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標本病傳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復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一求乞計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鈴中焉。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
道不撰惑,識斷深明,則無問於人,正行皆當。
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識猶褊淺,道朱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著之至也。言別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標後病,鈴饉察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謹察問甚,以意調之,
問,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21也。以意調之,調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拾法而以意妄為調之也。
問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并,謂他脈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為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勝金,傳於肺也。肺在變動為咳故爾。
三日脅支痛,
肺金勝木,傳於肝也。以其豚循脅肋故如是。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木勝土,傳於脾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藏四傷,豈其能久,故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晝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大氣入藏,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經》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藏,《甲乙經》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藏兼舉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於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於脾。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藏真散於肝,脈內連目脅,故如是。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於肺。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經酸,
謂胃傳於腎。以其脈起於足,循端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為腎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爾。
一日而脹,
自傳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經酸,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呂。)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腑痠,
藏真下於腎,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胎膀胱,是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脹,
膀胱傳於#22小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23:三日上之心,心脹。
三日兩脅支痛,
府傳於藏。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脅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藏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哺,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
以其脈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痠,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體重,
膀胱水府傳於脾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為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跌。
夜半後,謂子後八刻丑正時也。日映,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映,徒結切。
膀胱病小便閉,
以其為津液之府,故爾。
五日少腹脹,腰脊痛,腑痠,
自歸於藏。
一日腹脹,
腎復傳於小腸。
一日身體痛,
小腸傳於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公..一日上之心。是府傳於藏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雞嗚,夏下哺。
雞嗚,謂早雞嗚,丑正之分也。下哺,謂日下於哺時,申之後五刻也。
諸病以次是#24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為紀,以不勝之數傳於所勝者,謂火傳於金,當云一日,金傳於木當云二日,木傳於。土當云四日,土傳於水當云三日,水傳於火當云五日也。若以己勝之數傳於不勝者,則木三日傳於土,土五日傳於水,水一日傳於火,火二日傳於金,金四日傳於木,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玉機真藏論》曰:五藏相通,移階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與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
間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問一藏止者,謂隔過前一藏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問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勝之氣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為害,於彼所生則父子無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顧本作『盡』。
#2足:原作『從』,據顧本改。
#3入:顧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壯:顧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壯』。下同。
#5合:原脫,據顧本補。
#6屬:原脫,據顧本補。
#7解:顧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脫『繆』字。
#9經:據王注『經』下疑脫『循』字。
#10舌:原作『肩』,據顧本改。
#11三:顧本作『二』。
#12注:顧本作『主』。下同。
#13二:顧本作『二十』。
#14刺:原脫,據顧本補。
#15流:原作『經』,據顧本改。
#16重:顧本作『黑』。
#17七:顧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據顧本改。下同。
#19痺:原脫,據顧本補。
#20死:原脫,據顧本補。
#21難:原作『中』,據顧本改。
#22於:原脫,據顧本補。
#23一萬:原脫,據顧本補。
#24是:『是』字疑衍。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