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儿童是社会的财产(1)
对于社会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抚养和指导儿童,在学校中是如此,在家庭中更是如此,因为更多的是家庭的影响决定着人们的性格和职业生涯。为人父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任何提升、尊严都不能和它相比。
——夏洛特·梅森
那些受过教育的女性往往能获得较高的地位,其基本标志就是她们对于工作的不断增长的欲望,而社会也需要这种女性的工作。目前,由于教育更加普及,所有有能力参加工作的女性开始成为职业女性,她们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工作时间,即使不是面临挣钱的压力,也愿意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儿童是公共财富
现在,对于社会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抚养和指导儿童,这在学校中是如此,在家庭中更是如此,因为更多的是家庭的影响决定着人们的性格和职业生涯。为人父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任何提升、尊严都不能和它相比。独生子女的父母也许应珍视孩子给世界带来的福祉。不过,由于承担着”确实,儿童这样的责任,他们就不能自由地说:“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想法去做。应更多地被当作是社会的财富而不是一种个人财产,他们被托付给父母,并且为了社会的利益而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过,这种责任并没有在父母中间平等地分担,未来的社会更多地是依赖于现在的母亲而不是父亲,因为是母亲对儿童进行早期角色指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听说伟人们都有好母亲,也就是说,母亲抚养子女,即使对那些冷漠的儿童也不会改变她们严肃的职责。
母亲应该“爱”其子女
裴斯泰洛齐认为,“造物主赋予母亲在儿童发展方面第一监护人的资格,……对她们所提出的要求就是——爱。……造物主已经给予小孩天然所具有的官能,但是主要的方面仍然没有决定下来,比如心脏、头、手等怎样被利用起来呢?它们将服务于什么机构呢?答案之一涉及到与你的生活如此接近的幸福或痛苦的未来,因此母爱是教育的第一动因。”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我们的责任,由于越来越多的母亲受了更高程度的教育且变得更为称职,她们毫无疑问地觉得6岁前儿童的教育,除了她们自己以外,几乎不能托付给任何其他人。她们把它当作自己的事业——也就是说,如同男人们在他们的职业中一样,勤奋、端正和守时。母亲应该知道她们在从事什么工作,这将会完全支撑她的工作。她对于教育理论以及这些理论所赖以为基础的儿童本性的状况,不能只具有一些道听途说的知识。
儿童的教育“极不完善”
“对儿童的教育,”赫伯特?斯宾塞说道,“体育、德育和智育等是很有缺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这样,因为父母缺乏正确进行教育的知识。当最为复杂的问题由那些很少思考其解决所需要的原则的人承担时,我们又能期望什么呢?对于制鞋业、建筑业,对于轮船或发动机的驾驶,长期当学徒是必要的。那么,人类身体和心理的发展过程如此的简单,以至于任何人都可以毫无准备地对它进行调控吗?如果不是,如果这一过程比其固有的本性更为复杂,并且对它进行调控是如此的困难——那么对这样的任务不加准备,岂不是很成问题吗?最好牺牲成绩而不是忽略所有这些本质的指导。……对于正确抚养儿童,有关生理学第一原则的知识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是不可缺少的。……以下是一些无可争辩的事实:儿童身心发展遵循某些法则,除非这些法则在某种程度上被父母所认同,否则希望不可避免地是要破灭的,除非他们严格遵循这些法则,否则会导致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缺陷,只有当他们完全遵循这些法则,才能达到较为完善的成熟状态。因此,所有将成为父母的人都应该努力学习这些法则。”
父母通常是怎样着手工作的
父母最初本能地把儿童当作是一块未书写的白板,并下决心按其意志进行书写。慢慢地,儿童的各种性情开始显现,很少有自己的方式。起初,每种个性的表现都是很奇怪的。儿童一看到他的父亲就会显得很愉快,他的表情会因母亲而变得阴沉,这往往令我们感到奇怪。但是,当小孩能像他们一样表现出真正的人类行为,有感情、欲望和意志时,这种新奇感就会消失,当可以像鸭子潜入水中一样沉湎于书籍之中,或者参加到那种使其成为男子汉游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会习惯于这一状况。到那时,父母为儿童包办一切的观念就开始转变。一旦他能自己做主,他将会得到鼓励。看到小孩像花开一样不断地成长,则是父母亲最大的快乐。儿童影响自己越多,父母就会发现,不论是爱、思想还是身体上的需要,他可做的就越少,而只能给他们提供便利的食物。现在,我们也许已经注意到,父母需要做的仅仅是供养,儿童知道该怎样去调适自己。父母所需要做到的是,他们所供养的东西是健全的和有营养的,无论是以图画书、课文、伙伴、面包和牛奶还是以母爱的方式。这就是大多数父母所理解的教育,按照他们自己的爱好与程度,给儿童们以更多的营养、爱以及文化。他们任其自然,让人类的本性自由发展,任由环境和遗传来改变它。事实上,对于儿童而言,没有比这种“巧妙的停滞”更好的了,儿童能按其本性成长或者得到父母的帮助,是再好不过的了,只要不溺爱他,让儿童按其天性发展会有很大的好处,而并无明显的不良后果。但是“任其自然”这种观点,并没有完全反映父母的本意——它没有真正涉及影响人类不断发展的法则。涉及儿童时,没有什么是琐碎的,他看似愚蠢的话语和行为方式有着重要的意义。正是在无限细微处,我们应该看出其重要的意义,教育的最大可能性和正确方向,都暗含在儿童的思想这一开放的书本之中。在老一辈中,教师会经常提到“家庭是国家的细胞”。这一术语中包含有很多教育思想,但这只存在于表面,整体大于部分,整体包含部分,属于部分,决定部分,正因如此,儿童是国家的财产,由国家来抚养,最好是为了国家,而不是按照父母亲个人的意愿。而法律是用于惩罚罪犯,用来表扬那些做好事的人,因此,父母虽有教育孩子的自由,但我们也应该记住,儿童是国家的财产,抚养儿童是所有人的职责,甚至那些未婚的和没有小孩的人,他们担任的角色不只是“旁观者”。
一种教育方法
传统的教育方法
对于父母而言,没有更多的必要面对教育问题的所有方面。迄今为止,儿童主要是在传统的教育方法中长大成人,前人的经验散布在大量的教育格言之中,口口相传,其中少数格言则形成了家喻户晓的教育惯例。但是,我们基本上没有领会在教育理论中先进的科学怎样发挥作用。老一辈的传统已经付诸实践并发现有很多不足,新的教育公理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流行,父母只能依赖于他们自己的资源,并权衡自己的准则,以采用一种教育方法。例如,按照前面所提到的规则,母亲也许不时地运用她的妥协以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而不受到责备,但现在,儿童无论正确与否,都被看作是神圣的,为了道德的目的对他进行惩罚一般不被允许。此外,对于儿童的老规则是“打得越痛越好,欲望会导致莽撞”。现在,小孩子们的饮食必须至少与比他们年长的儿童一样丰富多样。食欲,恳求得到某种食物,一直被认为是一种不好的倾向而被压抑,现在,在某种程度上,则成为了父母为子女安排饮食时最可靠的指导原则。小孩应被训练得能经受困难,这是一条古老的原则。一个被带出去观看火把队伍的5岁的儿童说道,“如果不能面对风和雨,我将不可能计划一次远航。”尽管天寒地冷,他仍拒绝接受给他提供的避风所。现在,这种保护到处都是,仅仅为了不让小孩遭受疲乏或者暴露在风雨之中。总结以前的教育理论,小孩必须按照他们被期望的那样去做,学习他们的课本,并且乐于将它看作没有任何问题,所以现在儿童的快乐往往是由更多的要求而不是责任所构成。以前,他们是在顺从中长大;现在,大人们做出了让步,儿童成了世界的中心。英国人很少像《法国人的家庭生活》一书中所写的那样,参加宴会迟到仅仅是由于给他3岁的女儿脱衣服让她上床睡觉,等她睡着以后才能悄悄溜出来。我们也不至于这样,但这正是我们的一种动向。新的教育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是明智的和仁慈的,生理学和心理学知识由此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并且在多大程度上受我们所屈从的儿童中心的影响,这不是一个不假思索就能随便给出答案的问题。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随便就说,没有理性地遵从教育方法的父母,现在比以前更难以满足儿童对他们所提出的要求。
设计达到目的的一种方法
方法包含着两个方面:一种达到目标的方式和可以一步步执行的程序。进一步说,按照某种方法去做,意味着为达到目标而采取一定的观点和心理意象。你希望教育对你的小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方法是自然的,简便、可变、谨慎、简单,如同自然本身,从教育目的的角度来看,方法会动用各种手段以实现教育目的,但它不会像太阳那样,仅仅依靠光照就使风吹水流。也就是说,父母能借助于方法以教育他的小孩,会不带个人意愿地充分利用儿童生活中的所有环境。简便、自发是一种基于自然法的教育方法,儿童无论何时都在接受教育,如同呼吸一样,他会很少意识到这一点。经常有一种危险,是一种方法、一种联合的方法,会退化成仅仅一个系统。比如说,幼儿园的教育方法恰如其名,由受过教育的人构思或执行,以帮助儿童生命的多方面的发育、成长,但是它在那些无知的从业者那里却变成了一种多么机械的系统啊。
体系比方法更简便
“教育体系”是很有吸引力的构想,不仅如此,它在某些方面比方法更好,因为它能确保某些更为确定的结果。按照系统的方式,某些发展可以通过遵守某些给定的规则而实现。速记、舞蹈、怎样通过考试、怎样成为一名好会计,或者怎样成为一位优雅的女性等,都可以通过体系而学会。所谓体系,是指规则的遵守是在活动中通过养成行为习惯、通过按照某种方式行动而实现。如果人类是机器,教育只能使它按照某种计划好的形式行动,而不能为它做其他的任何事情,教育者的工作也就会简单到只是去适应一个好的工作体系。但是,教育者需要处理好自己的行为、自己的发展,他的任务是引导、辅助,积极创造条件,消除潜在的不良因素,尽力帮助儿童在社会中谋得自己的位置,使他们的潜能得以发展。尽管体系作为一种教育工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教育体系”是有害的,因为这样会以机械的行为代替生命的重要活动。有必要指出,体系与方法有着不同的特点,因为父母往往贸然断定看似合理的“体系”是足够的,其目标是在一个方向,如肌肉、记忆、推理能力等方面得到发展,好像单方面的发展就是全面发展的教育。这种自满来自于人类懒惰的本性,由此,任何确定的安排比不断的观察、不可预见的行为更为容易让人接受,那样就要把儿童的完整存在作为对他进行教育的手段。但是,谁能如此广泛、连续地进行教育呢?父母也许为了儿童的发展而减轻他们的劳动,但为了他的长久利益考虑,设法创造对他有利的环境,是神的而不是人的才干。如果一个人将教育看成是一种无休止的独立的努力,每一种都可被思考并激发行动。但事实上,有些宽广的基本原则包含了整个领域,一旦完全控制住它,按照它们而采取行动是很容易也很自然的,如同我们按照火会燃烧、水会流动这样的知识行动一样。在本章及后面的章节中,我将努力把这些基本原则以实践的形态呈现出来。同时,我们将讨论几个基本的前提。
不要冒犯儿童
福音书中的教育原则
也许那些没有对这一主题给予足够注意的父母们会奇怪地发现福音书中基督所提出的教育原则。它以三种戒律的形式总结出来,三种戒律都是以否定句式出现,它对成年人的要求就是不对儿童造成任何伤害:不要冒犯;不要轻视;不要妨碍任何一个儿童。因此,《新约》中的三条教育法则涵盖了我们能给儿童提供的所有帮助以及我们所能防止的任何危害。也就是说,按照儿童自己的方式训练他们。我们可以把这三条法则看做否定式的,以扫除探讨教育方法的障碍。因为一旦我们确定了什么不能做,我们就能从中学会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但事实上,肯定包含在否定之中,对于儿童来说,我们所必须做的就是禁止伤害他。
惩罚
前两条包括我们在儿童身上所犯下的罪孽。当我们对他们做了那些本不应该做的事情时,我们冒犯了他们;当我们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没有做那些本该做的事情时,我们轻视了他们。我们知道,一件过失严格地说来就是一个障碍,它使行人绊倒,使他堕落。当小孩迈着蹒跚的步伐,从一个地方向另一个地方走过去时,母亲应知道怎样为他扫除障碍。那些使小孩绊倒并导致他哭闹的椅子脚、地板上的玩具等,父母亲是应受到指责的。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将这些东西清扫出去,使小孩不至于摔倒?不仅如此,小孩将来会以蹒跚的步伐迈进社会,有许多障碍并不是像搬走小凳子那样容易清除的。我们为那些导致儿童堕落的人感到悲哀。
儿童注定是遵纪守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