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北京大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4章 证券掮客王小石

几乎所有的人都把王小石当作贪官,这实在是高抬了他,他只不过是一个掮客而已。

中国证监会副处级调研员王小石在错误的场合,张罗着跟几个错误的人吃了一顿错误的饭,把自己吃进了监狱,也吃出了名,吃出了中国证监会官员犯罪的一个名案。

其实王小石张罗着吃错饭不是毛病,他的毛病是吃饭的时候给别人拉了皮条,并伸手拿了他认为该拿、法律却早已经规定不该拿的钱。

当然,人们之所以那么关注王小石受贿案,不仅仅因为他是证监会的一名官员,而是王小石案考验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执法环境,人们希望通过对王小石的审判,能够推动中国法律对证券市场的执法力度。

更多的人关注王小石,是因为媒体把王小石这块小小的石头,膨化成一座横亘在中国证券市场的高山。其实,王小石哪有这等本事,他不可能影响中国上市公司操作规则,他只不过是一个贪小便宜的证券掮客,利用上市公司操作的潜规则获得一点小利而已。更形象一点说,王小石顶多是在证券大鳄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后,在狼藉的杯盘之间,捡来三杯两盏残羹剩酒吃吃的小泥鳅。

至于大家普遍认为王小石是中国证监会第一个倒下的官员,以及他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多大灾难,或者最起码王小石是那粒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等等这些对于王小石的看法,其实是一些媒体在传递过程中对王小石的一个误读。可以这样说,正是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甚至把王小石的能量有意无意间夸大了,好像他在中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过程中是个不可或缺的人物一般,这种对于王小石犯罪能力的浮夸,最终把王小石妖魔化了。

撩开面纱,王小石孤僻寡语

王小石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父母都从事党政工作,王小石有3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他在家里排行第四,所以父母都叫王小石“小四”。

王小石1982年中学毕业后,接母亲的班进入北京市变压器厂工作。1984年王小石考入北京经济学院,也就是现在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988年7月毕业被分配到国家专利局工作时,王小石已经27岁。在学校里,王小石的年龄偏大,又沉默寡言为人宽厚,所以大家都把他当作“老大哥”。

认识王小石的人都认为他很实在,但少与人沟通。王小石因为少言寡语而被认为性格孤僻,据有关报道称在与亲友的相处中,他跟几个哥哥和妹妹相处得都不好,尤其是结婚后,他跟家里也不常来往。

也许是与人相处困难的原因,1994年王小石离开国家专利局,到中国证监会工作。

有一件事至今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王小石的妹妹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证券公司工作,这家公司的领导听说她的哥哥在证监会任职,就派人和王小石的妹妹到证监会拜望王小石,希望通过王小石加强与证监会的联系。但在王小石的办公室里,王小石对妹妹和同事的到来表现得非常冷淡,甚至让妹妹有些下不了台。之后,王小石的妹妹离开了那家证券公司。

对家人如此淡漠的王小石,给亲人们留下了架子大,性格孤僻的印象。但在外界,依然沉默寡言的王小石性格中,却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为人共知,就是对朋友非常好,讲义气。

认识王小石的人都认为他为人实在,这也许是他很少与人打交道,所以别人才会这样评价他。很多人认为,可能是他在大家庭中找不到感情的承载,因此转而向朋友寻求,反过来又为朋友做了违法的事情。但遗憾的是,事发后这些朋友也都消失了。

在中国证监会,王小石因为性格内向的原因,也是一个不显山露水的人,在仕途上也很平淡,直到案发前依然是个副处级干部。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厅局级官员为数不少,处级干部所占比例也非常大,而王小石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干部而已,并不像媒体上广泛认为王小石能够呼风唤雨那样神通。

王小石不过是中国证监会里一颗毫不起眼的小棋子而已,只是他这颗被淘汰出局的小棋子从棋盘上掉在了地上,并且叮叮当当在地上跳了几下,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响声,才引起对弈者和观弈者的共同重视而已。其实在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棋局中,王小石这颗小棋子,实在是无足轻重。

那么,应该怎么看王小石呢?

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拿人钱财,替人牵线,最终从钱眼里掉进法网里的小人物而已。王小石的犯罪应该归罪于他个人的贪心,而不能全部归罪于公司上市过程的不规范。别人常在河边走都没有湿鞋,王小石的脚要是不试探着往水里迈一下,他怎么就掉进水沟里去了呢?

王小石之所以沦落成罪犯,当然与他个人的贪欲有关,同时很大程度上跟他所在的环境有关。他所在的部门“权力大得让人眼红”,在那里工作最火,也最容易出事。

众所周知,由于掌握着公司上市的“生杀大权”,众多等待上市的公司都紧盯着王小石所在的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只要有机会接触王小石这样的人,很多公司就不惜重金,全力以赴“攻关”。

王小石在证监会的权力非常小,但有一条是别人做不到的,他可以提前知道发审委名单。这份名单就相当于作战当中敌方的火力配备状况,有这份名单在手,“攻关”的时候当然可以“有的放矢”了。但是,很多人猜测的王小石出卖发审委名单而获罪,在法庭上并没有得到证实,检察院也没有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小石还有另外的一个便利,就是可以把自己的同事叫出去“吃顿便饭”,这仿佛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正是这顿便饭,就把手握大权的证监会官员和上市公司的人员,聚集到一个私人化的圆桌前面,把一件有条不紊按规矩办的大事情,变成了觥筹交错的交杯酒。

王小石出事后,他的很多朋友甚至亲人都感到莫名其妙,很多人甚至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王小石连自己亲友的忙都不愿意帮,是一个廉洁得不近人情的人,平时毫无受贿的迹象。而且,王小石的经济状况不错,他的妻子曾供职于某保险公司,后赴澳大利亚学习两年,两人收入都比较高,而且还有两处房产,王小石没有什么经济负担。他的父母甚至感慨:“我们做了一辈子党政工作,没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在这上面出了问题。”

猫鼠结盟,王小石结识了满身匪气的林碧

现在已经确认的消息是,王小石的落马是因为受他的朋友林碧牵连的,而这个林碧正是把王小石拉下水的哥们。

据知情人透露,有关举报材料是由一位张女士提供的。张某是北京人,29岁,律师出身。她曾是林碧的第二任妻子,事发之前两人已经协议离婚。据称,张某性格外向,面容姣好,为人泼辣。与林碧结婚后,两人经常吵架。

张某是在离婚后举报林碧的。“举报材料上甚至连应定罪名都非常清楚。其中不仅有林碧平时的客户名单,甚至可能还涉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的名字。”

这个名字应该就是王小石。

林碧是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人,1969年出生,在福州上完大学后,留在当地一家银行工作,林碧1996左右进入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二部任职,1997年6月负责福建双菱上市。离开华兴信托后,林碧转投湘财证券投行部,2000年7月参与了冀东水泥的配股项目。

林碧给人的印象是“有股匪气”。

据了解,王小石和林碧的相识是在林碧就职于湘财证券北京业务部前后。王小石时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工作处副处长,他们两人是经过王小石的一位好友引见相识的。当时,刚从外省进京工作的林碧野心勃勃却颇不得志。“从福建那边过来,很多东西不被同仁认可,而且他很难与人相处。”当年湘财证券中林碧的一位同事说。

林碧主要从事“投行”业务,也就是为企业上市融资、资产重组、及上市策划公关等提供服务并收取佣金。而王小石当时所在的发行部是证监会的要害部门,该部门职责就是“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请,包括首次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要上市融资就必须通过发行部的审核。而具体行使这一权力的就是发行审核委员会(后简称发审委)。这个相对独立的委员会设在发行部之下,王小石任副处长的发审委工作处恰好负责发审委的会议组织工作。林碧也正是看中了王小石的这个特殊资源,林碧和王小石认识之后,开始夸口“在证监会有人”,自己如何如何有背景之类。

2001年年初左右,王小石被借调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参加中小企业板筹备工作。在这段远离京城的日子里,林碧跟王小石开始走得越来越近。林碧在王小石赴深圳后,也离开了原单位,到福州发展,出任东北证券福建办事处负责人。据深交所的一位人士透露,“林碧来过所里几次,但当时没人知道他是找王小石。”

这段时间被认为是林碧最为春风得意的阶段。2002年左右,林碧帮助东北证券拿到了福建凤竹纺织(600493)的上市项目,当时,凤竹纺织最初并没有考虑东北证券,但是在林碧的“游说和活动”下,东北证券最终胜出,成为凤竹纺织的主承销商。

目前已经无从知道当时林碧给予凤竹纺织怎样的承诺,据一位就职于福建某券商的人士说,“林碧当时回到福建后意气风发,经常向人夸耀证监会的背景。”

在这个阶段,林碧还悄然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福州东方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据当地工商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林碧出资25万元占50%股份;林碧的妻子张某出资15万占30%;林碧的弟弟林海出资10万元占20%。

这家公司表面上是由林海和张某打理,但实际上由林碧控制。其业务主要是为企业上市作公关顾问。事实上,这是一个典型“壳公司”。

2003年下半年,王小石回到北京,仍在证监会原岗位工作。据知情人透露,王小石在回京后很快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车,并在北京西城区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住宅。

巧合的是,林碧也几乎同时从深圳到了北京,在一家名叫北京华章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此时,林碧和王小石过从甚密,“有时甚至会同时出现在北京阜成门附近一家茶馆里。”

林碧为离婚付出了代价。可能林碧永远都没想到,他最后会被自己的妻子出卖。“最大障碍是财产分割。”与林碧相熟的一位人士透露,“张某可能一直都不信任林碧,否则她也不会搜集到这么完整的举报材料。”据了解,王小石案的举报材料较为翔实,检察院抓捕林碧并没有费多少周折。

一业内人士直言,一个人做事连自己妻子都看不过去,都要举报他,可见其做人并不成功。

充当掮客,王小石斡旋贿赂真相

通过繁杂的路径,公司、掮客、监管者最终达到钱权交易、加速上市的目的。很多人是因为王小石案,才第一次认识了“财经公关”。

事实上,财经公关本身并不违法。在海外,财经公关也被称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顾问,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十分成熟的产业,旨在通过专业的投资者推介活动、有效的媒体宣传,积极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沟通来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达到尽快上市的目的。

但在国内,财经公关行业却变了味道,变成了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由此形成了一些所谓的上市公司的潜规则。据了解,正规的财经公关公司,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额一般在十几万、几十万元。而另一些“财经公关”,承诺替企业解决上市的根本问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巨额利润。

业内人士透露,不少从事非法财经公关的公司,往往隐藏在一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协会、研究所之中,与各层官员的“关系”成为他们经营的业务。

王小石就是财经攻关的一个参与者,也是一个牺牲者。王小石案曝光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种新的权力寻租方式。毕竟,王小石案是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改革以来的第一大案。

但是,与上市公司动辄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巨大资金流动不一样的是,王小石只不过是“与林碧经共谋,利用王小石担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助理调研员的便利,在接受福建上市公司凤竹纺织的请托,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帮助该公司申请上市的过程中,非法收受该公司贿赂140余万元,后被二人伙分。”

如此轰动全国的大案,与140万元的数额似乎有些不相称,但是,王小石仅仅是拉几个同事吃个饭,而且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起到多大作用,就获得140万元“好处”,这好处来得也实在太轻而易举了。

2002年上半年,林碧拿到凤竹纺织后找到王小石,希望能介绍与发审委一处的齐某与二处的副处长楼某认识。林碧告诉王小石,福建凤竹纺织的人想认识这两个人,因为这两个人在负责凤竹纺织的上市材料预审。

福建凤竹纺织董事长陈澄清向侦查机关证实,凤竹纺织一直谋求上市,2000年的辅导期到期后,负责辅导的海通证券由于没有新股通道,急于上市的凤竹纺织不得不重新找券商。就在这个时候,东北证券福建办事处负责人林碧找上门来,经过一番考察,凤竹纺织觉得东北证券还可以,就确定让东北证券担任凤竹纺织的主承销商,2002年3月,凤竹纺织的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后,林碧称,他帮助凤竹纺织在东北证券找到一个上市通道。如此以来,福建凤竹纺织就欠了林碧一个人情,林碧想让凤竹纺织出160万元的人情费,找机会再帮助凤竹纺织进行一些公关。

陈澄清当时认为林碧是想敲凤竹纺织一笔钱,就在这个时候,不少财经公关公司找上门来,希望担任凤竹纺织的公关,陈澄清一打听,这些找上门的财经公关报价一般都在300万到400万之间,陈澄清这个时候觉得是欠林碧一个人情,决定给林碧150万元。2002年3月底,林碧要求凤竹纺织先打入50万元到自己指定的账户。就在这个时候,林碧跟陈澄清说,给介绍一个在深交所工作的人,对凤竹纺织上市有帮助,这个姓王的人以前是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一个副处长,对发审委很熟悉。

林碧要介绍的人就是王小石。此时,凤竹纺织的上市材料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了。

因为林碧多次表示在中国证监会有熟人,凤竹纺织希望上市审核能顺利通过,于是希望林碧能进行疏通。在林碧的穿针引线之下,陈澄清在深圳的一家酒店见到了王小石,陈澄清表示希望能通过王小石认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人,希望能跟发审委的人当面介绍凤竹纺织的情况。

后来,王小石将楼某以及齐某介绍给陈澄清,并且约在中国证监会办公大楼附近的饭店吃饭,由于谈话需要,林碧只能在隔壁包厢等待。据了解,发审委一处的齐某当时负责凤竹纺织项目的法律部分审核,二处楼某手下的工作人员负责凤竹纺织的财务初审,后来王小石还带着陈澄清在北京不同的饭店分别请楼某与齐某吃饭,林碧依然只能在隔壁等待。

在此期间,王小石曾经给楼某送过一部手提电脑,但被楼某拒绝了。

王小石后来称,当初陈澄清与楼某、齐某吃饭的时候说,担心大家对纺织类公司上市有偏见,并且重点介绍了凤竹纺织的环保情况。侦查机关调查发现,就在介绍楼某、齐某后,林碧通过走账的方式给了王小石72.6万元。对此,王小石坚称,只知道是林碧给的钱,不知道钱是凤竹纺织给的。王小石认为,请楼某、齐某吃饭并不能决定凤竹纺织上市,但是根据发审委的程序,上市预选材料必须通过一处的法律与二处的财务初审,并将两份初审意见合并,提交初审会和发审会,王小石其实很清楚这一环节。

林碧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供述,自己是凤竹纺织上市项目组成员,凤竹纺织希望能顺利通过审核,让林碧进行公关,林碧于是通过王小石找到楼某与齐某,以方便审核通过。林碧给王小石打电话说,帮助凤竹纺织介绍发审委一处二处的人员后,会有一定好处。林碧供述称,当时王小石告诉林碧,资金走账都不要用自己本人的银行卡。没多久,王小石向林碧提供了王某的银行卡号,林碧通过弟弟林海,开设了一个建设银行的龙卡账户,将资金打入王小石从朋友那里借来的一个账户里,王小石两次通过王某的银行卡提取现金72.6万元。

见面、吃饭、收钱,这起沸沸扬扬的大案,开端竟然如此平淡。

临阵换将,田文昌出庭担任辩护律师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那么平淡了。2004年11月3日和4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分别将正在亚运村汇宾大厦上班的林碧和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王小石以涉嫌受贿罪进行刑事拘留。11月18日,二人被正式逮捕。之后,王小石案被移交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一石激起千重浪。”此案由于事涉证监会发行部门,外界普遍猜测与证券发行体制及众所周知的公司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密切相关,证监会发审委和财经公关公司一度被广为关注。

自从王小石接受检察机关传讯的消息见诸全国各大报端,“王小石案”成了中国财经媒体最主要的热门新闻之一。各种追踪报道、分析评论层出不穷。不仅王小石本人,甚至他的相关涉案人员林碧等,也陡然间成了新闻人物。

王小石案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猜测。然而,王小石案在曝光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陷入沉寂,有关各方都对此保持沉默,所有的媒体报道中没有任何权威机构的权威说法,司法机关也一直三缄其口。王小石案被蒙上很多神秘的面纱。

遮遮掩掩的东西,往往更有吸引力,何况王小石案被冠以中国证监会官员犯罪第一大案,而且媒体始终在王小石的名字前面冠以“中国证监会官员”的名头。

接下来的事情就开始充满了戏剧性色彩,先是媒体爆出同伙林碧闹离婚导致东窗事发,紧接着又是庭审前临时更换辩护律师,而最终出庭的竟然是号称中国刑辨第一人的著名律师田文昌。

2005年11月8日,王小石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开庭。上午9时55分,一名戴着黑框眼镜的精瘦中年男子被法警带进,他就是王小石。同时,拉王小石下水的林碧也和王小石站在一起同堂受审。这起备受关注的受贿案吸引了数十家媒体的记者,旁听席座无虚席。

早在开庭前,为王小石做辩护的律师人选就成为媒体关注的一大焦点。此前,王小石的辩护人是孟冰律师,王小石被羁押后,他前后四五次到看守所会见了王小石。经过对案情的全面分析,他确定了做无罪辩护的思路,甚至具体的代理词他都准备好了。很多人认为,由孟律师出庭为王小石辩护已确定无疑。

然而,最终走向辩护席的却是田文昌。面对这一突变,舆情不禁哗然。在本案中,事先请孟律师辩护究竟是精心策划释放的“烟雾弹”,从而为田文昌出场制造轰动效应,还是王小石怕底气不足搬来救兵,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熟悉田文昌的人都知道,这个有着“中国刑事辩护第一律师”之称的著名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创建京都律师事务所,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在他家里,至今还挂着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的会员证书,能够得到终身荣誉资质的律师在中国只有田文昌一人。

在早年的公众记忆中,田文昌更多是站在弱者这一边,如代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等。而近年,他的当事人却多是位高权重的官员,或身价亿万的老板,如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福布斯富豪杨斌等。田文昌声名鹊起是为黑社会老大刘涌做无罪辩护,使得刘涌案出现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死刑的一波三折,这让田文昌在舆论的赞赏和质疑之间跌宕起伏。

庭审激辩,王小石该当何罪

检察院是以王小石和林碧涉嫌犯介绍贿赂罪,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整个庭审过程中,王小石受贿期间是否在证监会工作、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是否违规等三大焦点,得到了控辩双方的充分剖析。

焦点一:案发期间是证监会官员吗?

王小石自从案发以来,一直被认为是证监会的官员,实际上在1998年年底至2003年4月间,也就是整个案发期间,王小石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创业板的筹备工作,其工资、业绩考核和工作关系均由深交所安排,后来他被调回了证监会,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助理调研员。正是这段经历成为王小石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一大根据。

王小石的辩护律师之一孟冰认为,王小石此案主要涉及斡旋受贿的问题,而整个案发过程中,王小石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他虽然安排了凤竹纺织董事长陈澄清与证监会审核一处和二处两位工作人员见面吃饭,以便提高凤竹纺织的上市效率,但他们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而且王小石与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并不熟悉。另外,这两位工作人员并不是最后决定公司上市与否的发审委成员,他们的职责只是负责审核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资料。

因此,田文昌认为,王小石并没有构成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的斡旋受贿的犯罪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王小石并没有构成犯罪。而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的公诉人指出,王小石曾在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担任副处长,并担任过助理调研员,王小石和这两位工作人员存在基于职权产生的影响,他受理了凤竹纺织关于安排与证监会工作人员见面的请托,并收受了巨额款项,已经形成了犯罪事实。

王小石自己在庭审时承认,他牵线让凤竹纺织公司的老总和审核该公司上市的发行审核处官员认识,并收了72万元。但是,王小石表示并不知道凤竹纺织为什么给他这些钱。为此,公诉人在法庭上质问王小石:“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想过没有,你拿了钱,帮凤竹纺织上市,然后导致全国的股民拿钱买了该公司的股票,你损害全国股民的利益了吗?你这种行为正当吗?”王小石无言以对。

王小石在随后自行辩护中表示:“很多公司想通过我来认识发审委委员,我都拒绝了,这次也教育了我,我认为收钱是不对的。”

焦点二:凤竹纺织上市违规吗?

此案涉及的凤竹纺织成为庭审的焦点之一,尤其是上市程序是否合法将直接关系到王小石是否为其谋取不当利益。

据了解,证监会曾接到关于凤竹纺织违规上市的举报,并派人实地调查取证,最后得出凤竹纺织上市合法的结论。而且,根据王小石引荐给凤竹纺织认识的证监会工作人员的证言,他们在审核凤竹纺织上市材料的过程中,虽然发现凤竹纺织存在资金迟缓到位、业绩连续计算和家族成员关联太多等问题,但是并不构成凤竹纺织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凤竹纺织上市完全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焦点三:王小石受贿金额究竟有多少?

王小石涉案金额的大小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根据王小石、林碧的供述以及公诉人的指控,王小石在介绍凤竹纺织的老总和证监会两工作人员认识后,分两批利用他人的建行龙卡账号收受了林碧提供的72.6万元人民币。另外,王小石对于林碧收受凤竹纺织的140万元款项并不知情,所以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两人共谋受贿这一项罪名并不能成立。

而此前传闻的“被告人合开公司出售名单”的传言并没有在法庭上提及过。在最后陈述阶段,王小石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承认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是错误的,应吸取教训。林碧在最后陈述时多次哽咽,以致事先准备好的陈述意见都没有读完。

监管腐败,刺破中国新股上市“潜规则”

2005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小石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被告人王小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林碧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小石表示不服,他当庭表示要“坚决上诉”。他说:“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因为我没有受贿,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我没有受贿。我只是帮助别人认识,别人给了我钱。”王小石在法庭宣判后表示,这个宣判结果是他所没有预料到的,他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这一审的判决结果令王小石感到“很冤枉,很委屈”。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王小石对自己收受资金72万元供认不讳,但却可以公开大声说自己没有犯罪。不知道副处级官员王小石是见的钱太多了,还是他真的不懂法。难道在王小石的逻辑中,只要介绍企业老总和证监会的官员见个面,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拿相当于他十几年的工资吗?

从王小石的犯罪事实及其王小石案给证券市场所带来的影响来看,法院判决对于王小石来说一点都不冤,甚至有投资者认为,法院对王小石的判决轻了,而应该加重处理;更有的投资者认为,不杀王小石不足以平民愤。应该说,投资者对王小石的仇恨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王小石案所暴露出来的是中国股市的一大黑幕,是中国股市新股发行上市的潜规则,而正是在这种潜规则的影响下,一大批的垃圾股被推向了市场,以致投资者损失惨重,再加上这几年的大熊市进一步放大了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因此,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投资者都把怨气发泄在了王小石身上。但法律终究不能凭感情办事,投资者的损失惨重也并非王小石一人所造成,所以从王小石的犯罪事实来看,法院对王小石的判决是公正的。既不像某些投资者所希望的那么重,也不像王小石自己所希望的那么轻。总之,这13年的牢狱,其教训之深刻足以让王小石铭记一辈子。

那么,从王小石自身的感受而言,他是否真的很冤呢?为什么王小石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呢?站在王小石的立场上考虑,他之所以感到自己很冤屈,确实也有他感到冤屈的原因。这种委屈就来自于王小石所捅开的长期以来蒙在股市窗户上的那层薄纸,使得股市潜规则露出了它的原形。

一直以来,财经公关上市是股市里的公开秘密,一些为企业上市公关的财经公关公司也因此应运而生。一家企业要想获得上市机会,其公关是必不可少的,而公关费用,少则三、五百万元人民币,多则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中国每年股市上市新股数十家,其公关费用每年累计都超过亿元之巨。而在这笔巨额的公关费用之中,王小石之所得不过只有区区72.6万元,只是其中的九牛之一毛而已,而且,王小石只不过张罗着吃了几顿饭而已,他并不能决定企业股票发行的命运。那些掌握有生杀大权的实力派人物没事,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偏偏自己倒霉,这就难怪王小石会觉得自己很冤屈。大巫们都平安无事,却拿小巫来问罪,这王小石能不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吗?这也就难怪王小石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了。

王小石的逻辑很简单,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怎么能够算受贿呢?顶多算个红包而已。

抛开王小石本人的感受不说,王小石案曝光,很多媒体的矛头直指中国证监会,虽然初看有损证券监管部门形象,其实正有利于反腐败机制的建立。舆论良药苦口,也是增大腐败惩治强度的一种手段。

王小石案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新闻媒介穷追猛打,代表社会公众严厉考问证券、财经公关业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地下财经公关重重黑幕也被一层一层地拨开露出了丑陋的面目。在社会公众高度聚焦、热切关注高潮退去、尘埃落定之后,中国公关业经过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公开表明态度的时候到了。

王小石的根本错误在于权钱结合,其实质就是依托权力假借公关为自己捞取好处的的一个典型案例。王小石案的出现暴露出了我们证券制度和机制上的严重缺陷,也说明我国财经公关还很不规范。所以在证券业诚恳地检查自己的同时,公关业也应该从该案中思考。

首先是潜规则使上市企业偏离了方向。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企业上市的目的已经降低到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通过上市大把圈钱。由于企业上市关卡重重,权力失控是财经公关痼疾的根源。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证监会发审委有很大的权力,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这就是为什么王小石张罗着吃顿饭就获得70多万元的报酬的原因。

我们不能仅仅把王小石案看成个案,而应该把小人物和小问题和整个制度结合起来看。我们不能一味指责中国证监会,作为企业上市审批机构,证监会官员手握重权是毫无疑问的。但不能说掌权就必然意味着腐败,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地有人掌握着这样那样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甚至是生杀大权,难道掌权的就一定腐败吗?答案很简单,不。

我们要针对的是王小石所揭开的公司上市的公关潜规则,以及那些把潜规则当作法定游戏规则的人。王小石就是把潜规则当作法定规则,这才是他真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