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余训练改革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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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谁是学校培养出的运动员

人们一谈到课余训练成就时,就总是说我们培养出了多少多少高水平运动员,这已经成了衡量课余训练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据国家教育部大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的资料显示,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人数为5835人,但是真正能够在国际赛场上摘金夺银者又有几位?他们中又有几位是由学校培养出来的?让我们从200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找些答案吧。

一、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反思

回顾十五年课余体育训练工作,我国大学生和中学生多次参加世界性国际大赛,也取得了一些优异成绩,然而最辉煌的业绩当属于2001年8月在北京举行的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我国“大学生”运动员的出色表现。中国选手在本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大显身手,一举夺得54枚金牌,25枚银牌,24枚铜牌的辉煌成绩,超过美国和俄罗斯等世界体育强国,似乎我国大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已经进入世界领先地位。赛场上我们看到的是:王郅治左突右攻,3分球屡屡中的,所向披靡;巨人姚明一掌定乾坤,擒下篮坛霸主美国队;李雪梅一马当先,夺女子4×100金牌;袁华力擒众夷,摘取柔道桂冠;还有如郭京京……等,一位位人们熟悉的明星们精彩表演,博得赛场上欢呼声声,迎来了国旗飘飘,国歌嘹亮。当我们在一片欢庆之后,冷静思考的时候,不禁浮出一丝遗憾。这些叱诧赛场的“英雄”们固然可敬,然而,在这些摘金夺银者中,人们不禁要问:谁是学校培养的运动员?其中究竟有几位是真正大学生运动员?

就在本届大学生运动会期间,在夺金摘银的同时和之后,一些报刊针对大学生运动会上鲜见大学生运动员的身影现象,纷纷提出了种种看法,如2001年8月21日清华大学教师胡光宇在《中国体育报》发表的《高校呼唤奥运冠军》,2001年8月29日杜锐在《北京青年报》发表了《问高校体育何时担纲?》,2001年9月2日李君红在《北京日报》发表的《在校大学生何时挑大梁——北京大运会落幕之际的思考》,2001年10月30日张旭光在《中国体育报》发表的《在校大学生何时堪重任?》等文章都从不同角度对我国课余体育训练的存在现状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批评,同时也大声呼唤高校应该培养自己的高水平运动员。

笔者于2001年8月参加了在南京东南大学召开的全国课余体育训练工作研讨会,与会者大都是国内的专家学者、各省市教育局体育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大中学校体育部的负责人。时值正是在北京举办的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闭幕之际。当谈到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我国所取得的成绩时,大家在兴奋之余,也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一方面,这个成绩的取得,并不能反映我国大学生运动员的真实成绩,其中含有一定的泡沫的成分,是一场用我们的专业队与人家的业余队的较量。另一方面,作为学校体育工作者,没能很好地完成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培养的运动员由于在世界大赛上还不能挑起大梁,只好“曲线救国”,是不得已而为之之事。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开展课余训练的任务究竟是什么?高水平应该如何定位的思考。讨论会上,大家积极献计献策,认为只要我们明确目标,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科学训练,严格管理,我国课余训练水平一定会在未来几年内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抹去今日的遗憾。

二、从大运会看我国大学生运动队的构成

中国大学生代表团团长李富荣在谈到本届中国代表团的构成时说“中国大运会代表团的运动员分别来自国家队、国家青年队和高等院校,既有在读的职业运动员,也有只取得学籍还没有入校读书的。”其实在那些“只取得学籍还没有入校读书的”运动员中恐怕连学籍也未取得,这些运动员占夺取奖牌选手的绝大部分,是目前我国参加世界水平比赛的主力军。

让我们细细数来,参加本次大运会的选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由国家队、各省市代表队和职业队的运动员,如美国NBA达拉斯小牛队职业球员王郅至,上海大鲨鱼的主力中锋姚明,四川队的李雪梅,辽宁队的袁华、董艳梅等。属于雇佣军型,他们是本届大运会夺取金牌的主力军。

再一类是运动员学生是指曾经从事过专业运动队的训练,现在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他们是由国家队或各省市专业队队员中断训练考入大学或退役作为体育特长生进入大学的,如夺得女子乒乓球单打和团体金牌的华东理工大学的帖亚娜、夺得50米自由泳金牌的北京工业大学商学院的韩雪和夺得女子100米蛙泳金牌的武汉体育学院的许珊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还有一类是真正的学生运动员,是指没有间断学校文化课学习,但坚持在学校从事运动训练和比赛的学生。他们一般是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考,作为正式考生考上大学的。如北京体育大学的陈中,清华大学的李光明、安虎、梁彤、熊睛等,他们在整个运动员队伍中仅是凤毛麟角,仅占参加本届大学生运动会运动员的一小部分,能够摘金夺银者就更是少之又少。

这一现象正说明,我们的学校还没有真正担负起“培养后备体育人才”和“高水平运动员”的任务。一位曾在教育部从事课余体育训练工作多年的老处长提出“何时能由教育部组队,由真正的大学生运动员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问题,接着他自我解释道:“说快,下届就可以做得到。说慢,可能永远也做不到。这就看我们怎样看待大运会,如果把参加大运会作为国际间的体育和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为目标,下届就可以派真正的大学生参加比赛。如果把夺取金牌数量为目标,并以本届大运会为参照标准,可能永远都不能做到啦”。这是一个既简单,又难以回答的耐人寻味的问题。他问出了我们对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目标究竟该如何定位的问题。

1990年5月14日由国务院、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我们不难看出,国家教委的初衷是希望我们学校培养出学生运动员,而非运动员学生,更不是那些打着学生旗号的专业运动员。但是,16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最令人值得思考的是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的根本任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