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桐城派散文的代表人物及其文学主张的演变过程(2)
方苞的“义法”说是桐城派古文理论体系的基础。“义法”的内容是什么?方苞在多篇文章中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完整的解释出现于《又书货殖传后》一文。在本文中,方苞明确指出:“义”为“言有物”,指文章的思想内容;“法”为“言有序”,指文章的艺术形式,“义”为经,“法”为纬,两者统一而为成体之文。在具体论述时,方苞首先借《易经》为自己的立论张本,说明“义法”的含义及“义法”之间的关系;接着详细地分析了《史记·货殖传》的内容与篇章结构的关系,指出:“是篇大义,与《平准》相表里,而前后措注,又各有所当如此,是之谓言有序。”由此,他得出结论:《史记·货殖列传》看似记事繁杂,实际上“前后措注,又各有所当”,这主要是因为司马迁能从纷繁的材料中,准确地把握其性质,选取最能反映事物特征的材料,分门别类,安排得当,才使得《货殖列传》详略有度,井然有序。所以《史记·货殖列传》是方苞“义法”说最好的范文。
《狱中杂记》是方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见闻和感想而写的一篇文章,文章写道: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希,往岁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本文为“杂记”名篇,材料繁复,错综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重点描写,“杂”而有序,散中见整,中心突出。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来衡量,繁复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言之有序”。
本文揭露并批判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法律制度的罪恶本质。虽暴露了清王朝刑部狱的腐败与黑暗,但作者却把罪恶归咎于贪财作恶的胥吏,认为“术不可不慎”,没有看到腐朽的封建制度、残酷的阶级压迫是造成一切罪恶的根源,这是作者受时代的局限所致。
方苞的“义法”观念在《答申谦居书》《书史记十表后》《书乐府序后》《书汉书霍光传后》《与孙以宁书》《书萧相国世家后》中也有表述。
方苞的散文创作实践是以他自己创立的文论思想为指导。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讲究取材的多样性和典型性。其散文创作特色,主要体现为叙事简洁传神,说理透彻新颖,语言质朴雅洁,写人生动形象。因此,从他的创作实践来看,方苞也堪称为桐城文派之正宗与楷模,为后人树立了典范。
总之,方苞以他简洁精实的文风,在“义法”理论指导下,追求道与文并重,把古文写得清新雅洁、自然流畅,并富有极强的感染力,在清初文坛可谓独树一帜,开创了一代文章风气之先。
2.刘大櫆的“神气”说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安徽桐城人。出身于书香门第。刘大櫆是方苞的门生,又是姚鼐的老师,承前启后,为桐城派的兴盛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方、姚并称为“桐城派三祖”。
他于雍正年间登副榜,未能中举。乾隆元年(1736年)举博学鸿词,十五年举经学,皆不遇。晚年为安徽黔县教谕。一生怀才不遇,以教书为业。他写的文章以才气著称,早年去京城见方苞,方苞看到他写的文章后大加赞赏,说道:“如苞何足言邪!吾同里刘大櫆乃今世韩、欧才也!”并且让他拜在自己门下,推荐他应博学鸿词科试,又介绍他入江苏学政尹会一的学幕。
方苞75岁时,皇帝恩准其休归回籍,并赐翰林侍讲衔,刘大櫆作《送望溪先生南归》诗,崇敬之心,跃然纸上。
国老古来重,浩然归故乡。
人依游钓处,星到斗牛旁。
衡泌栖迟好,诗书意味长。
他时南阙里,请益更登堂。
刘大櫆继承了方苞的“义法”理论,认为作文应“义法不诡于前人”,且直言不讳地指出“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则死法而已”,提出了“神气音节”说,使古文“义法”的理论有所创新和发展。
方宗诚在《桐城文录序》中也指出:刘大櫆为文“虽尝受法于望溪,而能变化以自成一体”。他的特点在于不满足于散文的文通字顺、清通严谨,而能从神气、文采方面加强散文的艺术力量。
神气与语言问题,前人早有注意,韩愈所谓“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就谈到了气、言、声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刘大櫆“神气音节”说之源本,而刘大櫆所论,更为确切具体,提供了一个散文创作、学习、欣赏的门径,这是刘大櫆的独到之处,比起方苞的“义法”说,有很大的发展,在桐城文论中起到继往开来的作用。
刘大櫆的散文创作继承并发展了方苞的“义法”说,倡导“神气”说,强调神气、字句、音节统一。著有《海峰文集·诗集》《论文偶记》等。刘大櫆上承方苞,下启姚鼐,是桐城派创始人之一。
刘大櫆的古文理论以“神气”说为核心,他在《论文偶记》中论述了自己的“行文之道”,文中这样写道:
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曹子桓、苏子由论文,以气为主,是矣。然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至专以理为主,则未尽其妙。盖人不穷理读书,则出词鄙倍空疏。人无经济,则言虽累牍,不适于用。故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譬如大匠操斤,无土木材料,纵有成风尽垩手段,何处设施?然有土木材料,而不善设施者甚多,终不可为大匠。故文人者,大匠也。神气音节者,匠人之能事也;义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料也。
神者,文家之宝。文章最要气盛,然无神以主之,则气无所附,荡乎不知其所归也。神者气之主,气者神之用。神只是气之精处。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然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则死法而已。要在自家于读时微会之。李翰云:“文章如千军万马;风恬雨霁,寂无人声。”此语最形容得气好。论气不论势,文法总不备。
文章最要节奏;譬之管弦繁奏中,必有希声窈渺处。
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然余谓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盖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
《论文偶记》是桐城派作家早期文论的扛鼎之作。桐城派的散文理论,滥觞于戴名世,正式提出者是方苞。方苞倡导的“义法”说虽称之为桐城派文论的核心,但其中对散文写作理论的具体阐述并不多,对散文的艺术美几乎没有涉及,因此亟须补充与发展。
刘大櫆作为方苞的得意门生,在《论文偶记》中对散文写作的艺术表现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提出了“神气”之说。
《论文偶记》开篇即提出:“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这里所谓的“神”即精神,也就是作家的心胸气质在文章中的自然流露,“气”则指符合作家的个性气质且洋溢于文章的字里行间的气势。气势之不同决定于神,“无神以主之,则气无所附”。神气统一,就形成散文的艺术境界以及各种不同的风格特征。
神气之说,古代的文章家早已有过许多论述,如曹丕、韩愈、苏辙等,但都过于抽象且玄虚,刘大櫆则将其具体化。他在文中提出:“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认为神气主要应从音节中去体现,而音节又是以字句为准则的。由推敲字句而使音节流畅,由音节流畅而使神气显现。本文的前五节文字,其要旨就在于讲清这些道理。另外在这一部分中,突出强调了“神”的作用,认为神是“气之精处”,这实际上就是强调了作家的气质修养对文章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是刘大櫆的神气说超出前人的地方。
刘大櫆在这篇文论中提出的这些精辟独到的见解,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散文创作、学习、欣赏的有效途径,其理论价值和意义无疑是非常深远的。同时这篇文章本身也是他对自己理论绝好的实践之作。文章不仅说理严密透彻,丝丝入扣,有一种强大的逻辑力量,而且读来琅琅上口,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雄深磅礴的气势,体现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和音乐美。
刘大櫆的散文得到了方苞的推许激赏,更得到了姚鼐的钦佩,姚鼐拜刘大櫆为师。刘大櫆的弟子还有吴定、朱孝纯、程晋芳、王灼等,都有文名,对桐城派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刘大櫆的散文创作不仅突出了神气,而且能够把诗的含蓄、深远、疏旷、情韵的艺术特性引进散文,从而推进了传记散文的诗化,尤其是议论性散文的诗化,形成了诗化散文的特殊风格,这对于方苞“古文与诗赋异道”的理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如他的《海舶三集序》,本是一篇评论诗歌的文章,很容易写得呆板艰涩,或者抽象空洞,或者揄扬过实,而他却别出心裁,着力铺写海上风涛之险,衬托海上吟诗之奇,最后再归结于其人一心以使命为重,始能履险如夷,从容吟咏,构思巧妙,措辞得体,且尤妙在诗味特浓,可谓亦文亦诗,以诗为文。又如《叶书山时文序》,虽为时文作序,但他避开时文,而以白描手法写人的心灵,简洁精炼,气韵自胜,诗味四溢,别出新境。再如《游碾玉峡记》,着墨不多,文如诗,画如文,神余笔外,景真情切。
刘大櫆的散文才雄气肆,雄奇态纵,这主要体现在他的议论、抒情文上,如《答吴殿麟书》《焚书辨》《海舶三集序》《马湘灵诗集序》 《恐吠一首别张渭南》等。即使表达穷愁、牢骚、不满之思的文章也有此特点。作者善于以雄奇之文载穷愁之思,如《无斋记》《程易田诗序》等。刘大櫆的散文多是通过描写山水寄托身世之感,风格简洁而清峻。
3.姚鼐的“义理、考证、文章”说
姚鼐(1732—1815),字姬传,一字梦穀,书斋名“惜抱轩”,世称惜抱先生,安徽桐城人。他出身于书香门第,年少的时候家里很贫穷,体弱多病,但是勤奋好学。
姚鼐是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进士,官至刑部郎中,后为《四库全书》纂修官。中年辞官,先后在扬州、安庆、徽州、南京主持梅花、紫阳、敬敷、钟山书院近四十年。从学者众多,梅曾亮、管同、方东树、姚莹都是他的弟子。姚鼐早年时曾向刘大櫆学习古文,受到过刘大櫆的赞誉和鼓励,他终生从事古文写作与研究,成为桐城派散文的集大成者。姚鼐的散文创作理论继承了方苞、刘大櫆的体系而又有新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义理、考证、文章三合一的理论,阳刚阴柔的风格理论,以及文章构成具有神、理、气、味、格、律、声、色八个审美因素等理论,使桐城派文论形成为一个相当完整的体系。再加上《古文辞类纂》一书的编选,其影响遍及全国,桐城派于是形成。他的一生著述很多,有《惜抱轩诗文集》《惜抱尺牍》等。与方苞、刘大櫆并称为“桐城派三祖”。
姚鼐首次将义理、考证、文章三者结合起来作为古文理论的整体原则提出来,是对桐城派文论的发展与贡献。姚鼐的“义理”,相当于方苞的“义”;“文章”大致相当于方苞的“法”;而“考证”则完全是对“义法”的补充。三者虽不偏废,但关系是有主次的。把“义理”放在第一位,是因为它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义理,即封建观念和程朱理学。但姚鼐对方苞重义轻法也有所纠偏,他在《述庵文钞序》中写道:
余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今夫博学强识而善言德行者,固文之贵也;寡闻而浅识者,固文之陋也。然而世有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以为文之至美,而反以为病者,何哉?其故由于自喜之太过,而智昧于所当择也。夫天之生才,虽美不能无偏,故以能兼长者为贵。而兼之中又有害焉,岂非能尽其天之所与之量,而不以才自蔽者之难得欤?
青浦王兰泉先生,其才天与之,三者皆具之才也。先生为文,有唐宋大家之高韵逸气,而议论考核,甚辨而不烦,极博而不芜,精到而意不至于竭尽。此善用其天与以能兼之才,而不以自喜之过而害其美者矣。先生历官多从戎旅,驰驱梁、益,周览万里,助威国家定绝域之奇功。因取异见骇闻之事与境,以发其瓌伟之辞为古文,人所未有。世以此谓天之助成先生之文章者,若独异于人。吾谓此不足为先生异,而先生能自尽其才,以善承天与者之为异也。
鼐少于京师识先生,时先生亦年才三十,而鼐心独贵其才。及先生仕至正卿,老归海上,自定其文曰《述庵文钞》四十卷,见寄于金陵。发而读之,自谓粗能知先生用意之深。恐天下学者读先生集,第叹服其美而或不明其所以美,是不可自隐其愚陋之识,而不为天下明告之也。若夫先生之持集及他著述,其体虽不必尽同于古文,而一以余此言求之,亦皆可得其美之大者云。
《述庵文钞序》是姚鼐文论的代表作,它不仅对桐城派的确立产生过很大的作用,对清代文坛的文风和学风也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这篇序文开宗明义就提出了一个“义理、考证、文章”三合一的著名主张。在这篇文论中他认为义理、考证、文章是“学问”的三个组成部分,其中义理是主干,文章是依附并表现义理的,但是又必须具有考证的精神,义理才不致流于空疏,文章才不致流于浅陋。所以他主张三个组成部分应该都擅长,并且在文章中对宋代的学者提倡的“言义理”和汉代学家提倡的“言考证”的不当说法提出了批评,并指出二者的语言都存在着不雅洁的弊端,很难写出好的文章。
“义理、考证、文章三者合一,是姚鼐治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他论文的纲领。”姚鼐在论著中贯穿着三合一的精神,他将三合一作为纲领加以论述和宣传。比如,他在《复秦小岘书》中,重申三合一的主张,认为“义理、文章、考证”三者“必兼收之乃足为善”。在《谢蕴山诗集序》中,对于“矜考据者每窒于文词,美才藻者或疏于稽古”的偏向提出批评。在《停文堂遗文序》中,对于“美才藻者求工于词章声病之学,强闻识者博稽于名物制度之事,厌义理之庸言,以宋贤为疏阔,鄙经义为俗体”的现象表示愤懑和忧虑。这些论述,或破或立,都是为了实现其三合一的宗旨。
姚鼐在散文理论上的贡献,除了提倡“义理、考证、文章”外,还在散文创作方法方面提出了一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姚鼐在《古文辞类纂序目》中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