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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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谈因果

事物的变化,普遍地存在着因果关系,没有无原因的结果,也没有无结果的原因,原因与结果是互不分离的。当然,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是多种的,有内在的原因,外在的原因,必然原因,偶然原因等。但所有的原因,都是由事物的阴阳之性所构成的运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所决定的。承认不承认和坚持不坚持这种观点,是判定唯物论和唯心论的重要界限。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两个以上的不同因素构成的。不论事物如何变化,如何由低级向高级的方向发展,或者由高级向低级蜕变,其结果是事物越来越趋于多样性,而不是趋于一致、一律或者向无差别的方向发展。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在一些人们特别重视、特别注重要消灭的差别之中,也只能够达到一定程度上的缩小或者控制其扩大,而不可能完全消灭差别。因为,任何人为地要消灭一切差别、取消一切差别的努力,事实上也就是同自然规律相对抗。

一、内因起主要作用的因果关系

《易》经卦例中的内因,通常是以内卦为代表而行蕴含与表达,外因以外卦(也就是上卦)为代表而行蕴含与表述。而内因之中还有以行为主体的、主观思想意识起决定因素的卦例,《乾》卦就是如此。《乾》卦六爻皆阳,其性阳极而亢,具有活跃、强健、刚猛的特点,因而在事物的变化过程中,极富主动性、进取性。故此,《乾》卦就以“龙”这种能显、能隐,能巨、能细,能短、能长,能兴风作雨,可腾云升天,可入海潜渊,既大有作为,又主吉祥的传说中动物为行为体现。

说到这里,或许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易》经既然是唯物辩证的哲学67著作,为什么还要依“龙”这种世界上从古至今根本不存在的神奇动物为象征呢?对此,我们就需要先谈一点关于中华民族族徽“龙”的形成来源。为避免行文重复,关于中华龙的详细形成历史原因,以及这条龙所代表的精神,我们放在后面有关部分作详细介绍,此处稍说个大概。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龙”的起源与演变,是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发展史的,它最初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全盛时代的图腾崇拜。图腾(Totem)一词,原是美洲印第安鄂吉布瓦人(O jibwas)的方言,意思是“他的亲族”。

图腾崇拜,是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氏族集团中,曾经普遍地存在过的一种原始性宗教信仰,是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对人类自己的来源的探索中,以“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方式所产生的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当时,人们因受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无法正确地研究和得知人类自己的真正来源。不能正确地知道,并不能阻止人们的好奇与求知欲,于是,人们的“探索”也就自然而然地按照那一个时代所盛行的“万物有灵”的思维方式去进行思考,去寻求答案。人们往往就会从某种偶然的事件的表象去进行联想、猜测,或者认为自己这一氏族的人是由某种动物演变而来的,由此就对此种动物产生一种崇敬之情,不仅在本氏族中禁捕、禁杀、禁食,甚至还要当成“先祖”进行祭祀;或者以为,某种动物、植物是自己这一氏族的保护神,是吉祥物,由此而生崇拜之情。

综合古史料记载,依据古文字研究显示以及大量田野考古发现与研究证明,中国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的产生是很早的。由于中国产生唯物辩证哲学思想亦早,所以中国历史上图腾崇拜消失的历史也非常早。原先的一些图腾崇拜物,如牛、羊、马、鱼、熊、貂、象、鹅、鹤、鸟、狮、虎、貉、兔、鹿、熊、貔、龙、凤等动物,杨、柳、松、柏、花、草、林、木、梅、桂、柴、桑、蒲、苗等植物,江、海、河、泽、池、沙、石等山水类,有不少就演变成了中国人最初的姓氏。中国在进入文明时代之际的崇拜物就只剩下了一条龙,但这条“龙”也并无原始的图腾崇拜意义,而是一种精神的效法偶像了。

在中国,在北京西北的桑干河山间断陷盆地,是中国古人类繁衍、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域。因为这一地域是加里东、燕山、喜马拉雅三个构造运动应力结合与转换的地带。来自三个不同方向力量的挤压与扭曲,形成了一个横跨山西、河北、北京三省市的大三角形山间断陷与抬升地带,断陷下去的地方形成了盆地,抬升起来的岩层就变成了盆地四周的高山和盆地中央隆起的地垒山地。如此,断陷盆地的形成控制了区域内的水系发育而充水成为很大的一连串淡水湖,这就为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极好的环境和条件。70年来的考古发现已证明,在这一地域之中,旧石器时代的文化极为发达,又是东亚、东北亚和北美洲细石器文化的发源地;新石器时代的仰韶、龙山、商、周、秦汉以来,人类生活过的重要遗址连续不断,它从老到新构成了黄色人种生存、发展和最终形成,没有任何缺环的完整序列。而细石器文化最典型的器物就是龙形玉饰,这同中国古籍所载伏牺氏时期、神农氏时期以及五帝时期走在社会历史发展前面的都是“龙”崇拜之族是一致的。不过,那个时代的“龙”是以蛇形为其形貌。例如,“轩辕之国⋯⋯人面蛇身”,“轩辕之丘⋯⋯四蛇相绕”《山海经·海外西经》。。我们的先祖以蛇为“龙”,是敬蛇的能显能隐,能巨能细,能预知风雨之变,具有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以死相拼”的精神,由此而取以“昌隆”之意,成为最古老的“族徽”。当轩辕黄帝肇造了国家制度,原先崇拜龙、牛、羊、鱼、鹿、马、猪、鸟等各氏族成为一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后,“龙”的形貌就逐渐产生了变化:它以蛇的形貌为主体,长上了牛头、羊鬚、鹿角、马鬃、鱼鳞、兽腿、鸟爪、狮尾⋯⋯人们将其作为自己的族徽,绘之于旗帜,绣之于衣服,刻之于建筑物;国家将其视作国家的象征,绘之于宫廷建筑,雕之祭祖庙堂,铸之以金属礼器之上。“龙”形象的实际演变过程,正是中华民族在向文明时代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个具有共同地域、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素质的民族共同体的过程。由此,“龙”的形象所体现的是中华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连、亲如骨肉”的历史关系,代表着中华民族勤劳、勇敢、智慧、团结、奋斗的民族精神。所以,中国古典哲学在表述天道运行不息的客观规律时,以龙为象征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其经文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在鼓励人们要努力奋斗,以做成事业。

下面,我们依《乾》卦卦象、卦辞、爻辞、爻位,对于主观因素在事物变化中所起作用的蕴含与表达作一点分析。其卦辞说“:《乾》:元、亨、利、贞。”这里,《乾》是指卦名,意为“健”;元,义为首,为大,为事物的根本与初始;亨,义为通达,顺利;利,有功利而且吉祥;贞,指内卦,也就是下卦之三爻所代表的事物变化之主体性内在因素,言其有着正当、言行一致、德贯始终的德性。“元、亨、利、贞”包含了天道一元初始,长养万物,成熟益民,贞固干事,以成事业的四德。这是齐家、治国乃至做任何事业都必须具备的精神。

初九:潜龙勿用 “初九”,是指《乾》卦六爻之中的第一个爻位,是事物“时变”过程的初始。由于《易》经的卦画之制,最上两爻代表天道的阴与阳;中间两爻,代表人类社会中的阴与阳;最下两爻代表地道之中的阴与阳。如此,六爻之中的第一爻,就处之于地下,此卦以龙为卦象,故谓之以“潜龙”,就像能兴云作雨之龙尚未有任何行动,而潜之于深渊一样,虽然其将来可以飞腾于云天之上,兴云播雨而大有作为,但在其尚未行动之前,人们还是不能够认识它的,故言“潜龙勿用”。推而广之,任何对社会进步将会起到很大作用的人才,尽管你胸有包容天地之志,学有经天纬地之才,当你混迹于茫茫人海之中,自己不行动起来,不向社会展示你的才华,你也会像金玉埋藏在土中一样,不会被社会认识,不会被委之以重任的。故此,这“潜龙勿用”四字,是意味深长的,它含有鼓励一切社会贤达之士,不要坐而埋怨社会对自己的不认识、不重用,而是要首先自己行动起来,向社会展现你的才华,只有如此,你才会被社会所认识和重用。这就是强调自身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意义。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二”是指六爻之中的第二个爻位,以《乾》卦之“龙”为行动象征和行为的“时变”过程,言此时的“龙”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行动,潜出了深渊之“隐”,展现自己于社会,社会上也能够见识到“龙”的形象与才华了。在这个时候,是很有利于“龙”进一步展现自我,并向社会上层人物接近,以便取得信任与委任,而由此达到大有作为之目的的。

这种喻示,从象术而言,八卦的第二爻,本为阴爻之正位,若《乾》卦的第二爻变为阴爻,则下卦成《离》卦,《离》卦代表“火”,具有光明的象征,《离》卦也象征“目”,故引出了“见”的说辞;在《易》经以卦画取象喻比事物之中,其九五爻象征“君”位,《乾》卦以“龙”为行动的象征主体,其行动之始就表现为阳刚健行,九五君位也为阳刚之正位,从“象术”上说,处于事物发展变化在第二爻位时段的“龙”,虽与九五爻中间还隔着两个爻位,而不能亲近之,但却彼此同心同德,志趣相合。若比拟于人事,这就像一个有志于服务社会、走出隐居生活、崭露头角于社会的仁人志士,他主动地接近于身处君位的执政治国者,对于其今后的作为是大有好处的。不过,《易》经取象喻理,是欲明哲理于世,故不言利见“君主”、“帝王”,而是将处于上层社会的人物泛称之为“大人”,因为这种喻称,就更具有普遍意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三”指第三爻之位,这是事物发展变化中很关键的一个时段;乾乾,借《乾》卦卦名之重复以为形容的话语,以言自强不息的精神;夕惕若厉,言君子旦夕谦虚谨慎,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无咎,即没有过错。九三爻辞的意思是说,君子当处于事业将有大的发展、前途光明之际,更应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激励自己,不断取得进步。同时,又要时时谦以待人,严于律己,做到行为中正,这样便不会产生过失而招灾祸。

为什么九三爻辞要这样说呢?这在常理上是如此,在象术上,亦同样是如此:一个卦画有6个爻位以代表事物的时变过程。从第一爻为始,事情的发展已至第三爻,正是事业做了一半的关键时候,此时正值大业虽壮美而尚未成功、中途欲罢休又何必当初这样一种状况之下,那就只能是奋发而图强,谨慎以行事,以免功亏一篑。就此卦行为主体之象的“龙”而言,此时亦正是既上不在天可兴云播雨,又下不在渊以安其居的状况下,只有奋发向上为最好。而停止前进或懈怠努力,都是最糟糕的结局。九三爻辞,说到底就是鼓励君子创业,事当半途之际更要加倍努力,去拼搏,去争取,同时又要言行谨慎,计划周密,不能出差错,如此便可事业大成而无悔恨之咎。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以“龙”为行为主体之象的《乾》卦,当表示事物时变过程指标发展至第四爻之际,为什么又冒出一句“或跃在渊,无咎”的爻辞来呢?这是同此卦行为主体之“龙”经过努力,此时所处的有利形势而对于“龙”的主观心态所作的一种描述。此时之“龙”不仅已与当初处于“地下”的“潜龙”不可同日而语,也与其初露头角、刚刚被社会所认识之时大不相同,而是有了极其有利的活动空间与诸种客观有利条件的“龙”:它再跃进一步即可升天,当然也可重新回归深水“潜渊”而伏。也就是说,此时之“龙”经过了一番努力与拼搏,已经完全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和行为的主动权,天时、地利、人和尽占。“龙”之性本属行为刚健,其志在于升天兴云播雨,“潜渊”者乃不得已而等待时机之为。此时,只用这“或跃在渊,无咎”一句话,就将“龙”可以行空,可以独来独往,能左右逢源的处境表述得淋漓尽致。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飞龙腾空于天,当位居九五这样人间帝王至尊至贵的高位之际,何以又跑出一个“利见大人”的说辞呢?历代治《易》学者, 71都因不是依哲理而释卦,故多生圆场性的曲说为释。事实上是不解此卦之中的具体爻辞之原意。如孔颖达是为解《易》而错话较少者,然在此卦此爻爻辞之释中,也就作了曲说:“言九五阳气盛至于天,故云飞龙在天,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德备天下,为万物所瞻覩,故天下利见此居王位之大人。”

为什么说孔氏之释是一种曲说呢?因为,《乾》卦所有经文都是以“龙”作为行为主体之象为言的,主旨在言行为本体的主观能动作用,根本不提、也未提及与此卦无关的其他事物。九五之爻,在《易》经卦象之中都象征人君之位,再往上已是天极,已无“大人”可居。孔氏正是见此爻辞表面似有不合事理,才作了圆通性的曲说。殊不知,此爻辞看似不合理,实则是一个极为符合行为主体“龙”此时心态的一种妙笔!为什么呢?因为《乾》卦的卦德就是六爻皆阳,阳主动而阴主静,阳盛之极,必然亢奋,故动而不已。正因为如此,《乾》卦所要表现的就是刚健、奋进、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精神,因而就以“龙”为象而作说。“龙”虽然在其所处条件不利于飞升之际,也会隐伏于渊、潜藏于地下,但只要给他以一定的条件和机会,它就要升腾上天,因为其志在于天上而非地下。《易》道之理就是要讲辩证,阳极而生阴,好极会变坏,此爻爻辞就是要表达这种哲理:此卦之中以“龙”为行为主体之象,它自潜出地面一路飞腾发展,虽然也曾小心谨慎,也曾有“或跃在渊”的犹疑,但却没有遇到过任何困难与阻力,顺利至极!顺利当然是谋求发展的大好事,但顺利至极,也有其隐伏着的祸患,这就是从主观思想上极易产生骄傲自满情绪,从而昏昏然起来,知易而不知难,知顺而不知逆,知进而不知退,知得而不知失,由此而于悠然自得之中酿成懊悔。此卦九五爻爻辞,就是体现此卦行为主体之“龙”一味求进,一路顺风得意,并在事物发展至九二爻之际,“龙”又得到了身居高位的“大人”之助,这在其发展之初,其作用是巨大的。九五爻是外卦的第二爻,这同“龙”处内卦第二爻时有着某种相似之处,此时悠然自得之“龙”就又浮现出其飞升之初“利见大人”,得“大人”鼎力相助之景,故不顾时势,一味求进,结果引出了上九爻“亢龙有悔”的必然结局。

上九:亢龙有悔 “上九”指《乾》卦的最后一爻,它代表一事物发展变化的一个终结;亢龙,是说处于一味求进的亢奋状态下之“龙”;有悔,是指“龙”不顾时势,一味求进,此时发现自己已步入穷途而生忧闷与懊悔之情。“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为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其唯圣人乎?’”孔子之论,一语中的。

二、内因与外因的辩证互动及对事物变化结果的影响

所谓内因与外因、主观与客观,它们之间所存在的关系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是互为影响和制约的,而非僵死不变的,并非一切事物变化都是内因起主导作用或者决定性的作用。那种说内因起决定性作用的观点,是主观唯心论,或者可称之谓“唯意志论”,是一种错误有害的观点。如《易》经中《睽》《革》两卦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此两卦同样都是八经卦中《兑》卦与《离》卦的相重而成;两卦都代表的是女性,其性相同但不同志,而恰好是因其性同而体现为同性相斥之卦。而何为事物变化之主因,则其情况又大不相同。当《兑》卦处下位为内因、《离》卦处上位为外因之时,虽然两者之间心志不同,事事意见不一致,但因希望实行变革的少女力量不强,经验不足,就构不成革命性的斗争。非但如此,两者在斗争之中还可互相作些让步,从而能办成一些小事;但少女与中年妇女的地位一换,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就立刻形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

再比如,八经卦中代表少年男子的《艮》卦与代表少女的《兑》卦,虽其性别为异,但并不如黑格尔所论,不同就是“矛盾”。而恰恰相反,正是因其性之不同而呈异性相互吸引、互以为根的关系。其相重之后因为其内外因的不同,分别构成别卦之中的《咸》卦与《损》卦,卦名之不同,是因其阴阳双方从一开始产生互动的感应、吸引、交流与否而定的。按照《易》经的象术原则,凡阳卦之本位居上位,阴卦居下位,而各安于其位者,就属于阴阳未交之象,而凡阴卦居上位、阳卦居下位,阴阳互换位置之卦,就是阴阳相交之卦。正因为如此,代表少女的《兑》卦在上,而代表少男之《艮》卦在下,就视为阴阳相交之卦,从其一开始就互相感应、吸引、交流,因而就命此卦名曰《咸》,用少男娶少女而为此卦卦象作释,以表达异性相引的哲学道理;而将代表少男之《艮》卦在上,代表少女之《兑》卦在下者,就命之以《损》卦,以少男前面行路,少女心动而后跟随前往,并以这一男一女中再增加一人后,三人同行,不论是一阴两阳,还73是一阳两阴,都打破阴阳对偶的平衡规律,在“异性相引、同性相斥”两种自然规律同时作用之下,必然要减损一个人而作哲理解说。由此,其卦辞就说“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由此可见,内因与外因、原因与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唯物与辩证,并非千篇一律。

道学的主要思想精神,就是唯物与辩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更重要的是,道学(亦就是中国古典哲学)认为,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之间的关系,同样体现着阴阳互动。换言之,人类的主观思想不论其正确与错误,它都要支配人的行动。如此,主观思想与行动就要对客观事物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是正面的就是负面的。反过来说,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变化,也同样要影响和改造人类的主观思想。主观与客观也是对立统一体,也同样是一种辩证关系。然而,西方哲学传入中国后,由于其哲学本身的、翻译的、一传再传上的理解错误等许多复杂原因所致,就有不少错误观点在流行,这对于我们研究和解决民族发展中的事物、问题,就客观上存在着一些不利的因素。例如,有一个本本就这样说:“并非一切先后相继的现象都是因果关系,如昼夜的关系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9页。。事实上这种说法和举例都是错误的。

谁都知道,地球上的昼夜,是地球自转和受太阳的光照而形成的。而地球同金、木、水、火、土等太阳系的九大行星,其自转、公转,是由各个具体星体的质量大小、公转轨道距太阳远近、与太阳自转方向相顺还是相逆等许多原因造成的。因此,有的星体上昼夜时间很长,而有的就很短;有的有昼夜之分,有的就没有,其差别是很大的。一般说来,凡是自身质量越大,距离太阳越远的行星,其自转的速度就越快;反之,其自转的速度就越慢。如果自身质量小到一定的限度,它就没有自转的能力,而不作自我旋转。不作自我旋转,就没有了昼夜之分,过白天的一面总是白天,过黑夜的一面始终为长夜。凡是与太阳自转方向相同的行星,其自转速度就比逆太阳自转而旋转者要快得多。这是各星体自身质量、物质结构、受太阳引力大小所出现的不同结果。比如,木星公转轨道比地球距离太阳远,且木星自身质量比地球大,木星自转周期只有9时50分30秒;金星的质量是地球的82%,其不仅距太阳比地球近,而且还是逆太阳自转方向而作自我旋转,所以金星自转一周就需要243日±1日的漫长时间。同样的道理,各个行星的卫星,凡是质量大的就存在着自我旋转,质量小的就不存在自转。地球的卫星月球,火星的两颗卫星,就都没有自我旋转的能力。星球自身在其形成之后,也是不断地产生着变化的,它也与人类一样,有着少年、青年、壮年、老年时期,也同样有生、有死。如我们居住的地球,其昼夜的长短也是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的,因为其自转速度一直在减慢。3亿年前,地球上的一年有400天左右,因为那时的地球自转比现在快。多少亿年之后,它还可能有停止自转的时候,到了那个时候,地球上也就没有昼夜和四季之变了。如此,如何能说地球上的“昼夜的变化不存在因果关系”呢?

我在此书中所引述的错误观点,在古今中外哲学“本本”上都有。所以,不论古今中外,大小薄厚“本本”上的理论,都有一个正确与谬误之分,这也是一种相对性。并不是所有写成了“本本”的话就一定都是真理。我们研究任何问题,对于古今中外的“本本”要看,我们更要持有一种研究、分析的态度,说得对的我们就学习,就参考。凡是说得不对的,或者明摆着就是唯心论的,我们就不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