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孟子(1)
《孟子集注序说》引《史记列传》以为《孟子》之书,孟子自作。《韩子》曰:“轲之书,非自著。”谓《史记》近是。而《滕文公》首章“道性善”,注则曰:“门人不能尽记其词。”又第四章“决汝汉”,注曰:“记者之误。”吴伯丰以问朱文公,文公答曰:“前说是,后两处失之。熟读七篇,观其笔势,如鎔铸而成,非缀缉所就也。”
赵氏《孟子章指》引《论语》曰:“力行近仁。”误以《中庸》为《论语》。无垢《孝经解》,误以“临深履薄”为卫武公之诗。致堂《无逸传》误以“不解于位”为《泂酌》。吴才老《书裨传·臣辩》误以晋侯重耳为申生。诚斋《易传后序》误以韩宣子为季札。
《文选》陈孔璋《为曹洪书》云:“有子胜斐然之志。”注引《墨子》曰:“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胜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为仁,犹跂以为长,偃以为广,不可久也。’”胜盖告子之名,岂即《孟子》所谓告子欤?
《文选注》引《孟子》曰:“墨子兼爱,摩顶致于踵。”赵岐曰:“致,至也。今本作放踵。”注无“致,至也”三字。
《元和郡县志》:齐雪宫故趾,在青州临淄县东北六里。《晏子春秋》所谓“齐侯见晏子于雪宫”。
《孟子》:以齐王,由反手也。赵岐注:谓讥管、晏不勉其君以王业。文王望道而未之见,注:谓殷录未尽,尚有贤臣道未得至。王无咎非之曰:“岐名通《孟子》,而实汩之。”
琴张,注:谓子张善鼓琴。盖未知《左传》有琴张。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注云:“四事,禹、汤、文、武所行事也。”而伏生《大传》云:“周公兼思三王之道,以施于春秋冬夏。”其说陋矣。
滕定公、文公,按赵氏注:《古纪世本》滕国有考公麇、元公弘,即定公、文公也。《世本》今无传,此可备参考。
《志》曰:“丧祭从先祖。”注:引《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愚谓:邦国之志,若“周志”、“史佚之志”、“郑书”、“楚书”、“秦记”之类。
《孟子疏》谓:齐王悦南郭先生吹竽,喜邹忌鼓琴,安知与众乐乐?愚考之《史记》,驺忌以鼓琴见齐威王,非宣王也。唯南郭处士吹竽,乃宣王时。见《韩非·内储说》。
《说苑》:景差相郑,郑人有冬涉水者,出而胫寒。后景差过之,下陪乘而载之,覆以上衽。叔向闻之曰:“景子为人国相,岂不固哉?吾闻良吏居之三月而沟渠修,十月而津梁成。六畜且不濡足,而况人乎?”此即《孟子》所言子产以乘舆济人之事也。叔向之时,郑无景差,当以《孟子》为正。
曾西,注:以为曾子之孙,《集注》因之。《经典序录》:曾申,字子西,曾参之子。子夏以《诗》传曾申,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曾西之学,于此可考。楚斗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则曾西之为曾申无疑。
郅恽曰:“孟轲以强其君之所不能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为贼。”与今《孟子》语小异。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愚按:《书大传》云:“岁事既毕,馀子皆入学。十五入小学,十八入大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馀子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馀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不提挈。出入皆如之。此之谓造士。”《汉书·食货志》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云云。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孝悌之义,当以是观之。
弃礼捐耻,秦所以败;耻尚失所,晋所以替。耻之于人大矣。
陈蕃谏校猎曰:“齐景公欲观于海,放乎琅邪。晏子为陈百姓恶闻旌旗舆马之音,举首嚬眉之感,景公为之不行。”此以《孟子》二章为一事。
梁惠王西丧地于秦七百里,潏水李氏曰:“初北地郡属魏,后尽为秦并。丧于秦,不止七百里也。”
《法言·修身篇》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孟子》无此语,其在《外书》欤?
周子静端朝。为学官。小司成袭盖卿以“守气不如守约”命题,子静曰:“‘气’不与‘约’字对,两‘守’字著略点,晦翁注甚明,岂可破句读《孟子》?”
《尸子》引孔子曰:“诵诗读书,与古人居。”《金楼子》曰:“曾生谓:诵诗读书,与古人居;读书诵诗,与古人期。”《孟子》: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斯言亦有所本。
命不可委,故孟子言立命,心不可委;故南轩以陶渊明委心之言为非。
仁曰仁术,儒曰儒术,术即道也。申不害以术治韩,晁错言术数,公孙弘谓智者术之原,君子始恶乎术矣。故学者当择术。
致堂曰:“杨朱与老聃同时,墨翟又在前,宗师大禹,而晏婴学之。以为杨、墨出于师商,考之不详甚矣。”朱文公曰:“庄周之学,出于老氏。韩子始谓子夏之后有田子方,子方之后流而为庄周。以其书之称子方者考之,则子方之学子夏,周之学子方者,皆不可见。”愚谓:观此二说,则异端之学,非孔门弟子传流之差也。
庄子曰:“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又曰:“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此子莫之执中也。
杨之学似老,墨之学似佛。杨朱书,唯见于《列子》。
董仲舒云:“以仁治人,以义治我。”刘原父云:“仁字从人,义字从我,岂造文之意邪?”愚谓:告子仁内义外之说,孟子非之。若以人我分仁义,是仁外义内,其流为兼爱为我矣。
《孟子》引费惠公之言,谓小国之君也。春秋时,费为鲁季氏之邑。《史记·楚世家》有邹、费、郯、邳,盖战国时以邑为国,意者鲁季氏之僭欤?
仁,人心也。求其放心,此孟子直指本心处。但禅学有体无用。
曹交,注:谓曹君之弟。按《左传》哀公八年,宋灭曹。至孟子时,曹亡久矣。曹交,盖以国为氏者。
老泉《三子知圣人汙论》,误以“汙”字为句。赵岐谓:孟子知其言大过,故贬谓之汙下。亦非孟子之意。
《史记·六国表注》:皇甫谧曰:“《孟子》称禹生石纽,西夷人也。”今无此语。
孟子字未闻。《孔丛子》云:“子车。”注:一作子居。居贫坎轲,故名轲,字子居。亦称字子舆。疑皆傅会。《圣证论》云:“子思书《孔丛子》,有孟子居,即是轲也。”《傅子》云:“孟子舆。”
《孟子正义》云:“唐林谨思《续孟子》书二卷,谓《孟子》七篇非轲自著,乃弟子共记其言。”与韩文公之说同。
《正义序》云:“孙奭,《崇文总目》、《馆阁书目》、《读书志》皆无之。”朱文公谓:邵武士人作。不解名物制度,其书不似疏。
《吕氏春秋》:舜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闻之曰:“通乎德之情,则孟门、太行不为险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此可以证《孟子》引孔子之言。
墨之治丧以薄。《宋书·礼志》引《尸子》:禹治水,为丧法曰:“桐棺三寸,制丧三日。”盖墨家托于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