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学名义
第一节 解“道”名
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它的原意是“智慧学”的意思;“道”是中国古典哲学之名,它的原意是自然“规律学”的意思。我们这里所说的道学,特指以《易》经、《黄帝经》为代表的周代以前的哲学,所以就称“中国古典哲学”,而不是指董仲舒的封建神学论,也非指魏晋玄学、宋明理气学、心学之类。
“道学”,这是后人论述中国古典哲学时所赋予的一个名词,但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则不作此种称谓,而是只用一个单字,称作“道”。对于“道”的解释,我过去在自己的著作中,都是依照中国比较通行的一种说法而言,即道是指道路。中国古代的哲学著作中借以为名,作规律解,认为世间事物虽然纷纭复杂,但只要用心观察和研究,就会发现其变化也如大地上的道路一样,是有其轨迹可循的,因而就将此种学问称作“道”。
虽然,至今无人对我的这种说法提出批评,但我一直觉得不安:因为此说并没有历史证据可以证明。此后,我又发现,以道与路相联组词,在历史上出现较晚,因为“路”字乃为后有之字,产生和使用较早的为“途”字。在中国历史上,文字和语言的发展是由简到繁的,所以,我先前的这些说法可能是错误的。此后,伴随着我对《易》经研究的深入,最终发现了我先前的这种说法是把事情弄颠倒了。这里,借助于本节内容进行自我批评,并向读者致歉!
“道”字,甲骨文学家们对它的釐定可能是搞错了。具体情况如下:甲骨文中有这样一个字,分别作“、、”形,唐兰先生认为,此是“还之本字”,我以为,对此字的认识还可以进行讨论。首先,从字形及其在历史的演变上说,甲骨文中的“”字应释作“道”字,而不应释作“还”。因为,在其后的金石文字中,“道”字之形为“”,为“”。稍后,此字又一分为二,以“”为“道”,以“”作“导”。小篆中的“道”字书作“”,“导”为“”。而“还”字在甲骨文中则作“”,金文分别作“”“”等。这在字形上已区别清楚,与后世的字形组成要素是一致的。其次,若从字义上进行分析,“道”与“还”这两个字,在其字形创造和所要表达的义理上,就更加明确无疑,即甲骨文中的行字刻作“”,它是图形文字“”的一种刻写稍变,其义是以十字路口的图形示意为道路,会意为行路之行,在造有关于道路、行走之义的文字中用为偏旁;“”、“”的眼睛之形为“目”字,用为观察之义以与其他单字合体成新造之字,可横书也可立写;“、、”为“眉”字,与其他字合体造字中也省作“”“;”为“方”字,指方法、方向之义。
如此,以“、、”合体所造出的“”字,其表意即为,像用目仔细观察道路一样,观察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思想方法。所以,此字就是道学之“道”字。到了金文阶段,此字又分出了一个“导”字,道字去“方”加足形“”强调了行动之义。导字则换之以“手”形“”而作“”,表明了是以一定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开导、教导、指导别人。而“”字中的“”是“”字的横书,它以用线串珠玉之形为形,即今之“丰”字;其中的“”是依衣襟之形而造,即今天的“作”字。“”字才是“还”字,它是以行路的“行”示义,依佩载于衣服上的玉环之“”形音,而作还字。在金石文字时期,“”字中的“”字就变作“”,而后世以“”形音的字很多,如:擐、寰、圜、鬟、寰、缳、懁、澴等字。
我们从中国的甲骨文研究中,证明了中国古典哲学是产生在中国文字之前的历史上。因此,不仅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中所有的字,在甲骨文中都有,其形音、示义也准确无误,而且与中国古典哲学有关的文字也都齐全。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中国文字的创造是在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之后,这就使得中国文字创造过程的本身,受到了中国古典哲学的深刻影响,从而使中国文字中不仅一些表义抽象的文字造得形音、示义确切,也使中国文字极具偏旁部首的规律性,更具有浓厚的哲学色彩。这就使中文及汉语具有了博大精深、言简意赅的突出特点。
中国古典哲学称作“道”,由此而将一定的思想、方法、法律、法则都统称之为“道”,称道学理论为“道理”;讨论问题谓之“论道”;用心体会哲理并融会贯通命之曰“悟道”;学道而有所心得便体现为“道德”;将依法治国者称作“执道者”;评论治国者的政绩,就论之以“有道”或“无道”⋯⋯那么“道”的具体含义又是什么呢?《易·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又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黄帝经·经法》言:“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所以,《道德经》就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此中的“道生一”者,指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一元论,亦即“太极”之所谓;“一生二”者,指一元事物中对立统一体的相异相同、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即“阴“”阳”之指;“二生三”者,指阴阳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相渗透而推动事物变化出现的新生事物,由此而有世间的万事万物。
所以,“道”之所指,即自然事物客观存在着的变化规律之称谓。中国古代的先哲们,研究、总结、传播、普及此种学问的目的,是要“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从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步。也就是说,古人在尚无文字使用的上古历史上,研究以图案性卦画蕴涵道义,以言事物变易之理,就是要达到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言“《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道”之为学,是中国古代先民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事物发展不断观察研究、进行积累后,总结出来的一种唯物、辩证、求实的宇宙观和方法论。这一点,《易·系辞》说得极其明白:“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黄帝经·十六经》对此就说得更加直接和明白:“观天于上,视地于下,而稽之男女。夫天有恒干,地有恒常。合于干常,是以有晦有明,有阴有阳;夫地有山有泽,有黑有白,有美有恶。地俗德以静,而天正名以作。静作相养,德虐相成。两若有名,相与则成。阴阳备物,化变乃生。”《道德经》谓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因之,道之为学,是对物质存在、物质运动、物质运动引起物质变化这种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总结;是物质存在与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体现在思想认识上的反映;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分析到综合、从具体到抽象的一种理论化、系统化、科学化思维方法上的飞跃。道之谓理,是指哲理;道之所论,是为哲学理论。道理之博大,施之四海而不为广,盈于宇宙而不为大。道理之精,可正一念之差而不为微,以明分子、原子、质子的结构与运动而不为小,用以正人伦、明礼仪、定法典、治国家、决天下疑难、预知未来事物变化吉凶祸福,而不为神奇。所以,春秋时期的管仲就说“:道行,则君臣亲,父子安,诸生育。故,明主之务,务在行道。”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道学即中国古典哲学,但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体系,从形式到内容,与西方哲学都存在着极其明显的、本质上的很大区别。其区别最大者有以下四点。其一,产生时间早晚上的区别。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于历史上的伏牺氏历史时期,这就是伏牺氏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稽之于男女,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的历史记载。伏牺氏所处的历史时代,相当于中国考古学上的细石器时代,现在学术界一致认为大约是距今3万年到1万年左右的历史上。虽然,其时尚无文字创造和使用,所以其时的人们只能运用象术原理创作出一套图案画的形式,来表述和传播这些道理,但毕竟在中国的上古历史上就已有哲学的产生,否则,其时的人们创作出一套专用图案画来表述什么?传播和传承什么?我们就是以这种哲学思想产生于伏牺氏历史时代的末期来计,其距今也已有1万多年的历史。我在搞研究上是个胆小鬼,总是怕说错了话,所以就一再打折扣,说中国古典哲学自产生至今,至少已有七八千年的历史。而西方哲学以古希腊产生为最早,以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米尼、毕德哥拉斯、巴门尼德为计,距今为2600多年;古罗马的哲学思想产生,在世界上也是较早的,以出生于公元前106年的西塞罗为计,距今是将近2100年;爱尔兰产生哲学家同伊朗、阿拉伯产生哲学家一样,都是在公元9世纪;英国、法国哲学家的产生,是在公元11世纪以来。所以,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古典哲学的产生是最早的。其二,传承形式上的区别。中国古典哲学,由于产生于上古尚无文字的历史上,所以,中国古典哲学最初是采取象征之术为具体方法,以阴阳对立统一规律中的阴阳为基础,创造出一套图案性挂画,以象物喻理之法教与学,使其得以传播和传承。在有了文字使用之后,才又给这套图案性的挂画注以解说性的文字,以图为主、以文字注释为辅助的形式传承。当然,在有了文字之后的历史上,也产生了以纯文字写成的哲学书,如《黄帝经》《阴符经》《道德经》等,但其哲学名词、术语,仍然沿用了图案画哲学传承中的语言,所以其哲理表述用语也就与西方哲学语言大不相同。西方哲学都是产生于有了文字使用之后的历史上,所以,其哲学书籍都是以纯文字的形式写成。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体系的传播与传承,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就连中国人自己直到今天,也只是承认以纯文字写成的哲学书为哲学著作,而否认以卦画为主体的中国古典哲学经典为哲学著作。就连思想最为“解放”的学者,也只是认为《易》经中《传》的部分为哲学著作,而对于图案画的那一部分,则认为是“卜筮书”。其三,哲学理论本质上的区别。中国古典哲学的最基本思想理论,是“天道”、“地道”、“人道”、“时变”四维一絷的哲学思想理论体系。换言之,中国的古典哲学,是将宇宙天体物理变化的规律,地球物理及生物、动物、植物演化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视为一个互为影响和制约的有机整体,以时间过程中对变化的显示为考稽,而综合观察、研究、分析、思维,用以指导研究、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而所有西方哲学,都是将人与天地自然分作二元,以人类自己主宰天地自然万物为出发点去思考与分析问题的。用现在中外学术界最流行的话说,中国古典哲学是“综合分析”思维方法,西方哲学是“线性分析”思维方法。其四,著述与应用上的区别。我们这里所说的“著述与应用上的区别”,是就哲学产生、发展、应用的漫长历史总体上而言的,而不是就近代的历史而论。中国古典哲学,是中国古代先哲们集体观察、研究、总结、积累之后而形成的。史载伏牺氏历史时期始创八卦,但到了神农氏历史时期,有了一定的文字使用,人们为了在学习中便于记忆,便给六十四幅卦画注以一定的文字,有文字并以配图案画的书,就叫做《连山》;到了黄帝时期,改原先首卦以《艮》为序而为以《坤》为始后,其书名便称《归藏》;商末周初,周文王父子更改卦序,重撰经文,以之行占卜用的就称作《周易》。虽然,自轩辕黄帝之际搜集、整理、增创文字,由国家统一推广使用后,有了不少由个人撰述哲理的书籍出现,如《黄帝经》《阴符经》《道德经》等,但这些都不过是以个人的学习、理解水平而叙述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并非是个人之独创,其学说中全部用中国古典哲学的名词、术语和理论就是例证;而西方哲学由于是产生于有了文字之后的历史上,所以都是以纯文字的形式写成,都是由某个人提出一套自己的思想观点。
由此而言,中国古典哲学表现为一个古老民族的集体智慧,西方哲学体现为个人的思想理念。
中国古典哲学从其产生的一开始,就为一个古老的民族所重视、认同和应用,到了轩辕黄帝肇造国家制度之后,这种哲学理论就变成指导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等各个方面的指导思想。
五帝时期,依道立法,依法治国,帝位传承不以血缘亲情,而是以民为本,实行选贤任能式的“禅让”制度,且土地实行公有制,并有“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一些公共福利性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人民对官府权力运用的某些监督措施⋯⋯唯其如此,孔子评价历史,将五帝时期与夏禹推翻五帝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建立了父传子家天下的君主独裁专制奴隶制度之后的夏、商、周三代作比较,言五帝时期为“大同”社会,说夏、商、周三代“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虽“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尽力为治,然也不过算上个“小康”社会,去五帝时期文明已远。至于春秋时期,则是“礼崩乐坏”的一个乱世了!
郭沫若先生论及五帝时期与夏以来社会政治制度的转变时这样说:“井田制度始于黄帝,实为我国实行共产主义之最初的历史”。“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可知素以人民为本位,而以博爱博利为标准,有不待乎唐虞之禅让,已确乎其为一种民主主义(D em ocracy)矣。至唐尧更决定传贤之制度,我国哲人政治之成立,乃永为历史上之光荣;不幸乃有野心家之夏禹出现而破坏之也!”郭先生的评论虽存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妥之处,如不应该将五帝时期的社会制度称之为“共产主义”,也不能依《尚书》独载尧以来之史,将选贤任能的帝位禅让制度说成是“至唐尧”决定传贤,而事实上则是自黄帝为始的整个五帝时期都实行的是“选贤任能”之制。不过,五帝时期的政治思想以“天下为公”、“以民为本”思想为指导,至夏禹变“天下为公”为一家之私,提出“唯皇作极”,改变了社会政治制度,就使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走向了一个黑暗时代,则是铁一般的历史事实。
正因为整个五帝时期在全社会普及了的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对于夏禹要改变原有政治制度为其一家私利服务的政治制度是极不容易的,但他又不能建立起自己的一套哲学理论,所以,他除了炮制《洪范》宣扬“唯皇作极”、“君权神授”(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外,也只能是禁绝古史流传,并以“神道设教”之法竭力宣扬宿命论,以抵制中国古典哲学的社会影响,这就是致使中国古典哲学从此走向嬗变的一个深刻的历史原因。
虽然,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推动社会历史变革,中国古典哲学又在一定程度上一度受到过重视,但秦以后出现了焚书坑儒、禁绝学术论争,到西汉时期,终于由董仲舒拼凑成了以《春秋繁露》为代表的封建神学论,成为统治者以之治国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中国哲学,不论其唯物辩证也好,嬗变为主观唯心也罢,自其产生之日起就体现为一种“国家哲学”。
唯其如此,中国哲学的由唯物嬗变为唯心,就直接地影响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兴衰!而西方哲学则不是如此,它从一开始就是由某位哲学家个人著书立说而出现,不论其正确与错误,都无历史嬗变之说(因为没人去修改某位哲学家的原著)。西方哲学当然也要影响其社会变革,但不像中国古典哲学及其嬗变那样,会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与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