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古代——贵族统治的时代(2)
大约在公元前后,在北九州和畿内等先进地区开始出现地域小国家群,这些小国为增强自己的实力及其统治的权威性,有意识地与强大的大陆政权交往,以获取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文物典章制度。据中国史书《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后汉书·东夷传》也记载道: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半个世纪后,“安帝永初元年,倭国王帅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
在北九州地区的弥生时代中期遗址中曾发现了许多青铜镜、货币等汉朝物品,1784年在福冈县志贺岛发现了东汉光武帝赐给奴国王的金印,上面刻有“汉委奴国王”,由此印证了中国史籍的记载,同时也可以看出日本列岛诸小国家与中国大陆政权之间频繁的交往。这种交往无疑加强了当时处在较高发展水平的中国大陆文化对日本列岛的影响,使日本列岛能够较快地从地域国家向统一国家过渡。
§§§第二节早期国家的形成
一邪马台国
根据中国史书《三国志·魏书·倭人传》的记载,公元2世纪末,日本列岛上本以男性为国王的倭国发生动乱,小国之间相互攻击,一年后共同推举邪马台国的女王卑弥呼为王。女王“事鬼道,能惑众”,独身,深入简出,由其弟辅助治理国政。卑弥呼死后又立一男性国王,结果再次引发动乱,公元248年,与卑弥呼有血缘关系的13岁少女壹与成为国王后局势才稳定下来。
30多个小国组成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联合王国,其政治机构尚未成熟。最高统治者是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级官员。大率是中央派到各小属国的检察官,大倭是全国管理集市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员。地方官员等级有多有少,有些属国还保留国王。邪马台国有一支维护统治秩序和对外战争的军队,并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有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由此可见,该国为带有母系氏族、政教合一等原始社会残余的早期国家。
邪马台国的经济以农业为主,“种禾稻、苎麻、蚕丝”等。农业生产水平日趋提高,酿酒业已相当发达。“人性嗜酒”,说明已有足够的粮食,除供人们吃饭外,还可满足喝酒的嗜好。手工业已同农业分离,有生产兵器、工具者,还有纺织手工业者,也出现了专门制作供贵族们赏玩、装饰等工艺品的部门和工匠。根据《三国志·魏书·倭人传》的记载,新国王壹与曾向曹魏赠送白珠五十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匹。“白珠”即珍珠,是九州地区的传统产物,“青大句珠”是用玛瑙加工而成,异文杂锦是精美的纺织品。
随着水稻及其他农作物耕作的普及,人们定居下来,出现了较大的村落或集市,人口逐渐增加。邪马台国有7万多户,其属国投马国有5万多户,奴国有2万多户,其他小国数千户不等。邪马台国普遍使用铁器农具,因而进一步推动了冶炼技术的发展。
农业的进步以及手工业产品的增多,相应地促进了贸易的发展。邪马台国及其下属各国都设有贸易集市,“国国有市,交易有无”。除特定区域的集市贸易之外,还有远距离的贸易活动,例如在对马国,“乘船南北市籴”,在一支国,“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亦南北市籴”。
当时的邪马台国“尊卑各有差序”,基本居民分为“大人”和“下户”。“大人”与“下户”之间存在着等级森严的差别,两者路途相遇时,“下户”要躲到草丛中,为“大人”让路。和“大人”谈话时,“下户”或蹲或跪,两手据地,非常恭敬。“大人”可以娶四五个妻子,“下户”只能娶两三个。“下户”有向国家交纳“租赋”的义务,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也是作战时的主要军人。由此可见,“大人”为贵族,“下户”为平民。除“大人”和“下户”之外,还有“奴婢”和“生口”,两者的身份相当于奴隶,来源于战俘或罪犯。他们没有人身自由,用做家内劳动或作为礼物赠送,甚至被当作殉葬品。例如卑弥呼女王使役奴婢千余人,其死后,“大作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邪马台国使节数次到魏国朝贡时,均有献男女“生口”的记录。
邪马台国与中国大陆政权交往频繁,仅在239—248年就四次派使者到魏国。根据史书记载,239年卑弥呼遣使魏国,被授予“亲魏倭王”印,赐给黄金、刀、铜镜、真珠、纺织品等;248年,新国王“壹与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诣台,献上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珠,异文杂锦二十匹”。
从《三国志·魏书·倭人传》记载的方位来看,邪马台国应在九州岛的北部地区,但从其记载的距离来看,则应在近畿地区,因而学术界围绕邪马台国的地理位置至今依然争论不休。
二大和政权
由于没有文字记录,因而3世纪后半期和整个4世纪日本列岛的真实状况不得而知,但大量考古发掘表明,至少从公元3世纪后半期开始,以大和(今奈良县)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出现了一个较大的国家,史称“倭国”或“大和政权”,因为此时出现了许多象征权威的巨大前方后圆坟墓。从4世纪开始,这种古坟从畿内地区遍及列岛中西部地区,显示至少在西日本地区已经出现了统一的政治联合体。
从公元3世纪末到7世纪初,规模较大的坟墓在日本列岛到处可见,因而在日本历史上被称为“古坟时代”。从古坟的形式和规模上看,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在从3世纪末到4世纪中期的早期古坟时代,古坟的形状为前方后圆形或圆形、方形等,其中最大的古坟为奈良县箸墓古坟,长达280米,随葬品多为铜镜、玉石、铁制农具等。
从4世纪中期到整个5世纪,为中期古坟时代。日本列岛大部分地区出现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其中最大的古坟为大阪府的仁德天皇陵(亦称大山陵古坟),长486米,后面的圆部直径249米,高35米,前面方部宽306米,高33米,三重壕沟,其面积甚至超过埃及的金字塔或中国的秦始皇陵,需要2000人连续劳动16年方可造成。由此可见,大和政权此时已经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至关东地区的广大地区。
另一方面,巨大古坟中的随葬品多为骑马用具和骑马作战用的武器,反映了大和政权为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铁制工具而积极插手朝鲜半岛事务,并常常参与高句丽、新罗、百济三个朝鲜半岛国家之间的战争,结果使大和政权的军队学会了骑马作战,并将战马及其武器作为战利品带回国内。朝鲜以及中国的有关史料记载了大和政权派军队参与朝鲜半岛上发生的战争以及日本列岛的统一过程,例如高句丽王国的《广开土王(好太王)碑》上有“倭以辛卯(公元391年)年来,渡海破百残”的字样。中国史书《宋书·蛮夷传》也有这样的记载:顺帝升明二年(公元478年),倭王武遣使上表,声称:“封国偏远,作藩于外,自昔祖祢,躬擐甲胄,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征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王道融泰,廓土遐畿。”
6世纪至7世纪为古坟时代晚期,这时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坟群,其规模较小,而且表示身份等级的前方后圆坟消失,一般认为这与儒学以及佛教传入而带来的新统治理念有关。换句话说,包括大王在内的统治阶级可以借助儒学并通过具体的条文表示其身份等级,无需利用坟墓等实物显示其权威。
在早期古坟时代,作为统治者的贵族与被统治者的民众截然有别,不仅其居住地点相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贵族们居住在周围有壕沟的建筑群中,除生活住宅外,还有祭祀、政务、仓库等场所,而普通民众住宅简陋,周围没有壕沟,只有栅栏,建筑群内有复数竖穴屋及平房、高架仓库、畜舍等,具有复数家庭的大家族组成一个村落。当时人们的生活用品多为制作较为精美的陶器,相信万物有灵,祭祀对象为山、石、河、木等自然物品。与弥生时代的青铜器祭祀用具不同,4世纪时多为金属武器及农具、玉石,5世纪后以石制的镜、剑、玉较多。
大和政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大王为中心的畿内地区贵族的联合体,进入5世纪以后,形成了王位由大王家族成员继承的惯例,而且为有效管理其统治地区,逐步建立了以“氏姓制度”、“部民制”、“县主国造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氏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同族集团,与大和政权关系密切的氏族集团分为以地名为姓氏的家族和以服务王室的职业名为姓氏的家族,前者有葛城、平群、巨势、苏我、吉备、出云等氏族,后者有大伴、物部、土师、中臣、膳等氏族。氏族首领被称为“氏上”,同族成员被称为“氏人”,由“氏上”代表氏族参与各级政治。
5世纪末,大和政权按照氏族的政治地位授“姓”给“氏上”。中央级的“氏上”被授予“臣”、“连”姓,协助大王统治全国的葛城、平群、苏我等“氏上”授予“臣”姓,原服务王室的大伴、物部、中臣等“氏上”授予“连”姓。同时从“臣”姓和“连”姓中各选一名担任最高行政职务者,被称为“大臣”、“大连”。另外,在地方上比较有实力的“氏上”被授予“君”姓,一般“氏上”被授予“直”姓,地方行政首长以及手工业氏族的“氏上”授予“造”、“首”姓等。具有“姓”的“氏上”拥有占有土地、参与国政或地方行政的经济、政治特权,是具有统治者身份的贵族。通过大王对“氏上”的授姓制度,完善了大和政权统治体系,并巩固了大王的支配地位。
大和政权的王室、中央及地方贵族均有自己的土地及其耕种者。王室的直辖领地称“屯仓”,由中央派官员管理,耕种者为“屯仓”周围服徭役的农民,他们被称为“田部”。另外,大和政权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还将地方贵族的一部分私有民划为中央政府直辖民,称为“子代”、“名代”部,由政府官员加以管理。各级贵族的私有地称为“田庄”,其土地上的劳动者归贵族所有,被称为“部曲”,冠以“氏上”之名,如苏我部、大伴部等。除土地劳动者外,大和政权还将从中国大陆移民来的手工业者和知识人编成各种“品部”,例如锻冶部、锦织部、制陶部、玉造部、忌部、史部等,由“伴造”管理,为大和政权制造手工艺品或从事记录历史、编制文书及账目等文字工作。这种生产关系一般称之为“部民制”,但其性质学术界存在争论。
大和政权最初在重要的地区设置县,其首长称为“县主”,任命地方有实力的贵族担任。从5世纪末到7世纪初,又将县改造为“国”,其首长称为“国造”,仍由地方有实力的贵族担任。国造掌管特定区域的行政事务,并管理屯仓与部民、统帅军队等,但要向中央政权提供地方特产、战马、士兵等,其家族也有为大和政权负徭役的义务。
三对外关系
从3世纪到6世纪,中国大陆处在魏晋南北朝的动乱时期,受其影响,朝鲜半岛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地处中国东北部的高句丽王国不断向朝鲜半岛北部扩张领土,313年吞并西汉政权设置的乐浪郡。在朝鲜半岛南部,3世纪时形成的三个小联合王国,即马韩、辰韩、弁韩此时发生变化,马韩演变成百济,辰韩演变成新罗,而弁韩仍是联合王国,其地区称为伽耶。受到高句丽入侵压力的百济、伽耶,与积极插手朝鲜半岛事务的大和政权保持着密切关系。据史书记载,399年百济曾与大和军队一道进攻新罗。
另外,根据中国史书《宋书·蛮夷传·倭国》的记载,进入5世纪后,大和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大王先后由赞、珍、济、兴、武五人担任。在他们执政时期,大和政权一方面通过插手朝鲜半岛各国之间的战事,保持自己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以获得必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和以铁为中心的金属资源。另一方面,不断派遣使节向中国大陆政权朝贡,获取在日本列岛与朝鲜半岛统治的权威以及先进的文化与生产技术。从公元413年到502年,大和政权先后13次遣使到东晋、宋、梁各朝,要求给予册封。据中国史书记载,宋顺帝在478年“诏除武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王”,479年齐高帝封其为“镇东大将军”,502年梁武帝封其为“征东将军”。在公元8世纪成书的日本史书——《日本书纪》中,倭王武被记述为“雄略天皇”。
除通过朝鲜半岛间接或直接与中国大陆政权的接触外,中国大陆居民移居日本列岛也是先进生产技术及文化传入日本列岛的重要途径。如同前述,从3世纪初到6世纪末,中国大陆正值魏晋南北朝政权更迭频繁、战事不断时期。为逃避战乱,居民纷纷向区域外迁移,甚至远航海外。日本列岛上的大和政权对外来移民持欢迎态度,例如5世纪初应神天皇时,相传为秦始皇后裔的弓月君率127县人口到日本列岛定居,大和政权先后派出熊津彦、平群木菟等率兵到朝鲜半岛迎接。雄略天皇时还专门到中国南方招募缝制技工。可见大和政权对先进文化的尊崇和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