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不掉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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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老屋巫婆和疯子 (1)

在挑选家具方面,我母亲一直将“结实耐用”这一原则奉为金科玉律。因为她很早以前就明白,无论你在小孩子面前放什么东西,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将其损毁。因此从我记事起,家里的家具就都是经过母亲精挑细选过的,的确结实耐用,但没有任何观赏价值。唯一的例外就是餐厅的一套实木餐桌,还是父母结婚后不久买的。平日里,只要有客人在那套桌椅上停留的目光超过一秒钟,我母亲马上会冲到餐厅,热情地加以详细介绍,然后等待客人的赞溢之辞。“您肯定很喜欢这套餐桌吧?”她会问,“这可是从斯堪的纳维亚买来的!”我们从小就知道,“斯堪的纳维亚”是个十分遥远的地方。那里气候寒冷,人迹罕至,人们终日闭门不出,专门在家里密谋如何将树木解体分尸。

餐厅里的餐具柜和餐桌一样,风格也很简单大方。柜子用柚木做成,表面刷过一层棕色的桐油,这样柜子就显现出了实木的纹路。随着餐厅内光线的变幻,它会时不时闪耀柔和的光辉。家里没有比餐厅更加漂亮的房间了,尤其在父亲用软木橡树皮包装过墙壁之后更是如此。那种软木树皮和我们平日里看到的做成公告板的木材不同,呈现出的颜色如同湿软的松树叶一般。如果再点燃自助餐炉下面的蜡烛,拿出家里只有圣诞节时才会使用的碳纤维纹理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桌上,这会是一幅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我曾经认为家里的餐厅就是整座房子的灵魂所在,它为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美好的回忆。但到了十六岁那一年我却郑重决定,从今以后不再迷恋家里的餐厅。让我改变主意的是一部每周上演一集的电视连续剧,讲的是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发生在维吉尼亚州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故事。他们家的厨房没有搅拌机,他们也不是某个国家俱乐部的成员,但他们却有更令人羡慕的东西,那就是一座非凡的房子。那座房子风格十分古老,大概修建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房子用斜斜的木墙板搭建而成,屋里面点着油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沐浴在那柔和的金色光芒之中。我当时并没有用“浪漫”这个词去加以形容,但我脑海中对于“浪漫”一词的理解也不过如此。

“你以为‘二战’以前人们都生活得很舒适吗?”父亲曾经这样问过我,“你如果试试凌晨五点起床,到冰雪覆盖的大街上去卖报纸的话,你就知道啦。我就曾经做过,而且大街上臭气熏天。”

“哎,”我告诉他,“既然你欣赏不了那样的生活,我也没办法。”

就这样,我对那个年代,那个我从未生活过的年代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同时,我自作主张地把那个年代的不尽如人意之处都统统排除在外,丝毫不加以考虑。比方说,那时候很多人都会得小儿麻痹症,还有很多人会把松鼠炖了吃。但在我眼里,那个年代就是比现在更加伟大,更加文明,更加美好。那可是厚重的历史啊!如果你住的房子还没有你们家猫的年纪大,那不是件很令人崩溃的事情吗?

“不,”我父亲说,“我绝不这样认为。”

我母亲的观点亦是如此。她说:“那时候,我们得和邻居一起挤在狭小的屋子里生活。到厨房去的时候还要从我父母的卧室里穿过。如果你觉得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的话,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你外祖父把假牙摘下来睡觉的样子。”

能看得出来,父母都迫切地想告别他们过去的生活。因此当看到我和格雷琴开始在家里掀起复古之风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十分强烈。本来他们就看不惯我的背带裤和格雷琴的灯笼裤,因此当看到我又在头上扣了顶礼帽的时候,我父亲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他坚定地守候在家门口,寸步不离,说什么都不让我迈出家门一步。我记得他那时是这么说的:“简直是太荒唐了。你这顶帽子,再加上这裤子,还有脚上那双该死的发糕鞋……”他时不时地停顿一下,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只能站在那里挥舞着双臂,似乎是希望自己手里有一根魔杖之类的东西。“你简直是……你穿得简直是乱七八糟!”

不过我却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的穿着,而在于这个环境。我的穿衣打扮当然和餐厅的斯堪的纳维亚餐桌毫不搭调。但如果能换个环境,换个年代的话,毫无疑问,我的衣着自然就再合适不过了。

“最适合你的环境就是精神病院,”我父亲说,“现在快把你那顶该死的帽子摘下来给我,否则我就一把火把它烧了。”

我开始渴望拥有一座历史气息浓厚的房子。而就在四年后,我果真找到了,就在北卡罗莱纳州的查珀尔希尔市。本来我是去那里看望一个中学同学的,但因为当时刚辞去了工作,也没有其他事务急需处理,所以我就考虑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找一份刷盘子之类的兼职工作先干着。后来有家当地的饭店雇用了我,那个饭店由深色木料搭建而成,整张窗户也只有一张扑克牌那么大。但让它美名远扬的并不是那里味如珍馐的食物,而是店里的老板——一个叫拜伦的人——在餐厅里播放的古典音乐。如果换作其他人,大概随便放一盘音乐专辑就算了事,但拜伦却十分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他精心地准备每一首曲子,使得来此就餐的每位客人都感觉像是在檀格坞①音乐厅听音乐会一样。那时我一度这样想:先在厨房刷盘子,久而久之我就会有能力去竞争餐厅的服务员职位,去那里收拾饭桌、帮顾客点菜。但我也只是偷偷想一想罢了。那时的我穿着锥形裤和一件烟熏色的夹克衫,凭我那身装扮,能被收留进去洗盘子,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我拿到第一笔工资以后,就开始四处寻觅,找一个合适的住处。对于住房条件,我只有两个要求,第一房租要便宜,第二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近。最终我找到了一座两个条件都符合的房子。但我事先并没有奢望它还会是一座保存完好的老式房子,而且只要交钱,还可以同时供给三餐。当我从房子前面经过时,房东正在张贴租房广告。就在目光接触的一刹那,我们都露出了同样的表情,似乎在说:“天啊!陌生人,你不就是我嘛!”我们看起来都像是那种放映起来会沙沙作响的老掉牙纪录片里面的人物。我是一个戴着花斑太阳镜的失业工人,身着比自己大两倍的粗花呢大衣,而她则是一位坚强独立的寡妇,只有靠出租房屋才能维持生计。“打扰一下,”我向她喊道,“请问您戴的是20世纪40年代的帽子吗?”

那个女人将双手越过头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帽子。那顶帽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用灯芯绒做成的茶托,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樱桃。“噢!是的!”她说,“你竟然注意到了,眼神真好!”她告诉我她叫罗斯玛丽多德。在她介绍自己的时候,我就开始猜测她的年龄,不过她上过妆的面容差点让我上当受骗。她的妆很重,还抹了许多桃色的腮红。远远看去,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但仔细一看,还是会有几缕黄色的头发,所以看起来就像是被尿过的雪地一样。如果说她看起来有些像男人,原因一定在于她的穿着打扮而不是她的体态特征。她身上的夹克

①檀格坞(Tanglewood):马萨诸塞州西端的一个避暑小镇,波士顿交响乐团每年夏天都会在这里举办音乐节。因此这里是北美的音乐重镇,有美国萨尔兹堡的美称。——译者注

和衬衫里都装有垫肩,所以将两件都套在身上的话,这身打扮几乎不适合出家门。也许别人会很在意这个,但罗斯玛丽却不然,她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我几乎还没有踏进房间的门槛就已经答应要住在那里了。房子的外表深深吸引住了我。许多人都觉得那座房子很简陋,我父亲看见了肯定会说“垃圾场一个”。房间墙壁上涂的底漆由于年代久远都已经起皮。但是,它们又不会构成什么危险,除非你把它们都吞到肚子里去。门廊的廊顶咯吱作响,时而还会有几片消失不见的瓦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座房子就建在一所大学停车场的旁边,孤零零的。

所以不难想象,它看上去就像是一座从天而降的房子,就像《绿野仙踪》里的桃丽丝所在的木头房子被龙卷风卷到空中又落了下来一样,只不过后来发生的故事不同罢了。然后再说说房子的内部结构,它看起来比外面还要好。从前门进去就到了客厅,罗斯玛丽称之为“接待室”。这个词虽然很古老,用在这里却很合适。窗户上挂着天鹅绒的窗帘,墙纸上印着淡淡的花朵图案。茶杯的垫巾随处可见,平坦地铺在桌面上,垂下来的部分就像是被塞得鼓鼓囊囊的椅子后背上的蜘蛛网一样。我的目光不时地从一处挪到另一处,而罗斯玛丽就一直追踪着我目光的落脚点,就像是我母亲希望别人看到我家的餐桌一样。她会对我说:“我看你很喜欢我家的沙发床”,或者是“你现在已经找不到这样的台灯了,这可是真正的斯蒂芬妮牌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