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与中国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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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近代民族金融业肇始(1872—1911)(4)

本章前文已经提及,受“售产换旗”影响,招商局“局产一空如洗”,不得不借债度日。而主持借债事务的,正是刚刚上任的“第三代掌门人”盛宣怀,借债的对象,则是当时在中国影响力最大的外资银行——汇丰银行。

当时,盛宣怀与汇丰银行商定的借款条件是:招商局以全局从上海到厦门15处基地、码头和全部轮船作为抵押,向汇丰银行借款30万英镑,年息7厘,10年还清。

这次从汇丰银行大借款,招商局吃亏甚巨。事前,汇丰提出两种方式由招商局选择:举借白银,年息9厘;如借金镑金镑:英国、埃及等国本位货币“镑”的别称。在金本位制下,衡量某一种货币价值的尺度是这种货币的含金量。——编者注,只需付7厘。盛宣怀出于利息高低的考虑,决定举借金镑。殊不知金银比价涨跌不定,银价常跌,金价屡升。结果,由于银价与英镑差价造成的镑亏一项,招商局就多付了50万两白银,原本计划5年即可还清借款,结果一直拖了10年时间才还清。

这是盛宣怀平生第一次与外资银行打交道,他有苦说不出,以巨额的学费换来了对银行价值的初步认识。银行对企业经营、国家经济的巨大作用,在盛宣怀心中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盛宣怀上奏

盛宣怀于1885年7月(光绪十一年六月)被任命为招商局督办,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他又在张之洞和北洋大臣王文韶的推荐下被任命为全国铁路督办。

此时的盛宣怀,已经是集全国轮(招商局)、路(铁路)、邮(参与大清邮政创办,1911年被任命为邮传部尚书)、电(天津电报局)、工(华盛纺织总局)、矿(汉阳铁厂、大冶铁矿)企业的管理大权于一身的要员了。

上任后,盛宣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接手张之洞所倡议的卢汉铁路。盛宣怀的计划是成立铁路总公司,筹集资金4000万两,主要包括外债2000万两、户部款项1000万两、商股700万两等。

为了给卢汉铁路招集商股,解决资金问题,盛宣怀向张之洞和王文韶提出了先开银行的建议。

他向张、王发去电函,指出,若无银行,商民之财无所依附,散而难聚,银行收益比铁路大而快,即“铁路之利远而薄,银行之利近而厚”;1896年11月12日,他再次致电张、王,称“今因铁厂不能不办铁路,又因铁路不能不办银行”。

就任铁路督办后不久,盛宣怀获得了向皇帝专折奏事的权力。1896年11月1日,盛宣怀上疏光绪皇帝《条陈自强大计折》。在该折中的“请设银行片”部分,盛宣怀系统阐述了其关于开办银行的观点:

银行昉于泰西,其大旨在流通一国之财货,以应上下之求。立法既善于中国之票号钱庄,而国家任保护权,利无旁挠,故能维持不敝。各国通商以来,华人不知此务,英、法、德、俄、日本之银行,乃推行来华,攘我大利。近年中外士大夫多建开设银行之议,商务枢机所系。现又举办铁路,造端宏大,非急设中国银行,无以通华商之气脉,杜洋商之挟持……

这个折子阐述了设立银行的必要性。盛宣怀首先从理财的角度进行阐述,认为理财有二义,即开源和节流,而节流的办法之一就是兴办银行。因为银行兴办后,可以借内债以代替外债,从而可免受重息之挟制,不吃外币和中国货币兑换中的亏折,银行不仅在制度上优于票号和钱庄,还可以挽回被外商攫取的利权,“但使华行多获一分之利,即从洋行收回一分之权”,况且,国家举办铁路,也急需设立银行,以免受到洋商的挟持。

关于银行的性质,盛宣怀既反对银行官办,又反对中外合办,而是主张商办,即所谓的“合天下之商力,以办天下之银行”。其实,盛宣怀一贯持有银行商办的思想。早在1887年7月美国人米建威向李鸿章提议开办华美银行时,任东海关监督兼办轮船、电报事务的盛宣怀就向李鸿章力陈银行只可商办。

关于开办银行的办法,盛宣怀提议,由清廷简派大臣,遴选各省公正殷实之绅商,举为总董,号召华商,招集股本银500万两,先在京都、上海设立总行,其余各省会口岸,依次添设分行。他还提出要合并严信厚所开设之粤、闽、浙、沪、江、汉各海关官银号。

关于银行的业务,他提出银行可发行兑换券和铸造银元、办理政府借贷和国债、从事官款的存储和汇兑。

盛宣怀的上奏,实际上是一份系统地开设中国人自己的银行的可行性方案。

他的上奏也得到了同事兼好友郑观应的大力支持。郑特意写信给他说:“银行为百业总枢,聚通国之财,收通商之利;借以维持铁厂、铁路大局,万不可迟。”

而为了促成此事,盛宣怀还特地请张之洞、王文韶向朝廷推荐,还上书光绪帝的老师翁同龢,强调“欲富国,必兴商务;欲兴商务,首重银行”。他的意见也得到了翁同龢的认可。

时值甲午战后,光绪皇帝亟思变革,盛宣怀的奏请很快得到批准。1896年11月12日,光绪帝谕令军机处:“如果办理合宜,洵于商务有益,著即责成盛宣怀选择殷商,设立总董,招集股本,合力兴办,以收利权。”

12月6日,光绪帝又谕令军机大臣:“前已谕令盛宣怀招商集股,合力兴办。银行办成后,并准其附铸一两重银元十万元,试行南省。如无窒碍,再由户部议订章程办理。”汪熙、陈旭麓:《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36页。

盛宣怀接到谕旨,旋即着手组织成立银行董事会,初步确定了8位董事;之后是召开董事会,将招股计划定为500万两,将即将诞生的银行定名为“中国银行”(后更名为“中国通商银行”)。

内外阻力

中国人要自己创办银行的消息令列强感到不安,于是,英、俄、法、奥等国开始采取不同手段,极尽其能地进行干预和阻挠。

第一个插手的是英国人赫德。

赫德在中国近代史上是赫赫有名的人物,1896年年底中国通商银行筹办时,他已身兼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1863年起)和邮传司(1896年起)。史料记载,广东商人陈鏸勋曾向总理衙门呈请设立银行,总行设在北京,以海关总税务司为总办,并在各处有海关之地设立分行,拟招集华商股本银元1000万元,并提议推举赫德为银行董事会主席。另外,盛宣怀从京城官员处探悉:“赫德银行章程已呈总署,大约以各海关为根本。”赫德也曾面告盛宣怀,自己将招集华商开设中英银行。

这让盛宣怀感到了压力,促使其加快创办银行的步伐。1896年7月27日,盛宣怀在致王文韶和张之洞的电文中指出开办银行的迫切性,其理由之一就是:“闻赫德觊觎银行,稍纵即逝。”

紧随赫德之后的是俄国。

甲午战败后,清政府计划向外国借款,史称“俄法借款”。为适应此需要,俄、法、德、比等国的一些资本集团于1895年12月22日设立华俄道胜银行,并于1896年9月2日与清政府签订合同,强迫清政府在该银行中附股500万两,并使其享有经理国库、铸造货币以及经营重大企业等特权,但清政府在该银行中并没享受到什么权利,在董事会中无一席之地。

光绪帝谕令盛宣怀负责开办银行后不久,华俄道胜银行董事四达祚福对盛宣怀威逼利诱,阻挠其开办银行。四达祚福对盛宣怀称,“现两国有约合开一行,岂可令华商另开,致碍合行生意”。同时,他邀请盛宣怀为华俄道胜银行督办。对此,盛宣怀表示抗议和拒绝,称:“俄行附股,是我国交情美意,岂能禁止本国商人不开银行、不做生意乎?”

四达祚福又提出,若华商愿入股,华俄道胜银行即称中俄招商银行,中、俄各举总办一人,各招商股250万两,悉归商办。四达祚福让盛宣怀斟酌,也遭到盛宣怀的婉拒。

干涉中国人创办银行的,还有美、英、法、奥等国。

英国汇丰银行对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也曾设置障碍。可资查证的史实是,1897年2月,当时的权臣荣禄曾对中国通商银行章程提出8条修改意见,而据李鸿章向盛宣怀透露,“半由汇丰唆串”。

至于美国,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时,美国驻华公使就将其详情报告美国政府。后来中国通商银行在北京设行时,竟有人提议,聘请美国人来担任洋大班(相当于今天的总经理,作者注);而法、奥两国,也曾公然向盛宣怀和清政府提出过归并合办的无理要求。

盛宣怀创办中国通商银行,还面临着自己所在的洋务派的内部斗争。

甲午战后,有“中国留学生之父”之称的容闳曾向总理衙门上呈《请创办银行章程》,并一度得到翁同龢的支持。但容闳主张向美国财政部商借款项以开办银行,这使得翁同龢颇有顾虑。翁同龢曾就银行性质问题咨询盛宣怀,盛宣怀力主银行应商办,得到翁同龢的赞同,于是翁同龢弃容闳而支持盛宣怀,使得容闳创办银行之举功败垂成,对此,容闳一直耿耿于怀,对盛宣怀颇有微词。

更大的麻烦来自于洋务派大佬张之洞的不同意见。

盛宣怀创办银行的主张与张之洞早已在从事的铸币实业发生了利益冲突——早在任两广总督时,张之洞就创办过铸钱厂。1893年,他又建成湖北银元局,所铸龙洋通行湖广和江浙一带。按照盛宣怀的方案,新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将总行设在上海,且计划铸造银元,这势必对湖北银元局造成冲击。

于是,1896年,张之洞在盛宣怀创办银行的过程中,屡次发出不同意见。首先是反对盛宣怀将铁路、银行并举,继而反对盛宣怀为银行督理,最后在对御史管廷献反对银行商办的奏议进行复奏问题上犹豫拖延。

后来,经过王文韶的力劝,张之洞虽然勉强同意,不过,他也对中国通商银行的业务提出了几项限制:发钞不得超过实本九成之数;不得兼作他项买卖;每半年由南北洋大臣派员稽查一次;删去“本行准铸银元”一条。最终,因张之洞的反对,中国通商银行丧失了铸造银元的权利。

中国通商银行的诞生,还不得不排除清廷内部顽固保守势力的诘难。

1897年2月,在盛宣怀的主持下,筹备中的“中国银行”开始了商股招商,并将拟订的银行章程上呈总理衙门。殊料,在银行的章程问题上,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荣禄突然提出8条修改意见,后经户部左侍郎张荫桓、恭亲王奕的删改,于3月14日发咨文给盛宣怀,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并要求银行补充规定:明确亏损责任人;在北京、上海两处同设总行;提高报效国家之比例;银行资金不能移作工商业和房地产业、借与一公司或一商家之款不能超过股本10%、存借款超过10万两应随时报明立案。汪熙、陈旭麓:《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2—63页。

4月12日,盛宣怀就总理衙门的咨文一一作出答复。同时,盛宣怀还接连与李鸿章、荣禄及总理衙门进行沟通,并得到李鸿章和翁同龢的支持,也取得了荣禄的谅解。

但就在同时,御史管廷献向光绪皇帝上呈《银行官设流弊宜防》一折,又对银行章程提出修改意见:银行名称不必冠以“中国”字样;户部拨存之官款必须指定担保品和担保人;汇兑官款须交实银;银行所设之商会公所只议商务,不得干涉金矿等务;银行如有亏损,与国家无关。

对此,光绪皇帝于1897年4月19日谕令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三人合议后答复。6月16日,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三人联名上奏《遵旨会同核议银行利弊拟请仍归商办并由南北洋稽查以保利权折》,历数创办银行的前后经过,重申创办银行的重要性,着重对管廷献的五条修改意见一一予以答复,坚持银行应冠以“中国”字样,并否定了管氏的质疑。

这些诘责内容外传后,“中国银行”的招股工作大受影响,正拟入股的商人犹豫徘徊,已入股的也想抽回。

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挽回局势,盛宣怀采取了迂回的斗争策略,一方面利用当时的政界要人李鸿章、翁同龢、王文韶等的支持并从中加以疏通;另一方面以退为进,以从此不管银行之事为要挟。

结果,总理衙门的顽固派联名写信,对盛宣怀解释劝慰,表示对章程内容的修改并不坚持。接着,清廷也表示“中国不自行举办,一任外国在内地开设,攘我权利亦非和策”,终于勉强同意银行按原定日期开业。

也正是因为这些诘难,原先设想命名为“中国银行”的银行,保留了“中国”二字,同时为了妥协、申明“通商惠工”的开办目的,在正式开业时,定名为“中国通商银行”。

招股开行

顶着重重压力,中国通商银行的招股工作艰难前行。

在开始筹办银行时,一是为了招收商股顺利,二是参股的董事担心受制于官府,因此,盛宣怀主张的是银行商办,并没有招集官股或借存官款的打算。

但是随后,发生了华俄道胜银行强迫清廷入股500万两、排斥清廷自办银行的事件,迫于形势,中国通商银行商董于1896年11月12日向盛宣怀呈递说帖,主张本行虽为商办,但也应领取官款,以增强信用度。汪熙、陈旭麓:《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于是,盛宣怀顺水推舟,向朝廷申请投入官本。他先是邀请户部侍郎陈炽出面奏请。1896年11月28日,陈炽上奏《关于银行招商宜入官股折》。同月30日,盛宣怀又亲自上奏,向光绪皇帝请求拨付官股。

1897年1月10日,盛宣怀致函翁同龢,提出在商股500万两之外,再加入官股200万两。

此时,筹备之初的银行总董严信厚考虑到官商隔阂,若银行领有官本,商股必然裹足不前。为此,他向盛宣怀提议,不能将官款作为银行股本,而应作为存款。

此建议得到盛宣怀的采纳。1897年l月21日,他分别致电翁同龢和张荫桓,请求援引轮船招商局办法,将官款200万两存放银行,年息5厘,6年为限。

盛宣怀的请求获得了户部批准,中国通商银行与户部约定了具体的存款和还款办法:自中国通商银行开张之日起,户部将规元100万两按年息5厘存放于该行,银行自第一年开始付利息,自第六年起分作五年,每年归还本银20万两,息亦递减。

1897年2月22日,江海关道台将户部款项规银100万两拨到中国通商银行名下。据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记载,由于此时银行还没开张,此款乃按5厘起息,由户部暂存汇丰银行30万、德华银行40万、麦加利银行20万、源通官银号10万(1897年5月21日开业前夕,此100万两分别取出,转存中国通商银行)。

申请官款的同时,招收商股的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据1897年2月20日修订的《中国通商银行大概章程》,该行资本规划为白银500万两,分作5万股,每股100两,先收250万两,其中,由轮船招商局认80万两,电报局认20万两,总计100万两;各总董认100万两;其余50万两,任由各省、埠华商认购。汪熙、陈旭麓:《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3月10日,中国通商银行在报上刊登招股告白,要求入股者先在轮船招商局挂号,每股先收挂号银5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