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对我国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自上个世纪以来,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推动下,体育竞赛规模日益扩大,赛事日益频繁,体育竞赛的多元功能日益显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体育竞赛活动,各国承办大型国际比赛的竞争愈演愈烈。从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体育竞赛发展规律、公平合理的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体制是保证竞赛活动多元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
随着我国体育赛事与国际接轨的深入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中国体育赛事融入全球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竞赛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着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的新课题,竞赛制度也面临着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等问题。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立完善的现代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体制。
一、竞赛组织管理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一)体育竞赛管理体制的内涵
体育竞赛是以比赛项目为内容,以竞赛规则为尺度,在裁判员的主持下,以夺标育人或赢利为目的的竞技较量。
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是指保证体育竞赛顺利开展的组织体系,以及维持该组织体系运行的竞赛制度、法律法规的总和。任何形式的体育竞赛体制,其结构都包括有两大部分,即组织机构体系和制度体系。
(二)我国现行的竞赛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体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相适应的,基本属于“集权型”的体育管理体制,即国家体育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地方体育局的分层管理。我国的竞赛管理体制基本上受该体制的制约和影响,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两个系列的目的、任务划分竞赛管理体制的类型。运动训练的竞赛活动管理亦称竞技体育系列的竞赛管理,在我国基本属于“集权型”的管理体制;而群众体育系列的竞赛活动管理是由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称为“结合型”的管理体制。
(三)我国现行竞赛体制的优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赛事作为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活动,对我国的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等多个领域的冲击和影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这些优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我国竞赛的规模和数量相对于我国较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言获得了超常发展;优异的成绩巩固和扩大了我国在世界体坛的地位和影响;大型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对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增进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体育赛事促进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谋求了巨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体育赛事培养了人们的规则意识和公平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体育竞赛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四)我国竞赛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现行结合型管理体制内的运行机制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过渡;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使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出现了多元化。就体育竞赛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而言,我国体育竞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体育竞赛发展规律、国家管和社会办相结合的新型体育竞赛管理体制;体育竞赛运行机制改革的目标,则是大力推进体育竞赛社会化和产业化。
二、我国现行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存在的局限和问题
我国现行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表现出巨大的优越性,使我国在经济不发达的状态下成为世界体育大国,但与我国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相比较,我国现行竞赛组织和管理己经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竞赛体制的改革也明显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产生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简单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垄断体育赛事市场
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正在从直接管理型向结合型管理体制转变,竞赛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政府主导型的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和计划机制仍然没有彻底改革,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管竞赛,又办竞赛。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忽视竞赛效益,妨碍社会力量办赛,经费来源渠道不畅。政府管和社会办相结合的竞赛体制和体育竞赛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商业化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国家垄断赛事资源,政府包办大量赛事的做法不符合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办竞赛的积极性,不利于体育事业向社会化、产业化发展。
(二)体育本质的认识模糊
长期以来,我们对体育本质的认识尚有不足,往往用体育的功能、特征代替体育的本质,习惯于把体育的衍生功能、次要功能(政治、经济功能)当作是体育的本质功能、主要功能(增强体质、愉悦心情、以人为本、社会和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把竞技体育当作振奋民族精神甚至开展国际政治斗争的一种工具,地方政府把运动成绩当作体现工作政绩的一种重要指标,并把运动成绩与荣誉、地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又进一步把竞技体育当作刺激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手段,并把运动成绩与物质、精神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竞赛方面,就产生了重视政治、经济功能,轻视社会功能。
(三)不良的赛风赛纪破坏了体育竞赛公平竞争秩序
赛纪赛风问题说到底是体育竞赛公平竞争问题,出现赛纪赛风问题就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这些问题总体上属于道德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化生活逐渐被法制化生活所取代,因此,它又是一个法律问题。赛场上的诸多不正之风,损害了赛事参与者的利益,损害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机制,不利于发挥体育竞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对于这些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举办好全国运动会和国内其它赛事,要全面、科学安排国内各项赛事,改革完善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的功能和作用。举办赛事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有利于出成绩、出人才,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体育项目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我国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竞赛环境,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以人为本”是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科学发展的核心
体育赛事竞赛组织管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征有三个:其一,以竞赛活动的主体——运动员为本。对于一项赛事而言,竞赛组织管理是核心,其他的一切活动都要以保障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原则;对于竞赛组织管理而言,运动员是核心,是整个竞赛活动的主角,竞赛组织和管理要服务于这个核心并围绕这个核心展开工作。其二,以(除运动员以外的)竞赛人力资源为本。竞赛组织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发展有赖于系统内管理人员、裁判员、志愿者、营销推广人员、中介人员等的密切协作,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对赛事活动的评价。第三,以竞赛活动的“欣赏者”(观众)为本。体育运动的受众是竞赛活动得以生存的基础,而一旦失去社会的支持,就必然会失去其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在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精神的含义,就是要把运动员的正当利益与合理诉求,管理人员、裁判员、营销推广人员、中介人员以及关注者(即广大爱好者)的正当利益与合理诉求放在整个赛事活动规划、实施和评估过程的首位,而不是单纯追求商业利益。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出的三大理念之一的“人文奥运”理念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该理念的贯彻实施和产生的效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蓝本。因此,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要摒弃和反对目中无“人”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满足人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二)转变行政职能,建立服务型的竞赛组织管理体系
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应该以建立服务型的竞赛组织管理体系为方向,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向各客户群(利益相关方)提供合理满意的服务,理顺管理体制。各主管部门应该转变观念,弱化管理职能,强化服务、协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完善有关规章、条例、制度,保证赛事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由重行政性职能转变为重服务性职能,简化各种体育赛事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高进入竞赛活动各个主体的经济效益,使竞赛组织和管理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1.加强体育竞赛法制化建设,规范竞赛秩序
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管理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简而言之,就是先要确定“游戏规则”,就是要按制度办事,在规则的范畴内提供竞赛服务,约束竞赛行为,规范竞赛秩序。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是体育竞赛成功运作的必要保证,而不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或惯例、习俗进行体育竞赛运作。因此,不断加强竞赛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赛事运作规则和流程,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体育竞赛的运作是现代社会对体育竞赛的必然要求。对于商业性体育赛事,要实现管办分离,逐步形成政府部门管理监督、行业组织指导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的模式,利用法律、法规杜绝赛事中越轨行为的发生,以保证竞赛的良性运行。
2.创新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运行机制
我国现阶段,各级体育赛事的主办权和审批权主要由各级体育协会(管理中心)负责。在体育项目高度商业化和社会化的背景下,体育竞赛运行机制改革应以转变惯有的行政管理机制为目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和商业机制,确立绩效评价机制,即建立“企业化”运行机制,中心(协会)扮演监督、指导、服务和协调的作用。
3.建立现代竞赛组织管理制度
现代竞赛组织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权责明晰、管理科学、依法治赛、市场与计划相结合。权责明晰是指对竞赛的主办者和承办者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要作明确规定;科学管理是指主办者和承办者按照各自对竞赛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实施对竞赛的计划、控制和协调。依法治赛就是要完善竞赛管理的法规体系,把竞赛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市场和计划相结合是指体育竞赛既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又要有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必要的宏观调控。
4.大力发展体育赛事中介组织,不断完善体育竞赛市场体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体育赛事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竞赛市场发达的程度。中介组织数量多,运作规范,说明这个国家的竞赛市场比较发达,反之则落后。目前,我国体育赛事中介组织从数量、质量到运作的规范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要加大力度扶植体育赛事中介组织,完善市场体系。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体育中介市场行为,不断完善中介市场体系,以便于服务好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这个大局。
(三)营造和谐有序的竞赛环境,建立公平竞赛体制
公平正义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体育领域概莫能外。体育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开展的活动,遵守“游戏规则”,公平竞争是体育的本质特征。
1.建立公平竞赛体制是竞赛环境和谐的基础
公平竞赛体制体现体育的本质,公平竞赛制度推动运动技术与项目的发展,并且对宏扬体育精神和人的思想道德发展方向具有指引作用。体育的国内和国际影响力主要是通过各种不同类型的特别是重大竞赛活动和高水平运动竞赛表现出来的,公平竞赛体制为展示我国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
2.满足赛事参与者的利益和诉求是竞赛环境和谐的保障
体育赛事的客户群,或参与者(运动员、裁判员、随队人员、赞助商、管理人员、志愿者、观众、媒体、重要人物、国际体育组织等)通过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健康的、公平的赛事活动,从而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健康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营造公平正义的和谐环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实现这一切,需要组织管理者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和对待赛事利益相关方,即参与者的关系,实现和谐共处。尽可能满足各方的合理需求,化解矛盾,减少冲突,营造和谐的竞赛氛围,惟有如此,赛事活动才能健康发展。
3.德治与法治并举,营造和谐公平的竞赛环境
赛风赛纪问题解决不好,会给我国体育事业造成极大的破坏。我党“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对净化竞赛环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实施依法治赛,为公平竞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国现有的体育法规体系大都是一些模糊和原则性的规定,略显单薄,在具体适用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争议和技术难度,一般法律无法适用或者比较牵强,这对于保护体育竞赛的公正与诚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是不利的。在公平竞争的秩序遭到破坏,司法如何介入体育领域以恢复公平竞争的体育秩序将是我国体育立法需要完善的地方。同时,要建立体育仲裁机构,甚至设立体育仲裁法庭,解决体育竞赛纠纷。
实施以德治赛,为公平竞赛营造良好的德治环境。我国历来重视体育比赛的纯洁性,把它当作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是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精神食粮。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体育领域的不正之风。法律执行得好,可以治标,但它是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滞后性。而德治可以治本,具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体育不正之风,就要抓好体育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把它当成一项伟大的工程来抓,设立体育竞赛道德委员会,签订公平竞争协议,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四)努力实现竞赛的社会化、产业化、商业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竞赛的发展必须走社会化、产业化、商业化的路子,这是新形势、新环境对竞赛工作的新要求。
1.体育竞赛的社会化
体育竞赛的社会化是增强竞赛活力和后劲的有力措施,竞赛社会化的核心是竞赛参与主体的社会化。竞赛具有全民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要实现竞赛活动与社会主体的全面结合。在政策上要引导社会参与竞赛,扩大竞赛参与主体的范围,增加“民办”的比重,扩大参与竞赛管理的社会主体的管理范围。实行竞赛经费来源的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以体育竞赛为平台,创造经济价值。竞赛设施社会化是竞赛社会化的基本物质条件,应走国家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道路。
2.体育竞赛的市场化和商业化
体育竞赛商业化成为国际体育运动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己改变了依赖政府办竞赛的观念,我国体育竞赛正向商业化大步迈进,人们对赛事的需求日益旺盛。但我国体育竞赛的商业价值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竞赛组织者要苦心经营,进一步挖掘体育竞赛的商业价值。竞赛组织要与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吸引社会关注;树立明星效应,强化社会对赛事的积极印象;重视对赞助商的回报,保持与赞助商的良好合作关系;实行与商业化相适应的新赛制。
在竞赛市场化的进程中,要防止竞赛的过度商业化,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防止“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腐蚀体育竞赛参与者的灵魂,背离体育的宗旨和本质。
3.体育竞赛的产业化
体育竞赛不仅具有社会效益,它还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体育竞赛的市场化、产业化、商业化在欧美国家高度发达,体育竞赛己经发展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即使是单纯由政府来运作的体育竞赛,同样离不开市场化运作。我国的体育竞赛还处于市场化、产业化、商业化的初级阶段,需要加快实现从国家包办和高度的集中管理向国家管、社会办转变,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运动竞赛发展规律的体育竞赛产业体系。
总之,体育赛事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型管理为出发点,以率先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发展为路径,以和谐发展为结果,实现体育竞赛组织工作的社会化、商业化、产业化,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体育竞赛组织和管理体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