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经世文编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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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治體三政本上(5)

請止北巡疏

熊賜履

臣聞古之人主。出入必謹。起居必慎。懲無名之動。誡非事之遊。故設衛而後出幄。張幄而後登輿。遮迾而後轉轂。靜室而後息駕。誠恐以一時輕忽之行。致貽意外莫測之悔。不得不如是之慎且重焉。若夫盤遊田獵。尤從古聖帝明王之所深誡。載在史冊。班班可考也。伏前月。駐蹕南苑。旬餘始回。茲道路傳云。 車駕將幸關外。恭惟  皇上一身。上則   宗廟社稷所倚賴。下則中外臣民所瞻仰。前有   祖宗創垂之艱。後有子孫久遠之計。一一動。當何如其慎重。而乃忽有邊疆千里之役。此不待智者而知其萬萬不可也。諺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況萬乘之主乎。昔周穆致祈招之箴。漢武來逆旅之辱。即前代英武二宗。具有明鑒。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況乎冒霜霧。蒙塵埃。跨塹陵險。射猛逐逸。萬一烏飛兔起。猝犯清塵。不無可慮。舍九重萬乘之安。而出萬有一危之途以為娛。此則臣之所大懼也。且目今水旱頻仍。流亡遍野。而乘輿一出。扈從千官。騎乘糗芻。供億匪易。是亦不可不為之念也。伏乞  皇上俯采芻言。即收回成命。以馳騁郊原之功裁決幾務。以控縱苑囿之日講究道理。明堂清廟之中。廣廈細旃之上。丞弼賡颺於前。師儒拜稽於後。優游泮渙。喜起一堂。以視櫛風沐雨。驟馳銜。疲精勞力於寒沙漠之間。其愉快果奚勝也。如不得已而從事講武。則請如古蒐苗獮狩之禮。按期舉行。非時不出。仍祈倣起居注例。遴方正儒臣二員。朝夕簪筆左右。  皇上一言一動。皆書之簡冊。宣付史館。以垂永久。則出入起居罔有弗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其以成就君德。裨益萬幾。休息民力。所關非淺鮮也。臣一念樸誠。愛  君有素。昧死敷奏。干瀆  宸嚴。無任戰兢隕越之至。

請行實政疏嘉慶六年

御史茅豫

奏為  釋服屆期。敬陳下悃事。欽惟我  皇上親政以來。敬以  飭躬。誠以御下。臣管窺蠡測。不能上擬  高深。竊以為主敬則有常。至誠則無息。自古治功之極盛。皆由初政之不移。臣謹就三年中。  皇上已行之實政。約舉數大端。而久道化成。即在是矣。從來君以知人為明。臣以盡職為良。君知人則下情上達。臣盡職則百廢具興。  皇上親政以來。整飭官常。振興臣節。彰癉悉符輿論。陟黜一秉至公。是以三年中。大法小廉。各勤職守。而揣摩趨附。一變為砥節勵公。吏治蒸蒸日上。臣愚以為用人之道。逾時覺其難。惟濬哲之原。常裕于任使之先。則雖情偽百出。而清明在躬。自可收兼聽並觀之益。此慎簡賢僚。伏願  皇上永念于釋服以後者也。人主賞罰並用。使罰不及惡。何以戢姦暴而安善良。自承辦之員。加等問擬。而刻覈浸成為風氣。  皇上親政以來。飭法務在準情。科罪悉依本律。法無可貸。未嘗稍事姑容。罪有可矜。必使量從末減。是以三年中。吏守規條。案無枉縱。治獄固極為明允矣。臣愚以為立法之初。皆原于厚。而奉行之久。每致于嚴。惟好生之德。常深于弼教之中。則雖獄訟繁興。而持衡益謹。自有以握潛移默化之權。此欽恤庶獄。伏願  皇上時于釋服以後者也。至于世風之奢儉。每隨君德為轉移。各省呈進方物。原為日用所需。從古皆然。行之無弊。自臣下好言進奉。往往踵事增華。而民力始疲于下矣。  皇上儉樸性成。親政之初。即嚴禁辦貢。違者照例治罪。誠不欲以無益害有益也。是以三年來。封疆大吏。不致藉端派累。其餘逢迎餽送各陋規。均已一律革除。風氣之厚。實未有過于此時者也。臣愚以為人情由奢入儉難。由儉入奢易。伏願  皇上釋服後。黜華崇實。杜漸防微。庶人心益安古處。而風俗長此敦龐矣。 國家財賦所入。費有常經。軍興至今。支用浩繁。現屆大功將次告竣。自應寬籌善後。  皇上以君民為一體。親政之初。惟期藏富于民。不欲操之自上。故諸臣調劑。有意近加賦。事涉病民者。必深拒勿納。而且酌裁官欠。核稅銀。查辦漕糧。增修河務。蠲緩以蘇歉收之困。賑濟以恤一隅之災。不惜 內帑之頻頒。惟恐一夫之失所。是以三年來。民安畎畝。戶有藏。百姓之樂業。實未有過于此時者。臣愚以為臣下之言利。既明禁于籌款之時。  聖主之惠民。益有加于蕆功。而後伏願  皇上釋服後。仍當以撙節愛養為良圖。損上益下為盛業。則民力舒而國用愈足。國本固而貽澤孔長矣。凡此實政之在民。業于三年中次第施行者也。臣伏願我  皇上聖德日新。勵精于已治已安之後。  慎修思永。勤求夫可久可大之謨。處之以恆。而被于物者洽。行之以漸。而入于人者深。常存初政之  淵衷。即是萬年之景祜矣。

御製遇變罪己詔恭跋嘉慶十九年

桂芳

癸酉九月之望。有賊七十餘人。闌入禁門。倡為逆者畿南姦民林清。捕得之。並寘於法。  上以為此非常鉅變。前史所未有。  聖躬夤惕。思致變之由。亟  飭綱紀。申  誥誡。凡所以  宵旰殷憂者。既施於事功。亦宣諸  謨訓。洵乎  至誠動物。血氣之倫。罔不感奮。又況臣日侍  禁近。親承  明諭者乎。一日侍郎趙秉沖。  召見出。傳  旨內廷諸臣。凡兩月餘。先後  發下  御製文七篇。其各書以進。臣誠惶誠恐。既齋沐以書。而輒舉弇陋之識。綴言於末。伏惟  皇上御極以來。承   列聖深仁厚澤。無日不以愛民為政。四海之內。莫不聞。今茲事變。豈不怪異。而臣竊以謂此誠不足為  聖德之疚者。昔孔子論仁至於濟眾。論敬至於安百姓。而皆曰堯舜其猶病諸。豈真以堯舜之聖為未至哉。夫天下之大。萬民之眾。而決其無一夫之梗於化。自古以為難。然而揆之人事。實則有所未盡者。夫林清先以習教被繫。既釋歸。轉益煽亂。數年之間。往來糾結於曹齊魯之間。其黨至數千人。內而閽寺職官有與其謀者。而未事之先。曾無一人抉發。是吏無政也。藏利刃。懷白幟。度越門關。飲於都巿。無詗而知者。是邏者門者無禁也。禁兵千計。賊不及百。闔門而擊之。俄頃可盡。乃兩日一夜。始悉擒戮。是軍無律也。夫吏惰卒驕。文武並弛。而法制禁令為虛器。則事之可憂。豈獨在賊。我  皇上觀微知著。洞悉天下之故。  詔曰。方今大弊。在因循怠玩。至哉言乎。臣敬繹之。因循怠玩亦有其本。無才與識。則有因循而已矣。無志與氣。則有怠玩而已矣。是故得人而任之。則因循怠玩之習不患其不除。儻非其人。微獨不能除其習而已。就令除之。不因循而為煩苛。不怠玩而為躁競。其無裨於治則均耳。而豈  聖人諄諄示戒之旨哉。

御製盡心竭力仰報天恩諭恭跋嘉慶十九年

桂芳

天篤生  聖人以  君天下。予以億萬赤子。使嫗煦而覆育之。其克受  付畀。  天亦遂嚮之。而降之福祥。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天之愛民甚矣。天之數不可得而測。而天之心固可得而知。天心維何。一仁而已矣。我 大清受  命。代有  聖德。無不以愛民為本。  皇上親政之歲。日月合璧。五星聯珠。  天所繫屬。是以十有餘年之間。川陝楚邪孽。以次削平。濱海數省。洋盜息跡。號令萬里之外。藩部親附。四夷嚮風。不其盛歟。辛未八月。慧星見於析木之次。犯紫垣者數夕。繼乃移於天河以沒。以今之。禁門之警。滑臺之亂。  天已示之象矣。而伊瑪圖之  回蹕。趣以山潦。故林清慝作。  車駕已及近郊。九月十五日夕。巨霆一震。凶渠喪魄。亦惟  皇上至仁合於  天心。故  天之佑相至於如此。然而猶有犯上作亂之民。致煩  睿慮者。仁心與仁政。有端有委。官吏不職。不能宣  上意。此由政之未孚。非行仁之遂有不效也。夫重典之說。見於周禮。先儒有以為周秦間晚出之書。非周公所手定者。有以此語為劉歆所竄入以佐莽者。皆不可知。而要非古聖人之法也。孔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曾子語士師。亦以道失民散宜於哀矜。姬周之興數百年。至于春秋禍變已極。誠可為亂國。而孔曾之言如此。則重典之無時而可用亦審矣。夫五刑之用。期於當罪。故曰  天討。若故峻其法。而使民莫之犯。究之此枉而彼縱。是法已不平。而何姦之能格。故重典之用。非特不可。亦實無益耳。大哉洋洋乎。  聖人之情見乎辭。雖遇至變。不改至常。其所以答 天者。亦始終一仁而已矣。

御製致變之源說恭跋嘉慶十九年

桂芳

昔帝堯命舜之辭僅數言耳。而兢兢於四海困窮。聖人憂民之大。誠莫有過於此者。  皇上以一亂民之故。推而及於民窮官困。而思亟變之。天下幸甚。臣惟財貨之在天下。此朒則彼贏。必有所專聚。而後眾匱。此其恆也。則嘗以是考之。 國家損上益下。大府無溢羨之藏。而如往代之權臣外戚強藩宦官。傾天下之財而擁之者。又皆蔑有。則財貨之散于下。宜莫如今日。而官與民。皆若有不足之患者。此何以故。天下物之輕重。皆權於幣。幣重則有餘。幣輕則不足。自有明至於我 朝。皆以銀與錢二品為幣。相權而行。凡下之所輸。上之所予。粟不及十之一。餘皆銀也。然則上與下所謂有餘不足者。皆幣為之而已矣。臣伏觀康熙雍正。以及乾隆之初。民間百物之估。按之於今。大率一益而三。是今之幣輕已甚矣。而官之俸。兵之餉。所得者幣耳。民間如富商巨賈。皆操幣以逐利者也。紳士吏胥僧道役夫奴僕。皆以幣為衣食者也。惟百工與農。需幣者少。而亦不能以闕。幣輕則用繁。天下無三倍於昔之幣。而有三倍於昔之用。官吏庶民。俱汲汲以患不足者。直是故耳。而取民之制。如賦稅之入。不能以其幣輕而益之。至於 國帑歲下雖循常則。而有司竭蹶。則必他有侵冒。以為取償。而如河工料價軍需口糧之屬。已多溢於例矣。然則幣輕而不足於用。其病于 國。又必然之勢也。夫幣者。上之所制。以馭天下之富。然而其輕其重。常轉移於下。而上不能與之爭。古有以幣輕而更之者。龜貝鹿皮大錢五十當百之屬是也。古有以幣不足於用而益之者。鈔是也。然而數更幣則民不信。不信則不行。驟益幣則百物騰貴。而幣愈不重。然則欲其幣重而足於用。是當求諸民矣。民多務本。則幣日重。民多逐末。則幣日輕。此自然之勢也。夫粟菽布帛者。齊民衣食之所資也。民貧而至於凍餒。皆貧於粟菽布帛而不貧於他。然而賤粟菽而貴珍錯。賤布帛而貴文繡。於是百人致之。以給一人之食。百人作之。以供一人之衣。而此百人者。即其舍本而逐末者也。故奢儉者。貧富之大源也。誠使工無作淫巧。商無致罕異。驅遊惰之民而返之南畝。令粟菽布帛之積。所在充物。如是久之。則百物之估。當無不平者。而幣重矣。歷觀前史。當一代盛時。其幣必重。繼乃日患其輕。則盈虛消息之理。可見於此矣。易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以天下運會之所趨。而還返樸。與民更始。非夫  聖人之恃而奚恃乎。

御製原教恭跋嘉慶十九年

桂芳

古之教者。明於人倫而已。人之有倫。貴賤所同。故士大夫之與小民無異教也。然而士大夫之於教。必其知之無不明。而後行之無不當。若小民者。導其所當為。禁其所不當為而已。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士大夫者。小民之標準也。彼其於教。必先躬行而實踐之。而後可以教於民。孟子曰。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然則教之不能驟責諸民也審矣。昔韓愈之闢異端。其言曰。甚矣。人之好怪也。歐陽修則曰。甚矣。人之好善也。臣竊以修之說為近似。人之惑於邪教者。大率以為此善事也。彼習聞夫因果利益之說。蔽錮於中。不知其何者之為善。而惟福之求。而邪教者。乘其惑而誘之。則翕然從之矣。夫小民希福。亦其嗜利之常耳。然而因貪而懵。因懵而妄。妄人相聚而處。於是有巨姦者。煽而脅之。則不幸而陷於大惡矣。方今邪教。所在多有。大率皆起於前明之世。其黨多者千計。少亦百計。誅之不勝其誅。屏之遠方。不勝其屏。  明詔許其自悔。誠至仁之德也。臣愚以為邪教所聚。必有其魁。誅之屏之。惟魁之除。則其黨亦必知所悔而自返。是故自悔者。悟而悔者也。治而使之悔者。畏而悔者也。既悔矣。則邪教者。齊民也。亦姑置之。再聚則再求其魁而治之。如是而已。王制曰。執左道者殺。左道之作。眾必惑之。誅其執左道者。眾乃解矣。此法之善也。昔孔子誅少正卯於兩觀。而不及其徒。亦治左道之法乎。若夫修明教化。使天下曉然於邪正之分。真偽之辨。出其至性至情。以實而致諸倫常之地。使眾知倫外無教。則邪教熄矣。此尤善之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