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全集之三: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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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萨之灵感

地藏菩萨广大灵感,为诸大菩萨中第一。其灵感之益,见于各经中者,甚多。今且举《地藏菩萨本愿经》中“二十八种利益”,略讲之。

佛言:若未来世,有善男子、善女人,见地藏形像,及闻此经乃至读诵。香华、饮食、衣服、珍宝,布施供养,赞叹,瞻礼。得二十八种利益。

一者天龙护念。(以前为恶鬼神等随遂。今则不然。)

二者善果日增。(恶鬼神随遂,则起恶心,行恶事,令恶果日增。今则不然。)

三者集圣上因。(若行善而不发愿回向,仅成人天之因。今则不然。)

四者菩提不退。

五者衣食丰足。

六者疾疫不临。

七者离水火灾。

八者无盗贼厄。

九者人见钦敬。

十者鬼神助持。

十一者女转男身。(或来生,或今生。)

十二者为王臣女。

十三者端正相好。

十四者多生天上。

十五者或为帝王。

十六者宿命智通。

十七者有求皆从。

十八者眷属欢乐。

十九者诸横消灭。

二十者业道永除。

二十一者去处尽通。

二十二者夜梦安乐。

二十三者先亡离苦。

二十四者宿福受生。(未发愿求生西方者,如前所说生天上,为帝王,为王臣女等。今则不然。)

二十五者诸圣赞叹。

二十六者聪明利根。

二十七者饶慈愍心。

二十八者毕竟成佛。

以上所举者,仅二十八种利益。据实言之,所得利益无量无边。二十八种,为其利益最大,且为常人所最易了解者。且举此,令人生信仰心耳。

又须知如是种种利益,皆真实不虚。其有虽礼敬供养地藏菩萨,而未能获得如是利益者,皆因诚心未至也。倘能一心至诚礼敬供养,决定能获如是利益。

二十八中,第八为“无盗贼厄”。余于数年前,曾亲历之。今愿为诸仁者,略说其事。

余于在家之时,房内即供养地藏菩萨圣像。香烛供奉,信心甚诚。

出家以后,随所住处,皆供奉地藏菩萨。

距今七年以前,余在杭州乡间某小寺过夏。寺中正房三间,各分前后,隔成六间。上有楼,藏蓄物品,无人居住。楼下,中间前为大殿,后为客堂。上首前后二间,余居之。下首前后二间,本寺老和尚居之,楼梯即在其房中。其时老和尚抱病甚重,卧床不起。此外尚有出家者二人,在家者一人,分居客堂前小屋中。前面大门永久不开,皆由客堂侧之后门进出。

一日,有客人来,见外墙角,有大石。告余曰:“此应是贼盗欲入而未得也。”

余闻其言,即知注意。因将存置楼上之物,移入房内。并将各房之窗闩寻出,余室皆闩好。因以前各窗皆可随意自外开闭。并以所余之闩,转交诸师,令彼等亦各安竖,又警其注意。奈彼不信,遂即置之。

是夕,照例持诵地藏菩萨名号,心甚安静。及入夜,余睡眠甚安。但于中夜之时,闻楼上有数人行走之声,又闻老和尚说话。余以为老和尚扶病上楼,检点门窗,预防盗入也。

不久,余即睡去。次日晨起,如常开门。见客堂中,满地诸物,狼藉不堪。他人即语余云:“汝尚不知夜间之事,汝实有福也。”遂续告余云:夜间有强盗数人,执刀杖等逾墙而入。先至小房,令出家者二人、在家者一人起床。并检觅彼等室中之银钱,及在家人之衣服一件,悉已取去。后以刀逼迫彼等,令带往老和尚处。彼等不得已,乃同往见老和尚。盗遂令老和尚偕往楼上,开橱门,盗乃取洋二百余元。又于楼上所存各物皆加检查,有欲者随意携去。后乃下楼。

盗等以为全寺诸屋中,惟有余所居之屋未经检查。遂尽力拨门,又用木棍杵之,历一小时许而不能开。(盗所拨者后室之门,余居前室,故不得闻。前室另有二门,在大殿侧,而盗等不知也。)

又欲从窗而入。因内已闩,自外不能开。遂屡击玻璃,而玻璃不破。盗等精疲力尽,决不得入余房中。时天已将晓。彼等乃相率而去。

以上之事,皆由同居出家者二人为余述者。想与当时之情形相符也。此是余自己所经历之一事。为“二十八种利益”之中,第八“无盗贼厄”也。

诸君倘能自今以后,发十分至诚之心,礼敬供养地藏菩萨,则于二十八种利益,必能一一具获,决定无疑。此则余可为诸君预庆者也。

余述地藏菩萨灵感已竟。请维那师领众诵地藏菩萨圣号,及以回向。(回向,用愿以此功德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