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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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春因我遇上你开始(3)

我一时心血来潮邀请他来家中做客,事后的情况证明,那天我的决定再错误不过了。

我、母亲和那位男同学彼此沉默着在家里看了一天的电视,母亲的脸色一直很难看。在我把男同学送走后的好几天内,她都没有主动跟我说过一句话。

我想,以她敏锐的眼光一定看出了我们之间的问题。从此,我在母亲的面前就抬不起头来了。对于每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最大的责任就是学习、做功课和参加考试,任何的情窦初开都被保守的家长和老师们视为早熟叛逆的最大特征。

我从小就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我不想毁掉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青春少女形象。再加上男同学从我家离开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比地讨厌他,不仅仅讨厌看见或是想起他的眯缝眼,更加讨厌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微小的细胞。这两个因素相加,我从此就和爱情绝缘了。

后来,母亲突然之间就离开了这个家,我的这桩糗事才算是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经历了沉闷的三年初中和三年高中,我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平时成绩总是全班前几名,可每次到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毕业考时,却总能奇迹般地掉链子,大人们把这种现象叫作“心理素质不过硬”。

于是乎,高中毕业我考上了一所不是很好但还勉强说得过去的大学,开始了我的正式成人生活。

大学的四年,真的是人的一生中成长最快的四年,一方面我们脱离了家的管束,另一方面我们获得了爱情的滋润。

大二那年,同宿舍的小姐妹们都有了男朋友或是寻找到了中意的目标,我却迟迟不肯行动。说实话,那时的我已经打算独自孤苦一生了。

每每想起恋爱这件事,我总是能够回忆起年少的尴尬和羞愧。正是那段小时候的经历,让敏感的我不肯向前迈出一小步,我告诉我自己:“我还太小,让家人知道了不合适,等过几年大学毕业了再说吧!”

在别人花前月下,雨中撑伞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安慰孤单的自己的。

但有一天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了一段话,那段话的大意是:恋爱要趁早,爱情是需要培养和经营的,少说也要两三年的时间,更有甚者要花费掉十多年才能让自己的爱情开花结果。我掰着指头算了算,我已经二十岁了,现在如果找一个男朋友,谈个五六年,到最后发现彼此不合适,再分开重新寻找人生的另一半,和第二个人再交往几年……如此类推下去,最快我也到三十岁那年才能结婚了。

我被这一推论吓得目瞪口呆,嘴中不停念着:“三十岁,三十岁……”

人有了压力才能有动力,有了紧迫感才能付诸行动,这大概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实践性意义吧!

通过朋友介绍,在大学校园中一个散布着饭菜香味的小食堂里,我开始了人生第一次的相亲之旅。

NO.1

时间:夏天,下午四点。

地点:学校的小食堂。

人物:体育男,名字不详(时间太久远,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请诸位原谅),有严重的狐臭,长得还算面善,但仅仅只能算面善。

体育男抓了抓自己沾满汗水的粗脖子,腼腆地说:“抱歉,刚刚跑了五公里,还没有来得及洗澡,你别介意。”

我捂住鼻子:“不会,不会……”

沉默。

一分钟,两分钟……很多分钟都过去了,我们双方迟迟不肯先开口讲话,于是原本的相亲质变成了暗中的心理较量。

最终,还是我妥协了,不是我心理素质不好,而是汗水的味道太刺鼻了,我怎么也受不了。

我:“我……我有一个提议,我们先做朋友,你看怎么样?”

体育男:“好,我同意。”

我:“我们先做十年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如果交往十年后我们还觉得对方合适的话,再结婚也不迟!”

体育男目瞪口呆,二话不说便迅速逃离了我的视线。

至此,我的第一段相亲到此结束。

事后,吴乐乐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一定的高度狠狠批评了我:“你怎么能说先做十年的朋友呢?你傻啊,做朋友还好,十年?谁能受得了!”

我反驳:“不相处十年,我怎么能了解对方,这个条件不能商量,必须要十年!”

她也迅速闪出了我的视线。

相亲这件小事

我提出要先做十年朋友的条件,完全是从自身情况出发而制订的一条恋爱战略。我很了解我自己,我是一个慢热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害怕改变的人。这些性格特征注定了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我特别害怕有一天会有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捧着我的手对我表达他的爱慕之情,这个画面总是反复出现在我的梦里,对我来说,它是一个天大的噩梦。

我理想中的爱情,应该是先由朋友做起,然后水到渠成变成恋人,合适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结为夫妻的。

理想的大学我没有考上,理想的爱情我一定要实现。

在接下来的几年大学时光里,曾经就有人在完全不了解我的情况下向我告白,最后那些人都被我拉进了黑名单,而且是老死不相往来、此生不复相见的黑名单。

固执的我有着一个固执的念头,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同班的同学都视我为怪胎,他们无法理解我对爱情的保守观念,我不怪他们。他们无法理解我,那是因为他们小时候的爱情萌芽没有被杀死在摇篮中,他们无法体会什么叫作“内伤”。

一直到大学毕业,转眼我已经二十二岁了,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很多异性朋友在我提出“交往十年后再看看”的说法后,就和我割袍断义,彻底消失在了我的人生中。

那些被我吓跑的人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我做朋友,他们有目的地接近我,在目标被我砍断后又迅速离开了我,所以我断定他们一定不是真心爱我,或许只是想和我玩玩罢了。

真心爱你的人,是不管你如何对他,他都不会轻易离开的人;真心爱你的人,愿意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真心爱你的人,只是想和你躺在一张床上拥抱到天亮。

只能说,我还没有找到那个真心爱我的人。

第一段相亲失败后,并没有摧毁掉吴乐乐的信心,她接二连三地给我介绍了好多个异性朋友。

NO.2

时间:冬季,上午8点。

地点:咖啡店。

人物:张铭,戴着厚厚眼镜的金融男。

我:“听说张先生是从事金融行业的?”

张铭喝了口咖啡,看了眼手表,提醒我:“伍小姐,我们加快速度吧,还有几个客户在等着我。”

看来,他一点也不想聊有关工作的问题。不过没关系,不聊工作,我们可以聊其他的。

我:“张先生喜欢看什么书?”

张铭:“伍小姐,你确定要一直问些无聊的问题吗?”

哦,看来,他对我的生活也不感兴趣。

我:“那张先生想谈些什么?”

张铭:“谈些什么?吴小姐没告诉你吗,我们是来相亲的。既然来了,就别浪费时间,我们谈点核心问题:你觉得我怎么样?如果你觉得我不错,我们就可以聊一聊婚礼的细节了,我看了下皇历,下个月初八日子就不错,你觉得呢?”

我:“……”

逃出咖啡店,我一个电话打过去骂了吴乐乐一通。

她说:“人家张先生也没说错啊,你本来就是去相亲的,不谈结婚谈什么?”

我再次无语,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相信吴乐乐了。

可半年后,在她的糖衣炮弹之下,我只能再次屈服,开始了悲催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亲。

NO.3

时间:秋季,上午10点。

地点:大学校园的操场。

人物:王明远,一个瘦弱文静的大学老师(此人物设定颇合我的心意)。

我:“王老师,你好!”

多年不叫“老师”,我还真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呢,心中激动不已。

王明远咳嗽几声,把一只手竖立在胸前:“善哉善哉。”

我顿时傻眼。

王明远:“请你不要见怪,我家先祖信奉佛教,讲究天地缘分。今日我在此处能和伍小姐见面,也应感谢佛祖赐福于我们众生。”

我忐忑地问出一句话:“王老师,你想过结婚吗?”

他顿了顿,突然站起,慢悠悠地说:“想过。”

我一颗心总算放到了肚子里,看来他确实是来相亲,而不是来普度众生的。

王明远:“我对我将来的妻子有严格的要求,我相信凭伍小姐的资质是能够达到的。第一,终身信奉佛祖,不杀生,不吃荤菜;第二,每日早中晚都要例行给佛祖上香,行跪拜礼;第三,将自己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拿出来捐给寺院,多做善事……”

我:“停!王老师,我家里有一条狗,但今天出门匆忙,我忘记喂它吃早饭了,这依照佛法来说,恐怕不好吧?”

王明远显出着急之色:“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请伍小姐速速回去,我们改日再约!”

临别时,我也向他行了一个端正的佛礼,一溜小跑奔回家中。

我真是笨,俗话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我竟然相信不靠谱的吴乐乐一连三次。这只能证明我比她还要不靠谱。

从那件事情以后,我和吴乐乐就彻底断了闺密的交情,她给我介绍的所谓风流倜傥、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神经质。

吴乐乐还强词夺理:“这不是和你很搭吗?”

“从那天开始,我就和男人无缘了……不过我现在觉得自己的生活挺好的,你们都陪着我……”在晚风呼啸的小山上,我一直絮絮叨叨地把自己的感情经历讲述给了四个不熟悉的大男人听。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们都觉得我疯了,其实我是喝醉了。

喝醉了总是容易说真话,吐苦水,那天我真的把我这二十年来所有的不幸都一股脑儿扔给了他们。

说的人痛快,听的人却不幸了。因为他们必须陪着我,听我讲完我沉重的爱情革命史,否则我是不肯罢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