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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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商鞅变法:命令型计划经济的鼻祖(2)

西周建立之时,分封诸侯,一共有上千个国家,几乎一个城池为一国。春秋初期,诸侯兼并剧烈,剩下160多国,到了战国年代,天下滔滔,只余十多个国家。国君出于统治及征战的需要,纷纷加强中央集权,兼并进来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后期,县制开始推行,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直接任免,他们不再是世袭贵族,而是一批没有血缘关系的职业官僚。

商鞅完善并推广了郡县制的地方管理体系。他把小乡、邑合聚为县,设立县令、县丞、县尉等职务,组成县署,后来每征伐下一块土地,就增设一县。与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县令都由君王直接任免,不得世袭,各地方长官于每年秋冬向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朝廷据此对其进行考核,奖功罚过。

郡县制成为秦国的治国基础。这一制度完全有别于之前的封建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就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当代史学家唐德刚从国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认为,中国三千年可分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县制三个阶段,商鞅之后,几无大变。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国的省市县治理模式仍然没有跳出其藩篱。【唐德刚:《中国郡县起源考——兼论封建社会之蜕变》,《晚清七十年》,远流出版社1998年版,第113—133页。】

在推行变法22年后,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驾崩,商鞅随后被秦惠公处以车裂的极刑,并诛灭全家。司马迁说“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可是又承认“后世遵其法”。秦惠公车裂了商鞅并灭其全家,但并没有株连到其他大臣,商鞅制定的主要法规被全数继承下来。有人算了一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前后凡141年,秦人共发动战争108次,天下果然是打出来的。

强国逻辑:中央集权制度的奠基之人

商鞅的强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残酷、最严厉的一种,是一次激进的国家主义试验。如果我们将商鞅变法的种种政策放到中央集权四大基本制度的建设框架中进行一番审视,便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的历史性意义。

郡县制度日后成为中央与地方进行权力分配的基本制度,这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得以运行的基础性政治制度。

军爵制度让有野心的孔武之人有机会进入到统治阶层内部,部分地完成了精英控制模式。

在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上,商鞅采用的是“不许思想”的愚民政策,他将文人、商人、有技艺的人统统视为“国害”。有一次,他在渭河边论法,一口气就杀了七百余人,导致“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他不喜欢反对他的人,甚至也讨厌赞美他的人,在当初的朝堂大辩论中,他就说,“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也就是不允许争论,不允许辩驳。司马迁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变法过半,一些先前反对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赞美变法,商鞅说,这些都是“乱化之民”,于是把他们全部流放到偏僻的边城,从此,再也没有人敢于议论国事了。一百多年后,秦始皇“焚书坑儒”其实正是这一治理模式的合理体现。

在经济模式上,商鞅试验的是“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即国家控制几乎所有的重要生产资料,排斥或部分地禁止商品贸易,压制或消灭自由的商人阶层,从而使国民经济完全地服务于国家的目标。

商鞅变法中所推行的众多制度,如郡县制、军爵制、“农战立国”战略,乃至土地改革、统一度量衡和户籍制等,都不是由商鞅发明的,不过却光大于他,并进行了系统性的、长期而有效的试验,在这个意义上,商鞅算得上是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奠基之人。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总结了极权主义的三个特征,即“组织上国际化、意识形态全面化、政治抱负全球化”,【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89页。】商鞅治理秦国正是一次古典的极权主义运动。

在商鞅的经济思想中,“强国”与“富民”似乎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

自古以来,如何解决分配问题,缓和贫富对立,是历代思想家和经济学家所共同关注的“第一命题”,早在《晏子春秋·内篇》中就出现了“权有无,均贫富”的观点。诸子百家对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认为最好的状态是“均无贫”,类似于福利社会。他还主张“藏富于民”,认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语出《论语·颜渊》。。但对于如何实现这些理想,他没有具体的办法。道家的老子也主张均贫富,其实现方式是“损有余而补不足”。

与儒家、道家不同,墨子则承认富贵贫贱的适当差别的存在,唯要求可以相互转化,其转化方式取决于一个人贤德与否,他不同意儒家“藏富于民”的观点,主张应该先让国家富起来,所谓“官府实而财不散”语出《墨子·尚贤中》。。

上述几位思想家对贫富问题的分析比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国纲的人则提出了具体的办法,比如,管仲主张以价格政策为工具来缩小贫富差距,而商鞅则走到了“强国贫民”的极端。

商鞅也反对贫富悬殊,认为“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不过在他看来,理想的状态是让人民始终处在同样的贫穷线上,最好是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粮食——“家不积粟”,以保持饥饿进取的精神面貌。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怯和民愚,这样的人民通过重刑或重赏即可变成为勇敢而凶猛的战士。而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很显然,商鞅把人民的贫困与无知看成是国家兵源充足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这当然就是“反智”和“愚民”了。

商鞅的这种极端主义思想,在后世已成绝响,然而却并非没有效尤者——他们尽管再不敢像商鞅这样说得直白、干得决绝,但有两个理念从来不曾放弃:第一,不能让民众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潜意识却一直留存在了下来,最终变成了一种系统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绝大多数的治国者把国家强大远远放在民众富足之前,强调“国强民安”,而不是“国强民富”,所谓“安”者,年份好的时候,有口饭吃,饥荒到来的时候,不饿死,这已是最大的善政。

毛泽东:“百代都行秦政法”

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个学术流派,一是儒家,一是法家。

被儒家尊为“亚圣”的孟子,与商鞅是同时代人。当商鞅在秦国大行变法之时,孟子正在东方各国游说,而商鞅被处死后,孟子还在齐国和梁国之间奔波,他很可能耳闻了商鞅的整个变法过程。比较两人的治国及经济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异。

在《孟子·梁惠王》中,齐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给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也就是说,他坚持恢复井田制,并拥护贵族世袭体制。孟子特别向往那种各守其职、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与滕文公的交谈中,他还特别设计了一套混合的土地制度:给每农户五亩宅、百亩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税赋政策上,孟子提倡实施富民政策和减轻赋税,“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税敛”包括:商舍不征税,也不征货物税、房地税和无职业者的人头税,只征单一的、九分抽一的农业税。很显然,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以及废除世袭、实施军爵的政策与孟子的主张背道而驰。

孟子常年在东方各国游走,那里的政治文明呈现百花齐放的自由化状态,与西北的铁血秦国形成鲜明的对比。相对于商鞅的严苛管制和强调中央集权,孟子则强调仁义治国,“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他更提出民众比国君更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在商鞅听来,肯定是可笑的无稽之谈、祸国妖言。

商鞅与孟子的思想迥异,是思想史上一个特别值得研究的景象,这两人对历史的实际影响也耐人寻味。

孟子终其一生,郁郁不得志,对时局衍变几无作用,但是他所主张的儒家道统在西汉之后被尊为国家学说。

相对比,商鞅在后世的名声却非常之差,可以用“狼藉”来形容。在很长的时期里,知识阶层以谈论商鞅为耻,连说到他的名字都会“口臭三日”。秦朝灭亡后,世人对之多有反思,其中最出名的是贾谊的《过秦论》,他将秦亡的原因归结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宋代王安石推行变法,反对派、当世文豪苏轼上书宋神宗,以商鞅为前车之鉴,认为“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这都是典型的儒家视角。

然而,商鞅却又如同一个神秘的“黑色幽灵”,飘荡在每一个庙堂之上和治国者的心里。他的施政手段虽然暴烈,但真正达到了强盛国家和统一天下的目标,被证明是有效果的和成功的。苏轼在批评商鞅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客观地说,商鞅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他的基本治国理念顽强地延续了下来,核心理念被众多独裁者所沿袭。在中国的统治术里,貌似水火不容的儒家、法家其实谁也没有淘汰谁,在很多朝代,实际上呈现出“半法半儒”、“儒表法里”的景象。美国学者约瑟夫·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一书中便论证道,中国的皇朝体制有着一个“自相矛盾”的运行规律:儒教君主制的基础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则。【约瑟夫·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页。】 余英时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一文中也论证道,儒家到西汉董仲舒时已出现“法家化的倾向”,此后“它几乎贯穿了全部中国政治史”。【余英时:《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87页。】法家的“不允许思想”与儒家的“只能有一种思想”,本质上都是要“统一思想”。

商鞅学说从阴暗之处重新回到明亮的主流舞台,是在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之后。

其时,中华帝国遭遇前所未有的外辱,强国御敌成为了时代的唯一主题,儒家的抱残守缺以及怀柔学说不再适用,因此年轻人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决绝口号,而商鞅的强国之道焕发出让人难以抵抗的魅力,于是,举国争说法家,国家干预主义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如梁启超所言及的,图国家生存发展为第一要务,图人民个人的幸福则次之。倘若个人的幸福与国家的生存发达不相容,则毋宁牺牲个人以裨益国家。其时的大政治家及知识分子,无论改良派或革命者,从孙中山、陈独秀到康梁、胡适,无不推崇国家主义和计划经济。 在民国学者中,胡适是自由知识分子的代表,据余英时的考据,胡适从1926年到1941年,一直对苏联和社会主义抱着比较肯定的态度。【参见余英时:《重寻胡适历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8页。】

在所有政治人物中,对商鞅最为尊崇的正是毛泽东。早在1912年,就读于湖南省立一中的19岁少年毛泽东写作《商鞅徙木立信论》一文,这是他留存至今的最早文稿,在这篇500余字的作文中,毛泽东写道:“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他的国文教员柳潜读后赞其“才气过人,前途不可限量”。及至晚年,沉迷于“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毛泽东对儒学嗤之以鼻,而独尊法家,他最欣赏的两位政治改革家,便是商鞅和王安石。1973年8 月,毛泽东创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一诗,将孔孟儒学贬为“秕糠”并公开替秦始皇“焚书坑儒”翻案,全诗曰:“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361页。】

“百代都行秦政法”,实际上是毛泽东对两千多年前的商鞅前辈的一次遥远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