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展开
完结作品(9)
会员
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
石峁遗址是陕北已发现的规模最大的龙山文化晚期到夏代早期的人类活动遗址,也是中国已发现史前时期规模最大的城址。为了加强保护,我省制定《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条例》规定,石峁遗址及其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非法挖掘、破坏、占有和买卖。石峁遗址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
文物考古4335字
会员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为了防治、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结合陕西省的具体实际,制定《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项目7355字
会员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如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其他公益活动。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7121字
会员
陕西省中医药条例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条例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中药产业工业升级,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药秦药品牌等内容。为吸引更多中医人才到基层工作,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高等、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县级
法律法规7732字
会员
陕西省水文条例
为加强水文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发挥水文事业在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陕西省水文条例》。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建设与管理,水文、水资源监测、调查评价,水文情报预报、分析计算等活动适用《陕西省水文条例》。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流域机构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活动
综合学科5208字
会员
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明确了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对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的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年报制度等一
综合学科7402字
会员
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气候状况公报的;未经批准,在军事禁区和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区域内设立气候资源探测站(点)等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法律法规5625字
会员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转让、引进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产业等活动。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对《陕西省促进你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修订。
党政读物8700字
会员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释义
陕西省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幅增长,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却较低。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本《条例》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并消除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为了便于地方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准确理解《陕西省固体废物
法律法规10.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