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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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列传第一。

<金庾信>上。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一

<金庾信>,王京人也。十二世祖<首露>,不知何许人也。以<后汉><建武>十八年壬寅,登<龟峯>,望<驾洛>九村,遂至其地开国,号曰<加耶>,后改为<金官国>。其子孙相承,至九世孙<仇亥{仇充}>,或云<仇次休>,于<庾信>为曾祖。人自谓<少昊金天氏>之后,故姓。<庾信>碑亦云:“<轩辕>之裔,<少昊>之胤。”则<南加耶>始祖<首露>与<新罗>,同姓也。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二

祖<武力>,为<新州>道行军摠管,尝领兵获<百济>王及其将四人,斩首一万余级。父<舒玄>,官至苏判<大梁州>都督安抚<大梁州>诸军事。按<庾信>碑云:“考苏判<金逍衍>。”不知<舒玄>或更名耶,或<逍衍>是字耶,疑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三

初,<舒玄>路见葛文王<立宗>之子<肃讫宗>之女<万明>,心悦而目挑之,不待媒囗而合。<舒玄>为<万弩郡>太守,将与俱行,<肃讫宗>始知女子与野合,疾之囚于别第,使人守之。忽雷震屋门,守者惊乱,<万明>从窦而出,遂与<舒玄>赴<万弩郡>。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四

<舒玄>庚辰之夜,梦荧或{荧惑}鎭二星降于己,<万明>亦以辛丑之夜,梦见童子衣金甲,乘云入堂中,寻而有娠,二十月而生<庾信>,是<眞平王><建福>十二{七}年,<文帝><开皇>十五年乙卯也。

及欲定名,谓夫人曰:“吾以庚辰夜吉梦,得此儿,宜以为名,然礼不以日月为名。今庚与庾字相似,辰与信声相近,囗古之贤人有名<庾信>,囗以命之。”遂名<庾信>焉。[<万弩郡>,今之<鎭州>,初以<庾信>胎,藏之高山,至今谓之<胎灵山>。]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五

公年十五岁为花郞,时人洽然服从,号<龙华香徒>。<眞平王><建福>二十八{三十三}年辛未,公年十七岁,见<高句丽><百济><靺鞨>侵囗国疆,慷慨有平寇贼之志,独行入<中岳>石囗,齐{斋}戒告天盟誓曰:“敌国无道,为豺虎,以扰我封囗,略无宁岁。催{仆}是一介微臣,不量材力,志淸祸乱。惟天降监,假手于我。”居四日,忽有一老人,被褐而来曰:“此处,多毒虫猛兽,可畏之地,贵少年爰来独处,何也。”答曰:“长者从何许来,尊名可得闻乎?”老人曰:“吾无所住,行止随缘,名则<难胜>也。”公闻之,知非常人,再拜进曰:“仆<新罗>人也,见国之雠,痛心疾首,故来此,冀有所遇耳。伏乞长者悯我精诚,受{授}之方术。”老人默然无言。公涕泪恳请不倦,至于六七。老人乃言曰:“子幼而有幷三国之心,不亦壮乎。”万{乃}授以秘法曰:“愼勿妄传,若用之不义,反受其殃。”言讫而辞,行二里许,追而望之,不见,唯山上有光,烂然若五色焉。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六

<建福>二十九{三十四}年,邻贼转迫,公愈激壮心,独携宝剑,入<咽薄山>深壑之中,烧香告天,祈祝若在<中岳>,誓辞仍祷。天官垂光,降灵于宝剑。三日夜,虚角二星,光芒赫然下垂,剑若动摇然。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七

<建福>四十六{五十一}年,己丑秋八月,王遣伊囗<任永里{任末里}>,波珍囗<龙春><白龙>,苏判<大因><舒玄>等,率兵攻<高句丽><娘臂城>。人出兵逆击之,吾人失利,死者众多,众心折囗,无复鬪心。<庾信>时为中幢幢主,进于父前,脱胄而告曰:“我兵败北,吾平生以忠孝自期,临战不可不勇。盖闻:‘振领而囗正,提纲而网张',吾其为纲领乎。”囗跨马拔剑跳坑,出入贼阵,斩将军,提其首而来。我军见之,乘胜奋击,斩杀五千余级,生擒一千人。城中凶惧无敢抗,皆出降。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八

<善德大王>十一年壬寅,<百济>败<大梁州>,<春秋>公女子<古囗照>娘,从夫<品释>死焉。<春秋>恨之,欲请<高句丽>兵,以报<百济>之怨,王许之。将行,谓<庾信>曰:“吾与公同体,为国股肱。今我若入彼见害,则公其无心乎。”<庾信>曰:“公若往而不还,则仆之马迹,必践于两王之庭。苟不如此,将何面目以见国人乎。”<春秋>感悦,与公互囗手指,囗血以盟曰:“吾计日六旬乃还,若过此不来,则无再见之期矣。”遂相别。后<庾信>为<押梁州>军主。<春秋>与<训信>沙于{沙干},聘<高句丽>,行至<代买县>,县人<豆斯支>沙干,赠靑布三百步。旣入彼境,王遣太大对卢<盖金>馆之,燕飨有加。或告王曰:“<新罗>使者,非庸人也。

今来,殆欲观我形势也,王其图之,囗无后患。”王欲横问,因其难对而辱之。谓曰:“<麻木岘>与<竹岭>,本我国地,若不我还,则不得归。”<春秋>囗{对}曰:“国家土地,非臣子所专,臣不敢闻命。”王怒囚之,欲戮未果。<春秋>以靑布三百步,密赠王之宠臣<先道解>。<道解>以馔具来,相飮酒囗,戱语曰:“子亦尝闻龟兎之说乎。昔,东海龙女病心,医言:‘得兎肝合药,则可疗也。’然海中无兎,不奈之何。有一龟白龙王言:‘吾能得之。’遂登陆见免{兎}言:‘海中有一岛,淸泉白石,茂林佳菓,寒暑不能到,鹰囗不能侵。尔若得至,可以安居无患。’因负兎背上,游行二三里许。龟顾谓兎曰:‘今龙女被病,须兎肝为药,故不惮劳,负尔来耳。’兎曰:‘噫,吾神明之后,能出五藏,洗而纳之。曰{日}者小觉心烦,遂出肝心洗之,暂置岩石之底,闻尔甘言径来,肝尙在彼,何不回归取肝,则汝得所求,吾虽无肝尙活,岂不两相宜哉。’龟信之而还,囗上岸,兎脱入草中,请{谓}龟曰:‘愚哉,汝也,岂有无肝而生者乎。’龟悯默而退。”<春秋>闻其言,喩其意。移书于王曰:“二岭,本大国地。分{令}臣归国,请吾王还之。谓予不信,有如囗日。”王囗悦焉。<春秋>入<高句丽>,过六旬未还。<庾信>拣得国内勇士三千人,相语曰:“吾闻见危致命,临难忘身者,烈士之志也。夫一人致死当百人,百人致死当千人,千人致死当万人,则可以横行天下。今国之贤相,被他国之拘执,其可畏不犯难乎。”于是众人日{曰}:“虽出万死一生之中,敢不从将军之令乎。”

遂请王以定行期。时,<高句丽>谍者浮屠<德昌>,使告于王。王前闻<春秋>盟辞,又闻谍者之言,不敢复留,厚礼而归之。及出境,谓送者曰:“吾欲释憾于<百济>,故来请师。大王不许之,而反求土地,此非臣所得专。向,与大王书者,囗{图}囗死耳。”[此与本言{书/记}<眞平王>十二{<善德王>十一}年所书,一事而小异,以皆古记所传,故两存之。]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零九

<庾信>为<押梁州>军主,十三年为苏判。秋九月,王命为上将军,使领兵伐<百济><加兮城><省热城><同大城{同火城}>等七城,大克之,因开<加兮>之津。乙丑{乙巳}正月,归未见王,封人急报:<百济>大军来,攻我<买利浦城>。王又拜<庾信>为<上州>将军,令拒之。<庾信>闻命卽驾,不见妻子,逆击<百济>军走之,斩首二千级。三月,还命王宫,未归家,又急告:<百济>兵出,屯于其国界,将大举兵侵我。王复告<庾信>曰:“请公不惮劳囗行,及其未至备之。”<庾信>又不入家,练军缮兵,向西行。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零

于时,其家人皆出门外待来。<庾信>过门,不顾而行,至五十步许,驻马,令取浆水于宅,囗之曰:“吾家之水,尙有旧味。”于是,军众皆云:“大将军犹如此,我辈岂以离别骨肉为恨乎。”及至疆囗,<百济>人望我兵卫,不敢迫,乃退。大王闻之甚喜,加爵赏。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一

十六年丁未,是<善德王>末年,<眞德王>元年也。大臣<毗昙><廉宗>,谓女主不能善理,举兵欲废之,王自内御之。

<毗昙>等屯于<明活城>,王师营于<月城>,攻守十日不解。丙夜,大星落于<月城>。<毗昙>等谓士卒曰:“吾闻落星之下,必有流血。此殆女主败绩{囗}之兆也。”士卒呼吼声振(+天)地。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二

大王闻之,恐惧失次。<庾信>见王曰:“吉凶无常,惟人所召。故以赤雀亡,以获麟衰,<高宗>以雉囗兴,<郑公>以龙鬪昌。故知德胜于妖,则星辰变异,不足畏也,请王勿忧。”乃造偶人抱火,载于风鸢而囗之,若上天然。翌日,使人传言于路曰:“昨夜,落星还上。”使贼军疑焉。又刑白马,祭于落星之地,祝{呪}曰:“天道则阳刚,而阴柔;人道,则君尊而臣卑。苟或易之,卽为大乱。今,<毗昙>等以臣而谋君,自下而犯上。此所谓乱臣贼子,人神所同疾,天地所不容。今,天若无意于此,而反见星怪于王城,此臣之所疑惑而不喩者也。惟天之威,从人之欲,善善恶恶,无作神羞。”于是,督诸将卒奋击之,<毗昙>等败走。追斩之,夷九族{连坐者三十人}。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三

冬十月,<百济>兵来,围<茂山><甘勿><桐岑>等三城,王遣<庾信>,率步骑一万拒之。苦战气竭,<庾信>谓<丕宁子>曰:“今日之事急矣,非子,谁能激众心乎。”<丕宁子>拜曰:“敢不惟命之从。”遂赴敌。子<举眞>及家奴<合节>随之,突剑戟,力战死之。军士望之,感励争进,大败贼兵,斩首三千余级。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四

<眞德王><大和>元年戊申,<春秋>以不得请于<高句丽>,遂入乞师。<太宗>皇帝曰:“闻尔国<庾信>之名,其为人也如何?”对曰:“<庾信>虽少有才智,若不籍天威,岂易除邻患。”帝曰:“诚君子之国也。”乃诏许,囗将军<苏定方>,以师二十万,囗征<百济>。时,<庾信>为<押梁州>军主,若无意于军事,飮酒作乐,屡经旬月。州人以<庾信>为庸将,讥谤之曰:“众人安居日久,力有余,可以一战,而将军囗惰,如之何?”

四一卷列传一金庾信一五

<庾信>闻之,知民可用,告大王曰:“今观民心,可以有事。请伐<百济>,以报<大梁州>之役。”王曰:“以小触大,危将奈何?”对曰:“兵之胜否,不在大小,顾其人心何如耳。故有亿兆人,离心离德,不如家十乱同心同德。今,吾人一意,可与同死生,彼<百济>者不足畏也。”王乃许之。遂简练州兵赴敌。至<大梁城>外,<百济>逆拒之。佯北不胜,至<玉门谷>。<百济>轻之,大率众来,伏发击其前后,大败之,获<百济>将军八人,斩获一千级,于是,使告<百济>将军曰:“我军主<品释>及其妻氏之骨,埋于尔国狱中。今,尔裨将八人,见捉于我匍匐,请命。我以狐豹首丘山之意,未忍杀之。今,尔送死二人之骨,易生八人,可乎。”<百济><仲常>[一作<忠常>。]佐平言于王曰:“人骸骨,留之无益,可以送之。若人失信,不还我八人,则曲在彼,直在我,何患之有?”乃掘<品释>夫妻之骨,囗而送之。<庾信>曰:“一叶落,茂林无所损,一尘集,大山无所增。”许八人生还。

遂乘胜入<百济>之境,攻拔<岳城>等十二城,斩首二万余级,生获九千人。论功,增秩伊囗,为<上州>行军大摠管。又入贼境,屠<进礼>等九城,斩首九千余级,虏得六百人。<春秋>入,请得兵二十万来,见<庾信>曰:“死生有命,故得生还,复与公相见,何幸如焉。”<庾信>对曰:“下臣仗国威灵,再与<百济>大战,拔城二十,斩获三万余人,又使<品释>公及其夫人之骨,得反乡里。此皆天幸所致也,吾何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