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怪异的女生
倪莎是位特别的女生。特别之处就在于班里的人对她一无所知。除了来学校上课,她很少和同学来往。仿佛她离开校门之后就蒸发了。她家住在哪里?爸妈做什么工作,没有人能够知道。她沉默寡言,成绩也特别稳定,基本在班级前三名的位置,再出格也没有掉出前五,上重点初中绝对没有问题。还有一点奇特的地方应该提一下,她似乎总是穿着白衬衫、蓝裙子。整个夏天都不会变。和班里那些穿得千奇百怪、花枝招展的女生们比起来,她简直就是一道连盐也没放的素菜。她是那样的普通,又那样的特别。
我没她写信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来上课已经一个多月了。上次月考,她也没来。那时候正是我诗歌创作的高峰期,过了那段时间,写信的劲头多少有点跌落。看来,我的指标是很难完成了。给全校女生写诗的愿望已成泡沫,给全班女生写诗这一小小的愿望也不能实现了。
虽然我口口声声说给女生写诗歌。其实,我并不想表示我在诗歌上有多大才华,我那么勤奋一丝不苟地写,只是想和对方做个朋友,同时提高提高我的人气。至于为什么要通过写诗来达到这个目标?多半是打发上课的时间,最主要原因是诗歌不一定要让别人看懂,我自己看不懂也可以。所以,胡编乱造也可以,这就是乐趣所在,故弄玄虚又高高在上。
我真希望自己整天活在别人的视线里,自己做的好事、坏事都能让别人看到。我甚至在想,以后要不要去当个大明星。老妈大人说,当明星的路是坎坷的,还是脚踏实地先考个好点的初中吧。
我没有完成写信愿望的沮丧情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第二天我和Black man骑车上学,在校门口一眼看到她。她依旧穿着白色衬衫和蓝色裙子,我刹住车主动跟她打招呼。她面无表情地抬起头看看我,意识到是同班同学,嘴角绽放出一丁点的微笑,招呼也不打地离开了。
“这女生真没趣。”Black man说。连他都看出来了。我没好气地推着自行车惨淡地离开了。
课堂上,我心不在焉地听课。暗想我到底要不要给她写诗,给这样无趣的女生写诗有意思吗?她会关注我吗?她会不会接到信后就直接丢掉。可另一个念头在提醒:我的指标怎么办?岂不是所有努力都白费了,就差这最后一步。要是我就这样放弃了,我哪里是拿过市里书法、电子琴比赛双一等奖的萧林呢?我绝不能放弃。我掏出本子,在上面专心致志地写起来。讲台上的杨老师也投来赞许的目光。她肯定在想,萧林上课都记起笔记了,真是好习惯,记得还那么认真。
放学后,我从后面的座位飞奔向前,在倪莎的座位旁别,一个滑步,成功把倪莎的语文课本推到地上。我连忙说对不起,低头把书捡起递给她。这时,她的语文课本里已经夹着我昨晚躲在被窝里写了一整夜的长诗,那些长诗连起来足够铺一条公路了。她淡淡说了一声“没关系”便把书塞进书包里。
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暗自欣喜。但同时,我心中也清楚像倪莎那样认真的女生是永远不会给我写回信的,更不会在班里引起任何轰动,我猜想:信纸还没跟着她出校门口就被丢进了深邃的垃圾桶。算了,她看不看已经不重要了,至少完成了我的理想。可为什么完成长久以来给全班女生写诗的梦想却没有一点兴奋感呢?我也说不清。
Black man把这种奇妙的感觉归结为英雄成功过后的落寞感,就像一个热衷登山的人登上最高的山峰,再没有山峰需要他去登,等待他的只有死亡。幸好,我还有给全校女生写情书这一更加崇高远大的梦想。可是,两天后的一件事把我的这一梦想彻底粉碎了。
那是个极为平常的早晨,早读课读书声不比平常响亮多少;窗外的麻雀也没有多出几只;甚至打扫卫生的王阿姨也提着和平日相同颜色的塑料袋。我没精打采地翻开语文书,一封薄薄的信纸静静地躲在树叶夹缝里,像一位内向的小姑娘在街上遇到了陌生人。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纸,上面工整地写着来信人的名字:倪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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