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调查与研究
1 研究的目的与背景
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于1993年12月发布,1994年6月10日开始施行。1995年各地方体委授予了第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1996年原国家体委授予了首批29名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伴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一期工程的胜利完成,需要科学了解和掌握全国社会指导员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发展特点以及未来发展的走向。为此,受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委托,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国1995~1999年全国各省、市、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和研究。目的在于掌握现状,以求科学发展。
2 研究方法及说明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方法等。本次问卷调查采用分层调查,从上向下、从下向上的方式,即由国家体育总局向各省、市、区下发统一的问卷调查表,然后再由各省、市、区下发到地(市)、县,然后由县向地(市)、向省汇总,由各省市区统计出各地现状,最后所有问卷归纳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由群体司委托首都体育学院专家进行统计和分析处理,形成最后结果。本次调查共回收26个省市的问卷表(四川、重庆、辽宁、西藏、云南5省市由于某些原因,问卷表没有及时上报)。本次的调查结果是按26个省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的,时间截止1999年底。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数量分析
目前所调查的26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1492人,与1997年的6万人相比,数量上增长了1.5倍还多。其中国家级指导员有1281人,一级有12237人,二级有45839人,三级有92135人。根据中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全国总人口约为13亿,其中城市人口约为4亿人。这一数字显示我国人均社会体育指导员约为8500∶1。仅从这一数字来看,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与目前全国总人口之间的比重差额极大。在全民健身的实际过程中也表现出严重不足。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从零位开始起步的,时间也只有短短的6年,应该说这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还是来之不易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从1995年到1999年的发展动态状况:1995、1996、1997年是迅速增长期,1998、1999年趋于平缓,但1997、1998、1999年平均是以3万多人的速度增长,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
所调查的26个省、市、自治区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1492人。1995~1999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动态发展图。从1995年至1999年5年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经历了快速发展和相对稳定发展两个时期。1995~1997年是快速发展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从无到有,1996、1997年分别以155%和63.39%的速度递增(以1995年为定基数)。1998~1999年相对稳定,1998年比1997年增长速度快14.5%,1999年比1998年稍有下降,为-1.5%。1998~1999年社体指导员的平均年发展规模为37735人,如果把四川、辽宁等5省市区的发展数量预计在内,我国社体指导员将来的年发展规模约为4~4.5万人。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截止1999年底,总数为151492人,其中男子占58.35%,女子占41.65%,男女比例基本合理。各级别的百分比为:国家级0.84%,一级8.08%,二级30.26%,三级60.82%。这一数据显示,我国高级别和较高级别(国家级和一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到了8.92%,比例较低。由于我国较低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培训需要较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指导和培训,所以较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较低,不利于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培养和快速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国的总人口约为13亿,其中城市人口约4亿人。按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总人数与全国总人口相比,其比例约为8581∶1。这一数字与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很大的。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日本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总人口的比例为1∶2000,如果按这一标准,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总数至少应为65万。从这一状况看,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规模发展问题尚未解决,从目前我国全民健身一期工程的调查和相关研究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规模已经是影响进一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二期工程的瓶颈,亟待重视和采取积极的对策。
3.2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状况与分析
3.2.1 性别结构状况与分析
本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性别结构中,男性为88399人,女性为63093人,男女比例约为3∶2。这一结果与1996年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女性的数量略为上扬(+0.33%)。从问卷调查、现场调研以及对部分专家的访问调查的结果看,保持男女3∶2的比例基本符合我国的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需要。
3.2.2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状况与分析
根据本调研结果,我国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分别为0.84%、8.08%、30.26%和60.82%。高级别和较高级别的比例过小。
其中全部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组织管理指导型为55428人,占36.57%。锻炼指导型为96114人,占63.43%。较高级别(一级和国家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的管理组织型分别占69.17%(国家级)和48.47%(一级)。这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51.81%为管理组织型,比例过大,不利于在全民健身活动的现场指导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率。较低级别(二、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的管理组织型分别占37.13%(二级)和34.27%(三级),比例也较大。关于两种类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问题,需要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数量和规模还显不足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和效率。
3.2.3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状况与分析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状况基本合理。40岁以下占37.77%,41~60岁占49.89%,61岁以上占12.34%。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近88%是在60岁以下。按自然法则这一人群中自然减员的比率较低,可以成为一支较为稳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
3.2.4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学历状况与分析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大学以上学历的占36.4%,中学学历占54.46%,小学占9.04%,表明我国现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文化基础和学历状况良好,基本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本调研数据中显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共有1211人,虽然所占的总的比例较小(为0.08%),但却是一支集组织管理、锻炼指导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事业的发展中具有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力量。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亟需一批能组织管理、能现场指导、能在全民健身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寻找科学规律、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的、具有较高体育知识和文化背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从而以这批学历高、素质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先驱,拉动总体发展。
3.2.5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区域状况与分析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状况和分布区域状况。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状况以教师为第一人群,占25.95%,其他依次为其他、公务员、工人和农民。令人不安的是全国8亿农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了7.08%,显然是弱中之弱,有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快解决。
我国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90%在城镇,而广大的农村只占10%。我国的全国健身计划是以提高全民族的体质和身心健康为目的,在广大的农村,拥有人口的2/3的农民的体质和健康水平的提高关系全民健身计划的真正落实。所以未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规模、数量和战略方向应向农村和农民倾斜。
3.3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工作的状况与分析
3.3.1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指导工作的年限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指导工作的年限在6年以上的近70%,其中6~15年的占58.32%。这一部分指导员一般年富力强,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经验。5年以下的占31.71%,这部分人虽然指导工作的年限不长,经验有待于提高,但热情高,热爱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所以是一支潜在骨干力量。
3.3.2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次数和时间状况与分析
本调研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周指导的次数分别为:每周指导3~4次的占35.45%,5~6次的占24.76%,1~2次的占24.55%,7次以上的占10.24%,不定时指导的占5.00%,其中每周指导3次以上的占70.45%。每次指导1~2小时的占57.48%,2小时以上的占19.37%,1小时以下的占23.15%,其中每次指导1小时以上的占76.85%。这一结果表明,我国70%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工作,无论在周次数上,还是在每次的时间上都是有保证的,可以说发挥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责,推动了群众性健身活动的开展。但也应该看到,尚有1/4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能有效地实施指导工作,这对于我国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数量缺口较大的状况下更是一种人力资源上的浪费和损失。
3.3.3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形式与指导地点的状况与分析
调研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形式大致为4种:(1)街道组织指导形式,占30.07%;(2)体协组织指导形式,占28.04%;(3)个人组织指导形式,占18.94%;(4)其他组织指导形式,占22.95%。这一结果表明我国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形式,主要还是以行政或半行政组织的形式存在。其中街道和体协组织指导形式占了近60%。这说明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形式还带有浓郁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形式的色彩。以个人为特征的、带有经营性质的社会体育组织形式还很稚嫩,还不能形成规模。这对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走向职业化或半职业化的道路显然是不利的。改变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观念,加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化进程,激活以市场运行为目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机制,将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任务。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地点,按其比例分别为:其他场地(包括小区、学校、农村、其他空地等)占33.27%;公园占30.93%;体育场馆占20.49%;马路边占15.31%。从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地点上看,与我国传统的健身指导地点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4 讨论
4.1 实行《制度》以来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之所以稳步健康地发展,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因为在《体育法》和《纲要》中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和具体条款给予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以明确的地位。《制度》推行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从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的战略高度,把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来抓,从而保证了《制度》的顺利推行。发展规模与培养质量并举是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的现实要求。这一时期群众健身的一个重要特征之一是锻炼者人数多、热情高,但缺乏相应的科学锻炼的知识和方法,十分需要大批有体育锻炼专业知识,能够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这种形势下,快速为社会体育培养大批量的指导员,是群众体育市场的迫切要求。截止1999年底,我国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达到近16万名,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探索了必要的经验。体育的社会化是大势所趋,走体育社会化道路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改革的前进方向。群众体育的运行机制也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群众体育正加速从福利型向消费型转轨;另一方面社会体育指导员也正在积极向职业化方向迈进。
4.2 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中有7个方面的不平衡
4.2.1 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别之间的比例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国各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构成情况是: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0.84%,一级为8.08%,二级为30.26%,三级为60.82%,高级与较高级别的比例过小,不到9%。由于我国较低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培训需要较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指导和培训,所以较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过低,不利于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培养任务和快速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目标的实现。
4.2.2 两种类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不平衡
在我国全部社会体育指导员之中,组织管理指导型占36.57%,锻炼指导型为63.43%(与1997年调查数据相比,提高了4.32个百分点)。其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管理型占69.17%,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管理型占48.47%;一级以上的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比例高达51.81%,比例过大,不利于在全民健身活动的现场指导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率;较低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管理型二级占37.13%,三级占34.27%,比例也较大。
4.2.3 指导员的现有数量与全国总人口、与城乡体育指导站发展速度不平衡
按目前约20万社会体育指导员计算,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总人口的比例约为1∶6500人;我国目前共有城乡体育指导站137269个(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个指导站约为1.4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之中如果再减去36.57%的管理型社体员,在指导站实际指导的社体员只有0.93个,也就是每个指导站还不到1个指导员。
4.2.4 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不平衡
据统计,我国90%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城市和城镇,农村只有10%。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在农村,10%(18000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要指导70%(约9.1亿人)的农民,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缺口很大。
4.2.5 各省市间发展不平衡
据统计,目前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最多是湖南省,为14788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万名以上有5个省,依次是山东(13649人)、河北(12610人)、江苏(10961人)和湖北(10699人);而最少的省只有300多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宁夏322人,海南348人,青海546人),差距非常悬殊。
4.2.6 东西部发展不平衡
据统计,西部地区10个省市区约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万名,而东南部地区至少为10万名,这个差距也是很大的。
4.2.7 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平衡
据统计,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几个省区,如宁夏、新疆、青海、内蒙、海南、贵州、云南、西藏8个省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还不到1万名,缺口也是很大的。
4.3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规模和速度,滞后于全民健身计划的总体进程
《纲要》实施以来,全民健身计划在总体进程上发展很快。这里我举几组数据:(1)据对26个省(市、区)调查统计,省以下的各级体育社会团体有53220个,团体会员212959个,个人会员8664455个,与1995年比,无论是数量还是团体种类都有明显的增长;(2)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我国城乡的体育指导站达到137269个,与1995年比,指导站增加了369.5%,在指导站活动的人数11879759人,比1995年增长了118.4%;(3)在健身设施方面,仅健身路径一项国家体育总局(2200条)和各省市区投资建设(7000名左右)的达到9000余条;(4)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1995~1999年间,国务院和国家体育总局出台法规性文件21项,相当于1989~1994年的3.5倍,各省(区、市)颁布的地方法规较1995年增加3.5倍。相比而言,社会体育指导员尽管发展较快,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递增的幅度上,还明显滞后于全民健身计划的总体进程。在许多调查和群众反馈上的意见、建议中,几乎都感到社会体育指导员馈缺。有的专家在对全民健身一期工程的调查和相关研究之后,提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规模和质量已经是影响下一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二期工程的瓶颈”。
4.4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渠道还不多样,规模发展的潜力还没有发挥
尽管我们已经建立了以八大体育学院为龙头的8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各省(市、区)培训基地、站(点),发挥了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渠道作用,但动员社会的力量,发挥各运动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培训潜力的能力还很弱。据有关资料报到,日本政府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充分发挥了不同属性、不同类别、不同级别、不同运动项目的体育社会团体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还有很多的文章可以做。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具有广泛挖掘的潜在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还没有开发出来。例如,全国的大、中、小学体育教师有几百万人,全国体育院校、中等体育学院的在校学生至少也有几十万,如果把这部分人群发动起来,那么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模发展、质量提高都是具有广阔前景的。问题还是在于要解放思想,要更新观念,要跳出老框框,要解决新问题。
4.5 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指导率还不够高
从最近的调查结果看,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内在结构不尽合理,在年龄结构上40岁以下的占37.77%,41~60岁的占49.89%,61岁以上的占12.34%。这个数据与1997年相比,年龄偏高的问题更为严重。例如,40岁以下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61岁以上的上升了近3个百分点;在学历结构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下降了近10%,中学文化程度的比例最高,为54.56%;在职业构成上,拥有9亿农民,真正在农村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10%,农民出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了7.08%,这个缺口大得很。要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整体质量,在内在结构上要下大力气。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与1997年相比上升了近17%,达到了76.85%,这是令人欣喜的。但这一数字与日本的98%的指导率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在目前我国指导员数量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体育的现状的时候,如果指导率再上不去,就会导致“短缺性资源”的浪费。
5 结论
5.1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推行《制度》以来,在发展规模与培养质量并举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到1999年底,我国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达到近16万名(如果估算四川、辽宁等5省、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我国社体指导员的现有规模应在18万人以上),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并举探索了重要的经验。
5.2 体育的社会化是大势所趋,走体育社会化道路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改革的前进方向。群众体育的运行机制也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一方面群众体育正加速从福利型向消费型转轨;另一方面社会体育指导员也正在积极向职业化方向迈进。
5.3 有7个方面的发展不平衡:(1)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别之间的比例发展不平衡;(2)两种类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不平衡;(3)指导员的现有数量与全国总人口,与城乡体育指导站发展速度不平衡;(4)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不平衡;(5)各省市间发展不平衡;(6)东西部发展不平衡;(7)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平衡。
5.4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规模和速度,滞后于全民健身计划的总体进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规模和质量已经是影响下一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二期工程的瓶颈。
5.5 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指导率还不够高。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内在结构不尽合理,在年龄结构上与1997年相比,年龄偏高的问题更为严重;在学历结构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下降了近10%,中学文化程度的比例最高,为54.56%;在职业构成上,拥有9亿农民,真正在农村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10%,农民出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只占了7.08%,这个缺口大得很。要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整体质量,在内在结构上要下大力气。
(发表于《体育科学》200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