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附1 杜威讲演(3)
2.从广延和运动引出的四条结论:
(1)万物都是数量关系
这第一个重要的结论,是打破古代等级的区分——一代高一代、一代低一代这样的分类——把古代科学方法的分类看做固定的、不变的、祖谱式的,现在一齐推翻,一扫而光,把一切万物都归到广延,一切变迁都叫做运动,都看做数量关系。把自然界的等级,高高在上的星辰和低低在下的尘土,都是一样平等的东西,都是和,差,积,商,变迁都是一种数量运动。
古代的思想,把万物的性质都看做不同。矿物有矿物的道理,星辰有星辰的道理。这些把万物看做不同性质的观点,现在都看做相同性质的,古代神秘的区别都没有了。就像人身的呼吸和血的流通,从前看得很怪,现在却都讲广延,都讲运动。血的循环和抽气筒的抽水是一样的理,呼吸的流通,同风的往来是一样的理,都是动,都是数量的关系。把不同性质的观念打破,无论生物、矿物,都是一样去观察。
近代从笛卡尔以来,科学进步,有许多人不赞成太简单的说辞——万物都一样解说——近代虽觉笛卡尔立说不合理,但笛卡尔却有极不可埋没的大功。古代科学,把自然界分作无数固定的、繁琐的、彼此不相交通的区别,使人的心力受大亏,笛卡尔把这些固定的分别一齐打破,打破这知识界的封建制度——阶级制度——这样的大革命,就是不可埋没的大功。笛卡尔的方法还有件大功。
他用这样的东西——广延与运动——去解说万物,有大用处。这些极平常的东西,人人都明白。他用人人所懂的东西,打破古代神秘的不可思议的黑暗。从黑暗趋向到光明,从神秘趋向到人生实用上,这是思想界的一大建树。
(2)目的因
这第二个重要的结论:是古代亚里士多德信那“最后的因”——目的因,他以为物质的变迁都是向着那最后最完全的目的进行。
笛卡尔便打破这种观察,以为运动并没有最后因、最后目的。一切物质的变迁都是运动,都是空间关系的变化。这样使我们便宜不少,不必求那不可知的因。并且这“最后的因”的说辞,后来被宗教中人去利用,牵强附会上去。笛卡尔提出广延和运动,打破古代神秘的目的因,这在实际实用上,是很重要的。
我举个例子,古代亚里士多德一辈讲人身的构造,他们信那最后的因,便以为人身的构造,每种都有个目的。他们观察人身,以为人身活的时候,身体是热的,过热了便病,太冷了便死,所以他以为所以生活,是冷热调剂平均的缘故。
根究那冷热的来源,以为身体的构造,有一种是专门供给冷的,有一种是专门供给热的。心脏是供给适当的热度,脑髓是供给适当的冷度。深信最后原因,一定会产生很大的危险。要造出个目的来,不能不有这种荒谬的说辞。
笛卡尔却不然。他讲一切的运动——变迁,并无目的,只要看前面的一部是怎样。他是完全注重前因的关系。从前因看到后果,把前因来解说后果。人身的构造,用不到最后的因。他讲人身的变化都是运动;血动、呼吸动,都是动,完全是运动的作用,并没有目的的。自然现象,都可以用这观念解释。
从主动发生,层层递进以至无穷,只有前因后果的关系。现在试验“物质不灭”,如木烧做灰,把他的灰和他的热气加合起来,可以证明重量是一样的。这是后来的试验。笛卡尔先说物质每种动,都是容积的变迁。容积永在,数量不变,把这数量的关系去讲自然界的现象,便打破“最后的目的”的观念。
3.不能用数量表示就不是科学
第三个重要的结论,却是代数的重要。亚里士多德讲科学,是注重在类别,注重在性质的区别。至于数量的区别,不甚重要,是偶然的性质。譬如菊花虽有大小,那菊花的性质,总是存在。三角形虽有长短,那三角形的性质,总是存在。笛卡尔则注重数量,以为一切万物都是广延,积的变化都是运动,都可以数,都可以量。那可以数、可以量的,才是科学。不能数、不能量的,都不能算作科学。他打破古代注重性质的类,这亦是思想界重要的贡献。
我们要知道,研究近代科学发达历史的人,颇多有反对笛卡尔的错误的。但无论如何,近代科学对笛卡尔,很有得利于他的。笛卡尔极提倡数量的重要——一切科学都要可以数、可以量的——从此以后,学科才注重数量的研究,表示式子。这种数量的方法,都是从笛卡尔以后格外注重的。古来讲真理的,什么叫做真?什么叫做假?怎样是正确?怎样是不正确?都无一定的标准。从笛卡尔注重数量以后,真理才有标准。数量正确,才是真理。所谓真理,即是数量的正确。
4.代数
刚才讲过笛卡尔以为代数是一切科学的钥匙。这种注重数学,全根据数量的观念。还有重要的方法是从数学得来的。数学上做一门代数,是从最简单的定理、数量的符号做下去,用不着五官的感觉,完全是理性的作用,应用几条定理,找出答案。这种用数量符号,合上公式,找出的答案,自然是对的。笛卡尔思想的根本方法,就想从最简单定理入手。
笛卡尔应用这数学的理性作用,从简单的定理,可以找出答案。后来应用起来,普通的简单定理连拢起来,可以变做复杂的定理,创造新颖的定理。从没有的变作有,这都用不着观察,完全是理性的作用。他因此看做一切科学都是如此。
从这基本定义连贯起来,一条条连下去,也会引申演绎出许多新的定理。从没有到有,从不曾发现的去发现,都用不到五官的观察,只要从理性的作用看那公理、那定理有无错误就是了。这所以称作理性派的逻辑学。
我们差不多用不到说,在笛卡尔以后,从科学历史上观看,这主张妄想把这简单的定理应用到自然界种种现象上去,是错的。便在当时起个大争论,一方面笛卡尔这一派注重数量的关系——理性的作用,一方面大科学家牛顿注重观察、实验官能的感觉,他是大代数家却不太注重数学的理性作用,因此起大争论,后来是经验派战胜。但我们不能埋没笛卡尔大功。明明白白指出数量的研究,在科学上是占极重要的地位。
这第四个重要的结论,就是笛卡尔对官能感觉不注重,看做不可靠的求知识的法门。因他注重数量的关系,而官能的感觉(声、色、味、嗅、触)偏引我们注重性质上的区别。不注重数量,不注重数量的是最容易使我们上当的门径。
照古代讲,这感觉使我们觉到这重、轻的性,红、白的性。这每样的性,都是五官感到的性的区别。笛卡尔讲却没有所谓重、轻、红、白的性,都是外物所起的动在我们心理上所起一种变化,并不是外物有什么性的区别。
所以笛卡尔以为官能的观察,仅不过起一种感觉,并不能够供给我人可靠的知识。我们应进一步求数量的区别,不可受官能的欺骗。他看作官能所起的知识,是不可靠的知识。
笛卡尔攻击官能感觉,很有重要的关系。古代科学根据的知识,是重在性的区别——重、轻、红、白、香、臭等——而不重数量,所以他要打破古代科学,推翻官能的感觉,而不知在后世发生很多重要的影响:
一、理性派和经验派的纷争,引起真知是全称概念的知识立说。
二、后世唯心论和唯物论的争执。笛卡尔极承认数量的大小,但不曾否定外物的存在。唯心派却趋于极端,以为一切万物都由心造,完全从心起的。这种纷争,亦是因此起的。
下次再讲笛卡尔这派思想的方法。现在我们应注重的,总之笛卡尔对思想界有二项重大的贡献:
(一)打破古代科学荒谬的观念;
(二)物质观念的古代类种的区别。
古代分类的方法,是静的区别,现在笛卡尔是讲物质动的关系。
在第一二次所讲希腊思想的方法论,同希腊人的宇宙观,很有重要的关系。希腊人看宇宙,当做有阶级的、有系统的、从高到下的、从重要到不重要的,有这种阶级的封建制度的宇宙观,所以他的方法论亦相类似的:是注重界说的,注重分类的,注重系统的,注重三段论法的。在第三次讲演,讲过这种的宇宙观被第二派的笛卡尔完全推翻。
笛卡尔看这宇宙,不是阶级的,是平等的;不是复杂的,是一致的;一切的万物都是广延,都是容积;一切的变迁,都由于运动。这样把广延、运动两个观念解释宇宙万物,这种宇宙观,应当发生别一种的方法论。这方法论,是和这平等的宇宙观是相合的。
5.笛卡尔方法论的两个原则
笛卡尔的方法论,有两项重要的观念:(一)“直觉”;(二)“演绎”。
笛卡尔用这两个字,同平常一般哲学家所讲的意义不同,所以必定先要把这两字义解释一番。现在先讲第一个“直觉”。许多哲学家把直觉看做同理性相反的东西,看作比理性高,理性所不能知道的,直觉能知道他,甚至用直觉观念要得到神秘的、神妙不测的知识。但笛卡尔都和他相反。
笛卡尔不但不把理性和直觉看作相反,并且把直觉看作理性的一种作用,是直接可以知道的,直接可以捉住的,是最容易最简单最清楚这一部分的知识,是理性作用最容易看出的。凡是直接可以知道,不用间接去推求,这种理性的作用,谓之“直觉”。
这种见解,把直觉不看似比理性高,是理性最简易的一种作用。根据这个见解,去观察一切事物,一定要有两个条件,就是对事物一定要有两种性质:(一)“明白”;(二)“分明”。履行了这两个条件,才可算直觉的知识。观察事物,能明白,能分明,才可算是真知识,才可算直觉能观察得到。
我们举个最浅的例,证明所谓“明白”和“分明”这两个条件。譬如观察事物,在黑暗的地方,光线不好,便一定不能观察得“明白”和“分明”;在日光底下,光线强的地方,可以看得“明白”,看得“分明”。这个例子不能形容笛卡尔的意思,因为笛卡尔的意思,即使在日光之下,光线充足的地方,这时所见的感觉,亦未见能“明白”,能“分明”。
笛卡尔所要找的所谓“明白”和“分明”,并非平常五官感觉所谓的“明白”和“分明”。他所谓“明白”和“分明”的对象——知识,一定很简单,很容易,是浅而易见的,能自生明了的,一经观察,自能把意义、把性质都可以捉住,这是绝对的正确。人家看是这样,自己看也是这样,没有争论的余地。这样大家公认,没有争论,所以能得一见便明。平常五官的感觉,未见能有这种绝对的一定的知识,亦不见得彼此一致,无疑惑的余地,无讨论的余地。
所以笛卡尔所要找的,并非五官感觉所谓的“明白”和“分明”,他所谓的“明白”和“分明”,是把最简易最明显的知识,作知识学问的根据、基础。至于讲五官感觉所以不可靠,我们可举个例。譬如这是张桌子,在实际上看,确是不错,平常实际应用上,亦未尝无用,但真要讲学问,要求“明白”和“分明”,这还是不可靠。为什么?因为官能的感觉容易错误。譬如画家画一张桌子,画得很像,远远望去,便真当他是张桌子,走近一摸,才知道这是一幅画。又如有神经病的人,明明没有桌子,他却当做有桌子。又如梦里,明明见的是桌子,却并不是桌子。这是第一层理由,因为官能的感觉易于错误,所以是不可靠的。
第一理由是感觉容易错误。
第二个理由更为重要,感觉不能表达意义。
譬如看张桌子,我们即使知道这是桌子,但这种感觉不能使我们知道这桌子所包含种种的意义,种种的分子。看了这一面,不见那一面;见了这桌子的颜色,还不明他是什么的缘故。所以单说这是桌子,这知识不能算“明白”和“分明”。因这桌子所含的意义很杂,科学家尚不能懂得。
所以从这两项理由讲求,所谓“明白”和“分明”:
(一)不要出错,是大家公认的;
(二)这知识很简单,很容易,所含意义一览而尽,完全没有疑义的。
所以笛卡尔对感觉的知识——感觉所得的影响,都看做不可靠的。即使认得,也不过觉得如此,觉得是黑的、白的……你便算是认得了。实在懂得么?不懂。讲不出所以不同的地方,为什么黑?为什么白?都不知了。这不能算正确的知识。总之,笛卡尔对官能的感觉所得到的知识,都不信仰,都以为靠不住。
6.清晰明白的东西是否存在
究竟世上可有真能符合笛卡尔的两条件?可有真能“明白”、“分明”的东西?——是不会错误、大家公认的,是简单容易、所含意义一览无余的。笛卡尔说是有的。在何处?在数学的知识里面,是有可以符合这两项条件的。一种是“数”,一种是“形”,这二种。代数里的数目和几何学里的形——确能做到“明白”和“分明”的两个条件。
譬如讲一个“99”,这数目很清楚,很分明,他可以分做九十九个“1”,我们一看就知,永不会错的。“l”的数目和别的数目不同的地方,亦一看就明白的。同“2”、同“3”、同“100”都不同。比“100”少“99”,比“3”少“2”,比“2”少“1”。他所含的意义同别的数目都不会含混的。所以这“数”是决计不会错的。
“数”是这样,“形”亦是这样。譬如复杂的形式,固然是不容易明了,但这“形”都可分到极简单的,使他明显。“形”的观念,从复杂可以归到简单的“点的观念”。那“点的观念”是很简单的、很明白的了。从点的关系到线,从线的关系到面,从简单到复杂,复杂的仍可以归到简单,这种也可称是“明白”“分明”。
所以笛卡尔要找到“明白”“分明”的知识——真实可靠的知识,做到这步,先得推翻扫荡知识界、思想界的垃圾——一切矇蔽聪明的东西。凡从前种种的思想和知识,都要用这一标准去“质疑”他。是明白么?是分明么?这么一来,把以前种种的信仰、规条、习惯、思想界的垃圾,完全扫除,完全推翻,就完全是“质疑”。扫尽以后,才可得到“明白”“分明”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