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历史文化研究.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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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兵制与固原

薛正昌 张九芳

摘 要:历代兵制的发展变化,在固原的军事与战争过程中多有体现。先秦时期,夏商实行临时征召的民军制,西周在此基础上更臻完善,曾“料民于太原”,车兵、骑兵在固原已有反映。秦汉实行郡县征兵制与募兵相结合,仍体现寓兵于民的思想,主要是步兵、骑兵和车兵。三国以世兵制为主,辅以征、募;西魏、北周府兵制代替世兵制,这一形成过程在固原表现突出。隋唐仍实行府兵制,且更趋完备;贞观年间由兴盛而衰落,募兵制取代了府兵制。唐朝在原州设有折冲兵、防戍兵、州县兵,且相互交叉,构成了唐朝中央在原州的武装力量。北宋的军队由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组成,实行募兵制。镇戎军实行募兵制与征兵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金陷镇戎军后,仍实行征兵与募兵相结合的兵役制。蒙古帝国时期实行全民皆兵制度,立国后的安西王府辖境,是蒙古兵、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集中驻防的地区,包括屯军。明代前期实行征兵制,嘉靖以后实行募兵制,固原招募的土兵、乡兵是当时一支重要的防御力量。清代前期实行世袭兵制,后期实行募兵制,募兵制在固原表现突出,向荣开清代固原募兵之先河,董福祥甘军招募固原籍兵士最多。

关键词:历代兵制 固原 演变


战争,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独有的表现形式,也是人类文明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它是人类社会集团之间以有组织的方式进行的武装暴力冲突和斗争。战争的源起是和作为军事主体的“人”融合在一起的;战争的表现形式,又是以一种不同时代不同形式的兵役制来约束和组建的。因此,战争始终与历代兵制的变化相始终。《大戴礼记》里载鲁哀公问孔子:“古之戎兵,何世安起?”孔子说:“与民皆生。”可见,中国军事与战争历史之悠久。固原历史悠久,且始终伴随着军事和战争,军事与战争的另一面便是兵制。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梳理和论述历代兵制在固原的演化和发展。

一、先秦兵制概略

作为成型的军队兵役制度的初创和建立,是在夏商时期。随着国家的建立,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军队便应运而生。围绕军队的组建,一套完整的军事制度也开始形成。夏商时代实行的是临时征召的民军制,兵士都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成员,只是在战时临时征召,征集出战,属兵民合一式。这些人大都居住于国都及其近郊。商代的军队是按十进位法编制的,依现在的研究成果看,其最小编制单位是“什”,一什十人,设什长;十什为“行”,一行百人,设百夫长;十行为大行,一大行千人,设千夫长;十大行为师,一师万人,其官长称师长。依其兵种构成看,商朝军队基本有车兵和步兵两个兵种,作战方式以战车为主,其训练一般都与田猎相结合。在这种固定的军籍制下,士兵平时参与生产劳动,田猎训练多在农闲时进行。夏商时期,固原为少数民族迁徙和逐鹿之地,没有形成组织和管理军队的兵制制度。

西周兵制既承袭商代的各种制度,也有新的发展,尤其是兵制建制,军事制度日臻完善。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是师。周王直接指挥两部分军队:一是周初建立并屯驻于京城丰镐地区的六师、周公东征时于洛邑(今河南洛阳)组建并屯驻的八师,这是周王朝依赖的中坚力量;二是周王朝拥有的大量的地方军队。西周的诸侯国一般都拥有军队,既镇守一方,又成为周王的屏藩,遇战事征调,亦归周王统一指挥。只是诸侯军队规模有严格限制,即便是大国也不得超过三师。

西周军队的构成,仍是车兵和步兵。只是随着战争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战车兵的比重上升,逐渐成为军队的主力,战车技术的培训也趋于制度化。

西周时期的固原,已纳入西周版图。固原是周王朝经营过的地方,后来,由于猃狁等少数民族入侵“太原”(固原)一带,周王朝的军队始进入固原抗击猃狁。公元前8世纪,周宣王与姜戎作战失利,为补充兵源,曾料民于“太原”。这是我国历史上有明文记载的第一次局部地区的人口普查,也是为选拔兵丁做准备。1981年,在固原县中河乡孔家庄林场发掘的一座西周早期墓葬及车马坑,就其车饰铜器配件看,装饰档次较高,这是西周战车在固原的战争遗迹。

就西周王朝所辖的中央军和诸侯军的兵制体制看,目前接触到的有关史料虽未明确记载西周兵制在固原的情况,但西周时在固原是有兵制建制的。从周朝料民于“太原”这一历史事件可以推断,当时由于固原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成为戎族与西周王朝抗衡的兵锋所在。遇较大规模的战争,西周王朝是调遣中央军前来固原参战的,充分体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统一军事体制。《诗经·小雅·六月》描写的内容,就是对西周调遣中央军及诸侯军前来固原参战的记载:“来归自镐,我行永久”(我从固原班师归,路上行军日子长)。这是一首由出兵到告捷回师的长篇叙事诗,“出车彭彭,旂旐中央”的出兵阵势和周宣王讨伐边地民族的战争如在眼前。

春秋战国兵制在中国军事文明发展进程中,应该说是一个转折。它在承袭西周军事制度的同时,又迎合新的历史条件,酝酿新的变化,萌生新的制度。周平王东迁,周室衰微,而诸侯争霸,“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已成为历史,诸侯国军事力量迅速增强,尤其是诸侯大国,口出政令,战车数千,“带甲十万”。历史背景的转折,使春秋战国时的兵制出现新的变化,尤其是各诸侯国先后都建立了自己的常备军。

春秋时期,随着军队规模扩大,编制亦随之发生变化,在传统十进位编制法的基础上,主要兵种继续向战车方面发展,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是车兵和车战的时代,步兵仅是战车的附属。兵役制度与西周大体相似,仍实行寓兵于民的固定军籍制。到了战国,诸侯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愈演愈烈,战争规模的扩大,刺激各国的军事力量亦快速增长,动辄兵力都在二三十万。统辖固原的秦国,已有军队百万。为保证兵源,秦国已向郡县实行征兵制度,以保证能够征集到足够的兵员。秦国有如此庞大的军队,就是依靠征兵制来保证的。

固原境内的乌氏县,秦惠文王时置,是当时固原境内最早的建制。其实,固原境内的义渠戎国,曾设有义渠县,只是没有史料记载其兵制的演化。隶属于秦国的乌氏县,不仅有与秦国相应的军事建制,也是战国时秦国征兵制兵源的基地之一。

战国初期,军队的兵种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车兵衰落,各国的战车数量锐减,步兵又得到重视和发展,成为主力兵种。对于北方诸国来讲,随着战争方式的改变和军事技术的发展,也由于与北方游牧民族骑兵作战的需要,骑兵部队得以建立,且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步兵、战车协同作战。到了战国晚期,秦国的骑兵已达万人,秦国的北部要冲乌氏县,为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的通道,这里有雄关焉氏塞(即后来的萧关)以扼制北方骑兵南下。因此,除了步兵,必然配有装备精良的骑兵部队。这一时期,各国为了鼓舞士气,提高军队战斗力,先后建立了赏罚制度,其核心是军功爵位。商鞅在秦国制定并施行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最为完备,也最著名。

二、秦汉时期的兵制

军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体现,是维护皇帝专制统治的工具,也是维持国内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保障。我国的军事文明在经历了灿烂辉煌的先秦以后,进入了它的成熟期。到了秦汉时期,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军权高度集中,中国军事文明发生了很大变化,是一个继往开来的转折时期。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与中央集权制度相适应的军事体制已经形成,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由于秦汉帝国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不断的军事冲突,改变了军队的职能,同时,由于兵器制作技术的不断变革,秦汉时期军队的兵种构成、作战形式等都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兵制方面以秦国原有的军事体制为参照,吸收东方各国军制中合理的成分,形成了一套封建军事体制。汉承秦制,因革损益,使兵制军事制度更趋完善。

(一)秦汉时的军队统编

秦汉时期的军队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中央统辖的军队,二是郡县王国的军队,三是边防部队。

1.中央辖军与安定郡兵源。中央统辖的军队,主要指京师诸军。京师诸军防卫的任务也不相同,皇帝的警卫部队,被称为南军,编制两万人,均为各郡选调进京服役的正卒。京师的警卫部队,被称为北军,亦有数万人,一年一轮换,这种南北军制度,是秦汉军制的一大特色。到了汉武帝时,为保证京师地区的绝对稳定,对京师驻军结构进行了调整,主要是缩减南军人数,设立期门军、羽林骑。期门、羽林两支部队的人员全是职业军官,其兵员来源于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的“良家子”。固原所在的安定郡,是皇帝直接选拔近身侍卫的兵源地之一。安定郡人是在战争与防御的年代中成长起来的,精于骑射,技艺过人,在历史上颇有影响。

2.地方军队。秦朝实行郡县制。西汉初年实行郡国并行制,体现的仍是“寓兵于民”的思想。各郡国的地方军队均由服役正卒的兵员组成,平时训练并兼管地方治安,战时奉诏出征,以皇帝的“虎符”为凭,这也是秦汉战时军队的主体力量。从隶属关系和分工看,郡县地方军队由郡守统管,都尉统率,即郡守“兼管武事”,决定重大事宜,都尉“专典兵禁”,负责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

萧关,为历史上的著名关隘。“东函谷,南武关,西散关,北萧关”,如同四面屏障,奠定了一个“四塞之固”的关中地理构架,拱卫着古都长安城。而雄踞“四塞”之北的萧关,成为秦汉时最北端、最早、最重要的关隘。它以其险峻的地理位置,成为控制关中北出塞外的军事战略要道。早在春秋战国时,它就以焉氏塞而著称于世。

秦汉时期,在安定郡郡治未设之前,固原属北地郡,但北地郡最高武官却驻防萧关。这里驻有不少军队,主要是骑兵。汉孝文帝十四年(前166年),匈奴老上单于率14万骑兵南下侵入萧关,都尉孙卬率防军激战,终因寡不敌众而致萧关失守。孙卬战死,匈奴兵锋直抵关中,朝野震惊。这次战役,是西汉历史上的重大战事,也是发生在固原境内的汉朝抗击匈奴入侵的大战役。依秦汉兵役的规定,萧关之战不但动用了郡县所属的地方军队,应该说也有皇帝诏令奉调出征的其他军队,只是史书没有详载。

汉孝文帝十四年匈奴大军南下的结果为汉朝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迫使朝廷不得不重新审视沿清水河入萧关,进入关中的行军路线,萧关的防御自然提到了议事日程。半个世纪之后,汉朝国力强盛,兵精马壮,为加强对北方少数民族的防御,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由北地郡析置安定郡(郡治设在今固原城)。元封四年(前107年)开通回中道,将都城长安通往西域的萧关古道贯通,军事防御能力大为增强。

安定郡析置后,依秦汉兵制,组建由服役正卒组成的地方军队。同时,依清水河向北的开阔地带和安定郡的军事地理位置,安定郡不但组建了规模较为强大的步兵,而且组建了骑兵部队。

3.边防部队。边防部队部署于边境地区,负责保卫国家安全。安定郡所处的地理位置,正当与少数民族为界,属边境地区,故建制独特,既是郡守政治中心,又是边防部队的驻节之地。这里的兵员构成,一是各郡服戍卒兵役的正卒,二是边地各郡县适龄正卒。驻守安定郡的边防部队,亦归郡太守统御。太守之下有都尉、部都尉、长史等军官,全部实行战时编制,随时准备作战。安定郡体现了军队建制上的地方军与边防军联合驻防的军事特点。

(二)郡县征兵制与募兵

兵役制度是保障军队兵员来源和士卒作战素质的先决条件。秦汉时期,是以郡县征兵制度为主体的兵役制度。这种体制,较好地体现了当时兵农合一、兵徭合一的历史特点。

1.秦汉兵制。秦汉的兵制,是建立在严格的户籍与傅籍制度基础之上的。早在秦献公时,秦国即已实行“为户籍相伍”的兵役制,商鞅变法时,这种户籍兵役制度在秦国得以进一步完善,秦汉两代都沿袭了这一制度。平民百姓一般按规定的生活区域编制,所有人口登记在册。从研究资料看,秦朝傅籍的年龄在17岁左右,有战功爵位者56岁退役,无战功爵位者60岁方可退役。汉代初年,继续实行秦朝的规定,到了汉景帝以后,改为年20岁傅籍。郡县征兵制,应是在这种户籍制度基础上产生的兵役制度:男子到了规定傅籍的年龄,都要到所在地政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详细地址、出生年月和身体状况。这个傅籍名册,就是征发兵役、徭役的依据。

男子傅籍之后,依规定先担负更卒徭役,在所在本郡从事各种劳作,定期轮换,每年一个月,被称为“更卒”。服三年更卒徭役之后,再转服兵役,被称为“正卒”。秦朝规定服正卒年龄为20岁,汉代中期以后改为23岁。法定正卒服役两年:第一年在本郡接受军事训练,同时充作地方军队兵额;第二年,选调京师服役或到边地戍守。服完正式兵役者退为后备兵员,在到达退役年龄之前,有义务随时应征入伍。

安定郡所辖地域,历来民风淳朴,如前所述,老百姓好习武、善骑射,是朝廷选拔兵员基地之一。同时,安定郡地处西北边地军事前沿地带,与北方的游牧民族直接对峙。所以,安定郡的军事地理环境决定了其兵役征发,除依照法定的程序选拔正卒服役的兵员外,在训练内容上也表现出其独特性,即以骑艺和骑战技术为主,选拔兵员多为骑士。兵员的训练过程极其严格,诸如弓箭手发弩不中,骑士技艺不佳,不仅本人受罚,督率演练的军官也要受罚。到了西汉,政府每年都要检阅正卒训练成果,安定郡也要依照政府要求,于每年八九月间举行本郡服役正卒作战技艺、作战能力诸方面的考核和检验。整修检阅由郡守主持,最高武官都尉及郡县官员亲临演练现场。

在安定郡服正卒一年后的第二年,部分人选调京师充任卫士,部分人到边郡担负戍边任务。汉律规定:戍边义务从不得免,但不愿戍边者,可出钱雇人代替。戍卒的衣食杂物由国家供给。这种分级训练,集中使用的兵役特征,就是兵农合一、兵徭合一兵制的具体表现。国家把军事训练和平时管理军队的职责交给郡县,既不误农时,又接受军事训练,便于组成强大的国家军队。这种兵役制度既保证了国家的兵员来源,又增强了地方治安力量。尤其在地处边境的安定郡,更是发挥了双重作用。

2.东汉时期的军制变化。西汉末至东汉建国期间,战乱给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东汉初年,社会经济衰退,人口锐减,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或成为社会流民,或成为豪强地主的依附,传统的乡里行政秩序遭到破坏,汉以来形成的户籍制度与兵员的征调已失去了必然联系,因此,传统的征兵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前提。为恢复经济,刘秀下令罢轻车、骑士、材官(步兵),罢诸边郡亭侯吏卒,罢沿边屯兵等。这样一来,成年男子的正卒、戍卒兵役已经在很大范围内免除,作为国家基本兵役制度的征兵制随之废弛,国家开始采用募兵制作为征集兵员的主要形式,这也是东汉以来采用的主要兵役制度。

兵役制的废弛,短时期内确实起到了恢复民力、减轻人民负担的作用,但国防力量大为减弱,成为导致东汉国家军事力量衰弱的原因之一。随着征兵体制的消失,安定郡地方军队的数量严重削弱,失去了基本兵员来源,军队失去了专职统兵的将领,地方军事力量空虚,已无法承担边境防御的重任。不久,随着边境少数民族的不断入侵而陷入混乱状态。

羌族大暴动之后,东汉又在沿边地区构筑要塞,驻军把守。东汉罢郡都尉之后,地方统军权并于郡守,到了东汉中叶,郡守拥兵割据的局面开始出现,州郡兵主要任务是对付少数民族和镇压人民起义。随着东汉统治瓦解,地方割据势力已经形成。秦和西汉时,遇有特殊情况,也采取募兵制的形式以补充兵源,但与东汉的募兵制是不一样的。

秦和西汉时的募兵,是作为正卒兵员的补充出现的。其形式:一是谪发制度,强行征发对象包括有罪的官吏、犯法逃亡者、赘婿、在籍商人等;二是释放刑徒;三是选募少数民族男子充军,称为“蛮兵”“夷兵”。汉武帝时,由于战争频繁,郡县征兵和以往募兵式兵员补充方式,已不能满足国家对兵员数额的需求,便开始实行募兵制,作为郡县征兵制的主要补充方式,成为一种固定的征集兵员的方式在全国实施。但这种募兵制与东汉实施的募兵制有本质的区别。西汉的募兵:一是战时的临时性招募;二是长期性的职业兵,一般由国家颁布诏令,通过地方兵役机构招募。东汉往往由地方长官、军事将帅自行招募。

(三)战时部队编制与军队兵种

1.编制与兵种。战时军队的集结,是有其复杂而完整的程序的。汉朝的战争准备,经常是一郡有战事,旁郡即征调兵员操练士马,前往军队集结地点筹划征战方略。安定郡地处边境,战事的准备与军队集结已属常事,其基本编制为部曲制。部、曲、官、队、什、伍有相应的军官逐级统领,编制最低为5人。

秦汉时期的兵种,主要有步兵、骑兵、车兵和水军四大类。安定郡主要是步兵和骑兵。秦和西汉前期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步兵,分重装和轻装两种,重装步兵身着铠甲,轻装不着铠甲。秦朝的骑兵主要是轻装骑兵,到了汉初,披甲骑兵开始出现。骑兵属于军队中的特殊兵种,不仅要求有较高的作战技能,而且要有熟练的乘御马匹的技术。

2.安定郡的骑兵。安定郡军队所抵御的匈奴,是由游牧民族组成的强大草原帝国,已对汉王朝构成严重威胁。匈奴军队,大致由24个部族组成,每部多者万骑,少者数千骑。其体制是兵民合一,可随时举国出兵,军事训练与生活技能培养融为一体,以骑战为基本作战方式,战术灵活多变,快速机动,来去无踪,飘忽不定,令对手防不胜防。匈奴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对汉帝国的西部、北部地区构成一个半月状的包围圈,并对汉朝的心腹地区构成直接威胁,安定郡成为匈奴兵锋所指的前沿。如公元前166年,匈奴骑兵14万南下,在萧关与汉朝激战,这是匈奴大规模入侵关中30余次中的关键一次。

骑兵发生根本性变化是在汉武帝时代。武帝出兵征伐匈奴,战场多在草原、沙漠、戈壁地带,作战对象为匈奴骑兵。这种作战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骑兵成为军队的主力,而步兵、战车位居次要。尤其要紧的是,此时安定郡的建立,无论从防御或征战的角度,都体现了汉武帝在北边反击匈奴的军事思想。安定郡的兵种设施,自然以装备精良的骑兵为主,且成为战争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同时,西汉为适应对匈奴战争的需要,将马政作为一项整饬军备的重要措施,列入政府军备建设过程中。经过70年的努力,到汉武帝之初,马政事业已大见成效,汉武帝得以组建强大的骑兵集团。安定郡所在的固原,就是当时牧养战马的基地之一,不但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军马,而且为安定郡的骑兵装备提供了精良战马。

三、三国魏晋南北朝兵制

魏晋南北朝期间的400多年,战乱频仍,割据分裂,伴随着民族之间的民族战争、阶级战争和政治改革,在客观上实现了空前未有的民族大融合。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兵役制度,自然是不能整齐划一的。

(一)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兵制较两汉有所发展,主要是骑兵。曹操统辖西北地区之后,西北产马之地为曹操军队提供了战马,因此,曹魏军队的骑兵战斗力量最强。三国时期各将领所统兵员多少不一,军队的编制也没有一定的规范。曹操统一北方后,兵力部署为集中机动与分区镇戍两部分,于是便形成了中军、外军和州郡兵三种不同的军队。中军,是屯驻于京城地区的中央直辖部队;外军,是屯驻于边州重镇的中央直辖部队;州郡兵即地方武装。

三国时兵役制度以世兵制为主,而辅以征、募、收降等。当时固原交错杂居着大量少数民族,有不少被收编为兵,以加强军事力量。

(二)中、外军制度

中、外军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军制,形成于三国时期,为西晋和南北朝各国所沿用。中、外军制度,是把军队分成中央军和地方军两部分,中央军担负侍从、宿卫皇宫、保卫京师的任务,屯驻京畿地区。外军是屯驻于边州重镇的中央直属部队,负责随时支援州郡地方武装,迎击进攻本地区的敌人,随时执行皇帝下达的其他作战任务。北魏军队也沿袭三国以来的军制,有中、外军之分。中军指中央直接控制的机动部队,外军指驻屯外地的戍守军队。外军又有镇军和州军之别。镇戍军负责戍守边防,州郡兵由各州郡守统领,主要维护地方治安。

北魏的镇戍兵是为保卫王朝的边境安全而设置的。太延二年(436年),北魏在高平(固原)设置军事重镇——高平镇,驻重兵防守。这是经过三国两晋军阀割据的战乱年代之后重新设置的州郡级政权建制。高平镇既管军事又管民事。镇的主帅为镇部大将,相当于州一级长官。北方统一后,北魏始将一些军事统治的镇改为州,原高平随即改为原州。西魏、北周的军队,也有中、外军之分。中军以府兵为主,另外还有禁军。西魏、北周的外军包括州郡兵、乡兵和镇戍兵。西魏时原州(固原)的最高军事指挥称大都督,一般由州刺史兼任。原州籍李贤,就是北魏原州刺史、大都督的代表人物。北魏末年的固原,与军制及兵制相关的两件事:一是万俟丑奴由起义到置百官、自称天子的过程,史书只记载北魏调集步兵21万,骑兵8万围剿,却没有丑奴的军制和马步兵数,依情理推,可能与北魏原州的军事建制大体一致;二是宇文泰在原州的作为,尤其是其建立的府兵制在原州的体现。

(三)世兵制

世兵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兵役制度。世兵制确立于三国,极盛于西晋。所谓世兵制,就是将士兵全家从普通老百姓中分离出来,同时脱离民籍,集中居住,由民籍变为军籍,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子孙世代也为兵,父死子代,兄终弟及。甚者,兵士死后,其寡妻遗女也要配嫁兵家,其家被称为士家或军户。军户既要服兵役,又要生产,且耕且战。

东汉末年的大战乱,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兵源面临枯竭。而无休止的战争,又需源源不断的兵源补充。由于征兵制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募兵制也无法保障充足的兵源,世兵制应运而生。这样一来,兵役便只有由被招募或强制为兵的那些人及其子孙后代来承担。汉末以来的原州,由于战乱频仍,社会经济也遭到严重破坏,和中原一样,冷落萧条。

西晋是世兵制的全盛时期,中、外军的全部兵员都来自军户。东晋时,世兵因反对压迫而逃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士气越来越低,战斗力越来越弱,世兵制趋于衰微。北魏主要的兵役制度也是世兵制,但北魏世兵制有其自身特点。因为北魏前期的军队主要是部落兵,所有的成年男子本身都是兵,再加上连年不断的战争,兵源不断扩大,自然演化成职业兵,成为国家常备军。他们的家属也慢慢演化成营户(军户),统于军府。北魏的中军和镇戍兵都是世兵。可见,北魏时期的原州实行的是世兵制,兵员成分多为鲜卑和汉族人,也包括其他少数民族。

(四)府兵制

1.府兵制的形式与演变。以世兵制为主的集兵方式,到西魏、北周时开始发生变化,世兵制为府兵制所取代。府兵制形成于西魏、北周。府兵制既有鲜卑拓跋民族部落兵制的残余痕迹,也有魏晋以来汉族征兵制及世兵制的因袭成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和形成的一种兵役制度,且影响深远,在中国军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府兵制的前身是宇文泰的十二军,其官兵多来自长城以北原六镇的鲜卑军户,基本依本民族的部落编制。边镇主将与士兵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隶属色彩相当浓厚,有很强的独立性。宇文泰要巩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须控制这些军队。同时,宇文泰要控制关陇地区,必须得到关陇地区地方豪强的支持。为了解决这些急迫的问题,迎合他们的心理,得到他们的支持,宇文泰便把魏晋以来汉族政权长期实行的军民分籍制度同北魏早期拓跋氏实行的八部大人制度结合起来,逐渐创建出一种新的军事制度——府兵制。这一制度的实施,给新的兵役制度蒙上了一层部落化色彩,军户的地位有所提高,士气和战斗力亦随之提高。为了进一步扩大兵源,宇文泰又在关陇地区“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将关陇地区的豪强地主们所拥有的部曲和部分乡兵收编过来,府兵制至此确立。

府兵的编制,是宇文泰任总统,督中、外诸军,下属六柱国大将军,每柱国大将军下属二大将军,共十二大将军;每大将军各统开府将军二人,共二十四开府,开府各领一军。府兵中领兵军官有大都督、帅都督和都督等,府兵基本组织有军团、团、族、队。团的长官为大都督,族的长官为帅都督,队的长官为都督。

府兵成立之初,除作战训练外,不负担其他赋税徭役,家属随军居住,兵、农是分离的。到了北周武帝扩大府兵兵源后,大量均田户农民当了府兵,但其家属仍在原地从事耕作。这样,随着府兵数量的激增,按府兵所在的地区划分的军府就产生了。平时参加农业,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随军入营。

西魏、北周立国时期虽然不长,但府兵制的建立,对当时和后来的军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府兵制与原州。公元524年爆发的高平(固原)起义,成为宇文泰进入关中参与镇压的契机。早在贺拔岳率兵镇压关陇起义的过程中,就看准了原州及其地理位置。贺拔岳死后,其部下将领拥戴宇文泰为首领。公元534年3月,宇文泰进军原州,坐镇居中调兵遣将。在宇文泰控制关陇的过程中,无论从其政治地位的巩固,还是府兵制的形成,都与原州关系密切,尤其是李贤家族。

宇文泰与原州李贤家族是有着亲密关系的。自宇文泰入关,李贤作为地方势力即协助其收复原州城,且以马千匹助军。宇文泰西征时,李贤弟李远、李穆秘密与侯莫陈崇联手,牵制侯莫陈悦。孝武帝西迁时,李贤率骑兵东迎,后因功授大将军、原州刺史。如果说在李贤身上还没有体现出宇文泰府兵制的明显特征的话,那么,在李贤弟李远身上,就体现得彻底无遗了。李贤、李远兄弟,是原州地方豪强势力的代表人物。李远深受宇文泰信任,河桥战役后,“除大丞相府司马,军国机务,远皆参之”。按照府兵制表面上可呈现的部落化以及将领私有其兵,宇文泰设置的八柱国和十二将军,实现了其军权中央集权化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李贤弟李远被宇文泰任命为分辖包括泾水流域、原州、泾州、雍州等处的十二个将军之一,隶属于柱国侯莫陈崇。

宇文泰进一步巩固关陇,苦心经营原州。为推行和实施他的府兵制,原州李氏兄弟进入西魏、北周统治上层,是宇文泰府兵思想的集中体现。乡兵是西魏地方“望族”可控制的兵员,统领乡兵的将领,几乎都是“州郡冠冕”或本州“著姓”,至少也是与地方豪强大族有联系的人。李贤、李远兄弟是这类“乡兵”的代表。宇文泰同这些“望族”兼领乡兵,实际上是承认这些地方集团拥有一定实力和独立地位的现状,以争取更多的动摇于东、西魏两大割据政权之间的地方武装集团归附。目的是将乡兵纳入府兵系统之中,成为中央军,以增强西魏的军事实力。

同时,西魏、北周为当时形势所迫,不得不实行募兵。最初仅限于“广募关陇豪右”,到后来已超出“豪右”“六户中”等人家的范围,也包括广大劳苦人民在内,募兵对象多为汉人。宇文泰所募“关陇豪右”及之后的劳苦大众,自然包括原州所辖地。宇文泰此时招募汉人进入府兵系统,无论是选中富豪人家子弟、地方豪强势力的乡兵,还是招募劳苦大众,全被纳入府兵系统,使府兵制有了新的特点。首先,汉族出身的士卒增多,汉化因素增强。对地方武装集团的首领,宇文泰都给以军职。在府兵中,中下级官吏,汉人占取相当的比例。其次,乡兵被纳入府兵制中,削弱了鲜卑兵的核心地位,使宇文泰可以更有力地控制军权,有利于中央集权。所以,府兵制是一个开放的、充满活力的制度。

四、隋唐兵制

府兵制虽形成于西魏、北周,但作为兵役制度,到隋唐才趋于完备。隋唐开国皇帝都十分重视中央军事制度的重建,并先后分别进行过一系列重大改革,目的是加强皇帝对军队的控制。国家的武装力量由中央、地方和戍边等军队组成,其组织形式、服役制度和军事训练等,都有新的发展,在中国军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隋唐府兵制

1.隋代府兵。隋文帝不但对府兵制的中央管理机构进行改建,改为十二卫,而且依着西魏、北周十二大将军之制,对府兵将军的管理也做了重要改革。同时,对兵役制度也做了重要改革。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颁布了关于将军籍编入民户的诏令,规定军人除有自己的军籍外,还可同家属都列入固定的州县户籍,按均田令受田,免除租庸调,平时生产,每年有一定的时间轮番宿卫,实行在户为民、番上为兵、兵民结合、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隋炀帝时对府兵制度也做了变革,继续降低将军的品位,取消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职务,代之以品位较低的校尉、旅帅、队正等。

2.唐代府兵。唐代前期,府兵制在军队编组、服役制度等方面日趋完备,达到兴盛时期。贞观十年(636年),唐朝确定军府的名称为折冲府。其军事长官为折冲都尉,副将为果毅都尉,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编制1200人,中府编1000人,下府编800人。武则天时改设特等府,每府有兵1500人,府下设团,每团200人,上府辖6团,中府5团,下府4团,团的军事长官称校尉。团辖2旅,每旅100人,旅有旅帅。旅辖2队,每队50人,队有队正、副队正。队下设火,火有火长,每火10人。年20服役,年60退役。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等。

折冲府的设置,是依着居重驭轻的原则安排的。唐太宗时划天下为10道,置军府634个,皆有名号。其中关内道有军府288个,几乎占全国军府之一半。作为关内道的平凉郡原州(固原),以防御突厥进犯为重点,设置的军府数较多,体现了“居重驭轻”的设府原则。

3.府兵制衰落。贞观年间,府兵制发展到鼎盛后即走向衰落。高宗时,府兵已不能按期番上,上番者多有途中逃跑。到唐玄宗天宝八年(749年),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府兵制已名存实亡。本来,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均田制一旦遭到破坏,府兵制就成了无皮之毛。同时,均田令规定的给予士兵的优惠政策也已名存实亡,如战士授勋者可以多得数倍的土地。均田令的这些规定是吸引地主及一般农民当兵的根本,也是唐初府兵兵源充足的一个根本原因。唐高宗以后土地逐渐为权贵肆意兼并,府兵得不到应有的土地,生活无法保障,自然就没有人到军中服役。当然府兵制本身也有弊端,它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二)隋唐募兵制

隋及唐前期的兵役制以义务兵役制为主,同时,已兼行募兵制。但此时的募兵制仅是义务兵役制的一种辅助手段,以解决特殊情况下兵源不足的问题。到了唐中期和五代时,则转变为以募兵制为主。唐代的行骑、官健、团练兵,五代十国的军队,都是主要采用募兵制组建的军队。

1. 行骑兵。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采用宰相张说建议,招募北士。应募者免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其军籍由兵部、州、县、卫四家共同掌握。给应募者如此优厚的待遇,目的是吸引逃避征役的士兵和农民。编制大体如府兵,10人为火,5火为团,皆设长官。这种过渡性的体制,只维持了20年左右的时间,到天宝以后,就逐渐废除了。

2.官健兵。官健又称健儿、长征健儿等,原本是军、城、镇、戍的防人或戍卒,一般是番役三年一代,自备资粮,实行的是封建义务兵役制。与府兵不同的是,健儿番役期长,防地比较固定,可在驻防之地屯田杂种。开元十五年(727年),朝廷规定各军镇可根据防务情况,置兵防健儿,实行招募。对于情愿招募长住边郡者,每年照例给赏赐,兼给长久优惠,其家口情愿去者,至军各给田地屋宅。因此,这些戍卒就变成了雇佣性质的职业兵。

为了保证边兵有足够的兵源,唐王朝不得不屡屡降低募兵条件,致使一些市井无赖、群盗纷纷涌入军队,无田耕种的农民也前往应募,致使军队成分复杂,军士中有的是子孙相袭为兵,便逐渐形成了宗族势力。尤其是藩镇主将为实现割据一方的目的,采取悦于下而离间于上的做法,使其所统辖的军队逐步变成只忠于藩帅而与朝廷对立的私兵,这是藩镇割据的雏形。

3.团练兵。团练兵又称团结民、乡兵等,是一种基本不离乡土、能从事生产、械具资粮官给的雇佣性武装民兵。这种兵制在武则天时已建立。开元八年(720年),朝廷规定,所选之兵务求骁勇,不分蕃汉,免去一切番役差科,只令其参加团务教练。团练兵隶属于沿边诸军。团练兵具有府兵“兵农结合”的特点,又具有雇佣性质,是募兵的另一种形式。这些由当地百姓组成的民兵,个人负担较府兵为轻,又具有保家卫国性质,招募较为容易,曾一度广泛实行。各州置团练使、都团练使,一般由刺史、观察史兼领掌管。

隋唐五代时期,固原的军队仍主要有步兵、骑兵。值得注意的是,唐代骑兵由南北朝及唐前期的重甲骑兵为主变为以轻骑兵为主,这也是骑兵发展的一个重大变化。

(三)隋唐军事区划与原州兵役制度

隋唐两代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军事区,以达到“治众如治寡”的目的。其基本原则是,以京畿和敌情严重地区为重点,置重兵防守,以形成中央军与地方军相互交叉、共同守卫的防御体系。

隋文帝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总管区域,设总管负责这一地区的军事,其主要任务是,平时备边防患,战时奉命出征。早在北周时,原州曾设原州总管府,辖境进一步扩大,政权建制呈上升趋势。隋朝,因北周而来,开皇三年(583年)仍为原州,治高平县;大业三年(607年)改平凉郡,仍治高平,在军事方面设有大都督府和总管府。应该说,原州是隋朝重点军事布防地区。

隋代虽然短暂,却与西北地区的突厥民族不断发生战争。大的战役如开皇二年(582年)四月,隋朝与突厥在鸡头山(六盘山腹地)的战役;开皇三年(583年),突厥可汗带兵40万南下,由木峡关(今固原红庄附近)、石门关(今固原黄铎堡)两路攻入原州境内,庆阳、延安、天水等地均遭战火蹂躏。此类战役,不仅对边地造成灾难,而且对京畿造成威胁。

唐代,承袭隋制而又有发展。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将天下划分为10道,道设大将一人,称大总管。朝廷分道置兵,各道中既有道接管的地方和戍边军队,又有中央管辖的折冲府。地方军队包括各都督府兵、各州的州兵等。当时,原州是唐朝以关中为中心,在西北北部重点置兵的地区。唐初,吐蕃、突厥经常犯边。为加强萧关道北部的防御,贞观六年(632年),中央政府在原州以北筑他楼城,以重兵镇戍。至武则天时,突厥犯边,有增无减。公元700年,朝廷以魏元忠为萧关道大总管,专备突厥。原州不但驻有中央管辖的折冲府军,有都督府兵与州兵,而且有边防戍军。如六盘山木峡关是唐代关中以北的上关(按规模分为上、中、下三等),境内七关,每关都扼制着一条道路,必经的险要隘口,亦有重军设防。

唐代,北方突厥民族不断进扰北方州县。突厥颉利可汗先后于公元622年至630年不断兵抵原州,攻掠城池,掳掠监马,原州成为突厥进出的要道之一。尤其是公元624年,突厥颉利、突利二可汗联兵进攻原州,是唐朝在原州抗击突厥入侵的大战役。

由以上隋唐时期兵役制度的演变以及唐朝在原州的军事防区看,中央在原州的折冲兵、防戍兵、州县兵互相交叉,构成了唐朝中央在原州的武装力量。正由于原州在隋唐时期的军事地位和军事区划与戍边镇守的作用,其兵役制度的实施与演变应如前所述,也是有代表性的。

五、宋夏金兵制

北宋立国之后,太祖、太宗在总结前代统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军队进行改革和整顿。如:实行高度军权集中,重点建设和发展禁兵;实行以募兵为主的兵役制度;在军事统御体制上,建立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

(一)北宋时的兵役制

1.北宋军制。北宋的军队由禁兵、厢兵、乡兵和蕃兵等组成,实行中央军和地方军、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禁兵,是北宋武装力量的主体,又是中央军兼正规军。它的职责,除了侍卫皇帝外,还承担对外征伐,对内镇压的双重任务。所以,北宋初年对禁兵尤其重视,首先是招募和拣选严格,有具体办法和标准。同时,将全国各地藩镇中精壮骁勇者都选到中央当禁军。其次是军纪严明,令行禁止,管理得法,训练有素。凡编入禁军的兵士,皇帝还亲临便殿校阅试度其武艺。因此,在宋初,禁兵保持了较强的战斗力。

禁军实行更戍法,定期更换驻地,统兵将领也经常调动,使将不得专其兵,以铲除将领拥兵割据的根源,使军权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更戍法实行100多年后,便形成将无常兵、兵不知将的弊端,影响了宋军的战斗力,不久被废除。

厢兵、乡兵和蕃兵,都属于地方武装。厢兵是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军。北宋初年,将各地藩镇兵中之壮勇者,抽调中央编入禁军,剩下老弱者留居本城,以充当厢兵。厢兵一部分来自招募。乡兵是非正规的地方军,一般不脱离生产,镇戎军(固原)的乡兵基本上是募兵,既招募汉人,也招募羌人。蕃兵则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非正规边防地方军,镇戎军也招募有不少蕃兵。土兵,是本地军的简称。主要用以维持地方治安。北宋的禁兵编制分为厢、军、指挥(营)、都四级。每厢2.5万人, 10军为一厢;一军为2500人,5指挥为一军,每指挥500人;都为100人。指挥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战术单位。骑兵是北宋军队的重要兵种,但由于丧失西北产马之地,宋代骑兵显得落后。

2.北宋的募兵制。唐中叶以后,募兵制取代府兵制,无论禁兵、厢兵,大都采取招募的办法。此外,还有一部分兵员来自配隶的罪犯和抓夫。因此,北宋实行的是以募兵为主,募兵与征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募兵的对象是流民和饥民。但在军情紧急、兵源枯竭的情况下,也实行强行征招,抓夫当兵,补充兵源。募兵制的实行,使军队专门化和职业化,有利于军队训练、调动和战斗力的提高。实行之初,的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制度的弊端也就显露出来,成了实际上的养兵制,兵士饱食终身,缺乏训练,骄惰成习。

(二)北宋镇戎军的建制与兵役制度

历经唐末五代,固原为吐蕃、党项部族据有。北宋建国之后,外患始终未息,西夏侵扰西北,陕西成为防御重点,固原所在镇戎军成为前锋。由于与西夏沿边的战争,北宋朝廷于至道元年(995年)在古原州再设州郡级建制——镇戎军,并筑镇戎城。此时的镇戎军已处在宋、夏交战的前沿,北宋与西夏的三大战役,宋朝均以失败告终,其中有两次就发生在固原。一是庆历元年(1041年),元昊率兵10万攻宋,宋军于好水川(隆德东)遭西夏军伏击,大将任福等战死,残卒千余人生还。一是庆历二年的定川砦之战,此年西夏第三次大举南下,宋大将葛怀敏率兵数万迎击,被西夏军包围。葛怀敏等部下将领16人战死,丧师近万人。由此,宋夏对峙格局形成。对于北宋来说,镇戎军成为军事战略要地,是西北边境重要的军事指挥中心。正由于镇戎军在北宋西北边备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北宋在镇戎军实行的是募兵与征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宋代,在所募士兵脸部或手部等处刺字,故招募士兵往往称为“招刺”。招募之兵,先进行体格检查,除身高外,还要考核跳跑能力和视力,合格后即刺字,这无端是一种耻辱的标记。除北宋正常招募的禁兵、厢兵外,由于镇戎军沿边与西夏接壤的地理环境和宋夏之战的需要,镇戎军还招募非正规的地方军——乡兵,及非正规的边防地方军——募兵,二者成为不同于其他朝代的州县地方武装。

乡兵,是非正规的地方武装。与禁兵和厢兵不同,乡兵是依据户籍从当地农民中抽丁组成的,一般不脱离生产,就地进行训练,镇戎军乡兵中,最具代表性的还是弓箭手。

西夏军队,不善于攻城,往往无法攻取。如元符元年(1098年),西夏梁太后与崇宁李乾师亲率40万大军进攻镇戎军平夏城(固原西北),连营100里,用尽一切办法攻城,最后损兵折将无功而返。堡寨自然成为西夏攻取的对象。北宋为消极防御西夏,在西北边地筑堡挖壕。镇戎军、德顺军是北宋时期固原扼守西夏南侵的两条重要通道。镇戎军在防御西夏进攻的过程中,筑了不少堡寨,以宋仁宗时期最多,同时开挖了不少壕堑,以防御强悍的骑兵冲锋奔驰。而堡寨的防兵主要是弓箭手,与驻军正兵一样,由政府划拨给农田,免其徭赋,田二顷甲士一人,三顷者出战马一匹,一边耕种一边训练、戍边。有战事时则拿起武器,与驻守固原的禁兵、厢兵一起参加战斗,且为前锋。元丰年间,是北宋在镇戎、德顺两军修筑堡寨最多的时期,也是招募弓箭手最多的时期,仅六盘山腹地招募弓箭手多达3000余人,颇具战斗力。德顺军的边寨壕外弓箭手尤为强劲,西夏数次争夺,皆凭借寨堡戍守。有研究资料表明,宋神宗时,为了加强西北地区的防务,曾由开封运送一批武器,其中就有神臂弓火箭10万只,火药弓箭2万只,火药炮箭2000只(《中华文明史》第6卷),可见弓箭手在当时防御过程中的作用。宋代人王陶的长诗《有窦复者居镇戎能道边事》载,“君不见镇戎德顺弓箭手,耕种官田自防守”,就是对当时的写照。

蕃兵,是在宋仁宗中期为应付和参与宋夏战争之需要而组建的,由陕西与西夏接壤地区的大大小小的羌人部落的“熟户”组成。这些熟户,是指靠近宋朝边境并接受宋朝统治的羌人,基本由其本部落首领统率。性质与乡兵一样,属地方性军队。镇戎、德顺二军所在的固原,地处宋夏战争前沿接壤地区,分布有不少“熟户”。同时,政府招募这些“熟户”组建蕃兵,成为非正式的边防军。

蕃族计帐不计户,即以帐代户。北宋的镇戎、德顺二军辖境有多少熟户,未见准确资料,但据《韩魏公集》卷一一载,宋仁宗前期,“自环庆抵泾原,沿边熟户数逾十万”。以此看来,镇戎、德顺二军境内也不下3.5万户,以一家5口计,亦10余万人。有研究者统计过,大约每两小帐(户)出一兵程民生.论宋代陕西路经济[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1).。依此推算,如果镇戎、德顺二军以3万帐(户)算,也要招募1.5万蕃兵。这些熟户蕃部,人马精劲,娴于战斗。镇戎军“川原甚广,土地甚良”,正是包括蕃族熟户在内的各民族开垦生存的地方。

北宋各类军队的垦殖,主要集中在宋夏相交的交通要道上。清水河流域直到六盘山下,川道平坦,水草丰茂,最宜于骑兵冲驰;葫芦河流域也是一条通道,为防御西夏的侵扰,镇戎、德顺二军在这些要道上修筑的堡寨多,布防的军队多,而且中央与地方军、汉族与少数民族军队交互驻防。在镇戎军境内者有康奴、明珠、灭藏三族在熟户蕃部中最为强大。熙宁以后,仅泾原路招募蕃兵弓箭手约7万人。显然,北宋的消极防御并未能挽回其积贫积弱的颓势。

(三)金朝的兵役与末世征募兵制

金朝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的军户制度,亦即全民皆兵制。诸军户之民没有徭役,年壮者皆兵。遇有战事,方聚兵出征。猛安、谋克是当时的一种军事编制。其组织按十进位制,猛安为千夫长,谋克为百夫长,下属有什长、伍长,是由狩猎组织演变来的。规定男子15岁至50岁皆纳入军籍,每正军一人还配有副军一人。对待中原地区的汉人,统治者往往采取强制性的征兵方法——签军。若民家有男子数人,常常是定数拣取,只剩下一群孤儿寡妇。金代后期,构筑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之上的猛安、谋克六级编制的军户组织早已骄而怠惰,无法打仗了。金世宗统治时期,在继续实行征兵制的同时,实行招募材勇骑射之士的募兵制。

公元12世纪30年代,镇戎军辖境为金军侵占,陕西的镇戎、德顺二州,成为宋金双方重点争夺对象,曾发生数次激战。1162年2月宋军吴璘再夺回镇戎军,闰二月,宋金瓦亭的恶战……同年十月,金朝元帅左都监徒单合喜“及都统军、副统军带领万户五人”与宋将吴璘军在德顺州(隆德)会战,这些都是有代表性的大战。到了熙宗以后,近城的川地处招募汉弓箭手,山坡地招募蕃兵弓箭手,弓箭手人数大增。六盘山腹地、天都山南牟会等处都是招募弓箭手戍堡的重要地方。熙宗六年经朝廷同意,弓箭手有功者亦以八等定赏。

招募义勇,也是治平年间补充兵源戍守堡寨的一种形式。陕西固原也在实行之列。凡户三丁者抽一丁,六丁者选二丁,九丁者选三丁,由年20至30岁之间的精壮者充任,与正兵相参战守。数年之后又诏置陕西义勇差役,改为保甲。金朝在原镇戎军(固原)统治60多年,时间短且已到金后期。此时,原女真族军户猛安、谋克已失去了战斗力,金代兵员的获取基本是依赖于中原地区的汉族。因此,金朝占据固原后,将宋镇戎军改为镇戎州,德顺军改为德顺州,在二州实行征兵制与募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尤其到了金朝后期,在强化签军的同时,也加紧募兵。但由于宋金为争夺镇戎、德顺二州的战争频繁,二州虽多为金朝所辖,但期间南宋也数次攻陷。其兵役实质上已陷入混乱状态。金宋在固原的统治已风雨飘摇,正常的征兵与招募已名存实亡,多以招募各族的亡命之徒,临时拼凑成军。

六、元明清兵制

(一)元朝时期军户制

蒙古帝国时期的军队按民族和征发地域的不同,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蒙古军,主要是由草原各部落蒙古人组成的军队,其精锐是怯薛军(蒙语卫之意),千户—百户制是其基本组织形式,是元军的主力和战斗部队。探马赤军,是蒙古势力进入中原和西域以后,从各部“签发”的大批担任冲坚攻锐的战斗任务或驻守中原和西域的军队。是由蒙古诸部和色目人等丁壮,包括部分汉族丁壮组成。汉军,主要是收编金末汉地的地主武装、金朝的降军、早期宋朝的降军等组成的军队,主要屯戍南方。新附军,是收编南宋降卒组成的军队。但南宋的军队是募兵制,元朝对此依旧实行其旧制。蒙古军和探马赤军多是骑兵,汉军和新附军主要是步兵。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四级,分别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领。通常以十人为一队,十队为一百户,十百户为一千户,十千户为一万户。以上四种军队均具有定籍的国家正规军队的世袭军户。

蒙古帝国时期,实行的是“其军即兵民一体”的全民皆兵制度。族人不分贵贱长幼,“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15岁以上,70岁以下的男子“无众寡尽签为兵”,15岁以下的少年亦登录在籍,作为后备,称“渐丁军”。元朝建立后,实行征兵制基础上的世兵制。遇有战事,根据需要全部或部分起丁成军。对于中原汉人,建立汉军军籍,签发士兵,强迫列入军籍的人户世代为兵,出丁服役。在探马赤军和其他民族中,征兵方法不尽相同。国家强行指定一部分民户承担兵役,实行征兵制基础上的世兵制,户籍单独管理,统称“军户”。父死子继,世代为兵,成为不得私自改籍的世代军户。元朝初年,在统一南宋的过程中,统治者竭力扩充兵源,对签发蒙古军的制度加以改进,即非蒙古族部男丁皆兵。至元四年(1267年)规定:每户二丁、三丁者出一人,四丁、五丁者出两人,六丁、七丁者出三人。至元十九年(1282年)又规定:凡二丁至五丁、六丁之家,只留一人在家,其余皆入军服役。

元朝建立之后,军事制度逐渐完善,形成宿卫制和镇戍制两大系统。宿卫军又分为怯薛军和侍卫亲军,由枢密院统领,平时守卫京畿,战时出京征伐。镇戍军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分派戍守全国各地战略要地和边塞。

对汉军户的签发主要以民户的财产和劳动力状况来定。凡户出一人应役者,称独军户;而对那些无丁或无力服兵役的军户,实行正贴户制度。如果每二三户或四五户出兵一名,出丁应征者为正军户,其余为贴军户。贴军户不直接服役。应征者的鞍马、器仗、费用等正军军需,均由贴军户资助。正、贴军户经官府认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在探马赤军、汉军户和新附军户中,独对汉军户实行这种兵役制度。

对承担兵役的军户,政府在赋役方面实行豁免和优待政策。如汉军户和探马赤军户可免交四顷地的税粮,探马赤军户还可少交纳一定数额的羊马。科差和杂项差役,军户一概豁免。到了元中后期,这种军户制度渐趋腐败,加速了元代兵役制度的崩溃。

(二)安西王府六盘山军事与元朝军制在固原

元朝统治期间的固原,不但在固原的历史进程中,在整个中国历史的进程中都是一段表现特殊的历史。

公元1227年,成吉思汗率兵攻克金统治的六盘山西侧的德顺州,不久即避暑于六盘山。表面看,这是元朝统治者经营六盘山地区的开始,实则是他试图攻金伐宋战略思想的体现,已经奠定了六盘山在元朝统一南宋过程中的地位。成吉思汗死后,窝阔台即位,皇子窝阔端继续南征,奉成吉思汗既定战略思想,由固原西南出成都灭金取宋的西线战略已初步形成。宪宗蒙哥即位后,于公元1252年命忽必烈征云南大理, 1254年由大理班师北归,驻六盘山,往返用兵全仰赖西线。1258年,宪宗蒙哥“自将伐宋”,亦驻跸六盘山,沿西线进兵。经过成吉思汗、忽必烈的先后经营,此时的六盘山实际已经成为元军攻取四川、统一南宋的军事指挥中枢和后方基地,尤其是忽必烈时期。宪宗三年(1253年)秋,忽必烈“受封京兆地”,奠定了他在西北地区的统治地位。

从成吉思汗到宪宗蒙哥、世祖忽必烈,他们的军事行动或征伐或北归,都是以六盘山为凭借和驻跸之地的。安西王府的设置,安西王忙哥剌的地位及其府邸格局继续呈上升趋势:加封秦王,别赐金印,一藩二印,两府并开。开城安西王府这种政治上、军事上的特殊地位的形成,是由特定的历史背景构成的,此时元与南宋间的战争正在继续进行,安西王府及其所在的六盘山还在发挥着自身的军事作用。至元十年到至元十五年(1273—1279年)的六年时间最为关键,这期间的安西王府直接控制着四川东西两枢密院围剿和统一南宋的大军。

安西王府与元朝中央的关系问题,也得从军事说起。元朝统一南宋的过程,开平(元朝政治中心)、六盘山(指挥中枢)、四川(前线)三点一线,安西王府所在的六盘山居中调度指挥,实际上是特别时期中央派出的陕西、四川地区的最高行政和军事机构,是忽必烈经营陕西、四川的直接代理人。安西王有权派遣大员往四川前线巡视和督战,可直接向皇帝奏报四川战况,还可因特殊情况发布特殊命令,这种命令具有圣旨般的权威。安西王地位至尊,实属罕见。

追述六盘山军事指挥中枢形成的过程和背景、安西王与安西王府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了解元代固原的军事及兵役制。由此可见,元代固原是蒙古兵、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集中驻防的地区,也是强征兵员的重要地区之一,足以体现元代兵役制的特点。

但要从兵役的角度反映元代固原兵役的相对准确情况,是比较难的。因为元朝的整个军队数目记载,规定只有管理军队的极少数蒙古贵族掌握,其他人不得过问,“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元史·兵志》)。元朝军队和军户实际数目已无法知晓,元代在固原的军户以及军兵和兵役制更难讨论得准确。研究元史的学者,仅是从元代军事制度和有关条文及谈论元朝军队问题的文献里间接窥知一些线索。但无论怎样,元代固原的军事格局、地位和作用,还是能够帮助我们推断其军兵、军户和兵役制度在固原的表现的。只是元朝统一南宋战争的结束,安西王的销迹,前后变化和反差是比较大的。

这里提供两组数据:一是公元1259年发生在六盘山的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之争,仅浑都海在六盘山地区拥兵2万;二是安西王属下有10多万军队,六盘山屯军的人数也不少。这些人大多属蒙古族人,也有一部分汉族。安西王府衰落后,固原驻军与屯田军大为减少。

(三)明代世兵制与募兵制

1.明代的军制与兵种。明代,在军事上是一个创新发展的时代。火器制造技术的发展与火器部队的出现,使军队的编制、国防设施和军事思想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军事领导体制吸收和借鉴了唐、宋兵制中管兵与用兵分离的思想和做法,确立都指挥司为地方平时最高领导机构。分设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将全国的军权一分为五。由中央的五军都督与地方的都司机构,共同构成明代平时的军事领导体制。明代的兵部位尊权重,与五军都督府分权共掌全国军事。战时,皇帝做出决定后,由兵部秉承皇帝的意志,任命总兵官,发给将印,调集军队归总兵官指挥。一旦战事结束,交还印信,军队退归卫所。这是战时军事领导体制。宣德以后,这种体制被打破。总兵官成为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取代都司成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战时,总督、巡抚成为最主要的战时长官。明中叶以后,战乱频繁,总督巡抚增多,且由朝廷派重臣担任,总理一省或数省军务,实则成为指挥数省军事或指挥大兵团的统帅。固原为明代陕西三边总督驻节之地,总督之职的设置与明朝政治军事相始终。

明代陆军,除了传统的步、骑两个主要兵种外,还有战车和炮兵两个新兴的兵种。战车和炮兵都进入固原的防御战中。有一种火器就是署理陕西三边总督叶梦熊在固原主持军务时发明的。

2.世兵制及其演变。卫所制是朱元璋创造的明代常备军建军制度,它融会了唐代府兵制和元代世兵制的特点,把按卫所编制的世袭服役军士与屯田结合起来,军户世袭,卫所编制和屯田构成了卫所制的主要特色。就兵种看,步兵和骑兵仍是基本的军事力量,但与前代不同的是,步骑兵的装备向火器化方向发展,出现了独立的炮兵部队。

卫所的士兵称“军”。最初来源:一是从征朱元璋的部队;二是或削平群雄或元朝投降的归附部队;三是因犯罪被罚而谪发的当兵者;四是被征调为军的平民,称“垛集”。民每三户出一丁为军户,余两个为贴户。军户所出丁为正军,余下的称“余丁”或“余军”。法定军人全是世袭的,世代为军。军士及家庭具有特殊的社会身份,有专门的军籍,由五军都督府直接管理,军与民截然分开。卫所的编制,一般以5600人为一卫,设指挥使等官;每卫下设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设千户等官;千户下设10个百户,每112人为一个百户所;每百户所辖两个总旗,各50人;总旗下辖10个小旗,每小旗10人。

朱元璋吸取前代屯田经验,实行战时寓兵于农,守屯结合,以屯养兵的建军思想,建立起与卫所编制的军户世袭相适应的军屯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粮饷来源。在北方边境,这种作法尤为适宜,解决了内地调粮至边塞的运输之苦。陕西三边总制所在的固原,在军屯方面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到了弘治年间,就北方看,由于战争,卫所制兵役制度自身矛盾运动已经走到了尽头,致使大量在籍军士逃亡,屯田近一半以上已丧失,边境屯堡十室九空。明朝政府通过卫所制“寓兵于农”已经落空。明中叶以后,卫所制已无法保证兵源,不得不采取募兵的途径来补充兵源。

3. 募兵制与征兵制。明代募兵,最早开始于正统二年(1437年),招募对象主要是各种形式的民间武装组织。嘉靖年间,因倭寇猖獗,募兵数量越来越多,“戚家军”是当时募兵的代表。同时,随着军备废弛,卫所空虚,不但战斗力减弱,而且兵源不继,频繁的战争使募兵在南北普遍推行。嘉靖以后,募兵逐渐演变成一种制度。北方边境军屯丧失后,加速了募兵的推进,招募的士兵也成为军队的主力。

在发展募兵的同时,由于卫所官军逃亡现象严重,影响防御。为补充兵源,弘治、嘉靖和隆庆年间还实行过征兵制以州县为单位征兵,所征兵员,平时由都司和卫所训练,战时发给粮饷,听调出征,担负和弥补了正规军人数的不足。不愿应征者,可以纳粮,由官府招募,征兵实质上成了征银募兵,最终仍归于募兵制。

由卫所制到募兵制,是明朝兵制的一大变化。招募的士兵称“兵”,与卫所制士兵称“军”不同。招募的兵员受国家雇佣,仍属民籍,实际上已经打破了军民分籍的界限。募兵的粮饷,由朝廷通过“加派”“加赋”的方式直接转嫁到农民身上。

4.固原镇缘起与招募和征兵制演变。明代军队分为京军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征调出征。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军和民兵。固原重镇配置的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

固原,先属内地,所备唯靖虏。及火筛入据河套,遂为敌冲。明代正统以后,西北边境防御渐趋紧张,蒙古军队经常沿清水河南下袭攻固原等地。朝廷为防御固原边塞,曾于正统二年允许招募军余兵壮,愿自效者,给布二匹,月粮四斗,事罢免归。明朝为加强防御,先后在北方长城沿线设置了九个重镇,号称“九边”。固原为“九边”之一。明朝为加强固原的军事防御,首先是重新修筑固原城;同时,迁平凉卫右所于固原城,为固原守御千户所,驻军1000余人。从此,随着西北边备的不断变化,再加上成化四年震惊朝野的满俊暴动,固原的军事建制亦随之提升。成化四年(1468年),升固原守御千户所为固原卫,驻防5000余人。此时边警不断,固原亦招募精壮者入伍,时号为士兵。不久,再置固原兵备道,成化十年(1474年)置延绥、甘肃、宁夏三边总制府于固原,“总陕西三边军务”,由部院大臣充任总督。弘治十四年(1501年)再设固原镇,次年改置开城县为固原州,领隶固、靖、甘、兰四卫。依《春明梦余录》载,固原州原四卫隶属兵力28830名。此时的兵员是世兵制的产物。至此,固原镇已成为一个在西北边地军事防御的中枢要镇。

土兵乡兵,是明代固原招募的一支重要防御力量,最早始于正统二年。成化八年,固原再招募辖境内“土达”(元朝后裔),土人善射敢战者,由驻固原总督王越选其众人所信服之头领统领,给以银布器械,号为义勇军,无战事时归农。成化九年,巡抚陕西都御史马文升再度在固原招募定居多年的“土达”子孙,选取能骑射的精壮者入兵,操练驻防。弘治二年又规定州县七八百里以上者招募五人,五百里四人,三百里三人,百里以上二人,由有司训练,遇警征调,发给行粮。嘉靖二年,朝廷准陕西招募土兵,每人给银五两,余丁一名。为鼓励招募,现任官员百户招募百名,可升副千户,依次类推。这是固原大量招募兵员的开始。嘉靖十二年,固原募土兵千人,全编入附近卫所,嘉靖二十二年以后,再增大州县壮民的招募。固原边外土著,凡善骑射者全部招募为兵。

正德以后,固原陕西三边总督辖境防区进一步扩大,驻军人数不断增加,及嘉靖十年,仅固原镇驻防的兵力已达76093名。隆庆时71918名,万历初年90412名,万历末年仍保持90412名,即使明末崇祯时,还驻防59830名,比成化时翻了数番。梁森泰.明代九边的军数[J].中国史研究,1997(1).如此庞大的驻军数,是募兵与征兵制的产物。明弘治、嘉靖、隆庆时早已实行招募和征兵。固原驻军之地,实则边境,明初以来的世兵制与军屯已随着战争的烟云消失殆尽,高峰时近10万人的兵员哪里来,只有靠招募和征兵相结合的方式来补救兵源的不足。同各镇一样,各种形式的募兵成为明中叶以后固原驻军的兵源和主要的军事力量。但终究是强弩之末,在动荡的社会背景下,战斗力极差。

(四)满汉融合的清代兵制

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满、蒙、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政权体制。因此,在军事上也体现了满族自身的军事传统与中原汉族军事传统相结合的特点。清代初年的军事特点体现的是前者,乾隆以后则体现的是后者,即更多地突出汉族的军事特色。

军队按民族编制,既是清代军队编制的重要原则,也是清代军队的特点。八旗和绿营都是清朝的正规军,又称经制兵。入关前只有“八旗”,入关后收改编的部分明军,再加上招募的汉人,编为“绿营兵”,又称“绿旗兵”。八旗是满族社会特有的制度,“旗”为“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兼有掌管军事、政治、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在入关前,其军制性质为军事、生产、行政合一的组织,平时生产,战时出征,出则备战,入则务农。定都北京后,清朝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不事生产,突出了军事职能。

1.清代前期的世袭兵制。

(1)八旗兵。八旗常备兵制的确定,极大地加强了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兵士来源:凡16岁以上的八旗各佐领的人丁,全部挑补为兵。清军入关前大约是三丁抽一,入关后有所变化,康熙时五丁抽一,乾隆时八丁抽一,以后的比例更小。其编制仍严格实行按民族分编,即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八旗的兵种,主要有亲军营、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还有从以上各营挑选出来的精兵组成的神机营、健锐营、火器营,以及预备性质的养育兵。随着八旗兵地位的变化,最后导致其腐败衰落。

(2)绿营兵。绿营,是清军入关后为应付频繁的战争,收招降的明军和新募的汉兵改编而成的各省地方军,以营为建制单位,在清政府统一中国的过程中起过重大作用。绿营的组建,一是为了弥补八旗兵力的不足,一是为了以汉治汉的需要。最高长官是节制一省或数省的总督,提督是各省的最高武官,镇由总兵统领。总兵之下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总兵所辖的镇标,是绿营军的主力。各种标的营数不完全一样,多者五营,少者二营;营的定员也不一样,多者千人,少者数百人,标兵的装备较好。

绿营将士兵区分为马兵、步兵和守兵三种。绿营兵的地位和作用,前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清初,作战主力是八旗兵,绿营地位低下。康熙时的西北战局重用了甘肃提督张勇,这是绿营兵受到重视的转折。平定“三藩”的战争结束后,到了乾隆时,八旗兵的战略主力地位已被绿营兵取代。嘉庆、道光以后,绿营已沾染恶习,逐渐腐化,无力战守了。

2.清代后期的募兵制。经过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经历了近代化大潮的中华军事文明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装备方面实行了由冷兵器向近代火器时代的过渡;在编制方面实现了由单一营制向诸兵种合成军队的过渡;在训练方式上实现了由旧式操练向新式教育训练的过渡。

(1)湘军的兴起与募兵制。当八旗、绿营腐朽之时,正是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加紧东侵之日。鸦片战争的惨败,太平天国运动烈火的燃起,使持续了近200年的军事制度趋于崩溃。清廷令各省大规模举办团练,曾国藩的募兵制应运而生,建立了湘军勇营制度。

湘军的募兵制,规定勇丁应募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土著农民,有籍可稽,并由邻里具结取保,严防游民介入;其次,必须是朴实土气、年轻力壮的山民,如果发现有沾染暮气、气尚浮华者,便裁汰归籍,另募新人。募兵是严格的,统帅拣选统领,统领选募分统,分统挑选营官,营官挑选哨官,哨官选什长和勇丁,层层选募。湘军的这套招募制度,密切了官兵关系,加强了部队训练,具有一定的战斗力。同时,也有着较浓厚的封建依附关系,湘军只听命于曾国藩,朝廷只有通过曾国藩才能指挥。湘军的募兵制,开了清代后期“兵为将有”的先河。

(2)淮军的军事近代化。淮军是适应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的需要,由李鸿章组建的。淮军招募组建,主要是安徽庐州(合肥)、庐江一带的地主团练武装,同时还有曾国藩拨出的一部分湘军。初创期的装备和制度完全同于湘军,此后随着装备的近代化,编制也发生了变化。作为清军中第一支近代化部队,其影响是很大的。随后出现的练军和防军,也多效法淮军的操练守程。武器装备和训练制度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3)练军和防军。练军是清政府借用湘军、淮军勇营制的办法来改造并振兴绿营、八旗军。实际上是由绿营、八旗兵中选拔部分较精壮者组成的,是招募的另一种形式。练军的建立,使清朝后期实际形成了野战军与地方治安部队的初步分离。

防军,是以湘系和淮系两军为主干演化而来的。防军是甲午战前清朝陆军中战斗力最强的部队。

(4)新军兵制。甲午清朝的军制改革终于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新军兵制,是仿效西方的募兵制。编练新军,就是这种改革的标志。主要有胡燏棻在天津募练的新十营,后被袁世凯再度改编为“新建陆军”;清廷改编、荣禄节制的北洋“武卫军”,分前、后、左、中、右五军,后军是固原籍董福祥统领的“甘军”;还有张之洞在南京编练的“自强军”。

新军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制定了新的募兵标准,年龄在20岁至25岁之间,来历必须土著,均有家属,身高4.8尺以上,体格健康,视力好,品行端正。二是鼓励有文化者应募入伍,薪饷方面给以优惠。三是改变过去随意“竖旗招募”的办法,推行新的募兵程序。四是开始实行士兵退伍制度,常备军在营三年期满,即可退伍服续备役。

新军军制,以镇(师)为战备基本单位,下设两步协,每协辖两个标,标辖三个营,营辖前、后、左、右四个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下有正兵四人、副兵八人。

3.清代固原的军制与兵役。清初,固原的军事建制沿袭明代。由于西北用兵,陕西总督仍驻节固原,节制陕甘两省。不久又兼辖四川,改川陕总督。西北战事稍定,又节制陕甘两省,直到顺治十四年(1657年),陕甘总督府移驻汉中,驻节西安的陕西提督再移驻固原,改称陕西固原提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西北用兵,固原仍是驻扎绿营兵的重地。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陕甘总督移驻兰州后,固原提督移驻陕西,河州镇总兵官移驻固原。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西安提督再移驻固原,改称陕西固原提督,直至清末。

清代初年,由于西北用兵,固原的军事位置和兵制建制继如明代,层次较高,兵力驻防雄厚。兵种比例“马六步四”,骑兵大于步兵,节制的军队因战事前后也有变化,但清代也有不同于其他朝代的特点。由于满洲贵族和蒙古贵族的结合,自公元17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的200年间,北方历代形成的战争状态已成为历史,延续千余年的长城防线也失去了它的历史作用,固原地区基本处在和平环境之中,兵役基本实行清代前期的征兵制。

兵役制在固原的变化当在后期。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兵役制已发生着潜在的变化。1862年陕西回民起义爆发,再加上太平天国余部陈得才、赖文光等进入陕西后,直接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湘军又调集陕西,进入固原。清军在镇压回民起义的过程中,这种募兵制组建的近代意义上的清军,必然影响固原乃至西北兵制。太平天国运动在南方轰轰烈烈之际,清政府调时任固原提督的向荣前往江南,且以督办江南军务钦差大臣身份作战。向荣以固原标兵骁勇善战,但因“地理不熟,伤之殆尽”为由,新招募回军以补缺,开固原募兵之先。尤其是1869年董福祥的10余万团勇投降清军左宗棠后,无论是出于分化瓦解还是考虑粮饷艰难,左宗棠都“精择而用”,实际上是采用曾国藩湘军募兵制的方式,挑选精壮者三营,归董福祥统领,按湘军编制。步队招募每营勇丁500人,配长夫200人。另被选入刘松山部下非勇夫和运夫者4000余人,总起来看,董福祥10余万降众里,一次性挑选成军者6000余人。从募兵的角度看,这大约是近代以来募兵制在固原的早期实施。

1876年至1878年初收复新疆的战役,董福祥率其部随左宗棠参与始终,结束了外国势力阿古柏在新疆长达13年的统治,粉碎了英俄帝国主义妄图利用阿古柏分割我国领土的阴谋,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壮举。收复新疆战役过程中,征得左宗棠同意,董福祥曾派副将张俊(固原人)在陇东(包括固原)招募义军3000人,编为“定远三营”。董字三营和定远三营是日后甘军的班底。董福祥部战斗素质和军事实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新疆的。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又恰逢慈禧太后六十大寿,董福祥作为地方大员被特邀进京祝寿,因董福祥及其部在新疆战役中的功绩,加之中日甲午战争,朝廷命董福祥召集旧部,保卫京畿。董福祥遣田营务处星夜返回甘肃,招募旧部。共招募马步18营,如何得彪、张明鑫、何美玉、姚旺、乔兆福、马鸿潮等人,或在地方带团,或在家赋闲,这些人都成为董福祥甘军的带兵骨干,在抗击八国联军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其中的张行志,成为清末最后一任陕西固原提督。这次招募的多为固原籍兵士,一次招募人数如此之多,也是罕见的。

1879年,董福祥镇压河州起义之后,所统甘军已达14营,又在陕甘新募马队三营、马步三营带入北京,这里招募的兵士里一部分是固原籍。

以上这些有代表性的兵役招募,无论兵源是在新疆还是北京,但招募地都在固原。这些招募兵役过程的背后,不仅反映了清代后期“兵为将有”的兵役制度及其特点,而且反映了近代招募兵役制在固原的表现,更能说明近代新军招募在固原并非封闭的,而是超前的。

(原载《固原师专学报》2001年第5期、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