中学读书之时,非常喜欢英文,也学得很好,此时的他便想自己是否也可以试着翻译一些外文小说。说干就干,他很快翻译出了两篇短篇小说,并寄给了徐半梅。
刘半农翻译的作品用词准确,篇章连贯,引人入胜,得到徐半梅的认可。徐半梅将其中一篇自己留用,刊登在了《时事新报》上,将另一篇推荐给了杂志——《小说界》。
这两篇译稿,为刘半农开启了一条新的道路。是年夏,刘半农有了一份新的兼职,在《中华新报》担任特约编辑,主要从事翻译工作。这份工作的由来,仍然是得益于徐半梅的引荐。
多次的通信和交往以及文学上的探讨和交流,让刘半农和徐半梅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因此,在去往文学界开疆辟土的路上,徐半梅无可厚非地成为刘半农的引路人。
相较于之前从戎的经历,刘半农在文学方面要更游刃有余一些。在开明剧社从事编剧工作,业余翻译小说,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应付,而且似乎更乐于从事这些工作。
刘半农有记日记、写札记的习惯,这得益于幼时父亲的教导。他心思细腻,观察入微,常常喜欢把身边发生的见闻记录下来,或是当作趣闻,或是一种谈资,而这种习惯也为他积累写作的素材奠定了基础。在他开始尝试写小说之后,这些日记和札记成为他笔端的灵感来源,也充实、丰富了他的小说。
在开明剧社,他还凭借这个习惯和自己细致的观察,为自己积累了小说素材,甚至还为自己和弟弟洗清了“不白之冤”。
当时,刘半农负责创作剧本,需要安静的环境,便同管理道具的小唐一同住在储藏室。宽敞的储藏室一分为二,前面用作宿舍,后面则用于储藏剧团里的道具。里面储存的道具价值几千元,有些还是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物品。谁料,刘半农和小唐都很粗心,常常门不闭户,来去自如,有时小唐甚至连装道具的柜子也忘记锁上。储藏室本来就是人杂之处,每天很多人来来往往,不久,果然出事了。
这天,刘半农的弟弟刘天华到剧社来看他,见他忙着写信,便在房间里随便翻看。看到装假发的盒子时,发现里面的假发没有了,便拿着盒子问:“这假发怎么没有了?”
刘半农听闻也立即放下手中的笔过去看,假发真的不见了!这盒子里装的假发价值不菲,是剧社特意请人从法国带回来的。
一开始,刘半农并没有把假发的失踪放在心上,他以为是被别人借走了,四下问问总会找回来。不料,问了很多人都说没借,大家听说假发失踪了,都聚集到储藏室来帮忙寻找,但翻箱倒柜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假发的踪迹,一会儿的工夫,这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写完了信,刘半农有些累了,便躺在床上休息,这时刘天华见哥哥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样子,很是焦急,推醒正在小憩的刘半农,说道:“大家都说是咱们兄弟偷了假发,你怎么还睡的这么安稳?”
刘半农性情坦荡、随意,为人光明磊落,自己没有偷东西,也并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于是回道:“岂有此理?不必理会他们。”
刘天华说:“这怎么行?他们说的好像证据确凿的样子,我们怎么能这样稀里糊涂地毁了名誉?”
听闻此言,刘半农坐了起来,终于开始认真对待此事,便问刘天华:“他们都说了什么证据?”
刘天华便将众人猜测的说辞复述一遍:储藏室外人不能进来,一定是剧社内的人偷盗的,而对储藏室的情况最了解的,除了仓库管理员小唐就是刘半农,况且刘半农还住在这里,一定是他偷盗出来,再由他的弟弟刘天华偷运出去卖掉。
甚至有人仔细考究:刘半农写信,刘天华的到来,甚至是假发丢失由刘天华发现,这种种举动都是为了偷盗行方便,或是为了掩盖偷盗的行为。
刘天华听到众人这样诬陷自己和哥哥,自然气愤,一定要哥哥认真调查此事,刘半农便应了下来,刘天华听哥哥答应,便先行回去了。
他走后不久,管理储藏室的小唐走了进来,小唐对刘半农说:“昨天我整理储藏室的时候,假发还好好地在盒子里,谁知道今天就不见了。刚刚社长说要我赔,我哪里有那么多钱赔呢?你想想看……”
刘半农听小唐的言外之意,分明是在指责他偷了假发,这也坚定了刘半农调查此事的决心。
分析众人说的话,刘半农觉得也有几分道理:既然储藏室没有外人可以进来,那么一定是剧社里的人偷的,回想起早上的光景,只有在8时左右他出去散步没有锁门,可以断定来人只有在这个时间可以进来偷盗。东西偷到之后,一定会立即拿出剧社转手卖掉,这样才不会被人发现,露出马脚;而买赃物的人应该是新近开张的剧社。
心细如尘、思维缜密的刘半农理顺了思路,便开始从“赃物”开始查找。
带着振奋的心情,刘半农走出剧社,恰巧有几个社员回来,其中一位姓童的男子说刚从城隍庙得意楼喝茶回来,刘半农便与他攀谈了几句,没想到这几句闲聊却得到了一条线索。
原来,在假发丢失的时候,大家都在帮忙寻找,有位姓方的男子恰在此时约童某出去。童某本来打算帮忙找假发,却被方某拉了出去,方某人的行为的确是有些古怪的。
刘半农便与方某攀谈,看到他的帽子是新的,便问起帽子何时买的,方某回答:“今日新买的,花了一元二角。”刘半农以观看为由,将帽子借过来看,却发现帽子虽然很新,里面却注有标记,显然不是全新的帽子。这引起了刘半农的怀疑。
为了能尽快找到假发的线索,告别了方某的刘半农不得不典当自己的戒指和弟弟的手表,雇了一辆黄包车将街上所有的剧社跑了一遍,遗憾的是没有收获。
走到惠芳茶楼的时候,他坐下来歇脚,却无意中听到一个人说花了120元买了一顶假发,并要在今天晚上看货,而兜售假发的人姓金。
听到这个消息,刘半农喜出望外,他开始回想剧社中有哪个人认识姓金的:或许之前可疑的方某认识姓金的人?
非常时刻,刘半农记札记的习惯大派用场,他翻看札记,里面的确记载方某有个朋友姓金,并且常常被方某指使做一些不太光彩的事情。
从这些线索可以判断,当晚要验货的假发,必定是剧社丢失的那一顶。如此想来,方某在假发丢失时拉着童某去吃茶,一定是借机将赃物带出门去;而方某那顶内衬带有标记的帽子,也是为了转移赃物而借来的掩饰物,如此说来,赃物很有可能还在方某家中。
推测出这些,刘半农便明白了事情的大概,剩下的就是如何让方某将赃物交出了。
刘半农摸清了方某的想法,便费了一番功夫想出了计策,最后终于带着剧社社长一起将方某与假发一并带回了剧社,证实了他自己和弟弟的清白。
这件事情给刘半农带来很大震撼,但也为他的小说提供了重要素材。一年之后,他将这个真实的事件描摹成小说,名为《假发》,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此番波折的正“不盗”之名之举,亦能为他本人在文学之路上供给些许动力,倒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
3.活跃文坛,小说新秀
刘半农在开明剧社工作的日子,并不见得是舒心的,但这对他而言,是在上海生活的开始,是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生活体验。这种体验,在1913年春天结束,缘由是:开明剧社终因经营不景气而关门。
开明剧社关闭,也就意味着刘半农失业了,幸而他有好文笔和在开明剧社时期结识的朋友,故而在徐半梅的推荐下,他进入了中华书局,在编辑部担任编译员。
工作之余,刘半农仍旧笔耕不辍,继续拟写小说投稿,一方面是自己兴趣在此,一方面是为了多挣得一点稿费,以继生活。
他文笔极佳,小说内容充实,很有思想,创作的小说也渐有佳绩。他的一篇揭露张勋镇压“二次革命”的小说《秋声》,在徐半梅主编的《时事新报》中,荣获已经悬赏第三十三次的“一等奖”,虽仅有百字,却思想深刻,发人深思。
这次奖项的获得,不仅是对刘半农创作的小说的表彰,也是对他写作的一种认可,自此,刘半农才确定:自己大概可以在上海继续待下去。
打这以后,刘半农便觉得找到了自己前进的道路与方向,开始在小说界奋勇前行。他的小说多取材于身边真实发生的事件,读起来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很受欢迎,而这一点也成了刘半农作品的特色。
1913年夏,刘半农将在回乡避暑期间的见闻,写成了一篇侦探小说《匕首》,投稿给由“新鸳鸯蝴蝶派”主笔的《中华小说界》,并获得良好反响。此后,刘半农走入了“新鸳鸯蝴蝶派”的阵营。
迎合了大众口味而兴起的“新鸳鸯蝴蝶派”,融合了很多种小说题材,包括缠绵悱恻的言情小说、扑朔迷离的侦探小说、金戈铁马的武侠小说、诡秘猎奇的社会小说等,这类小说虽然一直被文学界所诟病,但却非常受市民的喜爱。《中华小说界》正是这个流派的主要刊物,在1914年1月创刊。这个文学流派的领军人物包括包天笑、徐枕亚、张恨水等人,他们也是这个刊物的主要作者。
在与“新鸳鸯蝴蝶派”有了首次接触之后,刘半农发现了这个新的阵地,便陆续投稿翻译小说《黑行囊》、《顽童日记》、《洋迷小影》等,仅1914年一年之内,他就在该刊物上刊登了9篇翻译作品,获得了不菲的成绩。
在与“新鸳鸯蝴蝶派”的主要作家接触之后,他又在1914年底与“新鸳鸯蝴蝶派”的另一重要刊物《礼拜六》有了第一次碰撞。
为了迎合大众读者的口味,刘半农也像其他“新鸳鸯蝴蝶派”的作者一样,给自己起了几个非常俗艳的笔名:寒星、半侬、翻瑞奴等,渐渐地,“半侬”这个笔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礼拜六》是在当时有着非常高知名度的刊物,非常受上海民众的欢迎,销售相当火爆。刘半农本身悟性极高、文笔又好,很快就摸清了读者的兴趣所在,他投稿给《礼拜六》的第一篇翻译小说叫《奉赠一元》。这篇小说,在当时很受欢迎,也让他快速跃入读者的视野,成为当时的“小说新秀”,拥有了一批忠实的受众。
此时,“新鸳鸯蝴蝶派”还有《小说月报》、《时事新报》、《小说海》等刊物,都是非常受市民喜爱的,彼时的刘半农已算融入其中了。
1915年2月27日,当刘半农正奋笔疾书,准备再创一番佳绩之时,家乡传来了噩耗:父亲刘宝珊去世了。听此消息,刘半农匆匆离开上海,携妻子与弟弟一同回乡奔丧。
多年远离家乡,未曾在父亲身边尽孝,刘半农心中愧疚不已,悲伤在心中蔓延,思绪万千,然而好男儿志在四方,自古忠孝难以两全,这也成了刘半农心中的遗憾。
悲伤之中,刘半农和弟弟将父亲葬在了家乡江阴西门外青山,让家乡的青山绿水继续陪伴父亲,而离乡的游子为了生活和理想只能远赴他乡。
办理完父亲的丧事之后,刘半农携带妻儿再次踏上回返上海的路程,追寻梦想。他的弟弟刘天华则留在家乡,在母校常州中学堂担任老师。
1915年,是悲伤的一年,也是令人高兴的一年。这一年,刘半农的父亲去世了;也恰是这一年,他的名字在小说界声名鹊起。
勤奋加上天赋,让他在这一年产量颇丰,他在《中华小说界》上发表了创作小说《影》、《未完工》、《我矛我盾》等4篇,翻译小说《福尔摩斯大失败》、《战后》、《谈娥》、《诛心》等14篇,几乎所有看小说的人都知道“半侬”这个名字,也有越来越多的刊物向刘半农约稿。
此时的刘半农,完全可以用稿费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越来越多的杂志开始向他伸出橄榄枝,就连在当时非常有名的小说家、报刊人严独鹤都开始向他约稿。
多年的努力,终于换来了一点成就,这对刘半农来说是一种安慰,至少在“文”与“武”之间,他有一项是擅长的,甚至可以有一点欣慰的成绩。
刘半农创作的小说常常会将家乡的元素融入其中,有一篇小说名为《吃河豚》,是以家乡吃河豚的习俗为原型。河豚有毒,一般地方的人是不敢食用的,偏偏江阴人胆子大,敢食用河豚,并且做出美味的菜肴,因此也很有名。鲁迅曾经同刘半农开玩笑,说他是“吃河豚地方的人”,而刘半农这种开朗活泼、无拘无束、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也恰是江阴人的典型。
在《中华小说界》投稿的几年中,刘半农也陆续认识了很多人,在与各位作者笔端交流的过程中,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一批拥有共同梦想和志向的人聚在一起,为了共同的事业而努力,是多么充实而幸福。1916年,刘半农同“新鸳鸯蝴蝶派”的伙伴周瘦、程小青、严独鹤、陈小蝶、渔火、陈蝶仙等10人,共同翻译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大失败》,他负责其中的四、五两案,并担任全书的校对工作。
在这些工作中,他总能从翻译的小说中挖掘出自己的感想,他并没有把翻译看成简单的工作,而是能从中获得乐趣的大事业。在翻译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之时,他觉得这部小说虽然不是侦探学的教科书,却可以当作辅助教材,极具学习意义。
正是因他对这些作品的喜爱和独特的用心,才使得他的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还掺杂个人的情愫。在翻译高尔基的小说《二十六人》时,他非常同情被资本家压榨的26个面包房的工人,对他们的境遇感到忧心,甚至开始联想到中国人的境遇。
此时,他开始脱离“新鸳鸯蝴蝶派”才子佳人浓情爱恋的藩篱,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问题,也开始考虑“拯救”的问题。
4.声名鹊起,文坛魁首
历史的脚步在前进,在变革,也在发展。1915年,对刘半农来说是特殊的一年,父亲去世,事业有成,悲喜交加。
在《礼拜六》、《中华小说界》等杂志上获得民众的欢迎,融入“新鸳鸯蝴蝶派”,让刘半农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小说界的认可,也获得了上海的认可。他勤奋向学,笔耕不辍,是为了梦想,也是为了生活。
“新鸳鸯蝴蝶派”之于刘半农,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梦起的地方,却不是梦的终点。1916年,再次出现了一个改变刘半农人生方向的人——陈独秀。
陈独秀,在刘半农的人生中有着特殊的意义,他像星星之火,点燃了潜藏在刘半农内心的革命种子,将其拉出了“新鸳鸯蝴蝶派”风花雪月、你侬我侬的小圈子,令其开始站在一个新的视角、新的高度去审视这个大千世界。
作为早期的革命先驱、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陈独秀对国家的弊病认识得更深刻。在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失败之后,陈独秀的革命热情深受打击,他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国想要通过发动政治革命来挽救国家已经无法实现,于是转而开始发起“思想革命”。
1915年9月时,陈独秀整装出发,重拾革命的热情,成为发动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之一,并创立了《青年杂志》作为思想斗争的阵地,希望以此唤醒更多的知识青年,发动变革,拯救国民。
在经历了因与上海青年会的会刊重名而被迫的短暂停刊之后,《青年杂志》于1916年,以全年的面貌——《新青年》重新闯入文学阵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复刊之后,陈独秀带着自己对革命的使命和重任开始招兵买马,招揽贤才,刘半农在上海文坛活跃多年,声名远播,自然也在陈独秀首要邀请的作家之列,自此,他开始进入文学革新的阵营。
是年10月,在陈独秀的影响下,刘半农与《新青年》有了第一次触碰,他将自己的一篇关于鼓吹资产阶级革命的文章——名叫《灵霞馆笔记·爱尔兰爱国诗人》发给了《新青年》编辑部,文章在《新青年》的第二卷第二期上发表,获得不错的反响,这也振奋了刘半农拟写革命题材文章的热情。
这次投稿,不仅是刘半农脱离“新鸳鸯蝴蝶派”的开始,也是他与革命题材文学,以及老革命党人陈独秀的首次往来,意义重大。
在刘半农的心中,革命之火未曾泯灭过,当初投笔从戎的热情依旧深埋在他的内心。他心中关于国家前途、命运的思考时时还在心口激荡;翻译外国小说所迸发的感触,依旧回荡在心间,这些思想的碰撞,更激发了他参与文学革命的热情和信心。
与陈独秀的结识,与《新青年》的邂逅,打开了他心灵的窗口,让这些激越澎湃的心绪有了宣泄的场所,有了奔走呼号的场地。
心与意的相知相通,令刘半农和陈独秀很快成为至交,刘半农也成了《新青年》文化阵营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大将,以致以后每期《新青年》刊载,陈独秀必约刘半农译稿。
如果说刘半农在“新鸳鸯蝴蝶派”的杂志投稿期间是为了生存,为了在上海安身立命,赚取稿费,获得声名,那么在《新青年》时期,则是为了理想和毕生的信仰,追求生活和精神的双重满足。
新的视野打开新的世界,刘半农的精神世界又上了一个层面,他的理想之门又打开了一层,以迎接全新的人生,同时,他的人生也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他的女儿刘育厚。
育厚的出生,让刘半农欢喜不已,却又嗟叹连连。喜的是自己成为父亲,嗟叹的是父亲多年的心愿终于实现,却终究没见上一面,甚至连儿媳怀孕的消息也未能听闻便与世长辞,遗憾不已。
1917年春节前夕,刘半农回到老家过年,顺便休养身体,人虽在江阴老家,心却不曾离开他关心的地方。在乡期间,他继续为《新青年》撰写稿件,与此同时,还同向恺然合作,共同翻译小说《丹犀血》、和成舍我共同翻译《日光杀人案》等作品,将外国的小说继续引入国内读者的视野。
此时的中国,人们的视野已经与世界接轨,开始注重西方和周边国家地区的文化。这些由刘半农与人共同翻译的小说,大部分故事性强一些,能够迅速得到市民和读者的认可和喜爱,故此,这样的作品也可以作为刘半农谋生的手段,但却不是他文学活动的全部。
1917年,对当时中国的文学界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
元旦这天,胡适在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在文章中他主张“破除旧的文学规范,创造一种全新的文学面貌”。
这一论断的提出,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并且得到很多活跃在文坛的先进知识分子的支持和赞同。陈旧的文学形式和观念,早已经不适合时代的发展,以此为契机,文坛上掀起了一场关于“文学改良”的论争热潮,新文化运动也由此掀开了帷幕,形成主张新文化运动的革命派和守护文学旧制的保守派,由此,新文化运动的各大主将也纷纷登场。
是年年初,陈独秀受到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的邀请,担任北京大学文学学长,于是,他便带着他的《新青年》来到北京大学,新文化运动的浪潮也随之吹进了北京大学。借由《新青年》和北京大学的便利条件,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曾提到了八点关于文学改良的主张,分别提到文章应该:
一曰,须言之有物。
二曰,不模仿古人。
三曰,须讲求文法。
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
五曰,务去滥调套语。
六曰,不用典。
七曰,不讲对仗。
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这些文学主张,去除了自汉唐以来流行的一些作文形式,将八股文改良成实用、简洁、贴近人们阅读习惯的白话文,新文化运动的中心思想便初见端倪。
作为文学改良运动的倡导者,陈独秀紧随胡适之后,在《新青年》上发表了题为《文学革命论》的文章,附议胡适的文学主张,并且提出了“三大主义”,也就是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陈独秀将胡适的观点具象化,将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和文学改良的方向明确,理论先行。是时,其他各路主张文学改革的知识分子纷纷响应。
2月1日,刘半农在《新青年》发表了题为《灵霞馆笔记·阿尔萨斯之重光》,这同样是一篇翻译作品,但却首次向中国的国民介绍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歌曲《马赛曲》,关注革命的意义。随后,陈独秀又发表了鞭挞官吏奴才相的文章《我之爱国主义》,紧接着,刘半农发表短篇小说《奴才》与之相呼应,革命的浪潮此起彼伏。
文学理论既然已经提出,那么总要实践才能真正实现改良的目的。刘半农遂写信向陈独秀建议,在《新青年》上刊登白话小说、白话诗歌、白话散文、白话论文等,趁着理论提出的热潮,将“白话文”推演下去,而不是成为一纸空文。
与此同时,借助知名学者的影响力,请他们多做提倡改良文学的文字;允许各报转载关于白话文的文章,扩大白话文的影响力,并且开辟关于“文学研究”的专栏,让大家各抒己见,以收集和讨论众人的观点。
在刘半农的文学改良观中,认为改良文学是一个长期的事业,永久的学问,而反对自古以来便备受推崇的“孔教”,那只是文学改良暂时的需要。对于文学改良的问题,必然是与时代的发展齐头并进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业,因此也要兼容并包,容纳和吸取他人的意见。
刘半农对于文学革命的想法,与胡适不谋而合,却与陈独秀意见相左。
作为《新青年》杂志的重要作者之一,刘半农在此时已融入上海文学界,不再是剧社中遭人怀疑的小编剧,而成为上海文坛的一员文名不菲的有力干将!
5.文学改良,初试先声
文学改良运动在胡适、陈独秀等人的领导下,逐步形成了一定的理论观念,但是当时对于文学应该如何改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对于众人的观念,胡适是持包容的态度的。
胡适在写给陈独秀的书信中说道:我等已将革命之旗大张,虽然不可退缩,却不能以我等的思想主张为必然,而不去听取他人的意见。
陈独秀却不认同胡适的观点,对于文学改良之事,他不同意与旧派文学讨论而为之,并在《再答胡适之文学革命》一文中明确指出:必不容反对者有谈论的余地,必须要以新文化运动者的理论为圭臬,不许他人提出其他意见。
虽然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文学改良运动却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和认同,这样才能在文学界产生更大的影响,真正实现文学改革的意义。
为了推波助澜新文化运动,积极响应胡适、陈独秀等文学改良派们的号召,1917年5月1日,刘半农发表了关于文学改良的文章——《我之文学改良观》,正式踏入了文学改良的阵营,成为“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分子。
针对当时各路文学改良先锋提出的文学改良的主张,在《我之文学改良观》这篇文章中,刘半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胡适和陈独秀都极为推崇白话文,认为“白话”是正宗的文学,甚至钱玄同也认为白话文是一种文学的进步,但刘半农却认为白话文固然重要,可文言文仍有其可取之处。比如一些语句,用文言文一语就可以表明,而用白话文则需要两三句才能说明白。
刘半农对于古典文学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他认为古人文章应该去其糟粕、留其精华,不应全盘否定。文言文的确有其呆板之处,却不能一概而论,且文言文转换成白话文的使用,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是时,还应该摆清楚文言文与白话文的位置,同时多方面寻求途径,一旦白话文具备了文言文的优势,那么自然而然就会取代文言文。
这一观点同蔡元培兼容并蓄的观点不谋而合,也给千百年来文学积淀下来的文言文留下一个公正的判决。
在文言文用典、用生僻字之处,刘半农很赞同应该扫除文章中因滥用典、用生僻字而产生的不通之处,但是对于像曹植、韩愈、欧阳修等人从性灵中而发挥出来的文章,气韵优美,则应该保留。
同样,在这篇文章中,刘半农还表达出了自己对于文学革命的拓展思考。他认为,文学改良应该增加多种诗体。中国古典的诗歌讲究的是对仗、用典、押韵,对诗歌要求也非常严格,诗律越严则导致诗体越少,诗歌受到的束缚便越多,而西方的诗歌却与中国的古典诗歌不同,西方的诗歌限制少,诗歌的体式就非常多,因此著名的诗歌和诗人也层出不穷。借由此,他提议增加多种诗体。
对于文学改良的其他方面,刘半农也与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人有一些不同的看法。陈独秀主张在文学上的文字与应用文是相对应的,刘半农则认为这样对应并不妥当,他觉得无论何种学科都是文字的范畴,而不应该混为文学的范畴。
此外,有人认为,自造新词汇和外国名词的引入归功于个人,刘半农并不认同,他认为这种词汇的引入是一种自然的行为,是语言交融的必然,而不是一个人的贡献。见多识广、博闻强识的刘半农,此时已经注意到自造新词或者西方词汇的引入是一种文化、文学融合的现象,而非个人之力所能企及的。
文学改良运动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文体、语言,甚至还包括了标点符号。中国文化的传统形式是“文不加点”,文言文通常是通篇都没有标点符号,而刘半农对于标点符号的使用却极为推崇与钟情。
刘半农在少年时期的那位国文老师刘步洲,便非常热衷于研究标点符号,并且还自己发明和设计了一些标点符号,以方便使用。这位老师也要求学生们了解和学习,刘半农受其影响颇深,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渐渐有了自己的见解。
他认为,目前被使用的顿号(、)不够用,应该增加一种;而对于常用的问号(?)却不太赞同。问号所表达的是疑问语气,而在以往所使用的文体中,都有表示疑问语气的助词,比如在文言文中有“欤、哉、乎、耶”等助词,而在新文化运动中推崇的白话文中,也有“么、呢”等表达疑问的助词,那么问号似乎就多此一举了。
刘半农的这篇关于文学改良的文章,在当时颇有影响,在刊登的同时,陈独秀还特地为其写了跋语,以表敬贺之意,同时也获得了新的思考。
虽然刘半农在文章中所表达的文学改良主张,与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的文学主张存在差异,甚至有对立之处,但他勇于表达出自己的文学看法和文学思想的做法,却引起了文学运动倡导者的关注和思考,胡适、钱玄同两人也为他的这篇文章喝彩,并且从中获得了新的思考。
胡适甚至对他文中提到的某些文学改良主张非常赞同,比如他提出的“改用新韵”、“增多诗体”、“提高戏曲的地位”,胡适就认为可以采纳。对于他关于标点符号中“问号”的看法,钱玄同和胡适则不认为可行。
作为文学改良运动的支持者,刘半农最先发表了自己对于文学改良运动的见解,声援文化运动。初试先声,虽然他的观点未获得全部的认可,可他对于中国文学界革新运动的支持,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于文学界前景的思考,却深深鼓舞和影响了许多人,壮大了文学改良运动的声势,也是他从“新鸳鸯蝴蝶派”成长为一名文学运动革新者的标志之一。
除了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声援新文化运动,刘半农也在与文化运动先驱的交往之中大为震动,受到了启发和鼓舞。在反思新文学与旧文学的取舍之时,刘半农也终于认清自己将要行走的道路——追寻新文学。
为了表示彻底与旧文学决裂,他斟酌再三,决定抛弃以往媚俗香艳、为了迎合大众读者而起的笔名,并将笔名正式定为“半农”。
1918年1月,他在《新青年》上发表《应用文之教授》之时,正式署名“半农”。鲁迅曾说的刘半农自此跳出了“新鸳鸯蝴蝶派”的旋涡,也正是从此开始。
是时,“刘半农”这个名字成为他后半生的正式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