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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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徵四失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方論得失明著》。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言循學經師,受傳事業,皆謂十全於人庶,及乎施用正衛,宣行至道,或得失之於世中,故請聞其解說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將言以雜合邪?

言謂年少智未及而不得十全耶?為復且以言而雜合眾人之用耶?帝疑先知而反問也。

夫經脈十二,路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謂循學而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外,謂色。內,謂脈也。然精神不專於循用,志意不從於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貽也。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矣。

《脈要精微論》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又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由此故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為一失矣。

受師不卒,妄作離#1衛,繆言為道,更名自功,

新校正云:按《太素》功作巧。

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終師衍,惟妄是為,易古變常,自功循己,遺身之咎,不亦宜乎?故為失二也。《老子》曰:無遺身殃,是謂襲常。蓋嫌其妄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貧賤者勞,富貴者佚。佚則邪不能傷,易傷以勞,勞則易傷以邪。其於勞也,則富者近貴者之半。其於邪也,則貧者居賤者之半。例率如此。然世祿之家,或此殊矣。夫勇者難感#2怯者易傷,二者不同,蓋以其神氣有壯弱也。觀其貧賤富貴之義,則坐之薄厚,形之寒溫,飲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類,用爻乖衷,則失,足以汨#3亂心緒,豈通明之可望乎?故為失三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憂,謂憂懼也。息,謂息難也。飲食失節,言甚飽也。起居過度,言漬耗也。或傷於毒,謂病不可拘於藏府相乘之法而為療也。卒持寸口,謂不先持寸口之脈和平與不平也。然工巧備識,四衛猶疑,故診不能中病之形名,言不能合經而妄作,粗略醫者,尚能中#4妄謬之違背,況深明者見而不謂非乎!故為失四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

言工之得失毀譽在世人之言語,皆可至千里之外,然其不明尺寸之診,論當以何事知見於人耶!

治數之道,從容之葆,

治,王也。葆,平也。言診數當王之氣,皆以氣高下而為比類之原本也。

故下文曰:葆,音保。

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

自不能深學道衍,而致診差違始上,

申怨謗之詞,遺過咎於師氏者,未之有也。

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

不能修學至理,乃街賣於市崖,人不信之,謂乎虛謬,故云棄衍於市也。然愚者百慮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自作巧,《太素》作自功。嗚呼?

窈窈冥冥,熟#5知其道!

今詳熟當作孰。

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嗚呼,嘆也。窈窈冥冥,言玄遠也。至道玄遠,誰得知之?孰,誰也。擬於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於四海,言深廣之不測也。然不能曉諭於道,則受明道而成暗昧也。晦,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