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民营经济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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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展望二:f产业空间大为拓展(2)

在中国,国有企业占据市场强势地位,并不是通过早期竞争获得的,而主要是出自政治考虑与权威指定。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自有独特担当,其历史地位与现实作用不可抹煞。但是,如果没有市场,不引入竞争机制,国有企业就会像改革开放前那样一家独大,“圈占所有的牧场和羊群”。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为国有企业带来了充满活力的竞争对手——民营企业,这个群体不但与之争夺资源、资金与人力,甚至还要反客为主(入主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使之大为不爽。同时,一些在市场化推进中暂时受损的弱势群体,如下岗职工等,其不满情绪恰好被维护旧体制的“新左派”所煽动,并有所结盟,任民营企业成为众矢之的。

如果要给民营企业整体一个客观的评价,那么,它们应该是集合着这样一群人:无论是浮出水面的幸运者,还是永远沉默的大多数,几乎都在努力改变个人命运的同时积极推动着社会进步,从而改变着国家命运。它们并不可怕!恰恰相反,这正是它们的可敬之处。要说可怕,那些试图让它们“可怕”的落后势力才真有点可怕。

“抓大放小”与进退之间

市场化之大势所趋,使无孔不入的“左”的思潮背离独当一面的风光越来越远。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还是市场化,民营企业被捆住的手脚迟早会拥有施展的空间。

经济发展是上下左右协同合力的结果。如果少了政策支持、政府力挺,那些散落在各个角落的商贩、小作坊主乃至刚刚被财富催生起来的“暴发户”,恐怕在社会的词典里还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即使凭借一时的锐气把天捅个窟窿,也难以与经济主流接轨。

政策已经开了口子,商业大潮喷涌而出,那些会议桌上的争论怎能挡住压抑已久的滚滚商潮?与民营企业成长性十足相比,不少被放进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表现出令人失望的乏力。

一些国有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一搞就活”的春风满面早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对各项改革措施不痛不痒的疲软反应,与民营经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生龙活虎形成鲜明对比。反复的转型,反复的拯救,很多国有企业仍然难以从亏损中自拔。一些曾经红极一时的国有企业相继消失或溃不成军,以及由此年年堆积的刺眼亏损数字,让中央领导大伤脑筋。

1996年3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带领视察组前往山东诸城考察,使“抓大放小”的思路日渐清晰。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很多大财团轰然倒下,使得人们重新思考过度依赖大企业是否具有后遗症,这对发展民营企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报告还提出,国有经济要实行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与之相呼应,股份制在全国始成燎原之势。经济变革的悬念被赋予种种神秘色彩,有人揣测“国家政策资源通过某种隐晦的方式产生转移”,“一种扭曲的、不公平的政策被又一次非公平的方式反向扭曲”。

作家梁晓声在《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一书中写道:

国有资产流失,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合理合法地里应外合地洗劫而去。中国太大,国有资产巨细并存,彷佛永远也清理不详的没有尽头的仓库。道德评判的尺度,是靠不诚实的劳动巧取暗夺的,按照法律裁决的条文,数额往往巨大,按照时代演变的规律,又不得不承认,乃是发生在一定逻辑之内的现象。

不管如何,此后长达五年、规模浩大的改革攻坚,特别是20世纪末最后三年国企脱困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大目标”的基本实现,大大拓展了民营经济的产业空间,也改变了中国的经济格局。根据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中,有25.7%为国有和集体改制而来,有60.6%的企业主原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国企改革,客观上为民营经济发展准备或输送了大量人才,这样一个脉络反映了当下中国的某种奇妙!

2003年,国务院成立非公经济发展调研小组,年过七旬的厉以宁被委以大任,带领20多名官员分赴广东、辽宁两省,深入民间走访调查,最终写出了长达17页的调查报告《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非公经济36条”最早的雏形。调查显示,中国每天新增民营企业1500多家,2003年一年民企资本增加达1万亿元。近十年,这些企业提供了近7成的就业岗位,成功接收7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如此,民营经济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相反,大部分时候,由于税收、融资、市场准入等种种限制性政策的存在,大量民营企业徘徊于产业链低端,少有知名品牌。

调研小组在报告中对非公经济遭受的种种歧视抱有很大同情,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条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改革完善税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等。报告内容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2004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亲赴温州,听取当地民营企业意见。这些都最终促成了“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

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民营企业的产业空间在法律和政策上得到进一步拓展: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

诸多条款使得民营企业欣喜若狂。他们站在命运的拐点上翘首未来,激动不已。回顾政策出台前后,一些超乎政策本身的弦外之音似乎更具有深远意义。摩拳擦掌的民营企业,即使经过2004年的宏观调控之痛,似乎对“和蔼可亲”的“非公经济36条”的到来也多少感到有点意外,但也不愿放过任何冲破既有藩篱的尝试。政策已经将先前国企垄断的铜墙铁壁凿开了一条缝。一旦裂缝开了,他们就抓住机会放进满屋子的阳光。

改革从浅水区进入深水区,我们的国家将去向何方?民营企业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版图中到底该拥有几方筹码?想到未来,亢奋中依然不免有些迷茫,但不管是决策层还是民营企业,都应当明白:改革创新是一种进步潮流、文明潮流、世界潮流,顺之者可大昌矣!

“非公经济36条”的口子有多大?

任何财富游戏,都是有底线和边界的。

随着生长空间日渐开阔和明朗,市场上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有了容身之地。不过,几乎所有人也对政策保持着足够的清醒。“非公经济36条”的口子在政策上已然打开,并不意味着即刻就能到达淋漓尽致的地步。民营经济虽然在政策上拿到了“尚方宝剑”,可一旦触摸到现实的土壤,垄断又会重新作祟。试看民营企业的三大遭遇。

一是“玻璃门”高筑,使热火朝天的民间资本吃闭门羹。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曾准确描述过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限制颇多,主要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上进不去的,一进去就碰壁。”2006年,根据“权威部门”发布,“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7大行业,国有经济要“绝对控制”;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国有经济要保持“较强控制”。这说明,民营企业需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和自知之明,并不是所有行业和领域都会真的“张开大门欢迎你。”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民间资本在许多领域的比重逐渐增加,但这种增速是缓慢的。据《中国改革开放30年民营经济发展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在教育中占12.3%。[3]

政策上给笑脸,但最终要转化为约定俗成的产业布局,则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5年、10年乃至更长时间。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清泰就曾批评指出,“铁路等行业是说向民资开放,但他们只需要民资的钱,而不让民资有任何管理权,当然受到冷遇。”民间资本在医疗市场步履维艰,也是一个典型例子。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在《经济学原理》序言中有这样一句话:“经济学的大厦看上去已经相当完美了,未来两个比较有挑战性的学科是环境经济学和卫生经济学。”公立医院资源匮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但在市场门槛打开的医疗领域,民间资本却寥寥无几,导致公立医院独木撑天供不应求。因此,无论从哪个侧面看,中国医疗市场折射出来的光线都令民间资本着迷。医疗卫生需求呈直线上涨,平均医疗费用“扶摇直上九万里”,这几乎是一个遍地黄金的领域。但是,民间资本按文件所说似乎市场准入门槛不高,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始终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医疗服务特殊,不可大意,而民间资本素来被看做是“利欲熏心”,必须小心翼翼,断不敢让其一拥而入。

中国的医疗机构还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之分。政策对“非营利性”鼓掌欢迎,如果明目张胆给自己贴上“营利”的标签,对不起,就要课以税赋,如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多重税赋占去民营医疗机构的大部分利润,很难维持。如果向公立医院靠拢,声称是“非营利”,虽然可以得到免税的好处,却也不得不为“非营利”付出代价,接受政府指导价,收益大大降低。深不见底的医疗市场,足够折磨民营企业!结果,由于信息不对称、产品与服务的特殊性以及消费者“最贵才是最好”的心态,导致民营企业在医疗市场中被不断边缘化。

正是由于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时,遭遇了种种制度束缚、消费者刻板心理、环境歧视等问题,导致有劲使不上,医疗市场仍是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卖方市场。

二是险象环生,民间资本难有招架之功,最终不得不灰头土脸地退出。比如石油、航空等领域,都先后出现了民间资本大撤退的现象。

2006年12月底,民营企业期待已久的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终于开放。不过,这种开放是有条件的,要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民营企业必须拥有“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如此高的门槛,非但没有帮助民间资本在石油行业跑马圈地,反而成为洗牌加速器。有些找不到门路的民营油企,要么破产,要么寻求强大的外资庇护……比如中国最大的私营润滑油制造商统一石化公司,2006年9月22日将75%的股份卖给荷兰皇家/壳牌集团公司,其理由是,“在润滑油行业里,如果没有强大的资源背景很难发展。嘉士多这样的全球品牌都不能支撑,何况我们这样的本地品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