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不自由的自由
如果把社会中的每个人,看做在江河里流动的一滴水,如果把规矩看作约束江河的堤岸,那么诚如金森伯格所说:没有堤岸,何来江河?没有江河,堤岸何用?生命之河,本就只在一边享有自由,而在另一岸受到约束,自由与规矩,从来密不可分。
也许有的人不太明白规矩的内涵与外延。其实,融入人们血液中的某些理念,是规矩;某些古老相传代代相承的东西,是规矩;能维持社会稳定的支柱,是规矩。规矩是条例,是公约,是秩序,是纪律,是法令,小到约法三章,大到国家意志。
规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索之中。”规矩之于社会,恰如融进水里的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规矩构成到这片天地的基本骨架,它应犹如血液一般,渗透到世界的各个角落,维持着社会秩序。下至贩夫走卒,上至国家元首,都必须遵守规矩。正因规矩的存在,社会才能井然有序穿蒸蒸日上。它们犹如火车的轨道,延伸着前行的轨迹。一旦逾越,便可能万劫不复。它们犹如走钢丝时系的安全带,帮助人们有条不紊地前行,即使人们不慎失足,也可以避免粉身碎骨的命运。因此,只有享有理性,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享有自由。你不必担心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随时会被别人剥夺,你不必担心遭受侵犯却只能忍气吞声,你不必担心有人强行插手你的生活。
自由的边界是规矩,而当自由不违反纪律触犯法令,个人的自由也就无限的扩大了。按照芝诺悖论的说法,规矩如同一个圆圈,规矩越完善,其周长就越长,与外界未知区域接触也就越多,自由也就越多。你可以选择在你喜欢的时间,做你喜欢的事,看你喜欢的书,喝你喜欢的咖啡,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或者坐在草原上看日出,倚在窗边看星星。
水与岸,从来一体。当江河冲垮堤岸时,江河之水,虽然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生命。这样昂贵的代价,没有谁能够承受。这样所谓的自由,不过一场华丽的幻觉和虚无的梦境。这正如包裹着黄连的蜜饯一样,这蜜饯,浅浅一层,那黄连,却仿佛凝聚了亘古以来所有的苦与涩。在表层的甜蜜被舔舐干净后,剩下的,只有那无尽的苦涩在舌尖翻滚打转。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曾说:只听从自己个人意志的人,是全人类的敌人。一个追求极度自由的人,一旦支付不起这沉重的代价,惟有死亡。而若有一群这样的人,那么这个社会也即将走向毁灭。执行大劫的使者,不是魔鬼,也不是安琪儿,而是人类自己。正荷尔德林所说:“把人间变成地狱的,恰恰是因为人类试图将之变为天堂。”因此,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和必要前提。
当然,水非死水。自由是纪律的最终追求和根本目的。所谓规矩,最本质最深层的意义在于维护更多人的更大自由,而不是将水枯成一潭死水,将人们规范成血肉机器按部就班地运行。这正如拉夫瑞泽在《狱中寄小泽尔》中曾写道:“狱笼非笼,狱墙非墙。”而当规矩不能为自由提供一定的保障时,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甚至其本身已经不能称之为规矩。如果“万马齐喑”,那就不可不谓悲哀了。
如果说生命是一朵云,那么在天空里,它的绚烂,它的漂流,都应是随意的,自然的。如果说生命是一朵花,那么在大地上她的芬芳,她的馥郁,都应是尽情的,肆意的。
规矩约束自由,又保护自由。而自由服从规矩,有完善规矩,规矩是自由的必要前提,自由是规矩的必然要求。自由与规矩,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和谐。它们早已深深地融入人的血液之中,成为精神传承因子,深刻地影响着个人成长与社会发展。
我可以想象一个人失去双手,双脚,双眼,双耳,但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完全失去自由,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拼命的挣扎却无济于事或者早已麻木,早已放弃抵抗,迎接所谓的命运。我也很难想象一个人完全蔑视规矩,肆意践踏法律,道德沦丧。
自然界中奉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残酷法则,毫无纪律,因极端自由而混乱。可生物学在社会学上并不完全适用,要内敛的多,保守的得,纪律得多,也自由得多。
自由与规矩,如同鸟之双翼,残缺的翅膀,无法在天空翱翔,自由与规矩,如同车之双轮,只有并行于道,车子才能滚滚向前。
美国自由女神像底座下刻着这样一句话:“我站在金色的门口,高举着自由的火把。”遵守规矩是我们光荣的义务,享有自由则是我们神圣的权利。我们应当沐浴在圣光中,在圣光的照耀和指引下,步入幸福生活的殿堂,在两者的统一中实现人生的大和谐,大圆满,大境界。