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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雇佣小伙伴们为我服务(1)

我的好姨父劳德在教育方面强调背诵的重要性,因此多德和我受益匪浅。我俩经常在同学或是大人面前,穿着礼服或衬衫,卷起袖子,带着纸制头盔,脸上涂得黑黑的,拿着木条充当剑,扮演成戏剧中的人物,背诵诺沃尔和格雷纳温,罗德里克·度和詹姆斯·菲茨-詹姆的台词。

我清楚地记得在诺沃尔和格雷纳温着名的对话中,我们对于一个重复出现的词——“该死的虚伪”充满了顾虑。一开始,我们说到这个不雅的词时,就微微地咳嗽一声,这常常会逗乐观众。一天,我姨父劝服我们,说“该死”

这个词不是骂人。这是个伟大的日子,之后我们就练习了很多次说这个词。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会说到这个词很多次,对我来说,这个禁忌的词语充满了魅力。我可以充分理解玛乔丽·弗莱明的故事。一天早晨,她正在生气,瓦尔特·司各特遇到了她,问她怎么样,她回答说:

“我今天早上非常生气,司各特先生。我就想说‘该死’,但是我不能。”

从此以后,一个脏词的表达有了转折。牧师可以在布道时说“该死”而不承担罪恶,我们也是,可以在表演中自由地使用“该死”这个词。还有一段文字让我印象深刻,在诺沃尔和格雷纳温的斗争中,诺沃尔说“我们再次交锋时,我们的伤害都是致命的”。1897年,我在写给《北美评论》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这个表达,我的姨父刚巧读到。之后他立刻坐下从丹弗姆林写信给我,说他知道这个表达的出处。他是所有在世人中唯一会这么做的。

因为我姨父的教育模式,我的记忆力大大地提高了。我认为应该鼓励年轻人记忆并反复背诵自己喜爱的文章,没有比这更有益的方法了。我能快速地记住任何能取悦我的东西,我的一部分朋友对此感到惊讶。我可以记住任何我喜欢或不喜欢的东西,但如果不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部分,几小时后我就会忘记。

我在丹弗姆林上学时,有一项测试是要求每天背诵两首赞美诗。我的策略是直到去上学时才开始看赞美诗。路上只有五六分钟的时间,但我能在这段时间里迅速记住。因为第一节课就是讲赞美诗,我能胸有成竹地通过这个考验。要是让我三十分钟后再重复一次,恐怕结局会一塌糊涂。

我人生中从家人以外得到的第一枚便士是来自我的老师——马丁先生。

因为我在全校面前背诵了彭斯的诗歌《使人类哀痛》。写到这里,我想起来在许多年后,当我在伦敦和约翰·莫立一起共进晚餐时,我们聊到了华兹华斯的生平,莫立说起他曾搜索过彭斯的诗歌《年长》,他一直很欣赏这首诗,却总是找不到标题后的内容。我有幸为他背诵了一部分,他立刻给了我人生中第二枚便士。啊,尽管莫立很伟大,但他不是我的老师马丁先生。马丁先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伟大”的人,对我来说,他是真正的伟大。而正直的约翰·莫立则是一个英雄。

在宗教问题上,我们没有太多的束缚。当其他在校的男孩女孩被迫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出于某种我一直没有弄清细节的协议,多德和我则可以免修。毫无疑问,我家所有的亲戚,莫里斯一家和劳德一家,对神学的观点和他们的政治观点一样激进。我们家族没有正统的长老派成员。我的父亲,艾特肯姨父和姨妈,劳德姨父,还有卡内基叔叔,都不信仰加尔文教义。

不久,他们大部分都在史威登堡学说中找到了精神寄托。我母亲总是不愿对宗教话题发表意见。她从未对我提起过宗教,也不去做礼拜。因为那时我家没有仆人,她包揽了所有家务,包括在周日做饭。作为一个爱好阅读的人,独神论教派信徒钱宁(Channing the Unitarian)的作品是她当时的兴趣所在。她真是个令人惊讶的人!

我的童年时期,笼罩着不安和骚乱的宗教和政治氛围。在政治世界引起争议的最先进的思想有:废除特权,公民平等,共和主义。我听到了很多关于宗教话题的争论,受到的影响程度之大,长辈们完全意想不到。我清楚地记得,严苛的加尔文教义如同噩梦。但多亏我上文提到过的影响,这种状态很快就消失了。我心中一直珍藏着一份记忆。一天,当牧师在布道时宣扬婴儿诅咒理论时,我的父亲起身离开了长老教会。

这件事就发生在我刚参加长老教会后不久。父亲无法接受这种理论,他说:“如果这是你们的宗教和你们的神,我情愿寻找一个更好的宗教和一个更高尚的神。”他离开了长老教会,再也没有回来。但他没有停止参加各种其他教会。

每天早上我都能看到他走进祷告室祷告,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名真正的圣徒,总是保持虔诚的心态。所有宗教对他来说都是行善的途径。他发现,宗教理论有许多,但是宗教信仰只有一个。我很自豪我的父亲比牧师懂得还多。牧师描绘的不是天父,而是旧约中残酷的复仇者——正如安德鲁·D·怀特在自传中所称呼的一个“永恒的拷打者”。幸运的是,这种无知的理论已经过时了。

我童年最大的乐趣之一是养鸽子和兔子。每当想起父亲不嫌麻烦地为这些宠物建造合适的住所,我都心存感激,我们家成了小伙伴们的总部。母亲总是认为家庭影响是保证她两个孩子走上正道的最好方式。她过去常说,要做到这点,首先要让家里充满愉快。为了能让我们和围着我们转的邻居家的孩子们开心,她和父亲什么都愿意做。

我的第一场商业冒险是雇佣我的小伙伴们为我服务一个季度,报酬是生了小兔子后,能以他们的名字来命名。一般来说,我们利用周末为小兔子收集食物。今天回想起这一段,我有些良心不安。我迫使我的玩伴和我定下了条件苛刻的交易,他们都心甘情愿地和我一起收集了三个月蒲公英和三叶草,然后得到了这个特殊的回报——少得可怜的回报。唉!我还给了他们什么呢?一分钱都没有。

我很珍惜这次经历,这是证明我组织能力最早的证据。组织能力的发展和我日后在物质上的成功联系紧密。成功不一定是要我知道什么或者做了什么,而是拥有这样的才能:能发现并选择比我做得更好的人。这点是任何人都该掌握的宝贵知识。我不理解蒸汽机,但我试着理解比它更复杂的东西——人。1898年,我们坐车旅行之时,停留在一家苏格兰小旅馆,一位绅士走过来作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什先生,苏格兰一位大的家具制造商。之后我发现他是一位很不错的人物。

他说他冒昧的自我介绍是因为他是为小兔子找食物的男孩之一,而且也有一只兔子以他的名字命名。可以想象我能遇见他是多么开心——唯一一位在后来遇到的一起养小兔子的男孩。我希望和他的友谊能一直维持下去,能够常常见面。(今天是1913年12月1日,当我正在读这份手稿时,我收到了他的一封珍贵的短笺,回忆了我们一起度过的童年时光。他现在应该收到我的回信了,相信能温暖他的心,正如他的短笺也温暖了我的心一样。)随着蒸汽机的使用和改良,丹弗姆林小制造商的生意每况愈下。于是,我们给我妈妈在匹兹堡的两个姐妹写了封信,表达了在深思熟虑后,我们想要去投靠她们的想法。我记得曾听父母说过,这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两个孩子。她们的回信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答案。父母决定拍卖掉织布机和家具。

父亲常常对着母亲、弟弟和我唱一首悦耳的歌:

向西,向西,奔向自由之地,那里有广阔的密西西比河奔流入海,那里的人们即使辛苦却有做人的权利,穷人也可以收获大地赋予的果实。

拍卖的过程非常令人失望,织布机几乎没卖几个钱,而我们一家去美国的路费还差20英镑。这里我要介绍我母亲的终身好友——亨德森夫人的仗义之举。我母亲总能结交忠实的朋友,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亨德森夫人本来的名字是埃拉·弗格森,我们家都这么叫她。她冒险借给我们所需的20英镑,我姨父劳德和舅舅莫里斯为我们做了担保人。姨父劳德也给了我们一些帮助和建议,为我们打理了所有细节问题。在1848年5月17日,我们离开了丹弗姆林。当时,我父亲43岁,我母亲33岁。我13岁,我的弟弟汤姆5岁。他是个漂亮的受人宠爱的男孩,有着一双晶莹乌黑的眼睛。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