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孝经
《孝经序》六家异同,今考《经典序录》,有孔、郑、王、刘、韦五家,而无虞翻注。有虞槃佑,东晋处士也。
致堂谓:《孝经》非曾子所自为也。曾子问孝于仲尼,退而与门弟子言之,门弟子类而成书。晁子止谓: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则孔子自著也。今首章云“仲尼居”,则非孔子所著矣,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冯氏曰:“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语,乃称字。是书当成于子思之手。”
《古文孝经》,《汉志》、《书序》谓出孔壁,而许冲《上其父说文》曰:“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其说不同。
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孟子》云:“父子之间,不责善。”荆公谓:当不义则争之,非责善也。晁子止《读书志》,乃谓介甫阿其所好。盖子止守景迂之学,以《孟子》为疑,非笃论也。朱文公于《孟子集注》,取荆公之说。
是何言与,司马公解云:“言之不通也。”范太史《说》误以“言之不通也”五字为经文。古今文皆无。《朱文公集》所载《刊误》,亦无之。近世所传《刊误》,以五字入经文,非也。
《孝经郑氏注》陆德明云:“与康成注《五经》不同。”今按:康成有六天之说,而《孝经注》云:“上帝,天之别名。”故陆澄谓不与注书相类。
《荀子》述孔子之言曰:“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国,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辍。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与《孝经》稍异。
彭忠肃公以致敬、致乐、致忧、致哀、致严,裒集格言为《五致录》。司马公《家范》亦以五致类事,忠肃之书本于此。
《国史志》云:“《孝经》孔安国传,古二十二章,有《闺门篇》,为世所疑。《郑氏注》,今十八章。相承言康成作《郑志目录》不载。通儒皆验其非。开元中,孝明纂诸说,自注,以夺二家。然尚不知郑氏之为小同。”
王去非云:“学者学乎孝,教者教乎孝,故皆从孝字。”慈湖、蒙斋谓古“孝”字,只是“学”字。愚按:《古文韵》“学”字,古《老子》作“孝”。“教”字,郭昭卿《字指》作孝。
“不敢毁伤”至“不敢失于臣妾”,言“不敢”者九。《管子》曰:“贤者行于不敢而立于不能。”《诗》于《文王》、《仲山甫》,皆曰:“小心翼翼。”
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经纬》之言也。见东汉《韦彪传》注。
刘盛不好读书,唯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苏绰《戒子威》云:“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愚谓:梁元帝之万卷,不如盛、绰之一言。学不知要,犹不学也。
范太史《孝经说》曰:“能事亲则能事神。”真文忠公《劝孝文》曰:“侍郎王公盖梅溪也。见人礼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养?’”盖谓人能奉亲,即是奉佛。
严父莫大于配天。神宗圣训云:“周公宗祀乃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自唐代宗用杜鸿渐等议,明堂以考肃宗配上帝。一时误礼非祀,无丰昵之义。
孝子之事亲终矣。此言丧祭之终,而孝子之心,昊天罔极,未为孝之终也。曾子战兢知免,而易箦得正,犹在其后,信乎终之之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